黑道悲情 - 第6章

孔二狗

可他這詩極長,足足幾千字。流行歌曲通常三四分鐘,可他這一朗誦就是十幾分鐘。

當他朗誦到第2分鐘的時候,全市50%的觀眾就都換了台,瀕臨崩潰了,不換不行了。

當他朗誦到第5分鐘的時候,全市95%的觀眾都換了台,能扛到5分鐘的各個都是起碼能把同一天新聞聯播聽10次還不膩的高手。

當他朗誦到第8分鐘的時候,全市110%的觀眾都換了台。為什麼是110%呢?因為有10%的觀眾以為他總該朗誦完了就把台換了回去,哪知一換看到的還是他,都趕緊再換一次台。

據統計全市口味兒比較重能夠把這詩從頭到尾聽下來的不超過10個,二狗是其中之一。雖然二狗口味兒比較重堅持着聽了下來,但是二狗身邊沒有一個人能把這詩聽得超過3分鐘的。

第二天,馮朦朧就成名了,成為了巷議的焦點。走在大街上,大人小孩都認識他,他真的成名了。

那天僥倖沒看電視的市民最終也難逃一劫。因為1994年前後我市流行電視點歌,誰過生日了誰結婚了誰做壽了都流行在市電視台上點個歌祝福一下,然後不知道哪個無聊的人想故意噁心自己的朋友,在朋友結婚之際他給電視台打電話說:「能不能把上次詩歌大賽上馮朦朧朗誦詩歌那骨碌截下來,我太喜歡他那詩了,我想點那首詩。」結果電視台的人還頗具娛樂精神的真的給他點了。然後……連續三天,每天都有人點馮朦朧的那首詩。這哪兒是噁心一個人兩個人啊?一下子起碼噁心好幾十萬人!三天之後,電視台就收到了無數投訴,迫於激憤的民眾壓力,電視台再也沒放過他的詩朗誦。估計要是有人再敢放馮朦朧的詩朗誦,電視台該被砸了。

這次一夜成名對於馮朦朧來說也是好於預期,他根本就沒有想到。當他發現自己已經成為明星詩人的時候,多少有點自得。後來他發現大家都是在嘲笑他的時候,他也頗具娛樂精神不以為意:「想繼續聽我的詩,來紅旗公園吧,我有時候在。」

可見,這馮朦朧對待詩歌的態度還是很堅持的,真是十幾年如一日,一直沒有放棄詩人的理想。雖然到了1994年的時候人們早已經忘了朦朧詩為何物,但是馮朦朧卻始終堅持着,前幾年,還可以看到他在紅旗公園的地上用清水毛筆寫詩,當然也許他已經是在練書法了吧。但不管怎麼說,他這樣的精神值得學習。

據黃中華說,那天他挨打時那個手持《今天》刊物的小姑娘,後來也是經常來紅旗公園。她在其後的二十幾年的時間裡,成了大姑娘、小媳婦、小娘們兒、老娘們兒,她在紅旗公園裡幹的事兒也根據時間的推移變成了練香功、開傳銷會、唱卡拉OK,反正,什麼流行她幹什麼,就是沒見過她再來這開詩會。

每當黃中華說起這些的時候,總是長吁短嘆地感慨人性。

當然了,現在寫的是1982年,馮朦朧正是一個白衣勝雪羽扇綸巾的朦朧派青年詩人。在那個年代,哪個知識分子要是沒讀過幾句朦朧詩,還真不好意思自稱知識分子。馮朦朧家庭出身也相當不錯,他的爸爸就是高級知識分子,在80年代初就是高級工程師。

可能有人會問:就這麼一個出身知識分子家庭寫朦朧詩的,怎麼可能是「不是猛農不過江」的李燦然的對手?

別急,聽二狗說完。這老馮家一共有倆兒子,一文一武,寫詩的這個是二兒子,他家還有個大兒子,這大兒子在當年有個響噹噹的綽號:「東霸天」。

「東霸天」這個名字是個什麼概念?我市在地理上可以分為東西兩大塊,東邊兒是工廠和居民最集中的地方,全市有至少60%的人口在這一片兒,劉海柱、大虎等後來如雷貫耳的知名混子都住在東邊兒,可他就是敢號稱東霸天,霸道不?馮朦朧是靠上電視出名的,他這哥哥可純粹是在街頭成名的,一架又一架磕出來的名氣。

在1982年初,東霸天這個名字可比劉海柱、李燦然都響亮得太多了。當時能和東霸天齊名的在全市也僅有西邊兒土匪大院的盧松和在市中心的張浩然兩人而已。像是陳衛東、大虎這樣在當時已經小有名氣的混子,實力都跟東霸天有差距。

東霸天和馮朦朧雖然一文一武性格迥異,但這哥兒倆長得挺像,都是劍眉星目高鼻樑的帥哥,而且他倆長得還和東北人不太像,因為他們父母都是從南方來到東北搞工業建設的。據說這東霸天小時候也跟馮朦朧差不多,是個愛學習的好孩子,但是後來在「文革」中他倆的父母由於是知識分子都遭到了迫害,這哥兒倆連個親戚都沒有,無依無靠吃了上頓沒下頓,成天被人欺負,作為哥哥的東霸天為了保護自己和弟弟,只能讓自己蠻橫起來,他這一蠻橫可不要緊,幾年之後,我市東邊幾個大廠的混子全部唯其馬首是瞻。

江湖人都說:大家怕東霸天,是因為東霸天這人太殘忍,變態的殘忍,總干一些讓人聽起來就毛骨悚然的事兒。他這殘忍極不尋常,根本就不是正常人能幹得出來的,可能是來自於他不幸的少年經歷和他父母曾受到過的不公正待遇,也有可能是天性使然。

但和東霸天同一年代的老炮兒講:東霸天這人不但有變態的殘忍,還有極其變態的愛心。據說東霸天從70年代末就養了個寵物,那個年代好像中國還沒有人養寵物。大家猜猜他這寵物養的是啥?!

說出來嚇死你!

雞!他養了只大公雞當寵物!!聽過沒?!

據說這隻雞是在他有一次回家時在馬路邊兒上撿的,那時候這雞剛出生沒多久,都快凍死了,他把這雞抱了回去,悉心撫養,最後這瀕死的雞居然被他救活了,而且就養在自己家的樓房裡。他自己吃啥那隻雞就吃啥,到最後,這隻雞居然吃肉!再到最後,除了肉啥都不吃!

二狗聽到這話時斷然不信,因為這顛覆了二狗多年以來對雞的認識:「雞怎麼可能吃肉?!」

「真的吃肉,以前我去東霸天他們家,親眼看見他餵肉給雞吃。聽說他們家的肉票,有一半都餵了這隻雞,東霸天自己都捨不得吃!」老炮兒說得振振有詞,二狗不得不信。

這真是個奇怪的家庭:兩個來自南方的知識分子,在東北生下了兩個兒子,大兒子是全市最有名的混子,小兒子是全市最有名的朦朧詩人,說他們不爭氣吧?好像他們比誰都爭氣。說他們爭氣吧?他們又好像爭氣得不是地方。然後,這家還養了個唯一的寵物:雞。二狗不知道這世界上還有誰家把雞當成寵物。

李燦然並不清楚自己的對手馮朦朧究竟是誰更不知道這馮朦朧有多麼離奇的背景,就這麼貿貿然地猛農過江了。

一場由一個叫黃中華的小人物引起的改變我市江湖格局的大戰就這麼糊裡糊塗地展開了。

5.啥叫代價

在黃中華被打的第二天早上,四個戴着藍色棉帽子、穿着幾乎是一模一樣的藍色棉大衣的西郊青年吹着口哨唱着歌兒在被白雪蓋了厚厚一層的冰封的江面上呼嘯着過江了。江的西邊兒,是被狂風吹得軀幹已經扭曲了的樹和冒着裊裊炊煙的鄉村土屋。江的東邊兒,是一棟棟毫無特色的磚結構住宅樓和一座座冒着濃濃黑煙高達幾十米的大煙囪。

雖然只有一江之隔,但卻是兩個世界。李燦然等人自幼對生長在幾十米高的大煙囪下的孩子仇視,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家辛辛苦苦種的糧食都被江那邊兒的不勞而獲的孩子吃了,而且,江那邊兒的孩子還吃過他們很多從沒吃過的東西。江那邊兒的孩子鄙視李燦然他們,因為李燦然他們都太土,類似於「從土屋子裡走出來的人就是土的」這樣的話可以經常從江那邊兒的孩子口中聽到。

那時吃國庫糧的瞧不起吃農村糧的,挺正常。

李燦然雖然號稱西郊第一刀客,但他絕不是一個愛主動惹是生非的人。在他成名前他是這樣,在他成名後他還是這樣。從沒聽說過李老棍子主動去招惹誰了。他這次為自己根本都不認識的黃中華出頭的原因可能只有一個:他早就想收拾收拾市區里那幫膏粱子弟了。黃中華只是一個藉口而已。因為他聽到老五說完黃中華的事兒以後,說的不是「一定幫你朋友把事情擺平」,而是:「市區的人是不是欺負我們西郊沒人啊?!」

雖然江東邊兒的煙囪明顯比江西邊兒高了幾十倍,但李燦然卻從沒因此而仰視過東邊兒的任何人。他的先民都是手持腿叉子面對豺狼虎豹毫無懼色的人,甚至可能他的爺爺就曾經在東北的原始森林裡與猛獸搏鬥過,這沸騰的純爺們兒的血液,到李燦然這一輩,還真沒冷卻多少。

兵在精而不在多,這次過江的只有四個人:李老棍子、土豆、老五、房二。這四個人,個個都是西郊一等一的好漢。而且這四個人還有個共同的特點:長得磣。這四個人裡面,長得最像個人的就是李燦然了,儘管他那長條臉、薄嘴唇、削尖的鼻子組合在一起的確是不怎麼好看,但他長得顯然比另外三個都強得多。

土豆這個外號不是白來的,他的身材像土豆,腦袋還像土豆,連鼻子都像土豆。還有,他那膚色都像土豆皮。這小子和東霸天一樣是以殘忍而聞名,平時話不多,但一動起手來卻很是兇猛。

老五在前文中已有過介紹,此人五短身材又粗又壯,一看就是個好莊稼漢的材料。他這人還有一大特點就是埋汰,超乎尋常的埋汰。過江這四個人都穿着藍色棉大衣,但是即使不告訴大家老五長什麼樣兒大家也都能一眼認出他:

在四個人中找藍色棉大衣的袖口已經穿成了黑色的那個,肯定就是他,沒跑兒。用二狗奶奶的話說就是:老五這人跟剛從火炕洞子裡鑽出來的似的。

土豆和老五長得是磣點、埋汰點兒,但是起碼還像個人,可這房二就不太像個人了,眼睛倒是不小但是向外鼓出來,眉毛好像是一共沒長几根。塌鼻樑、雷公嘴,嘴裡的牙勢如犬牙交錯,脖子上還有一塊大大的胎記。心理承受能力差點兒的人應該都不敢看房二。

這過江的「西郊四丑」中最帥的李燦然在江面上曾經說過一句貌似很經典的話:「我不管那姓馮的是誰,我就想讓他知道我姓李。」

「對,李老哥你也像東霸天、盧松、張浩然他們似的,在市區里立棍!到時候我們哥兒幾個也跟着沾點兒光。」

「呵呵,東霸天他們?我可不像他們一樣。」

「咋了?你擔心你在市區里立不出去?」

「我不是那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東霸天、盧松他們現在在市區的確混得不錯,但那是有原因的。」

「啥原因?」

「因為我沒進市區。」

「……」老五等三人面面相覷,沒一個人敢答話兒。

李燦然身上就有那種男人該有的捨我其誰的霸氣和雄心,這是成功男人必備的要素。

「西郊四丑」過了江後,找到的第一個人是傻六兒,傻六兒也是西郊的,以前在西郊也是一根「棍」,名氣雖然沒李老棍子大,但是混得也相當不錯。雖然他的外號叫傻六兒,但是他可真不傻。不但不傻,還是個人精子。他是西郊混子中最早來市區的,他的「工作」是在火車站前擺殘棋攤,堪稱是我市最早一批江湖騙子。在1981-1982年,國家政策相對比較寬鬆,趁着這寬鬆勁兒,我市這些混子開始「百花齊放」了,開始撒歡了。當時的混子混得再大也沒法去壟斷房地產、礦山、物流之類的產業,所以擺個殘棋攤算得上大買賣了。為啥說是大買賣呢?因為這一個殘棋攤起碼得五六個人,這五六個人的分工還各有不同,有擺棋的,有當棋託兒故意贏棋調人上鈎的,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扒手。當時普通人家沒網絡,更沒電視,通常都沒什麼熱鬧看,有人擺了殘棋攤一定會裡三層外三層地圍上很多人。尤其是在火車站前這樣流動人口比較多的地方更是如此,那些無聊等火車的人,見到殘棋攤即使不參戰也要圍邊兒上看熱鬧,這就給了扒手可乘之機。通常一盤棋看完,兜里已經被人摸了個一乾二淨。

在那個人人收入都差不多的年代,傻六兒他們幾個是全市最有錢的混子。由於是在火車站前擺殘棋攤,傻六兒他們手中的全國糧票可能比很多人一輩子見到過的還多,要知道,那時候,全國糧票可比人民幣金貴多了。

而且這傻六兒雖然沒念過幾天書,但是卻一身書卷氣,眉清目秀,長得特像大學生。平時再戴個平光眼鏡,把棋攤往地上一鋪,還真有那麼幾分棋王的意思。而且,傻六兒是見錢就賺,一盤殘棋往地上一擺,上不封頂,每盤棋由應戰者定價格。5毛錢起價,迎戰者就算是說30塊錢,他也敢接,就算是5毛錢,他也不嫌少。反正殘棋這東西都是糊弄人的把戲,憑着那些路過看熱鬧忍不住加入戰局的人的三腳貓的路數,能破得了這些殘局的肯定是少之又少。即使有人真破了殘棋傻六兒也不怕:回頭再讓兄弟把輸的錢再偷回來唄!

由於傻六兒已經圍着火車站一圈擺了大半年的殘局,什麼人都見過,所以他在市區里混得挺熟。讓他打聽一個人,再合適不過了。再者說那些天天氣太冷,傻六兒根本都沒出棋攤,就在市區的親戚里家閒住着。

據說傻六兒之所以從西郊來到市區混是因為他總覺得有李燦然壓着他,他混不起來。樹挪死、人挪活,乾脆來市區吧。所以,他和李燦然只能算是認識,絕對算不上朋友。但是李燦然找上門來讓他幫忙,他也沒法拒絕,幫忙就幫忙唄!再說,這傻六兒還是房二的表哥(要麼就是表弟)。

要知道當時馮朦朧還沒上電視,還沒在大賽上朗誦詩歌,還沒什麼知名度,要從茫茫人海中找出他還是有點兒困難的。可這傻六兒還真不白給,只用一中午就把這馮朦朧調查出來了:在市東邊兒那個最大的廠子上班兒,管宣傳的,想收拾他的話,下班兒以後在他們廠門口堵着他就行了。

末了,傻六兒還跟李燦然說了一句:「咱們都從小玩兒到大的,這事兒我必須得跟你說,這姓馮的,他哥是東霸天,親哥,親的。」話說完,傻六兒還擠了擠眼,多少有點嘲諷李燦然的意思。

李燦然當然看得出傻六兒意思,略微停頓了一下,嘴角抽了抽:「六兒,你知道我的外號嗎?」

「你有啥外號?」傻六兒一頭霧水,認識李燦然二十多年,還真不知道他有啥綽號。

「西霸天。」

李老棍子從牙縫兒里崩出這三個字以後,帶着老五等三人頭都沒回就走了,留下了呆若木雞的傻六兒。

「西霸天」這個綽號,是李老棍子在1982年1月2日下午給自己起的。儘管李老棍子文化水平在西郊混子裡算是高的,但是他好像也不了解中國自古以來東比西要高貴。他給自己起這個外號,本意就是要和東霸天一分高下。

「李老哥,你啥時候叫西霸天了?誰給你起的?」老五這人就愛較真兒。

「今天,我自己起的。」

「這名字不好聽,像是電影裡的南霸天,不像好人。」

「……呵呵,你覺得你是好人?」

「不是啊,咳,我就是覺得你這名字不好聽。」

「那東霸天好聽嗎?」

「好聽啊!」

「不像南霸天?」

「像!哎呀,不像。」

「別扯淡了,抓人去!」李燦然懶得搭理老五了。

老五頓時不敢說話了。江湖中人都說,李燦然這人身上長着「人毛」,平時不發火都會讓身邊的人覺得嚇人,要是多少動了點兒脾氣,身邊兒的人都得嚇得大氣不敢出。不僅僅對手怕他,就連他手下的這些小弟,也個個都怕他怕得不行。二狗也在生活中,工作中也的確見過幾個這樣長着「人毛」的人,這些人通常不怒自威,年紀輕輕就管着一大群人,結果這一群人個個都服服帖帖,連頂頭上司都要讓他三分。

李燦然就是這麼一個人。

雪雖然停了,但是路上的積雪還挺厚。狂風捲起殘雪,那雪粒子砸到臉上生疼。李燦然他們這幫在西郊窮苦人家長大的人根本就不怕這個,穿着雙黃膠鞋從火車站前步行五公里,一路走到了最東邊兒的大廠。這一天從早到下午,李燦然等人足足窮蹓躂了十幾公里,打這架可真不容易。

傻六兒說的是要李燦然等人在馮朦朧家附近截他,因為傻六兒做夢也想不到李燦然他們敢在下班時間在馮朦朧廠子門口截他。可是李燦然等人居然真的直奔了馮朦朧的廠子。沒辦法,李燦然等人根本就不認識馮朦朧,他們得去廠子打聽。

「西郊四丑」到了廠子門口時,這廠子還沒下班。李燦然跟廠子門衛打了個招呼:「我是馮朦朧的好朋友,一會兒下班馮朦朧出來的時候,你幫我留一下,我給他帶了點兒東西。」

李燦然這次過江就是想成名,就是想給市區的人點兒顏色看看。這個上千人的大廠,可能在幾十年的歷史上也沒人敢在這裡截人,可李燦然,居然就這麼幹了。要知道,這樣的大廠不但男性工人多,而且還有治安科!這治安科里是有配槍警察的!

離下班兒看樣子還有十幾分鐘,天已經快暗下來了。李燦然等人就在廠子門口閒逛。逛着逛着看到了馬路對面有一個高高瘦瘦的小伙兒自己一個人在樹上勒一隻大黃狗,這小伙兒雖然頭髮梳得油光錚亮,但是卻鼻青臉腫,看樣子是剛打完架。而且,他顯然不會殺狗,把狗剛剛勒了一小會兒就放下,這大黃狗下了地蹬了蹬腿就又站起來了。這小伙兒累得滿頭是汗,可這大黃狗還真沒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