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8 - 第7章

可大可小



至於作者的筆名,王小明隨便想了一個,就叫「小可」吧,在他的小說里,「小可」出現的頻率也很高,一般都是一些酸書生的自稱。再說,這個名字看起來也像個男的,如果真的把陳淑珍這三個字當成作者名字,那對一些讀者來說有可能接受不了,他們一般都不會認為女人能寫出好的武俠小說,再說,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一個月以後,當王小明都快把這件事給忘了的時候,陳淑珍在家裡收到了她平生的第一封信,而且還是一封很重的信。隨信而來的還有一張匯款單,上面也是她的名字。可是這都沒什麼,但她卻被匯款單上的金額數字嚇了一跳,因為那上面明明白白的寫着伍佰圓整!!

第十章

吃肉

第十章

吃肉

五百元在當時絕對是一筆巨款,陳淑珍拿着這張匯款單傻了,她的第一反應就是寄錯了。可是當她仔細看信上和匯款單上的地址時才發現確實沒有,H省L市S縣三塘鎮王家村三組,陳淑珍。

據陳淑珍所知,在王家村三組只有自己一個叫陳淑珍,而且就算在全王家村,叫淑珍也只有三個,但是那兩個一個叫王淑珍,一個叫李淑珍,只有自己才叫陳淑珍。

陳淑珍拿着這張匯款單,她的心情不是喜悅,而是害怕。她覺得這錢肯定是別人寄錯了,這麼一大筆錢,如果別人寄錯了,那人家該多麼着急啊。所以陳淑珍的第一個念頭並不是去想領這筆錢,而是到村委會找王坤,讓他拿主意。

王坤的第一反應跟陳淑珍也是一樣,那時候的人觀念相當純樸,不是自己的東西,哪怕是再貴重,也不會要。

「不是還有封信嗎?看一下不就知道了。」王坤看着陳淑珍手裡厚厚的一封信道。

信封很大,是牛皮紙制的,很牢固。打開信一看,裡面有一本散發着油墨味的小說月刊雜誌和一封信。

「陳淑珍同志,我是小說月刊的編輯,我的筆名是『胡言』,以後就用這個名字和你稱呼吧。……你的『忠俠恩仇』我們已經收到了,並且已經發表了最新的一期小說月刊上,……你對我們月刊的支持我代表編輯部表示感謝,希望能在兩個月內把第二部寄來。……此外我想向你提幾點要求,第一,請把原稿寄給我們,如果沒有刊登,我們會把原稿退回來,這對我們的閱讀有利,第二,請你的字跡不要太潦草,第三,在情景的描述上再下點功夫,這樣的話,對你以後的小說也非常有利。……另附稿酬五百元。」

「這是怎麼回事?我什麼時候寫了『忠俠恩仇』了?」陳淑珍道。

「呵呵,我知道是怎麼回事了,這件事還得問三毛,上個月他眼我要信封和郵票,說是寫了部小說要寄出去,當時我沒有同意,還訓了他,看來是他偷偷把小說寄出去了。」王坤突然想到王小明向自己要信封郵票的事,這件事十有八九是他所為。

「真的?我們的三毛也成作家了?」陳淑珍驚喜的道,對母親來說,兒子有了成就,有出息了,這就是她最大的成就。

「你沒看到人家編輯對他提了好幾條意見?他只能說是發表了文章,離作家還遠得很呢?再說,三毛應該向理科發展,當科學家當工程師,作家沒出息。」王坤說道。

「誰說當作家沒出息了,他寫部小說的錢相當於你兩年的工資,你說有沒有出息?」陳淑珍拿着匯款單自豪的說道。

「這能和我比嗎?我就一農民。好了,你去郵局把錢取了,順便稱半斤肉,今天晚上慶祝一下。」王坤說道。

「半斤哪夠?我要稱一斤,一半炒一半做肉丸,好好犒勞一下我的兒子。」陳淑珍笑眯眯的說道,現在她心裡踏實了,這是兒子賺的錢!

「好,好,你就犒勞吧,但是晚上你還得勸他,不要把心思花在這個上面,現階段他的任務是學習,只有把學習搞好了,賺錢什麼時候賺都一樣。」王坤還是不太贊同王小明寫小說,在他看來,這純屬邪門歪道,成不了氣候。

「這哪成,你沒看那編輯胡言都說了,讓三毛在兩個月之內把第二部寄去?現在他的書都成了鉛字了,哪能拒絕人家?」陳淑珍道,在這個年代,能把自己的名字變成鉛字就是相當了不起的一件事,何況王小明是把幾千幾萬自己寫的字變成了鉛字?在她的心目中,王小明現在就是很有出息了。

「這個事等晚上再商量吧。」王坤道。

王小明下行回到家之後,發現家裡的氣氛突然變得非常特別。爸爸也早就回來了,坐在堂屋裡,當看到自己時,王小明發現他的眼光非常複雜。而母親則不同,一副喜氣洋洋的表情,好像家裡出了件大喜事似的。

「哥,家裡出什麼事了?」現在王小明每天放學後要王宇給他寫作業,而且還得講故事,所以他回來之後王大明都已經回來了。

「我也不知道,我問媽了,但她說要等你回來再說這件事。」王大明也感覺到了家裡氣氛的詭異,但是看到媽媽在切肉,就表示肯定不是什麼壞事。

「媽,什麼事啊這麼高興?」王小明放下書包,走到陳淑珍身旁問道。看到母親在切那一大塊肉,王小明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好久沒有嘗過肉的滋味了。

在前世的時候王小明不太喜歡吃肉,而且因為他經常坐在電腦前,身子也有點走形。可是到了這個年代,王小明才知道,原來豬肉確實是最好吃的東西,香、甜、嫩,也許是物以稀為貴,也許是這個年代的豬都是純天然無公害餵出來的。

「當然是好事了。」陳淑珍眼角含笑的說道。

「什麼好事,媽,你就告訴我嘛。」王小明道,心想,難道是爸升了官?可是他不是黨員,當到村會計已經是他的最高成就了,他想再往上升,除非能入黨還有可能。可是除此以後,家裡難道還有其他的事嗎?

「等吃飯的時候再說。」陳淑珍不理王小明的撒嬌。

看到這招百試百靈的招式沒用,王小明知道,如果父母不主動說出來,自己是不可能問到的。

可是到了真的吃晚飯的時候,三兄妹看到桌上帶肉的菜時,馬上就把先前的疑雲拋於腦後。他們三個就像三條餓狼一樣,兩隻眼睛裡只有肉、肉、肉。

因為陳淑珍割了一斤肉,一大部都下了鍋,剩下的明天還得吃一頓。但是對這一家人來說還是足夠了,因為在當時,不管什麼菜,只要放了肉,那就是美味佳肴,何況今天晚上的菜,肉非常的充足。

王小明是吃撐了,他好久沒有吃的這麼飽過。她二姐和大哥也差不多,只有王坤和陳淑珍還屬正常,他們儘量把肉留給孩子,看到孩子們吃的那麼高興,兩人也是非常的開心。

王小明的飯量最小,他也最先放下筷子,當他發現父母儘量不去夾那些帶肉的菜,而且就算有,也要把肉找出來夾給哥哥,姐姐和自己的時候,他的眼睛濕潤了。在前世的時候,王小明一事無成,不要說結婚,連女朋友也沒有一個。唯一讓他回味的就是中學時期的一位同學,但是自己上大學之後,兩人就再也沒有聯繫。

所以對子女,他沒有概念,也不知道為人父母的胸襟到底有多大,但是今天他感受到了。

「爸,媽,你們也吃肉啊。」王小明夾了兩個肉丸放到爸媽的碗裡。

「我們吃飽了,你們吃吧。」王坤和陳淑珍幾乎是同時拒絕,他們非常默契的把碗裡的肉丸分別夾給王大明和王梅。

「爸,媽,以後我有錢了,肯定要讓我們一家頓頓吃肉。」王小明說道。

「好,那媽就等着。」陳淑珍發現自己的這個兒子還真的懂事,雖然剛才吃飯的時候,他也是忘乎所以,但是他也不過才五歲啊。

可是她卻忘了,五歲的兒子已經寫了部十萬字的小說。

等到三個小孩都吃飽了之後,王坤等陳淑珍收拾碗筷的時候才開始說道:「今天我們家確實有一件喜事……」

第十一章

獎勵

第十一章

獎勵

「但是這件喜事到底是什麼你們就不要知道了,這是大人們的事,你們只要知道我們家裡有了一件喜事就行了。」本來王坤是想把事情的真相告訴孩子們,但是話到嘴邊他卻改口了,自己可是希望三毛向理科發展的,如果他現在就能寫小說的事讓別人知道了,那不還得把他往文科方向領?這是他最願意看到的,再說了,讓外人知道自己家裡突然憑空賺了幾百塊錢也不是件什麼事了,中國人都講究錢不露白,所以王坤最後還是決定,這件事先不要告訴孩子們。

但是王坤這件事瞞得了王大明和王梅,卻瞞不過王小明。他在吃完飯後到父母的房間裡轉了一下,發現父親的那堆書里夾了一本新書,他抽出來一看,是一本這個月的小說月刊,他翻了翻,很快就找到了忠俠恩仇,小說的作者正是小可。

「也不知道有多少稿費?」王小明自言自語道。

「五百。」不知道什麼時候,王坤已經站在了王小明的身後。

「這麼多?」前世的時候王小明一個月也能賺個一千多塊,但是現在的錢和那時怎麼能比?現在的五百塊,至少相當於三十年後的五萬,這對王家來說絕對是筆巨款。

「你能賺錢是好事,但是心思還要在學習上,這是那裡的編輯給你的回信,你看一下。」王坤輕聲說道,此時王大明和王梅就在另外一間房裡,他可不想這件事讓他們都知道。

「爸,那你看這後面的小說是寫還是不寫?」王小明故意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