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明 - 第3章

知白

  十一箭落十一人,好一個驚艷的少年!

  李閒騙了吳來祿,他的殺戒其實早在六歲那年就已經破了。

  那一年的鄂那春河畔,那個少年,飄揚着黑髮,箭出,殘陽如血,臉色平靜的度過了殺人那一劫。身死為劫,殺人者,何嘗不是在渡劫?

  大隋的騎兵果然驍勇,短暫的慌亂之後立刻就恢復了隊形。剩下的騎兵在一名隊正的指揮下,成攻擊陣型朝着李閒踏了過來。此時,距離已近三十米。三十米,以騎兵的速度,眨眼即到。

  這時候,之前不動如山的李閒動了。

  他腳下點起一陣煙塵,如蟄伏的獵豹,如下山的幼虎,動如疾風!他猛地的往官道一側奔跑起來,他的雙腿如輪,速度快得令人乍舌。令人震驚的是,這少年的上半身竟然,依然挺的筆直!

  抽箭,搭弓,射箭,奔跑中這些動作一氣呵成。

  訓練有素的大隋騎兵轉了一個漂亮的弧度從官道上沖了下來,繼續追擊着那個殺人如麻的少年。少年臉色紅潤,氣息有些粗重,但眼神卻依然平靜如水,冷靜如冰。他不斷的改變着方向,不斷的縱身跳躍,然後用那雙異常穩定的雙手將一支一支羽箭精準的送進那些騎兵的身體裡。

  箭壺空!

  騎兵還剩下二十五人。三十箭殺十六騎,快速運動中還是有些把握不穩。

  少年搖了搖頭,對自己的箭術生出幾分不滿。

  沒有了箭的李閒看起來不再可怕,那些騎兵驚於他的箭術,此時見他已經沒了箭,原本已經被打得有些膽寒,此時又恢復了兇悍。他們催馬直奔那惡魔一般的少年,看樣子是想將其踏成肉泥。李閒沒有了箭,棄了弓,但他還有那柄刀。

  伏低身子,等待戰馬即將撞身的那一刻,李閒猛然一閃身抓着那戰馬的馬鞍,翻身躍上了戰馬,就貼在那騎兵的後面!

  那騎兵隊正只感覺背後一沉,他回頭,於是看到了一柄雪亮的刀子。那刀如虹,如水,如堅冰。鋒利的刀鋒迅疾的在那騎兵的咽喉上抹了過去,一線殷紅。

  李閒貼着那騎兵的耳朵說話,將刀子緩緩收回:「身為大隋的戰士,中原的漢人,竟然跑去勾結塞北的突厥狼殺我中原的好官,你怎麼能不死?」

  你有什麼理由不死?

  第004章

騎在頭頂拉屎

  十歲少年,靠着精妙絕倫的箭法連誅十幾個壯漢,其行鬼魅如妖孽,其心冷硬如堅冰。這樣的年紀,殺人手法之熟練心態之果決,無論如何都會讓人驚嘆。

  李閒一刀抹了那騎兵隊正的脖子,然後將那還沒死透的人從馬背上推下,他奪了戰馬選了一個方向奔了出去。還剩下的二十幾個騎兵見那孩子要跑,知道他已經沒有了羽箭所以縱馬追了上去。此時在那些騎兵們眼裡孩子早已經不是了孩子,而是一個讓他們恐懼到必須殺死才能心安的敵人。

  被一個孩子嚇得心都在顫抖,是不是這些正規騎兵的恥辱?

  李閒是孩子沒錯,而有件事需要強調的是,老鼠的孩子天生就會盜洞,貓兒的孩子天生就能上樹,鷹的孩子註定能翱翔天際,虎的孩子額頭上與生俱來一個王字。李閒是強盜的孩子,雖然殺人這事不是他天生的本事,但他卻是在河北道上最兇悍的一夥馬賊里長大的。耳濡目染,再加上他刻意去學習,殺人的技巧對他來說就跟吃飯用筷子一樣那麼熟悉。

  一個十歲的孩子為什麼要拼命的去學習殺人的技巧呢?

  為什麼?

  因為李閒有一個幾乎站在人世間巔峰處的仇人一直想殺了他,而李閒千方百計的也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須讓自己不斷的變強,更強。那個人從李閒還在襁褓中的時候就開始不斷派人追殺他,李閒千辛萬苦的活到了十歲,且他還執着的想長命百歲,所以不想被殺的李閒只好苦練殺人的手段。一個十歲的孩子整天都想着怎麼才能殺人更快一些,更藝術一些,是不是有些變態?奈何,他從一出生就是個變態。

  李閒從來不拿自己當做一個孩子看待,同齡的孩子還在村子裡玩尿尿和泥的時候,他已經費力的端着一張步弓在一遍一遍的試着將那張壯年男子才能拉開的弓開如滿月。嬌嫩的手指上都是血痕,十指連心的疼讓他皺眉卻不會讓他退縮。當村子裡那些孩子們看怪物一樣看他的時候,他也在看白痴一樣看着他們且嗤之以鼻。一群還穿開襠褲的小屁孩整天吵着要和他玩,他哪有時間來哄孩子?

  同齡的孩子在村邊柔軟鬆散的沙子上練習放屁吹坑的時候,他已經比那些孩子早起床幾個小時一遍一遍的在用匕首練習刺殺。當他能拿得起鋼刀的時候,他又一遍一遍不厭其煩的練習劈砍的速度,他要求自己論出拳出刀的速度不求能達到天馬流星拳那樣最少也不能輸給泰森。當六七歲的孩子還在玩過家家爭吵着誰是新娘誰是新郎的時候,他正在院子裡對着小山一樣的乾柴一斧一斧的劈砍着且盯着木柴的紋理入迷的分析着如何劈下去更省力一些。

  嚴冬,他在雪地中光着腳追逐倒霉的野兔揪兔子耳朵,寒春,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用手非禮魚的屁股,初夏,他掛在村邊的一樹桃花下引體向上然後嚼一朵粉紅爛漫,金秋,他已經在山裡獨自一人刀獵野狼山貓然後傷痕累累的活着回來。他是一個在別人眼中沒有什麼快樂童年的孩子,雖然他的心智早已經成年但別人並不知道,不是嗎。但李閒覺得自己是快樂的,因為自己還活着,而且比別人都多活了一世。上一世就沒得好死,這一世說什麼也得掄圓了活得有滋有味才行。最起碼,不能死於非命吧。

  七歲的時候,他已經能射中野兔的眼睛。八歲的時候,他能一刀砍斷碗口粗的小樹。九歲的時候,他能將院子裡那個百斤的石鎖拋起來然後輕鬆接住。十歲的時候,他獨自一個人面對四十餘個大隋正規騎兵並且一口氣幹掉了將近二十個人。

  然後開始逃。

  孤膽英雄?李閒不是不想做,但他現在的生理年紀真的小了一些。連續三十支箭射出去,就算是個成年壯漢雙臂都會有些吃不消,更何況他這個連肱二頭肌還沒發育好的少年?雖然李閒堅定的認為自己是個成年人,但有時候不得不屈服在現實中替自己弱小的軀體感覺到委屈。

  哦不,是憋屈。

  就算是草原上的漢子接觸一匹陌生的馬也會試探着來征服,可是李閒顯然不會給那匹馬適應他的時間,衣袖裡的匕首流水一般滑出來被他握在手裡,然後絲毫都不心疼馬屁股的刺了一下。拍馬屁會爽,刺馬屁會疼。

  一匹驚了的戰馬是恐怖的,李閒小小的身軀貼在瘋狂了的戰馬背上,就好像站在一葉扁舟上在狂流激盪中而穩如磐石一樣。他的身體就好像一片落葉隨着戰馬的奔馳而上下飄動着,看起來是那麼妖異的和諧。

  小小的人兒啊,風生水起,沒事就愛窮開心。

  李閒縱馬飛馳,還在唱歌。

  真不知道一個殺人後還這麼開心的人,其心理已經變態到什麼樣人神共憤的地步。二十幾匹戰馬遠遠的在他後面墜着,騎兵們才捨不得不拿自己心愛坐騎的屁股當回事。他們不放棄追逐就不會被甩掉,因為他們是大隋的騎兵。連兇悍的騎術精湛的草原人在面對大隋騎兵的時候都不敢說自己強於對方,所以他們驕傲的就好像一隻一隻開了屏的孔雀一樣。雖然,就在不久前有二十幾隻孔雀被李閒拔光了毛變成二十幾隻白條雞。

  李閒似乎是信馬由韁一樣任由那驚了的戰馬肆意狂奔,看起來就好像漫無目的一樣亡命飛逃。似乎只有李閒自己知道,可憐的馬兒在他的控制下正一步一步跑向死亡絕地。李閒是一個有始有終的人,既然開始殺人就不會留下一個可笑的尾巴。十歲孩子就能斬殺數十官軍這事若是傳出去,對李閒來說絕對不是什麼好事。

  殺人要殺絕,正如斬草要除根。

  戰馬跑上一座高坡,疼痛感已經減輕了很多的戰馬逐漸的恢復了神智。所以當看到高坡下面的情況時戰馬變得十分牴觸,而對於不聽話的畜生李閒向來很有辦法。他貼在戰馬的耳朵邊上輕聲道:「跑下去吧,別怕死,我會給你燒一匹紙糊母馬的,大眼睛雙眼皮的那種。」

  戰馬悲鳴一聲,似乎是聽懂了李閒的話一樣從高坡上迅疾如雷的沖了下去。馬會聽懂人話嗎?不知道,但馬屁股上插着那柄鋒利的橫刀才是答案。李閒在戰馬躍下高坡的那一瞬間從馬背上滑了下來,打了十幾個滾才止住身形,然後他弓着腰躥了出去,就好像一頭發現了羚羊的獵豹一樣。

  二十幾個騎兵催馬跟着沖了下去,然後就是一片驚呼和哀嚎之聲。

  高坡下面,斜着支起來兩排幾十支削尖了的木棍。李閒駕乘的那匹戰馬被一支木棍穿在那裡,軟軟的倒了下去。二十幾個騎兵拼命的勒住戰馬,奈何慣性下哪裡是那麼容易停住的。只有最後一個騎兵硬生生的將馬拉了起來,其他戰馬都撞在那些木棍上被釘在那裡。不僅僅是戰馬,二十幾個騎兵有七個人在落下來的時候被木棍穿死。

  落馬的騎兵僥倖沒死的掙扎着站了起來,然後他們就悲哀的發現腳下踩上了獵狼用的大號鐵夾。夾子最多夾斷腿但絕對夾不死人,如果夾子上有毒的話就另當別論了。所以,前面的二十幾個騎兵可以說都死了,雖然他們有的人現在還活着。當最後那個騎兵從人立而起的戰馬上躍下來打了兩個滾,狼狽的站起來的時候忽然發現眼前極近處站着一個才到他下頜處的少年。

  騎兵張大了嘴巴,下意識的去拔刀。他的刀沒有拔出來,卻看到一條匹練般的刀光。

  「再見!」

  李閒說。

  刀破咽喉,血如瀑布。

  李閒極輕快的一閃身躲開,瀑布一樣噴出來的血沒有一滴濺在他身上。他似乎很愛惜他的衣服,就好像烏鴉愛惜自己的羽毛一樣。雖然,他的衣服跟烏鴉的羽毛一樣黑,衣服上還有一塊一塊論時間幾乎快修煉成精的油漬。

  李閒緩步走過去,並沒有在那些垂死的騎兵身上補一刀,鐵夾上的毒藥不是耗子當零食吃的毒鼠強,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朱顏紅一滴就能毒死一頭黑熊,廣告是這麼說的。

  李閒從那些呻吟着或是哀嚎着的騎兵身邊走過,然後將那些騎兵的橫刀和弓箭都收起來,用繩子捆好費力的拉着走回高坡上。夕陽下拖着一堆兵器的少年,影子很長很長。

  不知道什麼時候,高坡上站着一個高大雄健的男人,他看着費力的拉着兵器往前走的李閒,鼓掌,然後大笑:「不愧是我兒子,幹得漂亮!」

  李閒抬起頭不溫不火的說道:「第一,我不是你兒子,最起碼不是親生的。第二,你自己看看,你可有點當爹的樣子?第三,你很無恥也很醜,而我,不管從正面還是側面看都是那麼漂亮,特別漂亮。」

  那大漢狂笑道:「看你現在這猖狂樣子,等你再大兩歲還不得騎到我頭上去?!」

  李閒想了想認真的回答道:「不但要騎,還要在上面拉一坨屎。」

  第005章

張三是個大馬賊

  「要跑路了?」

  李閒看着正在收拾東西的馬賊叔叔伯伯哥哥們問。

  陳雀兒拍了拍李閒的肩膀說道:「得了便宜還不跑,難道還等着虎賁精騎殺過來把這寨子屠了?就這麼幾十口子人,都不夠人家大隊人馬一輪齊射的。一對一甚至一對五,咱鐵浮屠的漢子們服過誰?一對一百的話,還是跑了吧。」

  李閒撇嘴,心說我昨日才一對四十幹了一架。不過他知道陳雀兒的意思,也知道這些漢子們都比自己要強悍的多,更知道騎兵數量達到千人以上那是一種何其恐怖的毀滅力。鐵浮屠不過六十幾個人,無論如何也擋不住大隊騎兵的集團式衝鋒。

  陳雀兒是個年輕人,比李閒大十六歲的年輕人。光着膀子,露出一身結實的腱子肉。他身材極好,胸肌腹肌一塊都不少。尤其是那六塊有稜有角的腹肌,着實的讓李閒很裸的妒忌着。每次看到陳雀兒小腹那六塊肌肉的時候,李閒都想在上面畫一隻小王八。陳雀兒的身材極好,但看起來卻並不漂亮。

  在他的身上,縱橫交錯的七道好像爬行蚯蚓一樣難看的傷疤觸目驚心。看着這些傷疤李閒就會想起九年前他才一歲的時候,陳雀兒抱着他在幾十名官軍的圍殺下硬生生的殺出一條血路衝出來的往事。陳雀兒從不曾對李閒說過這些傷疤的來歷,他也不認為一個才滿一周歲的娃娃會記得那一晚的事。他不說,但李閒卻記在心裡。

  七刀,每一刀都深可見骨。李閒默默的告訴自己,將來有一天等站在那個人面前的時候,將這七刀乘以一百的送回去替陳雀兒出氣。

  「小鳥哥,咱們這次去哪兒?」

  李閒坐在比他矮不了多少的板凳上晃着兩支腳丫子問。

  「大哥說要去漁陽郡割草,最近奚人比較放肆。」

  割草,就是殺人。

  草原人跑到大隋境內搶劫財物糧食和人充當牧奴,他們稱其為打草谷。陳雀兒說的割草,意思就是說割掉那些打草谷的人。

  「漁陽郡啊……」

  李閒嘆了口氣說道:「咱們大隋最小的一個郡了吧?治下就一個縣,就那麼點兒人,咱們到了那兒想不出名都難啊。」

  陳雀兒使勁揉亂了李閒的頭髮說道:「才多大點兒的人,別整天那麼老氣橫秋的說話!」

  李閒其實很不習慣這種愛昵的舉動,因為他不覺得自己是個該被人揉腦袋的小屁孩。但沒有辦法,他沒有陳雀兒力氣大,當然只能被欺負。雖然在陳雀兒看來這絕對不是欺負李閒,但不妨礙李閒在心裡詛咒陳雀兒不舉。

  「小鳥哥,這次咱們是一起走,還是像上次那樣分開走?」

  李閒皺着眉頭問。

  他伸手在自己的頭髮上理了理,讓他那一頭招惹女孩子妒忌的長髮恢復了順直。李閒一直很彆扭的堅持,衣服可以髒一些,腳可以三天不洗,但頭髮必須要保持清潔乾爽。這種怪癖一直被大伙兒譏笑,說他投胎錯了應該是個女兒身才對。每次大家這樣說的時候,李閒都會驕傲的掏出還有長出羽毛的小鳥驕傲的撒一泡尿,然後引得眾人哄堂大笑,再然後大家就開始對他的鳥兒品頭論足譏諷說那裡竟然還有一條蚯蚓。

  李閒這個時候總是很生氣的,尼瑪這玩意看大小也就得了,還非得論長相?難道撒尿那個洞也得是大眼雙眼皮才美?

  「你怎麼不去問你阿爺?」

  陳雀兒一邊將包裹往那匹博踏烏上綁一邊笑着說道。這匹博踏烏是他的愛馬,比愛女人還愛的馬。那次去截殺突厥人的時候,就是陳雀兒騎着這匹博踏烏踩的盤子。

  「問他?等他睡醒了也就該走了。只知道喝酒的爛酒鬼,偏生喝多少酒都醉不死他。」

  陳雀兒哈哈大笑道:「可不許這麼說你阿爺,要是讓他聽見了還不得揍爛了你的屁股!」

  李閒攤了攤手說道:「你知道的,從六歲開始我的屁股就一直很健康。他不喝醉了我是不會說他壞話的,而他喝醉了是絕對抓不住我的。等他清醒的時候,他又忘了我說他什麼了。」

  陳雀兒笑着說道:「就你機靈!怎麼走我也不知道呢,哪次不是大哥臨出發的時候才制定路線的?」

  李閒撇了撇嘴說道:「每次都會換無數條路線,每次都累的人連眼皮都睜不開。」

  陳雀兒道:「毫無疑問,每次的路線都是最正確的。」

  「小鳥哥,聽說留下了活口?」

  李閒忽然嚴肅的問道。

  「阿爺怎麼會心善了?若是不留下活口的話,羅蠻子未必就知道是咱們做的事,咱們也就沒有必要才住安穩就又要跑路。」

  「是兩個女娃,一個小姐樣子的和一個丫鬟,加在一起都不見得有我年紀大。該殺的人殺,可兩那個女娃是那些人順道帶來見識中原繁華錦繡的。她們還小也沒有罪,不能殺。殺婦女小孩,咱們從來都沒這麼幹過。再說了,就算不留下活口難道羅蠻子就不知道是咱們幹的?這方圓幾百里,還有誰敢不給他羅蠻子面子啊。這方圓幾百里,把羅蠻子看成一灘屎的也就大哥一個人了。羅蠻子又不是傻逼!」

  「你錯了!」

  一個比陳雀兒還要魁梧幾分的壯漢恰好走過來,他聽完陳雀兒的話一本正經的說道:「第一,在大哥眼裡,羅蠻子連一灘屎都不如。第二,羅蠻子確實是個傻逼。」

  李閒最得意的事,就是教會了鐵浮屠這些人傻逼這兩個字的正確用法。

  「虎奴哥!」

  李閒看起來很乖巧的叫了一聲。

  這壯漢叫伏虎奴,可以說是這伙馬賊里最能打的三個人之一。就連陳雀兒都不是他的對手,據說他曾經在契丹人的地盤上大殺四方,一個人干翻了契丹四十幾個武士。然後耀武揚威的從契丹一個皇族子弟手裡搶過來一匹博踏烏,再然後千里走單騎很霸氣的回來了。之所以他做出這麼威武的事,是因為他打賭輸給了陳雀兒,賭注就是一匹博踏烏。那天……他們兩個在幽州城裡喝醉了酒,逛青樓的時候恰巧一個名氣不小的女子掛牌子第一次接客,兩個人打賭那女子是白虎還是不是白虎。伏虎奴說是,陳雀兒說不是,於是兩個人上樓將那個趴在女子身上聳動的胖乎乎的傢伙從二樓丟了下去,然後扒開那女子的腿研究了一下。其實伏虎奴輸的很冤枉,因為兩個人找來找去,就找到了一根微微捲曲的小小草。

  伏虎奴是大丈夫,願賭服輸。

  那可憐的女子,被兩個酒氣衝天的傢伙翻過來復過去的檢查,那最隱秘的部位被兩個流氓的大手摸了不下幾十次。最讓她難以忍受氣憤異常的是,這兩個看起來挺順眼的傢伙竟然看完了摸夠了之後揚長而去,流氓的很不徹底。

  難道就那麼不吸引人嗎?

  她咬着牙詛咒那兩個酒鬼肯定是處男,而且還要處男一輩子。

  「你小子少給我賣乖!」

  伏虎奴瞪着李閒罵道:「說!上次往茅廁里扔石頭的是不是你!」

  李閒嚴肅的認真的真誠的說道:「我保證,虎奴哥,肯定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