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梟雄 - 第14章

高月

  一個時辰後,一個看身材仿佛十二歲的少年扛着一隻體長超過五尺,重一百六十餘斤的金錢大豹出現在都會市街頭,頓時轟動全市,無數人圍上來觀看。

  都會市也就是唐朝的東市,而唐朝的西市此時則叫利人市,都會市賣的大都是奢侈品,各種綾羅綢緞、珠寶翠玉、金銀玉器等等,應有盡有,主要供應王公貴族,而利人市則是賣普通的茶米油鹽,是生活必需品。

  元慶這隻金錢豹當然也可以在利人市去賣,但他卻想賣個高價,不想被商家盤剝,他想看看在都會市能否遇到有錢的王公貴族,價格就絕不止三百吊錢。

  東市上的商人和顧客已經將他圍得里三層外三層,足有數百人,大多是看熱鬧,但也有人動心。

  「小郎,這豹子是哪裡打的?」有好事者問。

  元慶當然不敢說是城北,那裡是西內苑,這隻豹很可能是皇家散養,在西內苑獵豹,被人告發可是要被抓。

  皇帝楊堅剛剛下旨,偷一錢者即為盜賊,他偷獵一隻皇豹,那還不得砍頭嗎?

  「呵呵!是在終南山獵到。」

  終南山就是秦嶺,在秦嶺獵豹自然沒人說什麼,只是大家不相信,這個小小少年竟然能獵大豹,頓時議論紛紛。

  這時,一名商鋪掌柜擠進來,他是百寶齋的掌柜,姓吳,他上下打量這隻金錢豹,見這隻豹左眼受傷,但沒有傷到皮毛,而致命處是在心臟,那也就是說可以得一張完美無缺的豹皮,很罕見。

  他眼中亮了起來,問元慶,「少年郎,這隻豹三百吊錢賣給我,怎麼樣?」

  旁邊有人起鬨,「吳掌柜,你是珠寶鋪的,要豹皮做什麼?」

  「去!去!去!別搗亂,我掛大堂好不好。」

  元慶卻搖搖頭,「三百吊不賣!」

  雖然楊四爺說過,一張豹皮可賣三百吊,可他這張豹皮完美無瑕,肯定不止三百吊,還有豹肉呢?豹骨也能入藥,他怎麼可能答應。

  昨天這個吳掌柜去賀若弼府上送珠寶,無意中聽賀府大管家說,賀若弼的老母下個月要過七十大壽,賀若弼想送上好一張虎皮或者金錢豹皮給母親作壽禮,要他幫忙留意一下,如果品相好,可以開價十兩黃金。

  所以吳掌柜一眼便看中了這張完美無缺的豹皮。

  其實價值三百吊的豹皮是雲豹皮,秦嶺一帶很多,但大型金錢豹卻極少,元慶打的這隻豹是西內苑皇家放養的名貴金錢豹,是一頭成年雄老豹,當然罕見,這種品相的金錢豹皮市價至少是五六百吊,還有珍貴的豹骨,同樣價格不菲。

  只是他欺元慶年紀小,便想壓低價買下。

  「那三百五十吊,算上豹骨和肉錢,這下可以了吧!」

  元慶的底限是四百吊,他正要報價,就在這時,遠處有人大喊,「前方人閃開,不要當道!」

  

  卷一

楊家有男初長成

第二十三章

都市賣豹

  

  街上圍觀之人紛紛閃開,只見來了一隊突厥騎士,為首之人中等身材,身材魁梧壯實,身着漢人的錦袍,一臉大鬍子,烏黑的頭髮梳着辮子,目光里充滿傲慢,正是上月看到的突利可汗。

  他這個月一直住在太常寺學習漢人婚制六禮,並開始實施,即將到最後的親迎階段,他在等待最後一刻的到來。

  突利可汗雖是突厥人,卻嚮往中原文化,尤其喜歡漢人的瓷器和玉器,既然難得來中原一趟,當然不能空手回去,便在成親前趕來都會市逛逛,能不能買到什麼精美之物,將來帶回草原。

  街上行人紛紛閃開,吳掌柜也連忙拉着元慶向旁邊去,他生怕元慶跑掉,突利可汗得到隋朝厚待,心中驕傲,便也目中無人,但金錢豹鮮艷的皮色卻使他眼睛一亮。

  胡人喜歡猛獸,這是天性,他立刻翻身下馬,大步向元慶走來,氣勢威嚴,這下,吳掌柜也害怕了,鬆開元慶的手腕悄悄溜走。

  元慶打量着這個突厥可汗,他喜歡從練武的角度觀察一個人,這個突厥可汗沒有築基,腳步虛浮,並不沉穩,只是遊牧民族的體格要略強於農耕民族,而且突厥人屬於中亞人種,碧眼寬臉,普遍的體型壯實,這個突利可汗肩寬背厚,兩臂非常有力,是天生神力,雖然沒有築基,但在馬上也是一員猛將。

  「小孩,這豹子是誰的?」

  元慶雖然身高已近五尺五(約一米六),是個十二歲少年的模樣,儘管他心理成熟,帶着一點前世二十餘歲的思想,但他畢竟生理年齡才八歲,相貌上還是孩子,所以突利可汗根本不相信這隻豹是元慶所獵。

  元慶將豹放在身後,傲然道:「這是豹是我獵!」

  突利可汗的目光落在元慶後背的長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這是一把上等弓,起碼是八斗弓,他眼中一陣驚訝,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元慶,忽然一拳向他肩頭打去。

  他是要試驗元慶的力量,儘管突利可汗的拳頭又快又凌厲,但他還是遠遠比不過元慶在水底練刀三年的迅疾,元慶手一抬,封住了他拳頭,用力一推,突利可汗竟站立不穩,蹬!蹬!蹬!竟向後連退五六步,他的臉頓時脹得通紅。

  旁邊圍觀人都害怕了,沒有一個人敢叫好,突厥人向來兇殘,這位又是胡酋,得罪他,這個少年恐怕要遭殃,眾人紛紛躲走,唯恐惹禍上身,片刻間,大街上走得一個人不剩,四周變得空空蕩蕩,只有元慶一人一豹站在路中間。

  突利可汗的手下大吼一聲,四五個人衝上來,突利可汗卻一擺手,制止住他們,他神情複雜地看了一眼元慶,回頭用突厥語吩咐一句,一名突厥大漢將一把刀扔了過來。

  刀是鈍刀,沒有開刃,這是突厥人尊重隋朝,進宮城不准帶刀,但他們又不願失去傳統的一種折中方案,帶鈍刀入宮。

  刀扔在元慶的腳下,突利可汗後退五步,緩緩拔出了他的刀,盯着元慶,「來吧!我們一對一較量一番。」

  元慶身高是十二歲少年,他的生理年齡是八歲,但他心理年齡卻是二十五歲,無數的歷史經驗告訴他,要想贏得草原胡人的尊重,只有一個辦法,擊敗他們。

  他腳一挑,刀入手中,又揮了一刀,刀又厚又沉重,重十一二斤,元慶在水中訓練是用五斤刀,但岸上他卻用十二斤刀,這把刀正合適。

  突利可汗見他舉重若輕,眼中的最後一絲傲慢也蕩然無存,他眼中變得凝重起來,手腕一抖,舞出一朵刀花,他用的也是鈍刀,但是一把橫刀,重十斤。

  突利可汗自幼喜歡中原文化,他曾苦學過漢人刀法,而且得過名師傳授,儘管他很驚訝元慶用重刀,但他尊貴的身份和胡人好鬥的天性使他爭雄之心燃起,他向元慶拱拱手,「開始吧!」

  他『嗖!』的一刀向元慶劈來,只見一道亮光划過,刀尖如閃電般劈到元慶胸前,可元慶卻像魚一般,腰一扭,側身閃過這一刀,隨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還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勢沉重,力劈華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突利可汗還是被這種凌烈的刀勢逼得幾乎窒息。

  他心中大駭,仗着他反應靈活,猛地向後一退,躲開刀勢,不等他站穩,元慶的第二刀便攔腰劈來,這是十三式刀法中第五式,叫『斬江』,也就是在對手移動時斬斷退路。

  張須陀的十三式刀法都是各自獨立,可以隨意組合,便能產生無窮變化,也沒有什麼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據實戰經驗來積累,或者臨場發揮。

  元慶屬於臨場發揮,他天資聰穎,反應極快,他以發現突利可汗的弱點是下盤不穩,便隨手將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異常流暢。

  這一下突利可汗躲無可躲,只得用橫刀去挑開元慶重刀,不料他卻感覺對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過他的橫刀,刀快無影,腰一痛,他已經被刀劈中。

  突利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橫行草原,從未敗過,可是今天這個少年,只用兩刀便將他收拾。

  他感到一種深深的挫敗,但也對元慶生出一絲佩服,便拱拱手問他:「你師傅是誰?」

  他不關心元慶是誰,他更關心是誰教元慶,元慶也不隱瞞,拱手回答他:「張須陀,聽說過嗎?」

  突利可汗動容,失聲道:「你師傅竟是張須陀?」

  他曾聽父親說過,隋朝軍隊中有兩名勇烈過人的使刀大將,號稱南北雙刀,一人叫魚俱羅,一人叫張須陀,都是天下有名的悍將,原來這個少年竟然就是張須陀的徒弟,難怪能打豹,難怪刀法厲害。

  突厥人有一個特點,就是尊重強者,被對手擊敗後,儘管心中並不認輸,但他們會尊敬對方,會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禮相待。

  他抱拳施一禮,「少年郎,你贏了!」

  元慶將刀還給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雞毛遞給他,「你是隋朝貴客,我剛才無禮,這個送給你。」

  突利可汗一點都不笑,他表情嚴肅地雙手接過鮮艷的羽毛,卻把自己鑲着寶石的黃金短刀解下,鄭重遞給元慶,「收下吧!這是我的心意。」

  元慶一怔,他沒想到這個突利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將如此貴重之物贈他,他連連搖頭,「不!不!我不能收這麼貴重之物。」

  「在你們漢人眼中或許貴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為貴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條好漢,又何必拘禮。」

  元慶接過短刀,心中還是有些覺得不妥,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黃金打造,他聽楊四爺說過,一兩黃金賣給邸店可值百吊錢,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錢,還不說上面的寶石,這絕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東西。

  而且突厥人也沒這麼大方,他們一樣嗜財如命,他總覺得這個突厥可汗贈刀的背後似乎還隱藏着什麼?

  元慶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錢豹,「我把這頭豹送給你。」

  突利可汗仰頭哈哈一笑,他又拍拍元慶的肩膀說:「你送彩羽,我還金刀,這是突厥交友之禮,沒有什麼貴賤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將來有緣,我們還會相見。」

  他用突厥禮儀向元慶行一禮,翻身上馬,「我們走!」

  眾突厥騎士簇擁着他繼續向前而去,元慶望着他們走遠,心中覺得很不踏實,就算是突厥人喜歡交友,那至少也問問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問就贈以金刀。

  「難道是……」

  元慶想起剛才突厥可汗聽到張須陀這個名字時,臉色露出震驚之色,難道他是為師傅張須陀?

  元慶想想也覺得好笑,假如張須陀只是自己隨口杜撰出來的師傅呢?他也這麼輕信自己?突厥人的心思讓人琢磨不透。

  衣服一緊,他感覺到有人在拉他,一回頭,卻是剛才的吳掌柜,吳掌柜死死盯着元慶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貪婪之色,他是識貨行家,這把黃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鑲的百顆寶石顆顆名貴,尤其刀柄上的水藍寶石更是罕見,這把金刀至少價值五百金。

  「你這把刀賣給我,我給你百兩黃金!」

  元慶一把將他推個跟斗,「滾!」

  他把金刀揣進懷中,抗起豹子便走,吳掌柜也知道他不會賣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雖貪婪,也不敢真買,但元慶的豹子他卻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賣給我吧!我給你六百吊錢。」

  這個價格不錯,元慶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賣給你!」

  雖然六百五十吊已經超過市價,但豹骨也價值不菲,而且還有賀若弼那個冤大頭願出十兩黃金,他也有得賺,吳掌柜便點頭答應了,「好吧,我們成交!」

  

  卷一

楊家有男初長成

第二十四章

小男養家

  

  隋朝五銖錢又叫開皇五銖,一吊百錢,一千錢重四斤二兩,由於市場上錢的數量流通少,所以幣值比較高,一般人家幾吊錢就能過一個月,而這次元慶運氣好,獵到了西內苑極為名貴的金錢豹,便着實發了一筆橫財。

  六百五十吊錢,重二百七十餘斤,共六萬五千錢,吳掌柜當然也沒有這麼多錢給他,便給了他六兩黃金和五十吊現錢,黃金並不流通,屬於財寶,白銀也是財寶,一兩白銀值二十吊錢,很多大商人嫌錢太重,便將白銀鑄成銀豆子,一顆重一錢,值兩吊錢,非常方便。

  雖然朝廷不准這種私鑄的銀豆通行,可實際上它已經成為一種變相的貨幣,尤其在邊疆地區,用得很廣泛。

  元慶將五十吊錢和六兩黃金裝入一隻褡褳,搭在肩上興沖沖地回家了。

  懷中金刀雖價值數百金,但遠遠比不上肩頭這一袋錢對他意義重大,有這些錢,嬸娘就不用再抄書,可以給妞妞買好一點的藥,他們家可以吃上肉。

  更重要是他找到了一條賺錢之路,可以從此使他們家過上殷實的生活,元慶最大的心愿,就是恢復嬸娘和妞妞的自由身,再買一座宅子,讓她們過上普通人的生活。

  他骨子裡並不想依靠楊家,憑自己的本事,他一樣可以獨立養家。

  「嬸娘,妞妞!」

  一回到院子,他將褡褳放下便嚷開了,沈秋娘從廚房出來,有些埋怨他,「元慶,你到哪裡去了,怎麼現在才回來?」

  「嬸娘,我去龍首原練箭了。」

  元慶不敢說他是去打獵,便推說是練功,他又問:「妞妞呢?」

  「元慶哥哥,我在這裡呢!」

  妞妞從他房間出來,手中也拖着一隻沉重的麻袋子,元慶一怔,「是什麼?」

  沈秋娘笑道:「是你師傅托人送來的,都是上好的名貴藥材,說是你配置丹藥要用,還有一些配藥比較便宜,讓你自己去藥鋪買,元慶,你到時告訴我是哪些配藥,我幫你到城外去采。」

  元慶沒想到張須陀竟也心細如髮,竟然想到自己沒錢買藥,他也知道張須陀是怕別人知道配方,所以沒有把全部藥給他,只把最名貴的幾味藥給了他,他心中感動,便點點頭說:「嬸娘,以後你也不用去採藥,以後我們就去買藥,我們不再愁錢。」

  「你這傻孩子,你在說什麼?」

  沈秋娘不明白元慶在說什麼,他見元慶腳邊有一隻褡褳,頗為沉重,便問他:「你腳邊的袋子裡是什麼?」

  「嬸娘,你跟我來!」

  元慶將院門關上,拎着褡褳進嬸娘的房間,沈秋娘跟了進來,笑道:「鬼鬼祟祟的,你在做什麼?」

  「元慶哥哥,我也要看!」妞妞也跑進來。

  「妞妞,把門關上。」

  元慶很懂財不露白的道理,一旦讓楊家人知道他們有錢,將會有很多煩惱不期而至,有人會眼紅去告狀,嬸娘和妞妞的身份畢竟還是奴婢,奴婢有錢從來都是很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