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枷鎖 - 第22章
毛姆
他們在格拉維爾餐廳的桌子旁用餐,或者晚上在凡爾賽或者丁香園咖啡館小坐,這些時候,克拉頓總是寡言少語。他靜靜地坐着,乾瘦的臉上掛着嘲諷的表情,只有在有機會插科打諢的情況下才偶爾開一下金口。要是有人能讓他冷嘲熱諷一番,他就會樂得手舞足蹈。除了繪畫他基本不會談論其他內容,只有兩三個人讓他感覺值得一聊。菲利普不知道克拉頓肚子裡到底有幾滴墨水:他的沉默寡言、沒精打采的神色和辛辣的幽默似乎都暗示了他的個性。可也許這都只是掩飾自己不學無術的假面罷了。
另一方面,菲利普和勞森一天天熟絡起來。勞森這人有千奇百怪的興趣,和他做朋友永遠不會覺得無聊。他比大多數學生讀的書都多,儘管手頭拮据、薪水微薄,但並不影響他買書的喜好。他還很樂意把書借給別人,菲利普因此拜讀了福樓拜和巴爾扎克[123]的小說,以及魏爾倫、埃雷迪亞[124]和利爾亞當[125]的詩。他們一起去看戲,有時還一起買張頂層的便宜票欣賞歌劇。他們的住處旁就是奧代翁劇院[126]。菲利普受勞森影響喜歡上了路易十四時期的悲劇作品和字正腔圓、聲音洪亮的亞歷山大詩歌朗誦。在泰布街的紅色音樂會上,花七十五生丁就能欣賞到美妙的音樂,好好講價的話還能喝到飲品。儘管椅子不舒服,地方也擠,空氣里瀰漫着刺鼻的煙草味,讓人喘不了氣,但年輕的菲利普和勞森對這一切都毫不介意。他們有時還去布利埃舞廳,一般弗拉納根也會結伴同行。一到舞廳里,弗拉納根那副猴急的樣兒和推杯換盞的耍酒瘋惹得其他人哈哈大笑。弗拉納根舞跳得很好,到舞廳還不出十分鐘就牽着剛剛認識的女孩滿場轉圈了。
這夥人有一個共同的願望:找個情婦。在巴黎學藝術,情婦是項必不可少的「標準配置」,也是能拿來吹牛皮的談資。但這群囊中羞澀的學生自己吃飽都困難,根本沒法從牙縫裡擠出錢來養女人。儘管他們大言不慚地說找個精明的法國女人不見得比單身花銷大,但和他們想法一致的年輕女孩絕對是踏破鐵鞋也找不到一個。他們看到有些女士委身於更加赫赫有名的畫家,心裡便妒火中燒,整天眼巴巴地看着人家,再時不時造上兩句謠來找點心理安慰。在巴黎找個情人竟然這麼難!說出去讓誰能相信?勞森會找年輕女孩搭訕,再請她出來約會。離定好的日子還有二十四小時,他就開始坐立難安,四處跟人吹噓,把女孩從頭夸到腳,說這次真是釣到了個下凡仙女。可真到了約會的當天,女孩卻總是不會露面。無奈,勞森只能深夜垂頭喪氣地跑到格拉維爾,一臉怒氣地大罵:
「媽的,去死!我就不懂了,她們怎麼就不喜歡我?因為我法語說得不好,還是因為我的紅頭髮?來巴黎一年多了竟然一個也沒勾搭上,該死!」
「你沒用對方法唄。」弗拉納根說。
弗拉納根的情場戰績輝煌得讓人嘆為觀止,儘管其他人對此心有疑惑,但事實證明他沒有完全撒謊。他換情人像換衣服一樣勤。他只在巴黎待兩年,當時也是好不容易說服家人才能不去上大學,跑來學藝術。最後,他還是要回西雅圖繼承父親的事業。他下定決心要在有限的時間裡享無限的樂子,找情人這事嘛,不用看相處時間長不長,只要每種女人都領略一次就夠了。
「你是怎麼逮住她們的?」勞森氣鼓鼓地問。
「這有什麼難的,小傢伙。」弗拉納根說,「你就大大方方早下手為強。釣女人不難,甩女人難。這裡面的道道兒可得好好學。」
菲利普現在正忙得團團轉,腦子裡堆滿了畫畫的事、正在讀的書、看過的戲劇和聽過的談話。分身乏術的他沒空想這些花花事兒。他想等自己把法語說溜了,就有大把時間去找女人了。
他有一年多沒見過威爾金森小姐了。剛離開布萊克斯塔布爾時,威爾金森小姐給他寫過幾封信。但是初到巴黎的幾個星期里他都太忙了,遲遲沒有回覆。後來又收到一封,但不用打開就知道裡面肯定寫滿了對自己的埋怨。他當時正好沒有心情,就先把信擱到一邊兒,想過一陣子再看。後來,也就慢慢忘了還有這齣沒解決的事。一個月後,他翻抽屜想找雙沒破洞的襪子,忽然看到了這封信。這枚還沒拆開的信封讓他心裡一下着了慌。萬一威爾金森小姐前陣子過得很糟而自己卻不聞不問,那就顯得他未免太薄情寡義了些。但也許現在情況已經有所好轉,至少最難過的時候也熬了過來。就他而言,女人都有誇大言辭的毛病。同樣的話,女人可以隨便說出口,但男人就要斟酌再三。他決定不管發生什麼誘惑自己的事,都堅決不再見威爾金森小姐了。他已經太久沒有動筆寫信了,現在似乎也不值得為此大費周章,所以,直到最後他還是沒有打開這封信。
「我敢說她肯定不會再寫來了。」菲利普喃喃自語,「這下她可知道我倆之間徹底完蛋了吧,畢竟她老得都能給我當媽。這些她早就該明白了。」
過了一兩個小時後,他又開始覺得忐忑不安。雖然心裡沒有動搖,卻不免覺得這一整件事都不盡人意。然而,威爾金森小姐真的再沒寫過信給他。起先,他害怕這個女人忽然出現在巴黎,跑到他朋友面前大鬧一場,讓他下不來台。但沒過多久,他就把這件事徹徹底底拋到腦後了。
也大概就是在這時,菲利普態度明確地拋棄了自己往日的偶像。起先他對印象主義畫家的作品只是嘆為觀止,但現在已經演化成崇敬之情。他發現自己也開始像其他人一樣嘖嘖稱讚馬奈、莫奈和德加等人的成就。他買了兩張畫作的圖片:安格爾的《大宮女》和馬奈的《奧林匹亞》,把這兩張畫並排釘在自己的洗手架旁,這樣刮鬍子的時候就可以好好欣賞一番了。他現在深信在莫奈之前從沒有人畫過真正的風景畫;站在倫勃朗的《以馬忤斯的晚餐》和委拉斯凱茲的《被跳蚤咬了鼻子的女人》前,他身上會像過電一般戰慄不止。「被跳蚤咬了鼻子」顯然不是這個女人的姓名,但是在格拉維爾餐廳人們談到這幅畫的時候都會這樣稱呼她。儘管畫中人的容貌令人不想多看,但是這幅畫作的藝術造詣還是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讚嘆。他已經和羅斯金、伯恩·瓊斯和沃茨這些人的理論劃清了界限,隨之一起被打入冷宮的還有他來巴黎時戴着的圓頂禮帽和乾淨的藍底白點領帶。現在的他會戴柔軟的寬邊帽,圍一條飄逸的黑色圍巾,再披件頗有風度的披風外套。他沿着蒙帕納斯街信步而行,好像從小就在這兒長大。經過不斷嘗試之後,他現在也能喝苦艾酒了,覺得那股苦味兒還算挺爽口。他的頭髮越來越長,要不是因為造物主不講情面,對古往今來年輕人的願望不予理睬的話,到現在他也早就蓄起鬍子來了。
①原文為法語。
第四十五章
菲利普很快就從身邊的朋友身上看到了些許克朗肖的影子。勞森那些似是而非的觀點就是來自於他,一直追求特立獨行的克拉頓也無意識地從這位長者身上學來了很多說法。他們圍在桌子旁討論的正是克朗肖的想法,而他們辨別是非所參考的也正是克朗肖創立的標準。有時候一不留神他們會流露出一些對克朗肖的尊敬之情,但為了挽救略帶尷尬的局面,又往往立刻開始嘲笑他的缺點或者為他的種種惡習發出一聲嘆息。
「當然咯,可憐的老克朗肖真是一無是處,」他們擺出一副痛心狀,「他這個人已經無藥可救啦。」
他們覺得只有自己能慧眼識珠,對克朗肖的天賦有着賞識之恩。儘管這群年輕人對中年人的很多愚蠢言行都非常鄙視,覺得這個「老傢伙」和自己相比差了十萬八千里,但一旦有位傑出人士和他們共處一室,他們還是會把克朗肖的這點兒天賦拿出來炫耀一番。克朗肖從來沒去格拉維爾吃過飯。最近四年,他和一個女人在豬窩一樣的小屋裡同居。只有勞森見過這個女人一面。他們的家在大奧古斯丁路一幢最破爛的樓的六層。勞森饒有興致地形容起那間髒亂透頂、沒處着腳的屋子:
「那股味兒直接能把你掀暈過去。」
「別在飯桌上說這些,勞森。」旁邊有人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但他並不想就此打住,非要把那天鼻子遭的罪繪聲繪色地描述一遍才行。他詳細地形容了一下那個給他開門的女人:黑不溜秋的皮膚、又矮又胖的身材,年紀不大,松松的髮髻好像隨時會散開。她沒穿緊身胸衣就直接套了一件襯衫,看上去不像什么正經人家。她的臉蛋紅彤彤的,嘴唇看上去充滿肉慾,一雙亮晶晶的眼睛風情萬種,就像盧浮宮裡弗蘭茲·哈爾斯畫的那幅《波希米亞女人》。她惡俗得不加掩飾、低級得洋洋得意,這種人真是讓人又想笑又害怕。屋裡有個髒兮兮的小泥孩兒正趴在地上玩耍。據說這個蕩婦經常給克朗肖戴綠帽,和拉丁區好些不三不四的小流氓都有一腿。可是在那些湊到克朗肖咖啡桌前就為了拾點牙慧的天真無知的年輕人眼裡,這實在是難以接受的事:像克朗肖這樣嗜美如命的聰明人竟然會找這麼個破鞋湊合着過日子。而他本人呢,竟好像被這個庸婦的粗言俗語迷掉了魂,時不時還要學兩句從她嘴裡吐出來的粗話。他調侃這個女人為「看家娘們兒」①。克朗肖窮得叮噹響,靠着給一兩家英語報紙寫畫展評論來勉強糊口,偶爾還會接些翻譯的工作。他過去在巴黎的一家英語報社工作,後來因為酗酒貪杯丟了飯碗,但現在還賴在那裡打零工,報道一下德魯奧旅館舉辦的拍賣會或者雜耍劇院上演的滑稽時事劇。他已經從骨至髓地適應了巴黎的生活,儘管在這兒過得像只陰溝老鼠一樣又苦又累,四處碰壁,但他除了巴黎哪兒都不會去。一年到頭,他像是在這兒生了根。即使到了夏天,所有他認識的人都去別處度假了,也不願意離開聖米歇爾大街一步。讓人不解的是,即便這樣他也從來沒學着把法語說利索,而且還一直穿着從「美麗園丁」商店裡買的破衣爛衫,誓死不改自己英國佬的面貌。
要是在一百五十年前,克朗肖絕對是個人生贏家。那個年代只要能說會道就能結交不少體面朋友,即使是個酒鬼也不會對社交有太壞的影響。
「我應該生在十九世紀,」他自己這麼說,「就缺一個籌錢的人。要是有贊助,我就能寫詩出版了。可以給王公貴族獻詩,給公爵夫人的獅子狗來個押韻的對子。我渴望得到有錢人家侍女的垂愛,和大主教說地談天。」
他引用了《羅拉》[127]中的一句詩:「我來得太遲,在一個太古老的世界。」
他喜歡新鮮的面孔,對菲利普很感興趣。因為菲利普的話不多不少,剛剛好。說得太少總是讓人很難與之交談,而說得太多又影響他一個人滔滔不絕。克朗肖在菲利普心裡很快就成了神一樣的存在。他沒有意識到克朗肖給自己說的東西其實早讓他跟別人說爛了。作為一個聊天對象,克朗肖有着充滿魔力的個性。他的聲音悅耳洪亮,講故事的方式總是讓年輕一代的人聽得欲罷不能。他說的每句話、每個字都能讓人浮想聯翩。菲利普和勞森就經常在回家的路上,為了議論克朗肖無意中提到的某個詞而不知不覺地在兩個人的住處之間走來走去,轉個好幾趟。菲利普和別的年輕人一樣,都熱衷於追求結果。他發現克朗肖的詩詞實在離期望水平差得很遠。克朗肖從沒出過詩集,但他的詩大都發表在了雜誌上。經過一番勸說,克朗肖終於抬回了一大摞從《黃皮季刊》《星期六評論》[128]等雜誌上撕下來的紙頁,每頁都刊着他的一首詩。菲利普驚訝地發現這些詩基本和亨利或斯溫伯恩的作品如出一轍。把別人的文字東一塊西一塊地湊成自己的詩也需要一定的本領和造詣吧。菲利普向勞森抱怨,說自己對克朗肖很失望。而勞森又無意中把這些話捅出去,讓克朗肖知道了。等到下次菲利普再去丁香園的時候,克朗肖嬉皮笑臉地朝他說:
「聽說你對我的詩評價不高。」
菲利普一下窘得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啊?沒有的事。我很喜歡讀你的詩。」
「不用顧忌我,」克朗肖胖手一揮,豪爽地說,「我從來不覺得寫詩作詞是頂重要的事。人只要過好一輩子就夠了,總不能只拿生活遣詞造句吧。我的目標就是尋找生活中各種各樣的體驗,抒發一下在每個時刻體會到的所想所感。我把我寫的東西看作一項優雅的成果,它是給生活添樂子的,可不能反過來搶了生活的風頭。至於我的子孫後代怎麼評價我的作品——哈哈,去他娘的子孫後代!」
菲利普笑而不語,因為是個人都能看出來眼前這位「藝術家」一生都沒有貢獻出什麼像樣的作品。克朗肖沉思着看了他一會兒,又把自己的酒杯斟滿,喊來侍者要了包煙。
「我這樣裝腔作勢地說話是不是招你笑話了?你知道我窮得叮噹響,又和一個總是跟別的男人鬼混的婊子住在一間小破閣樓里。更不必說,她搭上的男人還都是些剪頭髮的、咖啡廳端盤子的下賤貨色。我把一些不三不四的書翻譯成英文,還要為一些下流可鄙的畫作寫評論。這些畫兒爛得讓人連罵都懶得罵。但是,我懇求你告訴我,到底什麼才是生活的意義?」
「呃,這個問題真的很難回答。你自己說不上來嗎?」
「說不上來。在發現它的真正意義前,人們都會覺得生活糟透了。但是你想想,你活在這個世界上是為了什麼?」
菲利普從來沒有自問過這個問題,他想了一會兒才開口說:
「我不知道。我想是為了各盡其職吧,發揮所能,又不傷害其他人。」
「簡單來說,就是別人怎樣待你,你也怎樣待人?」
「我想是吧。」
「典型的基督教徒思想。」
「不,不是,」菲利普被惹急了,「這和基督教沒有關係。只是道德概念。」
「才沒有什麼道德概念呢。」
「你要這樣說的話,那如果你喝醉了把錢包落在這兒,剛好讓我撿到了。你憑什麼覺得我應該把錢包還給你呢?可不是因為害怕警察吧。」
「那是因為你害怕犯了錯會下地獄,希望做好事能上天堂。」
「我既不相信地獄也不相信天堂。」
「可能吧。康德在提出『絕對命令』[129]的時候也和你一樣不相信這兩樣東西。你摒棄了一個信條,但卻沒有摒棄以此信條為基礎的倫理觀。說白了,你還是一個基督教徒,要是天堂里真的有上帝,那你一定會從他那裡得到獎賞的。萬能的神是不會像教會所描述的那麼傻的。我想,只要你能遵守上帝的戒律,他才不會在乎你究竟信不信他呢。」
「可是如果我落下了錢包,你也一定會還給我啊。」菲利普說。
「我可不是因為什麼道德,我就是害怕警察。」
「警察要找到你可不比大海撈針簡單啊。」
「我的祖先們長年生活在文明世界,對警察權威的恐懼早就深入我心了。我家那個看家娘們兒要是看到個錢包,肯定想都不想就拿走。你說她是來自罪惡階級,可其實她只是沒有那些世俗偏見罷了。」
「那讓榮譽、美德、禮貌這些東西都見鬼去好了。」菲利普說。
「你犯過錯嗎?」
「我不知道,也許吧。」菲利普說。
「你這口吻很像個非國教律師。我就從沒犯錯過。」
克朗肖穿件破大衣,豎着領子,帽檐壓得很低。一對小眼在他紅通通的肥臉上閃着光,看上去出奇滑稽。但此刻的菲利普聽得認真,來不及笑他。
「你從來沒做過讓自己後悔的事嗎?」
「如果我之所為都是不得不做的,那怎麼會後悔呢?」克朗肖反問道。
「這是宿命論的觀點。」
「人總是覺得自己的意願是自由的。這種想法太根深蒂固,我也情願這麼想。我表現得好像自己無拘無束。只要一件事發生,那很顯然是永恆的宇宙中所有力量共同促生了它,不管我做什麼都不可能阻止。這就是不得不做的事。不論是好是壞,我都不接受任何獎罰。」
「你把我繞糊塗了。」菲利普說。
「來點兒威士忌吧。」克朗肖遞過酒瓶說,「想要腦子清醒,沒有什麼比威士忌更管用了。你要是只喝啤酒,腦子就只會越喝越糊塗。」
菲利普看着遞過來的酒瓶,搖了搖頭。克朗肖接着說:
「你不是個壞小伙,就是不肯喝酒。不喝醉怎麼聊天?我說的這個好事壞事啊……」菲利普知道他這是又撿起了剛才的話茬,「是傳統意義上的。我沒有給這些詞附加什麼特別的含義。我反對把人的行為分個三六九等,不能說某些行為值得做,而給另外一些行為扣上髒帽子。『罪惡』和『德行』對我來說一點兒也不重要。我是衡量一切的標準。我是世界的中心。」
「可世界上總還有那麼兩三個其他的人啊。」菲利普不同意他的觀點。
「我只為自己說話。只有當他們礙着我的事了,我才會注意到他們的存在。每個人都是宇宙的中心,地球也都同樣繞着他們轉。我自己有多大的能力,就能向其他人要求多少的權利。我會不會做某件事看的只是我能不能做。人類是生活在社會裡的群居動物。各種渠道的勢力組成了社會:比如武器的力量——也就是警察;還有輿論——像是『格朗迪太太』[130]。一邊是社會,一邊是個人,每一邊都竭力自保。這是勢力與勢力之間的抗爭。我獨自一人,勢單力薄,必定要融入社會。可其實我還是挺樂意的,因為我向社會納稅,社會則保護我這個弱者不受比我強的人的壓迫。我遵守法律,是因為我必須得這麼做,而不是承認它的公正。哪有什麼公平公正?我只知道有權力這回事。我納的稅給負責保護我的警察發了工資。如果我生活在一個法律規定必須參軍的國家,我進了軍隊保家衛國,那麼我就不欠社會什麼了。至於剩下的情況,要是它還拿出自己的勢力來打壓我,我就可以用我的聰明才智狡猾應對了。社會制定法律來自保,假如我犯罪就會被關進牢房甚至處死。社會有權力這麼做,權力也就給了它權利。如果我觸犯了法律,我就接受國家對我的報復。但我不覺得這是一種懲罰,也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社會想通過宣揚什麼名譽啦金錢啦,以及我們身邊人的誇讚來使我們為它服務。但是我才不管周圍的人說我好還是說我孬呢,我也看不起什麼名譽,再說我現在窮成這個樣,不也過得很好嗎?」
「要是所有人都像你這麼想,那社會就直接崩潰了。」
「別人怎麼想不關我的事兒,我只管自己。大多數人都為了得到某種獎賞而去做一些事,這些事直接或間接地使我得益,我正是沾了這個光啊。」
「我覺得這種觀點真是自私得可怕。」菲利普說。
「可是你覺得人做事會是出於不自私的原因嗎?」
「會啊。
「不可能的。等你再成熟點就會發現要想在這世界上能活得下去就首先得承認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你想讓其他人無私待人,想讓他們為了你的需求而自我犧牲,這種想法太荒謬了。他們憑什麼這麼做呢?一旦你向事實妥協,承認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是為了自己而活着,等到那天你就不會再對同伴有那麼多的要求了。他們也不再會讓你失望,你只會以寬容之心對待他們。人啊,在生活中苦苦追求的東西不就是享樂嗎?」
「不,不,不!」菲利普喊了起來。
克朗肖哈哈大笑。
「瞧你跟匹嚇着了的小馬似的,我不就是用了一個你們基督教徒避之不及的詞兒嘛。你把萬事萬物的價值都按等級排好了,『享樂』這件事永遠被壓在最下頭。只有談起自我滿足、責任、慈善和真誠的時候,你才能有點兒激動,而『享樂』對你來說只是一種感官享受。在那些制定了道德要求的可憐的奴隸眼中,享受和滿足是可鄙的事兒,但他們本身就沒有什麼路子能享受啊。我要是換成『幸福』這個詞兒你就不會這樣害怕了吧。『幸福』這詞兒聽起來好像沒有那麼令人震驚,好像是從伊壁鳩魯的豬圈[131]逛到了他家的後花園。但我要說的就是『享樂』,因為就我的觀察而言,大家都是圖個享樂,沒聽說誰的目標是幸福。你的每一種德行中都暗藏着享樂的欲望。人人做事都是先為自己。要是做的事剛好還能使別人得益,那麼我們就說這個人是個有美德的人。有人覺得施捨是種樂子,那他就叫樂善好施;有人覺得助人是種樂子,那他就叫熱情善良;有人覺得做社會工作是種樂子,那他就叫熱心公益。你給乞丐兩個便士自己覺得很快樂,我來上一杯威士忌兌蘇打水也覺得很快樂,這是一回事兒。我不跟你一樣假惺惺的,我既不為自己的快樂洋洋得意,也不會去祈求你能贊同我。」
「你難道不知道有人會放棄所想,而去做些心不甘情不願的選擇嗎?」
「不,你這問題問得太蠢了。其實你的意思是說人會選擇即刻痛苦而不選擇當下享樂。我要是反對這個說法,那就和你提出這個問題一樣愚蠢了。的確,人會接受即刻的痛苦而非享樂,但這只是因為他們想在日後享受更大的樂子啊。快樂是飄渺虛幻的,但是就算快樂的程度難以計算也不能說這條普遍的規律有錯啊。你現在想不通是因為你還覺得享樂是一種感官享受,可是,孩子,一個為國捐軀的人是因為他熱愛自己的國家,這一行為其實就好比一個愛吃泡菜的人吃了很多醃白菜。這是造物主的法則。要是人真的喜歡受苦多於享樂,那人類早就滅亡了。」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菲利普大聲辯解,「那萬事萬物還有什麼作用?沒有了責任,沒有了善與美,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又是為了什麼呢?」
「喏,燦爛的東方文明給了我們答案。」克朗肖微微一笑。
他指了指正好推門而入的兩個人,隨他們一起進入咖啡館的還有一陣寒冷的風。這兩個人是地中海東岸的人,他們走街串巷地叫賣便宜地毯,每個人都拎着一捆毯子。現在是禮拜天的晚上,咖啡店裡人滿為患。他們穿過一張張桌子,在充滿嗆人煙味和刺鼻汗味的咖啡館裡推銷着自己的地毯。他們的到來似乎給這裡增添了一些神秘色彩。破舊的衣裳、磨得泛光的舊大衣、土耳其帽——打扮得很有些歐洲人的風格。屋外頭的嚴寒天氣讓兩人的臉都凍得蒼白。其中一個已經人到中年,留着黑鬍子;另外一個看上去也就是十七八歲,生過天花的臉上坑坑窪窪的,是個獨眼兒。他們從克朗肖和菲利普身邊經過。
「真主安拉偉大,默罕穆德是他的先知!」克朗肖扯着嗓子喊了一聲。
那個年紀大點的小販走在前面,臉上掛着諂媚的笑容,活像只挨揍挨慣了的雜種狗。他朝門口一瞥,鬼鬼祟祟地迅速掏出一幅香艷的畫圖。
「你是亞歷山大的商人馬斯埃德·迪恩嗎?這是你大老遠從巴格達拿來的貨?哎喲,我的叔叔哎,你看那邊的獨眼小伙兒,像不像謝赫拉查德給薩桑王講的三個國王故事裡的其中一個?[132]」
儘管克朗肖的話他一句也沒聽懂,但這會兒笑得更巴結了。他像變戲法兒一樣又掏出一個檀木盒子。
「別,還是給我瞧瞧來自東方的紡織珍寶吧,」克朗肖說,「讓我開開眼界,找點靈感編個故事。」
小販攤開了一塊紅黃相間的桌布,上面的圖案艷俗古怪,非常難看。
「三十五法郎。」他說。
「哎喲叔叔,這布不是撒馬爾罕人織的吧,也不是在布哈拉上色的。」[133]
「那算你二十五塊。」小販諂媚地說。
「鬼知道這塊布產地在哪兒啊,說不定還是從我老家伯明翰運來的呢。」
「十五塊好了。」留着鬍子的小販戰戰兢兢地說。
「哪兒涼快哪兒待着吧,」克朗肖說,「巴不得野驢跑您姥姥墳頭拉屎!」
小販笑臉僵住,不動聲色地帶着東西去旁邊了。克朗肖轉頭對菲利普說:
「你去過克魯尼嗎,那家博物館?在那兒你能看到各種染色精美非凡、圖案絢麗多姿的波斯地毯,真是讓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從那些毯子裡你能領略到東方的神秘,感受到東方的美艷,就像哈菲茲[134]筆下描繪的玫瑰或者哈亞姆[135]詩中提到的酒杯。但是現在再去,你能看到更多。你剛才問什麼才是生命的意義,多看看那些波斯地毯吧,早晚有一天你會知道答案的。」
「你可真是難懂。」菲利普說。
「我醉了。」克朗肖回答。
①原文為法語。
第四十六章
菲利普發現在巴黎的生活沒有別人說的那麼便宜。剛到二月,他就花掉了帶來的大部分生活費。他好面子,不願意去找伯伯要錢,也不想讓伯母知道自己捉襟見肘的情況,因為他知道伯母一定會咬牙從腰包里再省出點錢寄給他,可她本來也沒什麼積蓄了。再過三個月他就到法定年齡,能自由支配父親留下的那筆小小的遺產。為了挨過這段拮据的過渡期,他變賣了從父親那繼承的幾件首飾。
就在這個節骨眼兒,勞森正好提議租一間通往拉斯帕爾大街路上的小畫室。這間畫室是空的,租價非常便宜。畫室旁還有個小屋,可以用來當作臥室。菲利普每天早上都去學校,勞森可以利用這段時間靜心作畫,他去過這麼多所學校,最後得出結論:一個人畫畫的時候才最能出成績。他提議一周請三四天模特,自己練習。起先菲利普覺得花銷有點大,不知道該不該一起租。可後來他們一合計,租間畫室並不比住在旅館裡貴多少(他們都急切想有一間屬於自己的畫室,所以算得很仔細)。雖說房租和付給看門人的清掃費加起來是筆挺大的開銷,但是他們能從早餐里省出這筆錢,以後可以自己在家做早餐。要是放在一兩年前,菲利普是絕對不會和別人住一間的,因為他對自己的跛腳太敏感。但現在這種病態的心理已經慢慢改善了些。在巴黎,好像殘疾並算不上什麼了不起的,儘管自己還是對此介意,但已經不再疑神疑鬼,老是覺得其他人也在打量自己的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