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枷鎖 - 第27章

毛姆

「虧我還以為你好不容易選擇了一項職業,一定會堅持到底呢。現在看來你只是沒有毅力啊。」

菲利普有點生氣,伯伯竟然意識不到下這樣的決心需要好些英雄氣魄。

「滾石不生苔,轉業不聚財。」牧師又接了一句。菲利普最討厭這句老話,他覺得這句話對自己沒有分毫意義。當初他硬要離開會計事務所時,他的監護人伯伯就總把這句話搬出來。顯然此情此景又讓他想起了當年的事。

「你可不小了,心裡有數,是時候安定下來了。一開始你非要去當特許會計師,後來膩歪了,又想着做畫家。現在腦子一熱又換主意。這說明……」

他頓了頓,思考着這樣的行為究竟體現了怎樣的性格缺陷。菲利普忽然接過話茬,自己說了下去:

「說明我優柔寡斷、軟弱無能、沒有遠見、缺乏決心。」

牧師飛快地掃了一眼菲利普,想看看他是不是在笑話自己。菲利普一臉嚴肅,兩隻狡黠的眼睛閃閃發光。牧師的臉一下拉長了,他想讓菲利普再嚴肅一點才是。看來自己必須得敲打敲打他了。

「你的錢樂意怎麼花和我無關,你可以自己做主。但是我想你應該記住錢早晚有天會花光的。你又不幸身有殘疾,掙錢對你來說可不太簡單。」

菲利普現在發現,但凡有人生他的氣了,第一個念頭就是拿他的跛足說事。他覺得自己已經把人性看了個透徹,沒有人能夠抵抗這種戳人痛處所帶來的報復的快意。他苦苦磨鍊自己,終於能夠在別人提及他的殘疾時裝出無所謂的樣子。小時候他動不動就會臉紅,不過現在慢慢能控制住了。

「像您說的,」菲利普回應道,「我的錢怎麼花和您無關,我自己說了算。」

「當初你鐵了心要去學畫畫,我攔着不讓你去。你現在不得不承認我的決定是正確的吧。」

「這可說不準。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哪怕出了錯也比規規矩矩地聽別人的話強。我已經任性過了,現在讓我找個工作安定下來倒也不是不行。」

「什麼工作?」

菲利普沒想過伯伯會問這個。其實他還沒下定決心,想做的事太多了。

「最適合你的工作就是去繼承你爸爸的事業,當個醫生。」

「巧了,我就是這麼想的。」

之所以他能在那麼多選擇里想到醫生,主要是因為這個行業似乎有更多的私人時間。他坐過辦公室,那段經歷讓他寧死也不想再踏進辦公室一步。他順着牧師的話脫口而出,根本就是不假思索的隨機應變。可他覺得用這種偶然的方式做出一項重大決定實在有趣,所以當機立斷決定秋天就去爸爸生前所在的醫院學習。

「那你在巴黎待的那兩年純粹就是浪費時間咯?」

「不好說。這兩年我過得特別開心,也多少學到些本事。」

「什麼本事?」

菲利普思考片刻,故意想和伯伯慪氣。

「我學會看手了。以前我可沒看過。我還學會把房子和樹放到天空的映襯下觀賞,以前我都是單獨看的。我還學到影子不是黑的,是彩色的。」

「你可能覺得自己很聰明吧。我倒覺得你這般牙尖嘴利實在是傻透了。」

第五十三章

凱利先生拿着報紙回書房了。菲利普挪到剛才伯伯坐的那張椅子上(這是屋裡唯一一張舒服的椅子),望着窗外暴雨傾盆而下。即使是在這樣的惡劣天氣里,遠處延伸至天際的蒼翠田野看上去也極有寧靜之美。菲利普從來沒發現原來近在咫尺的景色里有這樣一種讓人倍感親切的魅力。在巴黎生活的兩年時間反倒讓他感到家鄉風景獨好。

他想起伯伯剛才的話,不由微微一笑。這般輕率無禮、牙尖嘴利其實不失為一件好事。他已經意識到父母早逝對自己而言是一種怎樣慘重的損失。之所以看事物的眼光總與別人不同,想來多少也要歸咎於這件事吧。舐犢之情是這世上寥寥幾種無私的情感之一。在一群陌生人照顧下長大的他,雖說也算成器,但終是沒有享受過來自父母的耐心照顧和容忍關懷。他一度以富有自控力為傲,而這種能力正是在同伴的譏諷嘲笑下硬生生逼出來的。很快,他們又嫌棄他是個憤世嫉俗、冷漠麻木的人。他早就學會一舉一動儘量不動聲色,大多數情況下喜怒哀樂也都隱藏在面具之下。如此一來,表達感情的能力也就慢慢退化喪失了。人們總是說他是個無情無義的冷血動物,但他心裡清楚,自己只是善於控制情緒罷了。偶爾遇到觸動心弦的事情,他寧可閉緊嘴巴也不願被顫抖的聲音所出賣。在學校的那些日子,他曾吃過的苦、受過的羞辱至今還歷歷在目,當時的自己只要稍不留神就會惹來一片嘲笑,所以直到現在他做什麼事都還格外小心,生怕出醜。他記得那種孤獨的滋味,那種與所有人脫離開來,獨自面對世界的心酸。即便世界在他豐富的想象中是一番精彩而快樂的模樣,可殘酷的現實卻又總讓他美夢破滅,失望不已。所幸他能以外人的眼光審視自己,對這一切都一笑了之。

「老天,要是我不這樣沒心沒肺,早就上吊自殺一命嗚呼了。」他很得意。

伯伯剛才問他從巴黎學到了些什麼本事。他的回答很簡單,可實際上他學到的要遠比告訴伯伯的多。和克朗肖的某次交談讓他印象深刻。從克朗肖嘴裡吐出的詞兒,哪怕再普通也會讓菲利普浮想聯翩。

「我親愛的朋友,」克朗肖當時是這樣說的,「根本沒有什麼道德概念!」

當時剛剛脫離基督教的菲利普曾一度覺得滿身輕鬆,之前做每件事時都要擔驚受怕,生怕觸犯了戒規害得靈魂無法永生。可這種負擔終於從他肩上卸去了。他以為自己終於感受到了自由的美好,可現在卻發現這不過是一種錯覺。他是在宗教的薰陶下長大的,儘管放棄了心中的宗教意識,但還會無意識地小心呵護着道德觀念——這正是宗教的一部分。他決定不受任何偏見左右,獨立地思考問題,把善惡全都拋在腦後,也不再顧慮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他想找到屬於自己的人生規則。可規則在人生中真的是必不可少的嗎?這也是他想潛心探索的問題。顯然世上很多事看似順理成章,原因不過是由於我們打小受到的教育引導罷了。他讀了那麼多書,可並沒有從中受益許多。因為這些書中的幾乎所有觀點都以基督教的道德觀為基礎。即使有些作者口口聲聲說自己不信基督,但他們的書里終究還是會構建出一個與登山寶訓[148]不謀而合的道德論。如果只是為了跟在別人身後亦步亦趨、隨波逐流,還不如省下啃書本的時間做點別的。菲利普想確定未來的方向,他相信自己能夠不受輿論的影響。但同時又不得不繼續生活。在總結出一套完整的行為規範前,他給自己先立了一條臨時規則。

「只要不驚動警察,做任何事都要隨心所欲。」

在巴黎的那段日子裡,最讓他視若珍寶的就是精神上的自由,他感到自己終於從牢籠里解放了。斷斷續續地讀了很多關於哲學的書後,他滿心期望能在接下來的幾個月放鬆一把。他漫無目地地閱讀,每翻開一本書心裡都小小激動,想從中獵取一些待人接物的現成法則。他覺得自己像個置身於陌生國度的遊客,不斷向前,那股冒險的勁頭讓人着迷。他像別人研讀純粹的文學作品那樣動情地讀着,每每從慷慨激昂的文字里讀出一些朦朧的情感,心都會怦怦跳個不停。他那專於具形概念的頭腦一進入抽象的世界就重重受挫。儘管跟不上書里的邏輯,但還是能隨着作者曲折迂迴的思想在高深莫測的概念之林中敏捷穿梭。有時讀到一些哲學家的理論時,他的心裡起不了太大的波瀾。但有時又能在其他著作里發現些說到他心坎的話。就像在非洲腹地探索時爬上了一座山。參天大樹和一望無際的原野頓時在眼前鋪陳開來,仿佛自己仍身處英國的大公園裡,有種親切而熟悉的感覺。托馬斯·霍布斯[149]上知天文、下通地理的才華讓他興奮非常。斯賓諾莎[150]則讓他又敬又怕,他未見過如此品德高尚、超凡脫俗、嚴格律己之人,不禁想起了自己所熱愛的羅丹[151]的雕像《青銅時代》。哲學家休謨[152]充滿魅力的懷疑論也激起了他心中的共鳴。休謨頭腦明晰清楚,善於用簡潔的語言表達複雜的思想,他的文字如音樂、似詩歌,充滿了音律之美。菲利普面帶微笑地讀着他的書,仿佛在閱讀一部引人入勝的小說。可惜的是,看過這些書,他卻依然沒有找到自己真正想找的東西。有本書里說,一個人究竟是柏拉圖還是亞里士多德,究竟是斯多葛[153]還是伊壁鳩魯都是打出生就決定了的。喬治·亨利·劉易斯[154]的一生(除了告訴你哲學家都是些滿口大話之人外)說明了一個道理,每個哲學家的思想都帶有鮮明的個人特點。知道了這一點,你就能把所有哲學家的思想猜個大概了。可以這樣認為:似乎決定我們行事方式的不是我們的思維方式,而決定我們思維方式的正是我們的為人。這一切都無關乎真理。世上本沒有真理。每個人都是自己的哲學家。昔日偉人精心總結的思想系統僅僅是對作家有意義罷了。

現在我們知道,只要了解了一個人,那麼關於他哲學體系的所有問題也自然會迎刃而解。菲利普認為想要了解一個人必須通過三種不同聯繫:他與其所生存世界的聯繫,他與身邊人的聯繫,以及他與自己的聯繫。他制定了翔實的計劃,決定按照這個思路潛心研究一番。

旅居國外有一個好處,你大可從一個旁觀者的視角出發,了解身邊人的不同風俗習慣。因為你不像他們一樣從小就對這些風俗習慣耳濡目染、深信不疑。這樣一來就不用擔心某些自以為不證自明的信仰在別人看來只是萬分滑稽了。他在德國待了一年,又在巴黎生活了很久,學習起懷疑論的教義來自然非常從容、得心應手。世間萬物無所謂善惡之分,其存在只是為適應環境使然。讀了《物種起源》後,他似乎明白了許多之前一直困惑不解的道理。他就像個探險家,先推測出此地可能存在哪些自然現象,再逆着洶湧的河流一路向上,試圖求證。果不其然,那裡真的有一條支流。四周人煙稠密,沃野流金,遠處群山巒巒,延綿不盡。說起過去的某些重大發現,世人總是震驚不已:為何當時沒有人能夠立即接受這條真理呢?為何那些接受了它的人也沒有深受其影響呢?第一批閱讀《物種起源》的讀者怕是只接受了書中的道理,而沒有從心底受其觸動吧。可他們的情感才是行動的基礎啊。菲利普這代人出生於《物種起源》出版之後的時代,經過時間的推移,那些曾經在人們之間引發軒然大波的見解現在大多已經為人所接受,所以菲利普才得以懷着輕鬆愉快的心情來閱讀這本書。書中所描寫的為了生存而做的壯烈鬥爭讓他心神激盪,而其中提到的倫理準則也和他之前的想法不謀而合。他告訴自己力量才是王道。一邊是社會——一個遵循着特有規律而自我發展、自我保護的獨立有機體;另一邊則是個人。凡是對社會有益的行為就被標榜為一種美德;而對社會不利的行為則要貼上罪惡的標籤。善與惡無非就是這樣來的。罪惡是自由的人們應該擺脫的一種偏見。社會有三把利劍專門用來對付人:法律、輿論和人們心中的道德良知。動動歪腦子,就能輕鬆避過前兩把劍,這種詭計多端的小聰明是弱者戰勝強者的唯一武器了。當公眾輿論點明「紙是包不住火的」這一真理後,它也就光榮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可道德良知是存在於每個人內心的叛徒,它身處敵營之中,逼得人不得不狼狽投降,為了社會的繁榮而犧牲自我。社會與個人的矛盾是無法調和的,兩方心中也各自有數。一方面,社會利用個人的力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企圖違抗者,它將其踐踏腳下。忠心侍從者,它以勳章、金錢、榮譽加以獎賞。另一方面,個人的唯一力量僅存在於其自身的獨立性中,他們在社會裡苟且生存,奉上人力或是財力只為給自己圖個方便,毫無責任感這一說。他們不求獎賞,只求能不受打擾、不被干涉。獨自行游至此的旅人,明明自己為了省事才按庫克船長的地圖一路遠航,卻不免還要善意地嘲笑那些由別人帶領指路的人。自由的人是不會犯錯的。他可以隨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而又能做成的事。他的力量是衡量自身道德水平的唯一標準。他知道社會上的所有條條框框,但卻能毫無悔悟之心地反其道而行之,就算受到懲罰,也是平心靜氣,不會因此怨恨自己或他人。誰叫社會自有其勢呢。

如果對個人而言沒有所謂對錯之分,那在菲利普看來,道德良知也就失去了效力。他痛快地大喊一聲,把「良知」這個作惡多端的惡棍一把抓住,又狠狠扔了出去。然而,他對生命真諦的理解卻並沒有比以往更充分。世界為何存在?人類又為何存在?儘管這兩個問題還是像之前一樣高深莫測,難以琢磨,但一定會有答案可以解釋。他想起克朗肖曾經神秘兮兮地說過生活就像波斯地毯。這個比喻只有你自己理解了,才能領略箇中奧妙。

「真不知道他說的是些什麼鬼話。」菲利普笑了。

九月的最後一天,菲利普等不及要把這些新的感悟用起來。他帶着一千六百鎊盤纏,拖着跛足第二次踏上了去倫敦的旅途,開始了人生中的第三次嘗試。

第五十四章

菲利普去當會計學徒前參加的學業考試讓他有足夠的資格進醫學院學習,選了父親的母校聖魯克醫學院。他趕在夏季學期結束前的一天到倫敦,和教務老師碰了面。老師拿出一張表讓他從裡面選間宿舍,最後他住進了一個昏暗髒亂的房間。這間宿舍有個好處,從這兒走到醫院花不了兩分鐘。

「你得選個部位學學解剖,」老師叮囑菲利普,「最好先選腿。學生們一般都從腿開始練,他們覺得這樣簡單點兒。」

菲利普的第一節課正是上午十一點的解剖課。十點半的時候他就一瘸一拐地出門,穿過一條馬路往醫學院走。一進教室就看見牆上釘着各種講座的宣傳單和足球比賽的海報之類的告示。他看着滿牆的通知,深深吸了幾口氣,竭力做出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沒一會兒,一群年輕小伙兒腳下傳着球,一窩蜂似的回來了。他們一邊聊天,一邊從信架上翻找自己的信,然後又下樓去了地下室。學生的自習室都在那兒。菲利普一會兒怯生生地看看他們,一會兒又不知往哪裡瞄,他猜這些人和自己一樣都是第一次來。牆上的通知讓他看了個遍。這時一扇玻璃門吸引了他的注意,門後顯然是個陳列室。反正還有二十分鐘才上課,乾脆進去瞧瞧好了。陳列室里擺着許多病理標本。正看着呢,一個十八歲左右的男孩走了過來。

「喂,你是新來的?」

「是。」菲利普回答。

「教室在哪你知道嗎?馬上就十一點了。」

「咱們最好找找去。」

他們從陳列室出來到了一個又長又暗的走廊,兩邊的牆刷成深淺不一的紅色,一些年輕的學生從他們身邊匆匆經過,顯然教室就在前面了。他們走到一扇寫着「陳列室」的屋門外。菲利普發現屋裡已經來了好多人。座位是分排擺好的,他剛一進去,就來了個助教往講台上放了杯水,過了一會兒又拿來一具骨盆和一左一右兩根大腿骨。後來的學生也紛紛按號坐好,剛到十一點教室就已經差不多坐滿了。統共有大概六十個學生,大部分都比菲利普年輕,都是些臉蛋兒乾乾淨淨的不到二十歲的小伙兒,還有一些看起來比菲利普大。有個高個兒男人蓄着亂蓬蓬的紅鬍子,看起來像是三十歲了;一個黑頭髮的小矮個兒應該比他小一兩歲;還有一個戴着眼鏡,滿臉絡腮鬍子的男人頭髮都花白了。

很快他們開始上課。老師是位鶴髮飄飄、身板清瘦的老先生,名叫卡梅隆。他先挨個點名,又做了番講話。他的聲音悅耳動聽,用詞講究,詞與詞之間搭配得小心謹慎,看來沒少花心思。他推薦了一兩本書讓學生去買,又建議大家買具骨架標本來研究。談起解剖學,這位老先生滔滔不絕:解剖學是外科學中的重中之重;稍微了解一點解剖知識還能幫助你欣賞藝術。菲利普豎起耳朵,全神貫注地聽着。原來卡梅隆先生不光給皇家藝術院的學生上過課,還曾經是東京大學的老師,在日本住了多年。談起自己的藝術鑑賞能力,他的言辭里透着驕傲之情。

「你們將會學到很多枯燥無味的知識,」他慈祥地笑笑,「這些知識一考完試準會被忘個精光。但是就解剖而言,學了忘也比沒學過要好。」

他舉起講台上的骨盆標本講解起來,說得頭頭是道、條理清晰。

那個之前在病理標本陳列室和菲利普搭話的男孩上課時坐在菲利普旁邊。要下課了,他想叫菲利普一塊去解剖室看看。他倆穿過走廊,碰到一位助教告訴他們解剖室怎麼走。一進門,菲利普就立刻明白過來之前在過道聞到的那股刺鼻氣味究竟是什麼。他點上一斗煙,助教在一邊嘿嘿笑了:

「很快你就習慣啦。我現在都聞不出這股味兒了。」

他問了問菲利普叫什麼,從黑板的名單上找到他的名字。

「你分到了一條腿——四號。」

菲利普發現括號里除了他的名字外還有另一個。

「這是什麼意思?」他問道。

「人體標本奇缺啊。沒辦法,只能兩個人一起解剖一個部位。」

解剖室很大,粉刷得和走廊一樣:牆的上半部刷成鮮艷的橙紅,牆圍則是紅褐色。房間兩側,每隔一段就從牆上支出一塊鐵板,帶着凹槽,像是盛肉的盤子。每塊鐵板上都有一具屍體,大多都是男的。這些屍體一直在防腐劑里泡着,有些變黑了,皮膚看上去像革子一樣。每具屍體都瘦弱乾枯、皺皺巴巴。助教把菲利普帶到鐵板前,一個年輕人正站在那兒。

「你叫凱利?」他問。

「對。」

「哦,咱倆分到了這條腿。是個男人,真走運!」

「走什麼運?」菲利普問。

「他們學生都喜歡男屍,」助教在一旁解釋說,「女屍一般脂肪都很多。」

菲利普看了看眼前這具屍體。胳膊和腿精瘦得不成樣子,肋骨一條條突起,把皮膚繃得緊緊的。這具屍體是個大概四十五歲的男人,臉上稀稀拉拉地長着些白鬍子,腦殼上稀疏的頭髮顏色已經很淡了。他的眼睛緊緊閉着,下巴深深往裡凹陷。菲利普簡直想象不到這曾經是個活生生的人。身處排排屍體之間,一種可怖而陰森的感覺油然而生。

「我想下午兩點開始。」和菲利普一起解剖的小伙子說。

「好的。我會準時到。」

菲利普前天就買好了一盒解剖用的器具,現在又分到一個小櫃。他看見那個陪着自己來解剖室的男孩此刻一臉煞白。

「噁心嗎?」菲利普問他。

「我還從來沒見過死人呢。」

他們沿着走廊走到學校大門。菲利普忽然想起了范寧·普里斯。在她之前,他還從來沒見過死人。那種面對死亡的複雜心情讓他久久不能忘懷。傷者和死者之間相差甚遠,似乎完全不屬於同一物種。想到分秒之前他們還曾在這世上行走交談、吃喝嬉笑,怎能不讓人覺得奇怪。死去的人身上有種令人毛骨悚然的東西。可以想象,他們會給活着的人帶來不祥的影響。

「咱們去吃點東西吧,你說呢?」菲利普的新朋友提議道。

他們來到地下室,餐廳就設在一間昏暗的小屋裡。這裡賣的吃食和外邊的麵包店一樣。菲利普要了一塊烘餅配黃油和一杯可可。他在飯桌上知道了這個新朋友名叫鄧斯福。他看上去氣色不錯,藍眼睛明亮清澈,深色的頭髮打着捲兒,手長腳長。說話的速度很慢,一舉一動格外沉得住氣。他剛從克里夫頓來倫敦。

「你讀的是聯合課程嗎?」他問菲利普。

「嗯,我想儘快拿到從醫資格。」

「我也讀聯合課程,將來想加入皇家外科醫師學會。想當個外科醫生。」

這裡的大部分學生讀的都是醫學院聯合會的課程,要是野心更大或者更勤奮的話,就可以再多學一段日子,拿到倫敦大學的學位。菲利普入學的時候剛好趕上學制發生了些變化。1892年秋天以前入學的學生只要讀四年就行,可輪到他們就必須在醫學院待上個五年。鄧斯福早就做好學習計劃了,他跟菲利普介紹了一下在這兒讀書的大體情況。第一次聯合考試包括生物、解剖和化學,可以選擇分批考完。學生們一般都在入學後三個月才開始學生物知識,這門課剛剛列入必修學科,只要略加了解就足夠了。

菲利普回解剖室晚了幾分鐘,他剛才出來的時候忘了買袖套。學生們解剖的時候都要戴着袖套恐怕弄髒衣服。這會兒已經有不少人開始解剖了。和他搭手的那個學生兩點鐘一到就準時開始了,現在正忙着解剖皮神經。

「我先開始了,你不介意吧?」

「沒關係,繼續干吧。」菲利普說。

他拿過書來,翻到腿部的解剖圖,認真查找要求解剖的部分。

「你幹得真溜兒。」菲利普說。

「我以前解剖過不少動物,先打打基礎嘛。」

解剖桌上自然少不了天南海北的聊天。有討論解剖的,有推算新的足球賽季勝況如何的,還有人在嘰嘰喳喳地議論着老師上課時的解剖示範。菲利普覺得自己比其他人要大不少,他們都是剛從學校畢業的毛頭小子。可是劃分長幼的往往不是年歲而是肚子裡有多少墨水。他的搭檔名叫紐森,是個非常積極熱情的男孩,對解剖知識了解得很透徹。他也許不覺得賣弄學問是件招人討厭的事,所以每做一步都要跟菲利普清清楚楚地解釋一遍。而菲利普呢,只好懂也裝着不懂,乖乖地在一旁聽他講完,才拿起手術刀和鑷子在其他人的觀摩下開始解剖。

「太好了,分了具這麼瘦的屍體給我們,」紐森擦了擦手說,「這老頭兒得一個月沒吃飯了。」

「我想知道他是怎麼死的。」菲利普喃喃道。

「不知道哎,我覺得吧,老東西們一般都是餓死的……喂!長點眼!別割了動脈。」

「說得倒輕巧,『別割了動脈』,」正在解剖另外一條腿的學生說:「這個蠢老頭兒動脈長錯地兒啦!」

「動脈本來就該長錯地兒。」紐森說,「所謂『正常』,就是你永遠也得不到的東西。所以我們才叫它『正常』嘛。」

「別逗我了,」菲利普說,「我都要割破手了。」

「真割了手要立刻用消毒液清洗。這件事可千萬不得馬虎。去年有個夥計把手劃了道口子,他沒當回事,結果就得上了敗血症。」

「他最後好了沒有?」

「唉,沒好。沒出一個禮拜就死翹翹了。我還去太平間看了他一眼。」

到了該用茶點的時候,菲利普的背也累得陣陣作痛了。他午飯只是隨便墊了墊,所以現在迫不及待地想吃些點心。他手上有一股早晨在走廊聞到的臭味,甚至吃到嘴裡的麵包卷上都帶着這股味。

「你早晚會習慣的,」紐森說,「到時候身上沒有股解剖室的味兒還渾身不自在呢!」

「我才不要被這臭氣倒了胃口。」菲利普剛咽下麵包,又拿起一塊蛋糕。

第五十五章

查爾斯·狄更斯曾經描寫過十九世紀中期醫學生的生活百態,菲利普及大多數人對醫學生生活的設想都是一樣以此為根據。但很快他就發現就算真有鮑勃·索耶[155]其人,那他也和如今的醫學生八竿子打不着。

投身於這個行當的人魚龍混雜,參差不齊,自然不乏有些愛偷懶的、沒頭腦的人來濫竽充數。他們把學醫當成件簡單差事,無所事事地混上幾年,等錢都花光,或者爹媽實在忍無可忍不願繼續供他們上學了,就拍拍屁股從醫院走人。還有一些覺得醫學院的考試難上天了,每次測驗都紅燈高掛,也難怪他們變得神經兮兮。剛進醫學聯合會陰森森的大門沒多久,他們就把之前背得滾瓜爛熟的知識忘得一乾二淨。只好留級,一年又一年,成為新生的笑柄。有些人勉強考出了藥劑師資格,剩下的糊弄着當上了助理,這碗飯能吃多久全要看老闆的眼色。等待着他們的無非是窮困潦倒、酗酒成癮的境地,究竟命運幾何也只有上天才會知道了。不過醫學生大都是非常勤奮的年輕人,他們出身中產階級,即使在校求學也不缺錢,大可繼續以往的氣派日子。很多人的父母本來就是大夫,因此他們的舉手投足之間已經像是半個醫生。這些人將來的道路早就設計好了:拿到從醫資格後就去醫院找份差事,幹上一段時間後(也有可能做隨船醫生一起出訪遠東地區)就可以和父親一起經營鄉村診所了。會有一兩個學生表現特別出色,每年所有應該到手的獎學金或獎勵他們一項都不會落下,進了醫院也會有絡繹不絕的病人慕名求診,提拔為醫院的正式員工後,還能在哈雷街[156]開一間自己的診所,專門只看一兩樣病,最終出人頭地,成為救死扶傷的一代名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