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枷鎖 - 第7章

毛姆

菲利普對沃森先生不像之前那麼害怕了。他已經熟悉了那副大嗓門,而且當沃森先生把那隻大手放到他肩膀上時,他也依稀明白這算是一種慈祥的愛撫。一般來說,學得快不如記得牢;菲利普的好記性讓他的成績一直名列前茅。他看得出沃森先生想讓他拿着獎學金從預備學校畢業。

菲利普變得自我意識感強烈。剛出生的嬰兒沒有身體意識,他們總是把自己的小手小腳和周圍的物什混淆在一起,玩弄起自己的腳趾跟搖響小撥浪鼓沒有兩樣。只有等逐漸感受到由軀體所傳遞來的疼痛,嬰兒才能一點一點地認識到自己的身體。其實這和我們發展自我意識的過程非常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儘管每個人都能同樣地意識到自己的身體是一個獨立而完整的有機體,但絕非人人都能擁有獨立而完整的人格。在進入青春期後,一種與他人的隔閡感會隨之產生,只是這種離群索居的感覺往往不足以讓人察覺到自己和周圍的人是不同的。自我意識感不足的人就像生活在蜂巢里的蜜蜂。其實他們才是生活中的幸運兒,有什麼事總是能一呼百應,而幸福感也來之甚易——首先需要泯然眾矣,隨後就能無師自通,自得其樂了。你會看到這些人在聖靈節[25]那天的漢普特斯西斯公園翩翩起舞,在足球比賽的場邊振臂呼喊,或者在蓓爾美爾街的一家俱樂部窗邊為王室巡遊拍手叫好。正是因為有他們,人類才會被稱作社會動物。

因為自己的跛腳,菲利普受盡嘲笑,這也讓他早早地擺脫懵懂,開始清醒而苦澀地認識自我。他的情況太過特殊,沒法在這樣的生活里實踐那些現成的處世規則,只能自己去想。好在之前讀的書多,腦子裡有各種各樣的點子,但是很多主意他自己都只是一知半解。想象力在這時派上了用場。他的羞澀里摻雜着痛楚,在他心底有些東西正在逐漸發芽生長。他朦朧產生的自我意識不時讓自己都大為吃驚。他會莫名奇妙地做出一些事,之後再反思的時候又會對其感到困惑。

菲利普和一個叫盧亞德的男孩成為了朋友。有一天,他們一起在教室里做遊戲,盧亞德用菲利普的一個黑木筆筒變起戲法來。

「別鬧了,」菲利普說,「你別把它弄壞。」

「不會的。」

但話還沒說完多久,這個筆筒就斷成了兩截。盧亞德沮喪地看着菲利普。

「天啊,太對不起了。」

菲利普沒說話,眼淚順着臉頰滾落下來。

「哎呀,這是怎麼了?」盧亞德有點慌了,「我會給你買個一模一樣的。」

「我不是在乎這個筆筒,」菲利普顫抖着聲音說,「這是我媽媽留給我的。她去世之前給我的。」

「天啊,太抱歉了,凱利。」

「沒事,不是你的錯。」

菲利普把斷了的筆筒撿起來,呆呆地望着。他止不住地啜泣,心如刀絞,然而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為了什麼,因為這個筆筒是上次放假時他在布萊克斯塔布爾買的,也就花了一兩便士。他搞不懂出於什麼原因自己編造了這個故事,但是現在他是真切地難過,好像這個筆筒真是媽媽在去世前留給自己的一樣。菲利普從小在虔誠的教區長大,後來又來到這所有着濃厚宗教氛圍的學校讀書,事事都追求問心無愧。他在不知不覺中形成了一種意識:魔鬼總是在監視自己,準備掠奪他不朽的靈魂。所以儘管他不比其他孩子誠實多少,但只要撒了謊都一定會自責悔恨、備受折磨。每次想起這件事都令菲利普非常難受,他發誓一定會找盧亞德解釋清楚,告訴他這個故事是編的。即使整個世界上最讓菲利普打怵的就是羞辱,但是有那麼兩三天時間,他都沾沾自喜地覺得這是個苦樂參半的差事:儘管自己會蒙羞,但是能給上帝增光添彩。可惜的是這僅僅是個想法,從未得到過實施。菲利普只向上帝做了懺悔。這種方法不僅消除了良心的不安,也讓他覺得自在許多。但他還是不明白為什麼一個編造出來的故事會給自己帶來切膚之痛。那天順着他的小花臉流下來的眼淚都是真實的。後來,他又偶然聯想起另一件事:當埃瑪跟他說母親走了的時候,儘管他已泣不成聲,可還是堅持要去跟沃特金小姐說再見,好讓他們為自己感到同情傷心。

第十四章

學校里興起一股宗教熱,再也聽不到罵人的粗言粗語了。小一點的男孩只要一不守規矩就會成為眾矢之的,年紀稍大的男孩儼然擔任起中世紀時上議院議員的角色,動輒使用武力迫使那些比自己弱小的人「棄惡從善」。

菲利普一向騷動不安的內心總是對新事物充滿興趣,他在這股熱潮中變得異常虔誠。他聽說有機會可以加入聖經聯合會,就給倫敦總部去信詢問詳情。回信里包含了一張表格,要求填上申請者的姓名、年齡和學校;一封需要簽字確認的嚴肅的聲明書,要求申請者保證在一年的時間裡每晚都定量朗讀一段《聖經》。除了這些,還要交半克朗[26]會費,信里解釋說這些錢不僅能證明申請者想要加入聯合會的誠意,還補貼了一部分神職人員的花銷。菲利普按期寄回填寫妥當的表格和聲明書,又隨信附了會費。沒過多久,他就收到了一本大概價值一便士的日曆。日曆上標明了一年中每天要讀的《聖經》段落,還配着一張紙,一邊畫着耶穌基督和羊羔,另一邊是用紅線框起來的禱文,朗讀《聖經》前要先背誦一遍。

拿到日曆後,每天到了上床睡覺的時候菲利普都會三下兩下脫了衣服爭取在熄燈之前完成當天的誦讀任務。聖經里那些殘酷暴虐、虛偽欺詐、忘恩負義和卑劣狡詐的故事,他從來不加評斷,只是一字一句讀得認真。這些事情倘若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件件都會令人毛骨悚然,但現在他卻不置可否,允許這些行為從自己的頭腦中掠過。他知道沒有上帝的直接啟發,也不會有這些駭人聽聞的惡行發生。聖經聯合會規定會員交替誦讀《舊約》和《新約》中的經文,一天晚上,菲利普讀到了耶穌基督的一段話:「若你們心懷誠念,不存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之事,就是對這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27]本來這段話並沒有在菲利普腦子裡留下多深的印象,但剛好兩三天後駐校教士在做布道時又引用了這段文字。禮拜堂的唱詩班席坐着皇家公學的學生,布道講壇設在教堂交叉甬道的一角,牧師幾乎是背對着台下。想讓坐在遠處的人聽清布道稿,牧師就需要有副洪亮的嗓門以及高超的誦讀技巧。但是特坎伯雷一直以來都是根據學識水平選大教堂的牧師,從來不看其他的本領。所以,菲利普想聽清牧師的布道幾乎是不可能的。但也許是因為他前些天碰巧讀到了,所以這會兒這幾句話特別清晰地傳到了他的耳朵里。忽然之間,他覺得這是說給自己的。牧師在台上做着布道,他就在下面琢磨這句話的意思。到了晚上,他爬上床翻開福音書,又看見這句話出現在眼前。儘管他對書上的內容深信不疑,但早就知道聖經里的故事經常另有所指,別有含義。他想問問別人,可又信不過學校的人,所以就惦念着這個問題一直到聖誕節放假回家。終於有一天讓他逮住了機會。那天剛吃過晚餐,做完禱告,凱利夫人像往常一樣開始清點瑪麗·安送來的雞蛋,再在每個上面標上日期。菲利普站在桌前百無聊賴地翻着《聖經》。

「對了,威廉伯伯,你看看,這裡真是這個意思嗎?」

他手指着那段話,裝得好像是不經意之間翻到的。

凱利先生抬起頭,從鏡框上方瞅瞅菲利普。他在壁爐前烘着一份《布萊克斯塔布爾時報》,晚上送來時油墨還沒幹透,每次看之前都要先烤乾。

「哪裡?」

「喏,就是《聖經》里說有信念的人能挪動大山。」

「《聖經》里這麼說了那就是真的,菲利普,」凱利夫人輕聲說着,提起放碟子的竹籃。

菲利普又抬起臉看着伯伯,等待他的回答。

「就看你心誠不誠了。」

「你的意思是說,只要心誠,就能把大山都挪開?」

「心誠才能托上帝的庇佑。」牧師說。

「跟伯伯說晚安吧,菲利普,」伯母說,「今晚不急着去挪大山,對吧?」

菲利普讓伯伯親親自己的額頭,隨着凱利夫人上樓去了。他已經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信息。樓上的小臥室滴水成冰,他換上睡衣之後凍得瑟瑟發抖。但他覺得只有配合着吃苦受難的禱告,才會被上帝認為是最有誠意的。手腳的麻木冰涼是給上帝的最好奉獻。他跪下來,臉埋在雙手中,用盡全部的力量向上帝祈禱希望自己的跛腳能夠復原。這和挪動大山相比只是一個很小的請求吧。他知道只要自己誠心相求,心無雜念,上帝一定會幫忙的。第二天早上,他又做了同樣的祈禱,還給奇蹟的實現定了個日期。

「哦,上帝,無限愛與善的上帝,如果這是您的意願,請讓我的腳在開學前的晚上變得完好吧!」

他把自己的祈禱編成了一套詞兒,心裡挺高興。在餐廳吃早飯前,牧師做完禱告之後的空當里,他跪在地上又默默重複。晚上睡覺前像昨天一樣穿着睡衣,渾身哆嗦着又說了一遍。他不只是說,還堅信不疑。這是他第一次如此期待假期能夠早點結束。他笑呵呵地想,等自己一跳三階地跑下樓梯時,伯伯的下巴都會驚得掉到地上。一吃完早飯,路易莎伯母就會急匆匆地跑去給他買新靴子。到了學校里又會迎接一眾人驚訝的目光。

「哇,凱利,你的腳怎麼好了?」

「哦,沒什麼,就是好了唄。」他一定要輕描淡寫地來這麼一句,好像這是一件不能再平常的事。

他終於能踢球了!在球場上跑啊,跑啊,跑得比誰都快,激動得心都要跳出嗓子眼兒。等復活節學期快結束,他還要報名參加運動會的田徑賽,甚至現在一閉眼都能看到自己飛越跨欄的神氣模樣。菲利普光是想想就樂得止不住:終於能和正常的孩子一樣,不用再擔心新來的男孩因為不知道自己是個瘸子而總是好奇地打量自己,也不用在夏天泡澡的時候特別小心翼翼,一脫衣服就要趕緊把腳泡進水裡,東躲西藏唯恐別人看見。

他傾盡全力,誠心誠意地祈禱,對上帝的話沒有絲毫的懷疑。返校前的那一晚,他躺在床上興奮地顫抖。窗外大雪紛飛,一片白茫茫,路易莎伯母都偶爾奢侈一次,在臥室里生上了爐子。菲利普的小屋還是像個冰窖,他的牙齒上下打顫,凍麻了的小指頭半天都解不開衣領。他忽然想到今天比平時更要好好表現來吸引上帝的注意,於是就掀開了放在床前的毛毯子,直接跪在光禿禿的地板上。但是身上的睡衣似乎太柔軟了,萬一這讓上帝心存不滿可怎麼辦?他二話不說把衣服脫得精光,然後才開始做禱告。等到上床的時候,他渾身冷得像冰塊,一時難以入睡。可等着進入夢鄉之後,他又睡得那麼踏實,甚至第二天早上瑪麗·安上樓給他送熱水都不得不搖醒他。瑪麗·安一邊和他說着話,一邊把窗簾拉開;他一下子就想起今天是奇蹟發生的日子,心裡頓時充滿了喜悅和感激。他的第一想法是用手去摸摸已經完好無缺的腳,可又害怕這是不信任上帝的表現。他成竹在胸,確信自己的腳已經好起來了,終於還是打定主意,慢慢用右腳趾去碰了碰左腳,然後又伸手過去摸。

瑪麗·安進餐廳做禱告時,他一瘸一拐地下了樓,坐在餐桌旁等着吃飯。

「你今早很安靜嘛,菲利普。」路易莎伯母說。

「他八成在想明天去了學校能吃到什麼豐盛的早餐吧?」牧師說。

菲利普完全沒有理會伯伯的話。他忽然冒出一個和剛才對話完全不沾邊的問題。這種態度一直讓牧師惱火,說他這樣胡思亂想絕對是壞毛病。

「假設你向上帝許願,」菲利普說,「而且絕對相信願望能成真,比如挪動大山,呃,你的心也很誠,可就是沒有實現。這是為什麼呢?」

「你真有意思!」伯母笑了,「兩三個禮拜前你就問過搬大山的事啦。」

「我想這只是因為誠意還不夠。」威廉伯伯回答。

菲利普相信伯伯給出的解釋。如果上帝還沒有治好他的腳,那一定是因為他心還不夠誠。可他並不知道怎樣才算是更有誠心。也許他沒給上帝留足時間吧,區區十九天實在太倉促了。一兩天後,他又開始祈禱,但這次把夢想實現的日子定在了復活節。這是主的聖子光榮復活的節日,相信上帝一定會在那一天大發慈悲。他現在做禱告的時候比以前更講究了。每當看到天空出現一輪新月,田野里跑過一匹花斑馬,或者窗外有流星划過的時候,他都會開始祈禱。趕上學校放短假,他們在家享用一整隻雞,他和路易莎伯母會一起掰斷「幸運骨」[28],同時在心裡默默地許願,希望自己的腳早日好起來。他甚至開始不知不覺地祈求本族的神靈,畢竟他們比以色列信奉的神更古老。每天只要他一想起來,或只要一有空,就會不知疲倦、一遍又一遍地向萬能的主祈禱。他每次都說那麼幾句話,因為在他看來,向上帝請求必須要用一樣的話語。但這一回,他開始有點擔心自己的信念還是不夠堅定,甚至有點心存疑慮,把自己的感受歸納為一條普遍規律:

「我猜,這世上並不存在足夠心誠的人吧。」

就像之前保姆告訴他的一個經驗:只要把一小撮鹽撒在鳥尾巴上就能逮住它了。可他有次帶着一袋鹽跑去肯辛頓花園想做個實驗,卻發現無論如何都不能接近小鳥,把鹽撒到它的尾巴上。還沒到復活節,菲利普就放棄了。他內心對伯伯生出一股怨氣,恨他竟然如此戲弄自己。《聖經》里關於信念挪山的故事明明就是另有含義,根本不是字面的意思。他覺得伯伯這次把自己耍得好慘。

第十五章

等菲利普滿十三周歲,就要轉去特坎伯雷皇家公學讀書。這所學校以其悠久的歷史而聞名。它創建於諾曼征服之前,最初是一所修道院學校,由奧古斯汀的修道士負責教課。後來,像其他同類學校一樣,在修道院遭到破壞之後,經亨利八世陛下的官員重建,改名為皇家公學。從那之後,學校的課程開始貼近實際,向當地上流人士的子弟以及來自社會各個階級的孩子教授所需的知識技能。從這所學校走出過幾位文壇大師,他們首先作為詩人出道,才氣沖天、文思敏捷,唯有莎士比亞能略勝其一籌;最後都成為了散文作家,字裡行間中顯露出的世界觀深刻地影響了菲利普這一代人。還有那麼一兩個傑出的律師也畢業於此,但鑑於當今社會上優秀的律師一抓一把,所以倒也沒什麼了不起。除此之外,這裡還湧現出個把戰績卓著的軍人。然而,在學校脫離了修道會後的三百年裡,它所培養的人才大都服務於教會:牧師、主教、教長、教士和鄉村牧師。這些學生的父親、祖父、曾祖父也曾在這兒上學,並且都是特坎伯雷鎮主教區的教牧人員。他們來這之前就抱定決心將來要擔任聖職。但即使是在這樣的學校,還是有跡象表明學生的思想正在發生變化。有那麼幾個人散播着他們在家聽到的言論,說教會已經變質了。倒不是錢的問題,只是教會構成的階級越來越亂,魚龍混雜。有幾個男孩說他們認識的一些副牧師竟是來自小商小販的家庭。他們說自己寧願去殖民地混日子(當時只有在英國走投無路的人才會去殖民地),也不要在這些亂七八糟的人手底下。不管是在皇家公學還是在布萊克斯塔布爾的教區,那些做買賣的人都是既沒有土地(在這裡,擁有土地的上流人士和單純的地主還是有點差別的),又不去找體面工作(人們普遍認為紳士應該從事四種職業:律師、建築師、醫師、牧師)的人。學校的走讀生里有一百五十個來自當地的上流社會,或者父親是駐地軍人,而商販家庭出身的孩子都只能因為自己的卑賤地位感到低人一等。

皇家公學的老師偶爾會從《泰晤士報》或者《衛報》上讀到一些關於現代教育的文章。他們才沒有耐心去研究這些,只是強烈希望學校能夠固守傳統。每次學到古代僵硬陳腐的語言,這些老師倒是講得特別透徹,以至於從這裡畢業的孩子日後一想起荷馬或者維吉爾[29],胃裡就止不住地返酸。老師們在休息室用餐時,曾經有幾人斗膽暗示說數學在當今社會越來越重要,但大家都不以為然,一致覺得這種學科遠沒有古代經典來得高尚偉大。學校里沒人教德語或化學。法語課也是由學級主任來帶,比起從國外請的教師,他們更會維持班裡的秩序,而且語法知識對他們來說都是小菜一碟。其實如果去布洛涅的咖啡館點餐,要是服務員不會英語他們就什麼都吃不到,但這又算什麼?地理課就是帶着學生畫地圖,這個活動很受歡迎,尤其是當所畫的國家裡山脈林立的時候,孩子們就能花好長時間描繪安第斯山和亞平寧山的輪廓了。老師們畢業於牛津或劍橋,都有聖職,也都沒結婚。如果哪天想成家了,就只能聽從教會安排,從事一項薪水更微薄的工作。現在這些老師都已經人到中年,可這麼多年誰都沒有想過要離開特坎伯雷,去鄉村的小教區一天天捱日子。特坎伯雷是個優雅的小城,不僅有濃厚的宗教氛圍,這裡的騎兵站更是賦予了它幾分英武陽剛的氣質。

至於校長,則另當別論。他必須結婚,而且需要主持管理學校的事務一直到老眼昏花,力不從心。但等到退休的時候,他能領到讓其他老師眼饞不已的俸祿,還會被授予名譽教士頭銜。

在菲利普入學的前一年,學校發生了一大劇變。大家早就注意到,已經做了二十五年校長的弗萊明博士最近聽力退化得厲害,不適合繼續工作,為主效力了。所以一等城郊教區有職位空缺下來,教會就安排他以年薪六百鎊為待遇去那裡就職,還暗示道,這是他退休的最佳時機。有了這筆豐厚的報酬,弗萊明博士完全可以養好身體,安享晚年。而幾個早就對這個職位垂涎的副牧師都回家跟妻子抱怨,說教區明明需要的是充滿活力的精壯小伙兒,卻派來了這麼一個對教區工作一竅不通的糟老頭,更可恨的是,這個老頭還一早就肥了私囊。這傳出去簡直是一樁醜聞。儘管這些不拿聖俸的牧師牢騷陣陣,但始終是傳不到大教堂牧師會成員的耳朵里的。教區的居民更無權參與教會的任命決定,所以也沒有人詢問他們的意見。衛理公會和浸禮會都在鎮裡有自己的小教堂。

弗萊明博士離開後,學校急需任命一位新的校長。根據傳統,不能從教師中選擇繼任者,所以大家一致同意讓沃森先生來擔任校長的職位。因為他是預備學校的校長,不算皇家公學的老師,況且大家認識他的時間已經有二十年之久,不用擔心他不好相處。但是牧師會最後的決定讓所有老師大吃一驚:他們選了一個叫珀金斯的人。這是何許人也?沒人知道他,也沒人對他有什麼好印象。震驚之餘,大家忽然記起這人竟是布商珀金斯的兒子!吃晚餐前弗萊明博士才正式公布了這個消息,他看上去也滿是惶恐。在場人都埋頭吃飯,一點動靜都不出,也不對這件事發表任何言論,直到僱工們都走出餐廳,議論之聲才逐漸響起。在場的這些老師都是些無關緊要的人物,學校里的男孩給他們起了些奇奇怪怪的外號:嘆氣兄、柏油桶、瞌睡蟲、機關槍和快活精。

他們都認識湯姆·珀金斯。首先,這不是位紳士。大家都記得他的樣子:個子不高,黑不溜秋,頭髮總是油膩膩的,兩隻大眼睛往裡摳着,跟個流浪漢一模一樣。他在這裡上學的時候是走讀生,拿着學校里的最高獎學金,幾年書讀下來都沒花家裡什麼錢。他是個非常聰明的人。每年學校的授獎日,都能看見他手裡捧着滿滿的獎品。學校以他為傲,把他當成門面。當時老師們都很害怕他會拿到更大的公立學校的獎學金,離開皇家公學。弗萊明博士想起自己曾去他父親店裡談過話——學校的老師都還記得他父親的布店叫珀金斯·庫珀,在聖凱瑟琳大街上——他希望湯姆能留在這兒,一直到考上牛津。鑑於皇家公學是珀金斯·庫珀布店的最大主顧,珀金斯先生聽了這話心裡美滋滋的,忙不迭地答應下來。湯姆·珀金斯在學校屢創佳績,在弗萊明博士的印象里,學習起古典文學來,沒有人能比他更出色。湯姆畢業時拿走了學校的一等獎學金,之後去了莫德林學院,又拿到了那裡的最高獎,隨後開始自己燦爛的大學生涯。學校的校刊每年都記錄着他又取得了怎樣的成績。有一次他拿到兩門第一,校刊首頁還刊登了弗萊明博士特意為他寫的表揚詞。此時正值珀金斯家布店的敗落之際,而他絲毫沒受家中瑣事的干擾,這樣的上進態度讓老師心裡倍感欣慰。他父親的合作夥伴庫珀日日買醉,嗜酒如命,在湯姆·珀金斯取得學位的前夕,兩位布商遞交了破產申請。

湯姆抓住時機成為了一名牧師,而這份職業也的確像是為他量身打造的。之後,他又先後在威靈頓公學和拉格比公學做了一段時間的助理校長。

儘管老師們看着他在別的學校做得風生水起,都覺得很驕傲,可一下子要接受在他的手下工作,這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柏油桶之前經常罵他,機關槍也曾經扇過他耳光。他們現在都不明白牧師會怎麼能犯下這樣的錯誤,派湯姆回來當校長。在他們的腦海中,湯姆是個破產布商家的孩子這個印象始終揮之不去,更不用提庫珀的酒癮問題讓他的出身顯得更加低賤了。鎮裡的教務長對自己欽點的候選者非常滿意——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所以他可能會叫湯姆一起來用餐。教區內的餐會一直以來都非常雅致,怕是湯姆·珀金斯一落座就會拉低整個宴會的檔次。兵站那邊也不好打發,軍官和上流紳士無論如何都不會接受湯姆這樣的人進入他們的生活。搞不好學校也會大受其害,學生父母一定滿腹牢騷,要是有大批學生退學也只能見怪不怪了。再想想將來要稱呼他為「珀金斯先生」,這可真是莫大的侮辱!老師們一開始想集體辭職以示抗議,但後來又只能作罷——萬一學校真的同意了,到時候傻眼的可就是自己了。

「我們能做的只有準備好迎接改變了。」嘆氣兄說。二十五年來,他一直負責教五年級的課程,要論其不稱職的程度,絕對舉世無雙。

這些老師第一眼見到學成歸來的湯姆時,內心的疑慮沒有打消一分一毫。弗萊明博士在吃午餐的時候把他帶到了大家面前。湯姆現在是個三十二歲的壯年男人,長得又高又瘦,但他蓬頭垢面的邋遢樣兒倒是和小時候沒什麼不同。衣服剪裁馬虎,破破爛爛。黑色的頭髮蓄得很長,看起來好像從來沒梳過,每動一下就有幾捋跑到額頭上、耷在眼皮前,他只是伸出手極快地從眼前一撩完事兒。臉上濃密的黑鬍鬚不受控制地瘋長,一直長到顴骨上去。他和老師們說話的語氣非常自然,好像只是幾個星期沒見。能看出他見到曾經的老師心裡很激動。當上校長的湯姆似乎對這個職位一點也不生疏,別人稱他為「珀金斯先生」,他也特別坦然地接受了。

說了一會兒話,湯姆準備起身道別,有一位老師純屬沒話找話,冷不丁冒了一句:離火車開動還早着呢。

「我想四處轉轉,去之前的布店看看。」湯姆興沖沖地說。

場面頓時冷下來,大家心裡都沒有想到湯姆竟然如此不識時務,正好又趕着弗萊明博士沒聽清,夫人在他耳邊大聲重複了一遍:

「他說,他要四處轉轉,去他爸爸的布店看看。」

在場的人都聽出話裡帶刺,只有湯姆·珀金斯渾然不覺,還轉過頭問:

「那家店現在是誰的了,您知道嗎?」

弗萊明夫人氣得一時話都說不利索。

「還是一個布商,叫格魯夫。我們都不光顧了。」

「不知道他讓不讓我進屋瞧瞧。」

「只要你自報家門,我想他不會不願意的。」

這天,一直到晚餐快結束,所有人都把想說的話憋在心裡。他們都揣着同一個想法,只是誰也不先張口。最後,還是嘆氣兄先發話了:

「呃,你們覺得新校長怎麼樣?」大家開始回想午餐時候的對話。與其說是對話,不如說是珀金斯一人在滔滔不絕。他連珠炮似的說個不停,語速又快,嗓音洪亮深沉,時不時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沒幾個人能跟上珀金斯的思路,他想到哪就說到哪,話與話之間的聯繫讓人很難捕捉。他大談特談教學方法,這本是再自然不過的,可他偏要拿德國的現代教育理論說事。老師們從沒聽過這項理論,聽完了也沒明白個所以然。後來又說到古典文學,可因為他是真真正正地去過希臘,所以很多見解都別出心裁。他還研究了考古學,曾經整個冬天都在進行考古實踐。這些老先生可不理解這對幫助學生通過考試有什麼幫助。他還提到了政治,拿比肯斯菲爾德勳爵和亞西比德相提並論[30],把在場的人聽得一頭霧水。後來又聽他談到格萊斯頓先生[31]和地方自治的問題,眾人才發現原來他是個自由黨派,心一下子涼了半截。接着他又口若懸河地大侃特侃德國哲學和法國小說。老師們覺得一個愛好如此廣泛的人一定什麼都學不精。

瞌睡蟲最後把大家心裡對珀金斯的印象做了個最準確的概括。他本人是位三年級高班的老師,眼皮總往下耷拉着。個性膽小怕事,個子雖高卻手無縛雞之力,幹什麼事都特別拖沓,天生一副沒精打采的懶樣。「瞌睡蟲」這個外號真是起得太貼切了。

「他挺有勁頭的。」瞌睡蟲這樣總結。

這個「有勁頭」是莽莽撞撞、沒有教養,更是粗俗野蠻、不夠得體。這個詞讓眾人聯想到救世軍敲鑼打鼓、吵吵鬧鬧的樣子。「有勁頭」還意味着要改變。他們一想到那些可親可愛的陳規舊俗如今已是岌岌可危,就禁不住雞皮疙瘩起了一身,不敢考慮將來的事。

「他比以前更像個流浪漢了。」過了一會兒,又有一個老師說。

「你們說,教務長和牧師會選他當校長的時候知不知道這是個激進分子?」另一個酸溜溜地評論。

談話到這裡就結束了。所有人都心煩意亂,不再吱聲。

等到一星期之後的授獎日,柏油桶和嘆氣兄一起步行去牧師會,在路上尖酸刻薄的柏油桶這樣跟自己的同事說:

「我們可參加過不少了,對吧?就是不知道以後還有沒有機會再來了。」

嘆氣兄一臉愁苦,眉頭皺得比往日更甚。

「要是現在能給我個像樣的差事,我還不如退休得了。」

第十六章

一年很快過去,轉眼就到了菲利普該上學的時候。那些之前鬧得起勁兒的老師們還是各自守着自己的地盤巋然不動。他們表面上衝着新校長阿諛奉承,私底下卻還是百般阻撓他。儘管這些老師個個都梗着脖子反抗,可終歸還是敵不過大勢的變化。之前的學級主任還是負責教低年級法語,但學校又另聘了一位海德堡大學文獻學專業的博士來擔任高年級的法語老師。這位博士曾經在法國的一所中學教過三年書,除了法語之外,如果有學生不想上希臘語課,也可以跟着他學習德語。校長還找到了一位數學老師,他的教學方法非常系統,深入淺出,而之前大家都覺得不用在這門學科上下這麼大的功夫。這兩位老師都非神職人員。聘用他們可算是學校的一大革命了。他們剛來的時候,老教師都對其水平半信半疑。此外,新校長還建起了實驗室,開了軍事訓練課。這激起了老師們的議論紛紛:學校這下子可是連性質都有所變化了。天知道珀金斯先生這顆不守規矩的腦袋裡還在醞釀些什麼花哨點子!皇家公學跟一般的公學一樣,面積都不算太大。學校最多能容納二百名住宿生,而且因為它緊鄰大教堂,所以也很難擴建校區。教堂周圍的地方除了一所給老師住的教工樓之外,剩下都被教士們占了,沒剩下什麼地兒能騰給學校。可珀金斯先生卻精心制定了一個擴建計劃,倘若能成功實施,學校的面積就能擴大一倍。他想從倫敦招些學生,這樣一來便能達到雙贏的局面:他們能從與當地人的交往中受益,而肯特郡的學生也能跟着他們長不少見識。

「這個決定和我們所有傳統都相悖!」聽了珀金斯的想法,嘆氣兄立刻反對,「我們之前絞盡腦汁就是為了不讓倫敦的壞風氣污染我們的孩子!」

「一派胡言!」珀金斯先生說。

嘆氣兄還從來沒被人這樣說過,一股火湧上來,開始搜腸刮肚想琢磨出反擊的言辭,越犀利越好,最好能含沙射影地戳一下珀金斯的軟肋:他那來自布商家庭的卑賤出身。可是詞還沒捋順,校長就又補了一刀:

「那所教工樓,要是您將來結婚的話,我就讓牧師會補建幾層,設幾個宿舍和書房,到時候尊夫人就能來照料您的起居了。」

這位上了年紀的牧師驚得臉色大變。結婚?他都五十七歲了啊,這把歲數的人是不會再結婚的了。快到耳順之年,要是還想成家立業那可真是笑話。他心裡完全沒有這個念想。如果現在讓他選,到底是娶妻,還是跑去鄉下生活,他一定毫不猶豫地選擇隱退。現在他心裡最重要的就是平平穩穩、安安靜靜地過日子。

「我可沒有結婚的想法。」他說。

珀金斯先生瞪着自己黑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他,可憐的嘆氣兄完全注意不到這雙眸子裡透出的機靈勁兒。

「太可惜了!您就不能結個婚配合我一下嗎?我想重新修建你們的宿舍樓,要是您結婚的話,我在教務長和牧師會那裡就好說話啦。」

其實這都不算什麼,珀金斯先生最招人嫉恨的是他總胡亂變動其他老師的課程安排。每次他都客客氣氣地提出來,好像是求人幫忙,但這個忙總是不得不幫。比如柏油桶,也就是特納先生,曾經說這樣做只能讓雙方都有失體統。珀金斯之前從不打招呼,只是在早上做完祈禱之後,冷不丁地通知某位老師:

「您能十一點鐘給六年級上節課嗎?我們換一下,好不好?」

老師們不知道其他學校是不是對調課習以為常,但特坎伯雷絕對沒有過這樣的先例。而調課的後果,也特別值得玩味。事情是這樣的:特納先生是第一個受調課之苦的老師,他提前跟學生打了預防針,告訴他們說校長今天要來給他們上拉丁文課。他藉口說學生要問自己問題,故意留出歷史課的最後一刻鐘,帶着學生們把拉丁課上要講的李維[32]的文章事先順了一遍,免得他們在校長的課上出洋相。等珀金斯校長上完課,柏油桶回到班裡看到學生們的成績打分,大吃一驚。班上兩個尖子生分數都很低,但是之前水平一般的幾個人卻拿到了滿分。特納先生把班上最聰明的學生艾爾德里奇叫來詢問,學生悶聲說:

「珀金斯先生沒問我們這篇。他問我關於戈登將軍[33]都知道些什麼。」

特納先生一臉驚訝地看着他。孩子們顯然都很委屈,他也不禁覺得不平。畢竟戈登將軍和李維根本八竿子打不着。他後來斗膽問了珀金斯:

「艾爾德里奇被你那個戈登將軍的問題問懵了,特別不高興。」他試着乾笑兩聲,小心翼翼地打探着。

珀金斯先生哈哈大笑起來。

「我發現他們已經學過蓋約·格拉古[34]的土地法,就想看看他們知不知道愛爾蘭的土地問題。但是關於愛爾蘭,他們唯一知道的就是都柏林在利菲河岸。所以我就問他們知不知道戈登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