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枷鎖 - 第8章

毛姆

隨後,大家認識到一個駭人之至的真相,即這位新校長對所謂的「普遍常識」有種近乎瘋狂的執念。他質疑考試,覺得死記硬背地學習應試科目意義不大。他想讓學生接受課本外的「普遍常識」的教育。

嘆氣兄的憂慮每月俱增,久久忘不了校長讓他挑日子結婚的事,更痛恨他對古典文學所持的態度。沒人說珀金斯做學問不夠格,況且他現在做的工作也着實一本正經:他在寫一篇關於拉丁文學譜系的論文。只是每次說起古典文學,他都言語輕佻,態度散漫,好像這是個像檯球一樣平時消遣的遊戲,他閒下來就玩兩局,但從不嚴肅對待。

三年級中班的老師「機關槍」火氣也一天大過一天。菲利普一入學就進了他的班。這位B.B.戈登牧師性烈如火、做事毛躁,似乎天生就不該為人師。一直以來,沒有人過問他的所作所為,加上成天面對的又是一群小屁孩,所以他早就不能規矩自己,凡事肆意妄為,每次上課都以大發雷霆開場,再直眉橫眼地謝幕。他中等個頭,身材臃腫,一頭剃得很短的淺棕色頭髮已經開始變白。滿是橫肉的大臉上有一對藍眼珠,嘴唇上蓄着又短又硬的小鬍子,五官糊成一片,分不出個鼻子眼來。他這張臉本來就紅,要是再一生氣就瞬間變成紫黑色。十個指甲讓他咬得光禿禿的,都能看見下邊的嫩肉了。學生在教台下講着課文,嚇得哆哆嗦嗦;他坐在講桌後啃着指甲,氣得也哆哆嗦嗦。關於這位先生的種種暴力行徑,學校里一直流傳着很多傳說,其中免不了添油加醋做些處理。兩年前,一位學生的父親威脅說要告他,這在學校里一石激起千層浪。據說機關槍拿着書,狠狠扇了一個叫沃特斯的學生的耳光,結果這個孩子的聽力受到影響,只能中途退學,叫家長來接走。沃特斯的父親就在特坎伯雷,當時鎮上不少人都被激怒,當地報紙也報道了這件事。可是因為這位沃特斯先生只是區區一個釀酒工,大家對他的同情也大打折扣。剩下的孩子們儘管都不喜歡機關槍,可心裡打好小算盤,一股腦兒地在這場糾紛里偏向自己的老師。為了表示他們對外人插手學校事物的憤慨,還百般為難仍然在這裡上學的沃特斯的弟弟。戈登先生差一點兒就被遣到鄉下,他吸取了教訓,從那之後再也沒動過學生一個小拇指。老師們之前用教鞭抽打學生手心的權利被沒收,機關槍也不能再敲打桌子發泄怒氣了。他最多就是氣得不行,抓住學生的肩膀晃一晃。對於又調皮又不服管的學生,他還是會罰他們舉着一隻手臂站上個十分鐘或者半小時。另外,他罵學生的勁頭也絕不減當年。

菲利普天性如此害羞,怕是放眼世界最不適合給他當老師的就是這位戈登先生了。這次進皇家公學,他沒有去預備學校的時候那麼膽怯,因為好多之前認識的男孩也來這兒讀書,加上自己也長大了不少,而且他有預感既然新學校里學生這麼多,就不會有人特別注意自己的跛腳了。但是入學第一天情況就很不樂觀,他很怵戈登先生,而戈登則一眼就能看出哪些學生害怕自己,就因為這個他特別討厭菲利普。本來學習是件很享受的事,可現在菲利普每堂課上都要心驚膽戰地掰着指頭算再過多久才能下課。與其說錯答案惹得老師破口大罵,他現在寧願像塊木頭呆坐着一聲都不吭。每次輪到他站起來解釋課文,他都臉色煞白,緊張得恨不能昏倒在座位上。只有珀金斯先生來班裡上課,他才能快活起來。菲利普剛好對上了珀金斯先生的胃口,他們都對書本外的常識很感興趣。菲利普讀書涉獵之廣,遠遠超過了同齡人的水平。每當珀金斯先生提出一個大家都解答不了的問題時,他就會走到菲利普身邊,微微一笑——這個笑容總是讓菲利普心花怒放:

「好,凱利,你來告訴大家答案吧。」

戈登先生看不慣菲利普因為這樣的事受到表揚,心裡怒氣更重。有次輪到菲利普翻譯課文,他就坐在一邊啃着大拇指,惡狠狠地瞪着,眼睛像是要噴出火來。菲利普開始悶聲悶氣地翻譯。

「別咕咕嚕嚕的!」老師大吼道。

忽然一下,菲利普的喉嚨里好像堵了個什麼東西。

「快點!快點!快點!」

戈登先生叫得一聲大過一聲,結果反而把菲利普嚇得腦子裡一片空白。他只是呆呆地看着書頁,一個字兒都說不出來。戈登先生開始喘粗氣。

「你看不懂為什麼不直說?到底懂不懂啊!上次解釋課文的時候你聽進去了嗎?你不會說話嗎?說話!榆木疙瘩!快說啊!」

他緊緊抓着椅子扶手,好像一鬆手就會朝菲利普撲過去。大家都知道他以前經常會箍住學生的脖子,一直掐到他們快窒息才撒手。這會兒他的額頭上青筋暴露,臉跟豬肝一個色,簡直像瘋了一樣。

菲利普昨天對文章還瞭若指掌,但此時此刻他是真的什麼都記不得了。

「我不懂。」他氣喘吁吁地說。

「你為什麼不懂?我們一個詞一個詞地看,我倒是要看看你懂不懂!」

菲利普怔怔地立着,面色鐵青,微微發抖,腦袋恨不得耷拉到書頁上。戈登先生在一旁氣得鼻孔呼扇呼扇的。

「校長說你聰明,我真不知道你聰明在哪。什麼課外知識,哈哈哈,」他狂笑幾聲,「你是怎麼進到這個班來的?榆木疙瘩!」

他好像對這個外號很滿意,又尖着嗓子喊了一遍。

「榆木疙瘩!榆木疙瘩!瘸腿兒的榆木疙瘩!」

戈登先生罵完這一通,心裡覺得舒坦了點。他看着眼前尷尬得面紅耳赤的菲利普,命令他去把黑名冊拿來。菲利普放下手裡的《愷撒紀事》,默默地走了出去。黑名冊是一本灰不溜秋的冊子,上面記錄着犯錯學生的名字和種種劣跡。哪個人的名字在上面累計出現三次,就意味着他要挨打了。菲利普去了校長辦公室,敲了敲門。珀金斯先生正坐在書桌邊。

「請把黑名冊給我,先生。」

「那兒,」珀金斯先生下巴朝着放黑名冊的地方一抬,順便問了一句,「你做什麼不該做的事了?」

「我不知道,先生。」

珀金斯聽了這話,掃了他一眼,什麼也沒說,繼續埋頭工作了。菲利普取了黑名冊回班,沒過幾分鐘又拿着回來了。

「給我看看,」校長說,「戈登先生在這寫你『粗野無禮』,怎麼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先生。戈登先生說我是個瘸腿的榆木疙瘩。」

珀金斯又看了一眼菲利普,一時辨別不出這個孩子的語氣里是否暗含諷刺。只見他還是一副驚魂未定的樣子,臉上沒有幾絲血色,眼睛裡寫滿了驚恐和痛苦。珀金斯站起來,把手裡的黑名冊一擱,拿起幾張照片。

「我的一個朋友今天早上給我寄來了幾張雅典的照片,」他像是不經意地一提,「看,這是雅典衛城。」

他開始給菲利普講解起來,照片裡的斷壁殘垣都被他描述得活靈活現。他們看到酒神劇場[35],珀金斯先生解釋說人們到了裡面應該按什麼順序就座,以及坐在哪裡的觀眾可以遠遠地眺望到湛藍的愛琴海。忽然,他對菲利普說:

「我記得以前在戈登先生班上的時候,他曾經叫我『站櫃檯的流浪漢』。」

菲利普正全神貫注地看着照片,還沒等他明白過來,珀金斯先生就又拿出一張薩拉米斯島[36]的照片,講起當年希臘和波斯的戰船分別都是怎麼部署的。他用指頭在照片上划來划去,指甲上有一圈黑邊兒。

第十七章

接下來的兩年,菲利普在學校的日子過得波瀾不驚。在他這種塊頭的孩子裡,他不算是最受欺負的那個。因為殘疾的原因,他沒法參加各種活動,同學們都不把他當回事,而就算是這種態度也夠讓他感恩戴德了。他人緣不好,走到哪兒都是孤零零一個人。他在三年級中班跟着瞌睡蟲上了兩個學期。瞌睡蟲老師永遠都是一副沒睡醒的頹廢模樣,耷拉着眼皮,讓人打眼一看就煩。作為一個老師,他倒是挺盡職,只是一直心不在焉罷了。他與人為善,待人有禮,同時又愚不可及,腦袋裡缺根弦。他很信得過學生,覺得要想讓學生變得誠實可信,老師就不能有一點覺得他們可能在撒謊的雜念。「要求的多了,得到就多了。」他說。在他的管理下,三年級高班的學生想要混日子簡直太簡單了。稍微一算,就知道輪到自己的時候要解釋哪段課文;考試的時候小條傳來傳去,你要找的東西不出兩分鐘就能在上面找到;挨個回答問題時,也可以把拉丁文書攤在腿上看幾眼。十幾號人的卷子裡如果有兩份錯得一模一樣,瞌睡蟲也不見得能發現。他覺得考試檢驗不出學生的水平,因為班裡的學生平時表現都很好,一考試就完蛋——他挺失望的,但也就這麼不了了之。等到學生進入更高年級的時候,他們除了厚顏無恥地弄虛作假,什麼本事也沒學到。不過這就夠了,將來的人生里,這個本領可比會說幾句拉丁語重要多了。

他們的下一任老師「柏油桶」本名特納,是這些老先生中最活絡的一個。他個子不高,腆着個大肚子,皮膚黝黑,滿臉的黑鬍子已經開始染上一層白霜。他穿上牧師服往那一站,活脫脫就是一個油桶。誰要是喊這個外號被他逮住了,就得按校規處罰,抄寫五百行字。但是他本人反而經常在教區的小宴會上拿「柏油桶」這個名字自嘲。在所有老師里,他最善談,也比任何人應酬都多。他交友廣泛,不光只和牧師交朋友。學生們都覺得他挺不正經的。一到假期,他就立刻脫下牧師服換上便裝,甚至還有人曾經在瑞士看見他穿着花里胡哨的粗呢衣裳。他喜歡美酒佳肴。有次在皇家咖啡館和一位看上去非常像他近親的女士用餐,被人撞見了,于是之後學校里好幾代學生都深信他的生活總是花天酒地,吃喝玩樂。這些花邊緋聞在學校傳得有鼻子有眼,讓人不得不相信人性竟可以如此墮落。

特納先生知道這群孩子之前是三年級高班的,他私下盤算過,要想重新把他們拉回正軌至少要用一個學期的時間。他還不時在學生面前狡猾地泄露一點口風,目的就是讓學生知道他心裡很清楚,自己的同事究竟是個什麼德行。但他也不會因此發火。班裡的孩子在他眼中就像小流氓。他們只有在覺得謊言會被識破的時候,才會表現得格外誠實;他們的榮譽感只適用於自己的小群體,而老師則完全排除在外;他們只有在撒潑調皮也得不到任何好處的時候,才會收斂一點。特納先生很為自己的班級感到驕傲,儘管他已經五十五歲了,卻還是跟剛來到這所學校任教時一樣,特別想看到自己班上的學生比其他人更優秀。他有着胖子所特有的脾氣:動不動就發怒,哄兩句就氣消。學生們很快就發現他罵罵咧咧的外表後面是一顆非常善良的心。他對愚笨的學生耐心不足,但是很願意花工夫來教導那些聰明而倔頭倔腦的怪才。他喜歡叫這些人一起喝茶,儘管有學生信誓旦旦地說特納先生從來沒拿蛋糕、鬆餅之類的點心招待過自己,但他們還是很樂意去他家做客。不過,喝茶配的點心都去了哪兒?大家看着特納先生的一身肥肉,猜想着他胃口這麼大,一定是因為肚子裡有絛蟲。

菲利普現在在學校過得很舒服。校區面積不大,僅有的幾間書房也只供高年級學生用。之前他的活動區域就是一間大廳,所有學生都在裡面吃飯,還有低年級的男孩亂糟糟地在那預習功課,這讓菲利普莫名心煩。他處在人堆里總是心神不寧,就想安安靜靜一個人待着。他自己溜達着去鄉下,那裡有一條涓涓細流從綠色的田野流過,兩邊儘是些被砍了梢兒的大樹。也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他一看到這條小溪就心情愉快。走累了,就往草地上一趴,看着水裡的鰷魚和蝌蚪搖着尾巴,急慌慌地游來游去。圍着教區閒逛幾圈也能讓他心裡感到踏實滿足。夏天學生們會跑到草地上練習網球,但剩下的時間這裡都非常安靜。男孩子們手挽着手三五成群地散步,幾個用功的學生一邊慢悠悠地走,一邊雙眼出神地默背着要熟記於心的課文。旁邊的榆木樹林棲着一群白嘴鴉,天空中不時炸響幾聲悽厲的哀鳴。大教堂和中央塔在草地的另一邊,儘管菲利普現在對美還一無所知,但每次當他的目光投向這所高大宏偉的建築時,一股不可名狀的喜悅便油然而生。他有了自己的書房之後(一間面朝貧民窟的四方小屋,四個男孩共用一間),就買了一張大教堂的畫釘在自己的桌子上方。從四年級教室的窗戶往外看,眼前的景色別有一番情趣。窗外是一片修剪精心的草坪,四周環繞着枝葉繁茂的大樹。菲利普的心裡萌生一種古怪的感覺,這究竟是痛苦或是喜悅,無從分辨。這是他審美情感的開始。隨之產生的還有一些其他變化。他開始變聲了,這種變化是不由控制的,他的嗓子裡開始發出奇怪的聲音。

菲利普開始跟着校長學習,喝完下午茶緊接着就要去校長的書房,他在那裡給學生們上堅信禮的預備課。菲利普心中的虔誠之意在時間的考驗中早早就敗下陣來,他已經很久沒有在睡前讀過《聖經》了。但現在受珀金斯先生的影響,再加上自己的身體出現了一些躁動不安的變化,菲利普曾經的信仰又死灰復燃。他痛恨自己當初的半途而廢,眼前仿佛出現了熊熊燃燒的地獄之火。他現在的所作所為比異教徒好不了多少,如果在這時死去,一定會墮入地獄深淵。在菲利普心中,綿綿無期的痛苦比享不盡的幸福更為真實。他一想到自己竟敢膽大包天地摒棄信仰,就害怕得渾身發顫。

那天在菲利普受到最慘無人道的虐待,幾乎忍受不了的時候,珀金斯先生柔聲細語地安慰了他。從此以後,他對珀金斯先生幾乎產生了一種狗對主人的喜愛和依戀感。他開始絞盡腦汁地想去討好先生。先生誇獎自己的話,哪怕只是隻言片語,他都小心翼翼地珍藏銘記。這種崇拜在去珀金斯先生家裡做客時更是表現得淋漓盡致。他熱切地盯着先生,眼珠子一動不動,嘴半張着,腦袋微微前傾,生怕漏聽一詞一句。珀金斯的住所簡陋無奇,反而襯托出他們的談話處處閃現智慧的火花。有時候話題聊到點子上,珀金斯先生經常會把桌上的書往後一推,兩手交叉捂在心口,像是按着它怕它跳出來似的。他開始滔滔不絕地講起神秘的歷史背景,有時菲利普一點兒也聽不懂,他也不想去懂,只要身臨其境地去感受就足夠了。眼前這位黑髮亂蓬蓬、面龐蒼白瘦削的校長對菲利普而言就像曾經那些對國王大膽諫言的以色列先知。現在菲利普只要想到救世主,就會在腦海里浮現出這樣的一個形象:深色的頭髮和沒有血色的臉龐。

珀金斯先生當上校長後,言行都非常謹慎。在工作當中,他從不油嘴滑舌地逗趣,唯恐其他老師認為自己舉止輕浮。一天工作排得再滿,他也要擠出一刻鐘或者二十分鐘的時間一一指導要參加堅信禮的孩子們。他想讓男孩們知道這將是他們人生中主動邁出的、嚴肅重要的第一步;他試着探進男孩們的靈魂深處,將自己濃厚熾熱的奉獻深情毫無保留地灌輸給他們。在天性害羞的菲利普身上,他看到了不亞於自己的滿腔熱情,他覺得這個孩子生性虔誠。一次,正聊着別的話題,他忽然頓了一下,轉而問道:

「你有沒有想過將來長大要做什麼?」

「我伯伯想讓我做牧師。」菲利普回答。

「那你想做什麼呢?」

菲利普的眼睛躲閃開來,他覺得自己沒什麼能力,但又實在不好意思說。

「我認識的人里,再也沒有誰比咱們過得更幸福。我想讓你知道,你是一個享有特權的孩子。雖說各行各業的人都能靠自己的工作為上帝效勞,但我們站得離他更近。我不想用自己的感受左右你,但如果你下定決心——哪怕就一次——你會感覺身心得到解放,這種感覺會一直伴隨着你。」

菲利普沒作聲。校長在他的眼睛裡讀出了自己渴望的東西——他似是已經接受了這個建議。

「如果你堅持下去,早晚有一天會成為學校的第一名。等你畢業的時候也能穩穩地拿走獎學金。你還有什麼想做的嗎?」

「伯伯說我二十一歲的時候能一年賺一百鎊。」

「你會很富裕的。我之前也一無所有。」

校長猶豫片刻,拿着鉛筆在手邊的吸墨紙上來回劃了幾下,接着說:

「恐怕你將來的職業選擇很有限。你不能做體力活。」

菲利普的臉一直紅到脖子根,每次有人提到自己的跛腳,他都會有這樣的反應。珀金斯先生嚴肅地看着他。

「我在想,你也許對自己的不幸太過敏感了。你是否曾經想過要因為自己的處境而感謝上帝呢?」

菲利普一下仰起頭看着校長,嘴唇緊緊抿着。他想到自己連續好幾個月都對別人告訴自己的事深信不疑,一遍遍向上帝祈禱,求他治好自己的腳,就像上帝曾經治癒過麻風病人或者幫助盲人重見光明。

「如果你對自己的處境總是心存不滿,企圖反抗,那只會給你帶來更深的羞恥。你的悲慘遭遇只是上帝讓你背上的十字架,而之所以選擇由你來負擔,是因為你的肩膀比其他人都更強壯。這是上帝的好意,你應該樂在其中,不能把它視作悲傷的源頭。」

校長看到男孩不想再繼續討論這個話題,就讓他先回去了。

菲利普仔細考慮着珀金斯先生的話,滿腦子都是即將到來的堅信禮,一種無可名狀的喜悅攫住了他。他的精神再也不被肉體所禁錮,像是要掙脫枷鎖釋放出來,一個嶄新的生活展現在面前。他用盡全部的熱情,渴求一個盡善盡美的境界;他決定要受神職,臣服於上帝的腳下,虔誠地為他服務。等到那偉大的一天最終來臨時,他會為之前所有精心的準備,為所有讀過的書,為校長使自己醍醐灌頂的教誨而感動不已。有個念頭一直在折磨着他,那就是他知道自己將要一個人走向高壇,而這意味着他一瘸一拐的步態將會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不僅是學校里的師生、來做禱告的人,還有一些從城裡來的陌生人以及見證兒子完成堅信禮的家長。但是真到了那一天時,菲利普霎時釋然了,他懷着喜悅之心擔下了這份屈辱。等到他拖着自己的跛足走上高壇時,他覺得在大教堂光輝神聖的穹頂之下,自己是那麼的渺小、微不足道。他將自己的殘疾作為獻給上帝的祭禮。

第十八章

思想崇高的人總是不食人間煙火,可菲利普卻無法一直生活在山頂稀薄的空氣中。上一次被宗教情緒控制時發生的情況,這次又重現了。他對信仰的美好毫不質疑,想要自我犧牲的意願也在他心裡醞釀着,迸發出寶石一樣的熠熠光輝。只可惜,能力在志向面前太過羸弱。他被自己熾熱的激情折騰得筋疲力竭,靈魂驟然停止悸動,陷入一片消沉。曾經他覺得上帝無所不在,但如今他已經感受不到上帝的存在。儘管每晚還是會準時做禱告,但那已經成為例行的公事。一開始,菲利普埋怨自己故態復萌,想象中來自地獄的懲戒之火也迫使自己重燃熱情。但這一回,熱情來得勉強,去得匆匆。他漸漸有了其他的興趣,再也不一門心思地投身宗教了。

菲利普在學校沒交到幾個朋友。讀書的習慣讓他一點點萌生向隅之感。他對這個習慣有了越來越深的依賴,以至於和別人相處的時候經常會覺得疲倦、煩亂。他博覽群書,見識廣博,也因此虛榮起來,仗着頭腦聰穎,毫不避諱地對同伴的愚昧嗤之以鼻。其他男孩也一直對菲利普的自負耿耿於懷,再加上他多懂的那點兒知識他們本來也看不上,就嘲笑他,說「沒什麼好驕傲的」。菲利普養成了一種奇怪的幽默感,特別會挖苦人,哪壺不開專提哪壺。他覺得自己說的話很好笑,可完全意識不到這讓聽話的人心裡不是滋味。有時候他們會因此討厭菲利普,而他竟然還因此覺得自己成了受害者。入校時受的羞辱讓他不敢接觸班裡的同學,這種怯懦的心理到現在還沒有被完全克服。他還是一如既往的害羞、沉默。他早早就謝絕了來自所有人的好意和憐憫,但對一份好人緣還是求之不得,儘管這對於一些孩子來說簡直易如反掌。學校里有那麼幾個朋友很多的孩子,他只能遠遠看,羨慕得眼睛發綠。他多想變成這樣的人,哪怕是拿一切來換!說實話,他甚至願意變成學校里的頭號傻子,只要能擺脫跛足。他慢慢養成了一個習慣,想象自己和某個讓他特別羨慕的男孩互換身體,用別人的嗓子發出聲音,用別人的心感受快樂,過別人的日子,做別人的事。他想得出神,好像有那麼一會兒,自己真的不是自己了。就這樣,他悄悄給自己找到了很多快樂。

堅信禮之後的聖誕學期,他發現自己換了書房。新書房裡有個男孩叫羅斯,和菲利普同班,也是他的羨慕對象之一。羅斯身子骨又寬又壯,一雙大手,將來肯定是個高個子。可說到相貌就有點抱歉了,他長得算不上好看,唯獨眼睛頗有幾分魅力;每次笑起來(他總是在笑)整張臉都皺巴巴地以眼睛為中心擠成一團,看上去特別可笑。他既不聰明也不笨,學習考試和課外玩耍都能剛好應付過來。在老師和同學的眼中,他就是個活寶,而他也很喜歡和學校的人待在一起。

菲利普一搬進書房,就開始暗暗打量剩下幾個人。他們在一起待了三個學期,都對他的到來不冷不熱。這讓菲利普一下緊張起來,覺得自己就是個入侵者。但是早在之前他就已經學會隱藏自己的情緒了,所以屋裡幾個人看到的菲利普只是個沉默寡言、不愛管閒事的人。正因為他和其他人一樣都容易被羅斯散發的個人魅力所吸引,所以他在這個人面前反而表現得更靦腆、更拘謹。也不知道是因為羅斯想在菲利普身上試驗一下自己非凡的吸引力,還是因為他是真的出於好意,反正最後正是他率先把菲利普拉進剩下三人的小圈子裡的。一天,他忽然悄聲問菲利普願不願意和自己一起去足球場。菲利普話還沒說,臉先紅了。

「我走不快,跟不上你。」

「別說廢話!快走啦!」

兩人正要離開,小屋門忽然開了,幾個腦袋伸進來,叫羅斯跟他們一起。

「不了,」他說,「我已經答應凱利一起了。」

「不用管我,」菲利普接着說,「我不介意的。」

「別說廢話!」羅斯又說了一遍。

他用生得深邃好看的眼睛看着菲利普,笑了笑。菲利普只覺得心裡一顫,也說不清楚為什麼。

沒多久,這兩個人的友誼就像田野里的雜草一樣瘋長起來。其實這也不怎麼奇怪,兩個小男孩在一起玩,很快就好得要穿一條褲子了。其他人都好奇他們怎麼忽然變得形影不離。有人問羅斯,他到底看上菲利普什麼了。

「哎呀,我不知道,」他說,「他這個人挺好的。」

很快,到處都能看到他倆在一起的身影,要麼手挽着手去教堂,要麼聊着天繞教區散步。其他人已經對此見怪不怪了。只要一個人出現,那另一個肯定就跟在旁邊。要是有人想找羅斯,都會先來給菲利普捎信兒,好像是承認了他倆彼此相屬似的。開始的時候,菲利普還很保守,他不想讓心裡那種驕傲的幸福感把自己變得忘乎所以,但現在他天天快樂得找不着北,早就把對命運的質疑忘得一乾二淨了。他覺得世上再也沒有比羅斯更好的人了,之前養成的閱讀習慣在他的新朋友面前不值一文——他哪還有時間讀書啊,只一門心思地想和羅斯待在一起。羅斯的朋友有時會來書房找他一起喝茶,如果他們找不到什麼更好的事做,就乾脆在這多留一會兒,打發時間。羅斯也喜歡一群人在一起熱熱鬧鬧的。這些朋友都挺喜歡菲利普,覺得他人不錯。這讓菲利普心花怒放。

學期最後一天,菲利普和羅斯計劃着坐哪一趟火車回來才能在車站碰面,這樣在回學校前他倆就能一起在鎮上喝個茶。菲利普打從回家開始,心裡就不痛快,整個假期都在想着羅斯,想着下個學期能和他一塊兒做點什麼。在伯伯家的日子沒滋沒味,好容易捱到了最後一天,威廉伯伯又拿出問了好多遍的問題來打趣:

「好了,馬上要回學校了,你開心嗎?」

菲利普臉笑成一朵花,說:

「特別開心!」

為了能萬無一失地和羅斯在車站碰面,菲利普特地趕了更早的一班車。他在站台等了一個鐘頭,看到從法弗沙姆開來的車進站了(他知道羅斯在法弗沙姆換乘),就興奮地追着車跑了一段。但羅斯並不在這輛車上。他跟列車員打聽了下輛車什麼時候到,然後就繼續在這等。可下一輛車上還是沒有羅斯。此刻,饑寒交迫的菲利普只能步行穿過小巷和貧民窟,抄近路走回學校。他發現羅斯已經坐在書房,腳搭在壁爐架上,口若懸河地大談特談。五六個聽眾圍着他東一個西一個地坐在能坐的東西上。他看見菲利普進屋,興沖沖地朝他擺了擺手。可菲利普的臉一下垮了,他意識到羅斯早就把他們的約定拋到了腦後。

「我說,你怎麼來得這麼晚?」羅斯問,「我還以為你不來了呢。」

「你四點半不就在車站了嗎?」另一個男孩說,「我來的時候看見你了。」

菲利普有點臉紅。他不想讓羅斯知道自己跟個傻子一樣等了那麼久。

「我得照顧家裡一個朋友,」謊話張嘴就來,「家裡人讓我給她送行。」

菲利普覺得很失望,氣鼓鼓地往椅子上一坐,不再說話。有人和他搭訕,他也只是吐出一字半語。他想等屋裡只剩他和羅斯兩個人時把這事問個清楚。可是等其他人一走,羅斯就立刻跑過來,屁股一抬,坐到他椅子的扶手上。

「我說,咱們這學期又在一個屋!太高興了,對吧?」

見到菲利普,羅斯似乎是發自內心的高興,而菲利普滿肚子的怨氣也一點點消散了。他們就像只是分開了五分鐘似的,很快就勾肩搭背地說起話來,他倆想要聊的趣事兒真是數也數不清,說也說不完。

第十九章

起先,菲利普覺得能和羅斯一起玩兒就足夠幸運了,從沒想要求他什麼。他特別懂得隨遇而安的人生哲學。但現在,羅斯走到哪都被眾星捧月,一呼百應的本事讓菲利普開始隱隱地嫉恨起來。他覺得自己有權要求一份專一的友誼——羅斯是屬於他一人的!這不是個請求,這是他的權利。他看到羅斯和其他人作伴心裡就會很嫉妒,儘管自己也知道不應該,可還是抑制不住地沖他發火。要是羅斯在別人書房裡打趣逗笑,好些時間還不回來,那一進屋,迎接他的就一定是一張皺着眉頭、寫滿憤怒的臉了。菲利普會接着一整天都悶悶不樂,但羅斯要麼就是根本注意不到,要麼就是故意不理他,總之,最後受傷的還是他自己。一般來說,等菲利普意識到這麼長時間都是自己在犯傻之後,就會和羅斯大吵一架,再跟着連續好幾天的冷戰。但是最後又總是菲利普撐不下去,雖然堅信自己占理,卻還是會低三下四給羅斯賠不是。接下來的一個禮拜,他們就又好得跟親兄弟一樣了。然而,兩個人最熱絡的那段日子已經過去,菲利普現在能看出即使羅斯還是和自己一起上下學,但心已經飄走了,純粹只是出於習慣,或是怕自己又生氣才這樣做。他們能聊的話越來越少,羅斯開始經常覺得無聊。菲利普想,一定是自己的殘疾惹羅斯討厭了。

學期快結束時,幾個男孩得了猩紅熱。學校找到他們的家長,開始長篇大論勸他們把孩子領回家,免得傳染到其他學生。但得病的那幾個孩子已經被隔離了,而且也沒有人繼續發病,看起來大局已經得到控制。菲利普就是這次猩紅熱的患者之一,整個復活節假期他都在住院,學校夏季開學時,他先被送回家養養身子,呼吸點新鮮空氣。儘管醫生保證過菲利普已經好利索了,不會再傳染給別人了,但他的牧師伯伯還是信不過。他覺得醫生安排菲利普找個海邊小鎮休養身體真是考慮不夠周全,他把菲利普接回家也僅僅是因為沒有別的地方能打發他去了。

學期過了一半菲利普才回到學校,他已經忘了之前和羅斯的爭吵,只記得他是自己頂頂要好的朋友。他現在終於知道自己曾經有多傻了,也決心以後要表現得理智一點。住院的時候,羅斯曾經給他寫過幾張便條,每次都以「快點好,快回來」結尾。菲利普心想羅斯一定迫不及待地等着自己回去,就像自己也歸心似箭,想早點看到羅斯。

菲利普回來後發現,一位得了猩紅熱的六年級學生不幸去世,所以書房的分配做了些許調整,他和羅斯不再共用一間了。失望透頂的菲利普一到學校就飛奔去羅斯的書房找他。羅斯此時正坐在桌前和一個叫亨特的男孩一起做功課,他聽到有人闖進來,氣沖沖地吼道:

「誰這麼沒禮貌!」等發現來的人是菲利普之後,又說了句,「哦,你啊。」

菲利普一下僵在那裡,不知道說什麼好。

「我,我想來看看你。」

「我們做功課呢。」

亨特插了句嘴。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羅斯問道。

「五分鐘之前。」

羅斯和亨特都沒有起身,一動不動地看着菲利普,好像受到了打擾。他倆明擺着想讓這位不速之客抓緊離開。菲利普的小臉又變得通紅。

「我這就走。你作業做完了來找我吧。」他跟羅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