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鋒 - 第2章

毛姆





第七章













第一章



我以前寫小說從沒有像寫這一本更感到惶惑過。我叫它做小說,只是因為除了小說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麼。故事是幾乎沒有可述的,結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結婚。死是一切的了結,所以是一個故事的總收場,但是,用結婚來結束也很合適;那些世俗的所謂大團圓,自命風雅的人也犯不着加以鄙棄。普通人有一種本能,總相信這麼一來,一切該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的女的,不論經過怎樣的悲歡離合,終於被撮合在一起,兩性的生物功能已經完成,興趣也就轉移到未來的一代上去。可是,我寫到末尾,還是使讀者摸不着邊際。我這本書只是追敘我過去認識的一個人,這人雖則和我非常接近,卻要隔開很長的時間才碰一次面;他中間的經歷我幾乎毫無所知。要我杜撰些情節來補足這些脫漏,使故事讀起來更加連貫,固然可以,可是,我無意於這樣做。我只打算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記下來而已。

多年前,我寫過一本小說叫《月亮和六便士》;在那本書里,我挑選了一個名畫家保羅·高更;關於這位法國藝術家的生平我知道得很少,只是倚仗一點事實的啟示,使用小說家的權限,炮製了若干故事來寫我創造的人物。在本書里,我一點不打算這樣做。這裡面絲毫沒有杜撰。書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過,並且務必寫得使人認不出是誰,免得那些還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我寫的這人並不出名;也許他永遠不會出名;也許他的生命一朝結束之後,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跡並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跡為多。那時候,我這書倘使還有人讀的話,就是由於它本身可能引起的興趣了。但是,也許他替自己挑選的生活方式,和他性格裡面所特有的堅定和馴良,在他同類中間的影響會日益加深,這樣,可能在他去世長遠以後,有人會恍悟這時代里曾經生活過一個很了不起的人物。那時候,人們就會看出我這本書寫的是誰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點他早年身世的人,當可在書中找到些他們想要找的東西。我覺得這書雖有如我所說的種種不足之處,對於替我朋友作傳的人,將不失為一本可資徵引的書。

書中的談話,我並不要假充是逐字逐句的記載。在這類或其他場合下,人家的談話我從不記錄下來;可是與我有關的事情我都記得很清楚,所以,雖則是我寫的,敢說很能忠實反映他們的談話。適才說過,我絲毫沒有杜撰;現在這句話要改正一下。就像希羅多德以來的許多歷史家一樣,我也有擅自增入的部分;故事裡角色的談話有些是我沒有親耳聽見,而且也不可能聽見的。我這種從權的理由和那些歷史家的理由一樣,因為有些場合若只是重述一下,就會毫無生氣,加進談話要生動得多,真切得多。我要有人讀我的書,所以只要寫得人讀得下去,我認為總可以做得。至於哪些地方是擅自增入的,明眼的讀者自會一望而知,他要擯棄這些不讀,完全聽他自由。

另一個理由使我從事這部作品時感到疑懼的,是這裡面的主要人物都是美國人。了解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覺得一個人除掉他本國人以外,很難說真正了解什麼人。因為人不論男男女女,都不僅僅是他們自身;他們也是自己出生的鄉土,學步的農場或城市公寓,兒時玩的遊戲,私下聽來的山海經,吃的飯食,上的學校,關心的運動,吟哦的詩章,和信仰的上帝。這一切東西把他們造成現在這樣,而這些東西都不是道聽途說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過。要了解這些,你就得是這些。正由於你離開觀察不能了解一個對於你是異域的人,要在書中刻畫得真切就難了。連亨利·詹姆斯那樣一個精細的觀察家,在英國住了四十年,也沒有能創造出一個十足英國氣的英國人來。至於我,幾篇短篇小說除外,從沒有打算寫過本國以外的人;短篇小說里敢於寫外國人的緣故,是因為短篇的人物只要一點粗枝大葉;你寫個輪廓,細微的地方全可以由讀者自己去補充。也許有人要問,既然我能把保羅·高更變做一個英國人,這本書里的人物為什麼不可以照做。我的回答很簡單:就是不能。那一來,他們就不成其為他們那樣的人了。我並不作為他們是美國人眼中的美國人;他們是一個英國人眼中的美國人,連他們的語言特點我都沒有打算仿效。英國作家在這方面闖的亂子和美國作家打算模仿英國人說的英語時闖的亂子一樣多。俚語是最坑人的東西。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國故事裡經常要用俚語,可是總不像一個英國人說的那樣,因此不但不能取得他所企求的俚俗效果,反而時常使英國人讀來感到突兀和怪不舒服。



一九一九那一年,我起身到遠東去,路過芝加哥;為了某種和本書無關的原因,在那邊住了有兩三個星期之久。不久以前,我出版了一部成功的小說,所以在當時也算是新聞人物,一到芝加哥,就有記者來訪問。第二天早上,電話鈴響,我去接電話。

「我是艾略特·談波登。」

「艾略特,我還以為你在巴黎呢。」

「不,我回來看看家姐的。我們找你今天來玩。跟我們一起吃午飯。」

「好極了。」

他把時間和地址告訴我。

我認識艾略特·談波登已經有十五年。他這時已是將近六旬的人,一表人才,高個兒,眉目清秀,鬈髮又多又烏,微帶花白,恰好襯出他那堂堂的儀表。他穿着一直考究,普通的買自夏費商店,可是衣服鞋帽總要在倫敦買。在巴黎塞納河南岸時髦的聖紀勞姆街上有一所公寓。不喜歡他的人說他是古董客人,可是這是誣衊,他極其痛恨。他有眼光,又有學問,也不否認在已往的年頭他剛在巴黎住下時,曾經幫助那些要買畫的收藏家出過主意;後來在他的交遊中聽到有些中落的英法貴族想要賣掉一張精品,碰巧他知道美國博物館的某某理事正在訪求這類大畫家的優秀作品時,自然樂得給雙方拉攏一下。法國有許多舊家,英國也有些,有時迫於境遇,不得不把一口比爾簽名的櫥櫃或者一張奇彭代爾手制的書桌割愛,但是不願意聲張出去,碰到他這樣博雅而彬彬有禮的人能夠把事情辦得一點不露痕跡,正是求之不得。聽到這話的人自然而然想到艾略特會在這些交易上撈些好處,但都是深有教養的人,誰也不願意提。刻薄的人硬說他公寓裡的東西全都是出售的,說他每次名酒好菜請美國闊佬們吃一頓午飯之後,他那些值錢的畫總有一兩張不見了,不然就是一口細工精嵌的櫥櫃換成一口漆的。等到有人問他怎麼某一件東西不見了,他就花言巧語地說,那個他覺得還不上品,因此拿去換了一件更好的。接着又說,盡瞧見一樣東西真膩味。

「Nous

autres

américians,」他先調一句法文,「我們美國人就歡喜換花樣。這既是我們的短處,也是我們強過人的地方。」

巴黎的有些美國太太,自稱曉得他的底細的,說他的家道原來很窮,所以起居能夠那樣闊綽,只是由於他為人非常精明的緣故。我不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錢,可是那位公爵頭銜的房東在他這所公寓上卻着實收他一筆房租。公寓裡的陳設又是那樣名貴:牆壁上掛的都是法國大畫家的作品,瓦托啊,弗拉戈納爾啊,克洛德·洛蘭啊,等等;鑲木地板上炫耀着薩伏納里和奧比松的地毯;客廳里擺了一套路易十五時代精工細繡的家具,製作之精,如他自稱的,說不定就是當年蓬巴杜夫人的香閨中物。反正他並不用設法賺錢,就能生活起居有他認為上流人士應有的那種派頭。至於他過去通過什麼途徑才能達到這樣,你假如是明白人的話,最好還是別提,除非你有意要和他斷絕往來。他既然在物質上不用操心,就一心一意追求他一生中最大的願望起來,換句話說,社會交際。他初到歐洲時,還是個拿着介紹信去見名流的年輕人,後來和英國、法國那些中落的大家發生商業關係,這就奠定了他先前取得的社會地位。本人在弗吉尼亞州原是舊家,母系方面還可以追溯到一位在獨立宣言上署過名的祖先,這點家世使他拿着信去見那些有頭銜的美國太太時,很受人看得起。人緣好,人又神氣,跳舞跳得不錯,打槍不算壞,網球很好,什麼宴會裡都少不了他。鮮花和高價錢的大盒巧克力,任意買來送人;雖則很少請客,請起客來,倒也別致有趣。那些闊太太們被他帶着上一趟蘇荷區的異國情調飯館,或者拉丁區的小酒店,都覺得很好玩。替人效勞,隨時隨地都來;你要是請他做一件事,不管多麼厭煩,沒有不高高興興替你做的。碰到年紀大點的女人,總是曲盡心意去博她們的歡心,所以不久在許多豪貴人家都混得很熟。為人實在太好講話了,假如有人失約,你臨時拉他來湊數,他毫不介意就來,而且讓他坐在一位頂討厭的老太婆旁邊,保管還會替你敷衍得有說有笑。

兩三年工夫,在倫敦和巴黎,所有一個年輕美國人攀得上的朋友,他都攀上了;巴黎他是長住,倫敦是每年游宴季末期去,還有就是在初秋時拜訪一轉鄉間別墅。那些早先把他引進社交界的太太們,看到他的交遊竟如此廣,很覺得詫異。感想是分兩方面:一方面是高興她們抬舉的這個年輕小伙子居然有偌大的成功,另一方面,則有點着惱,怎麼和他混得很熟的人,和自己的交情只是一點浮面。雖則他對待她們照舊很客氣,很肯效勞,這些人總不好受,覺得他利用她們做了社交上的墊腳石。她們擔心他是個勢利鬼,當然他是個勢利鬼,他是個大大的勢利鬼,他勢利得毫不顧旁人齒冷。哪一家請客,他想廁身被請之列,或是哪一位大名鼎鼎但是有名難纏的老闊寡婦,他想拉攏點關係,就什麼都做得出來:釘子照碰,冷言冷語照吃,下不了面子的地方照下得去。在這方面,他可以說是不屈不撓。只要眼睛落在什麼上面,他就像植物學家尋求一株異種蘭花一樣,洪水、地震、瘴熱、敵意的土人,什麼危險都去冒,非弄到手不肯罷休。一九一四年的大戰給他提供最後的機會;戰事一爆發,他就去參加一個救護隊,先後在佛蘭德和阿爾艮戰區都服務過;一年後回來,佩起一枚紅勳章,在巴黎紅十字會弄了一個位置。那時候,他手頭已很寬裕,要人支持的慈善事業,他都慷慨捐助。任何鋪張揚厲的善舉,他必竭儘自己的博雅知識和辦事才能來襄助一切。巴黎兩家最高貴的俱樂部,他都做了會員。法蘭西那些最煊赫的婦女提起他來總是「那個好艾略特」。他終於發跡了。



我最初認識艾略特的時候,自己還不過是個平常的年輕作家,他也不把我放在眼裡。他從不忘記一張臉,所以不論在哪裡碰到,總是很客氣地和我拉手,但是,無意和我結交;假如我在歌劇院裡看見他,比方說,和他坐在一起的是一位顯貴,他就會裝作沒有看見我。可是,那時我寫的劇本碰巧獲得相當出人意料的成功,所以,不久我就看出艾略特對我稍微親熱起來。有一天我收到一封短柬,約我到克拉里奇飯店吃午飯,那是一家旅館,他到倫敦就住在那裡。客人並不多,也不怎麼出色,我有個感覺,好像他在試探我在交際上成不成。可是,從那時起,我自己的成功也給我添了不少新朋友,因此,和艾略特碰面的機會也多起來。之後不久,我上巴黎去度秋天,住了幾個星期,在一個雙方都認識的朋友家裡又碰見了。他問我住在哪裡,一兩天後,又寄來一張午飯請帖,這次是在他自己的公寓裡。我到了一看,沒料到客人竟是相當出色,肚子裡暗笑。我知道,以他那樣爛熟世故,明知道在英國社交界我這樣一個作家並不稀奇,但是,在法國這兒,一個人只要是作家就會被人另眼相看,所以我也了不起了。這以後好多年,我們的交往都相當親密,不過從沒有真正成為朋友。我懷疑艾略特·談波登會和任何人成為朋友。他對別人的一切,除了他的社會地位外,全不發生興趣。不論我偶爾來巴黎,或是他在倫敦,他請客少一個人,或者逼得要招待旅遊的美國人時,總要請我去。這些人,我疑惑有些是他的老主顧,有些是拿介紹信來謁見他的、素昧平生的人。他一生中就是在這些地方受罪。他覺得應酬總得應酬一下,但是,不願意介紹他們和他那些闊朋友見面。最好的打發辦法當然是請吃晚飯,再去看戲,可是這往往很困難,因為他每晚都有應酬,而且早在三個星期前全約好了;就算能做到那樣,料想那些人未必就此滿足。他因為我是個作家,而且沒有什麼大關係,就毫不介意把他這些苦惱告訴我。

「美國那些人寫介紹信真是太不替別人着想了。並不是說把這些人介紹給我,我不高興見,不過,我覺得沒有理由叫我的朋友跟我受罪。」

他給他們買了大玫瑰花籃和大盒的巧克力糖送去,藉此補救一下,可是,有時候還得請吃飯。就在這種時候,他先告訴我一番話,然後又天真地邀請我赴他籌備的這類宴會。

「他們極其想見見你,」信上這樣捧我。「某太太是個很有文學修養的婦女,你寫的書她一個一個字都讀過了。」

某太太后來就會告訴我,她讀了我的《裴林先生和特雷爾先生》非常喜歡,而且祝賀我的《軟體動物》劇本演出成功,頭一本書的作者是休·沃波爾,後一書的作者是哈伯特·亨利·戴維斯。



如果我描寫的艾略特·談波登使讀者覺得他是個卑鄙小人,那實在是冤枉他。

在某一點上,他可以稱得上法國人說的serviable;這個詞,以我所知,在英語裡還找不到適當字眼。詞典上有serviceable,古義是指肯幫助人,施惠,厚道。這恰恰就是艾略特。他為人慷慨;雖則在他早期的社會活動中,那種送花、送糖、送禮的豪舉無疑有他的用心,到後來沒有這種必要時,他還是照做。送東西給人,他覺得很好受。他頂好客;雇的廚師比起巴黎的哪一家來都不差,而且在他那兒用飯,準會吃到最早的時鮮菜。他的酒十足證明他是個品酒的內行。誠然,他挑的客人都是視他們的社會地位而定,不一定是佳客,可是,他至少總羅致一兩個能說會笑的客人,因此,他的宴會差不多總是很有意思。有人在背後嘲笑他,說他是個齷齪小人;儘管這樣說,他請起客來,還是高高興興照去。他的法語說得流利正確,輕重音一點不含糊。他曾經費了很大氣力把英語說得像英國人那樣,你得有一對很尖銳的耳朵才能捉住他一個美國音。他極其健談,只是你得設法使他不提那些公爵和公爵夫人;但是,即使談到這些公爵和公爵夫人時,他也能使人解頤,特別是單獨和你在一起時,反正他現在的地位已經是不容置疑了。他有一張頂逗人的刻薄嘴,而這些王公貴人的醜史穢聞又沒有一件不吹到他耳朵里的。X公主最近的孩子的父親是誰,Y侯爵的情婦是哪一個,我全是從他那裡聽來的。敢說連馬塞爾·普魯斯特知道的顯貴秘聞也趕不上艾略特知道的那樣多。

在巴黎時,我時常跟他一起吃午飯,有時在他公寓裡,有時在飯館子裡。我喜歡逛古董鋪,偶爾也買些,不過看看居多,而艾略特總是興沖沖陪我去。他懂,對於藝術品也真心愛好。我想巴黎這類鋪子他沒有一家不認識,而且老闆個個都是熟人。他最愛殺價;每次我們出發時,他總叮囑我:

「要是你有什麼東西想買,自己不要問。丟個眼色給我,底下的由我來。」

他頂得意的事就是替我弄到一件我看中的東西,價錢只抵要價的一半,看他講價真是好耍子。他會爭論,哄騙,發脾氣,想法叫賣方心軟,嘲弄他,挑剔毛病,嚇唬不再踏進人家店門,嘆氣,聳肩膀,正言規勸,滿臉怒容朝外走,到最後爭到他出的價錢時,慘然的樣子搖搖頭,好像無可奈何只好屈服一樣。然後低低用英語跟我說:

「買下來。加倍的價錢都還是便宜。」

艾略特是個熱心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住下不久,就碰見一位神父。那人出名的會說人皈依,過去多少相信異端的迷途羔羊都被他圈了回來。他飯局最多,人有名的善於辭令。他的教務活動只限於富貴人家。雖則出身寒微,多少高門大戶都尊為座上客。這樣一個人,艾略特見了當然動了念頭。他偷偷告訴一位新近被這位神父說服改教的美國闊太太,說他家裡雖則一直奉的聖公會派,他本人卻是對天主教嚮往已久。有一天晚上,這位太太請他吃飯,跟這位神父見見;就只他們三個,神父是談笑風生。女主人把話兜到天主教上去,神父談得非常熱烈,絲毫不迂腐,雖則是教中人,就像一個見過世面的人同另一個見過世面的人談話一樣。艾略特發現神父十分知道他的為人,有點受寵若驚。

「范多姆公爵夫人上回還跟我談起你,她覺得你看事情頂清楚。」

艾略特快活得紅光滿面,公爵夫人他是進謁過,可是,從沒有想到她會對他動一下腦筋。神父心性廣闊,見解摩登,態度寬容,一番關於天主教的議論談得既高明又溫和。他把天主教會說得使艾略特聽來很像一個任何有教養的人如果不加入就對不起自己的高尚俱樂部。六個月後,艾略特就入了教。這樣一改宗,再加上在天主教方面的慷慨布施,那幾家以前進不去的人家大門也被他敲開了。

也許他放棄祖傳的宗教,動機並不純正,可是改宗以後,倒的確誠心誠意。每星期要到第一流人士光顧的教堂去做彌撒,過些時就去神父那裡懺悔,隔兩年總要朝一次羅馬。久而久之,教廷因他虔誠,派了他御前侍衛,又見他孜孜恪盡職守,獎給他聖墓勳章。說實在話,他在天主教方面的事業和他在世俗方面的事業,可算一樣成功。

我時常問自己,以他這樣一個聰明、和藹、學識優長的人怎麼會被勢利蒙着心眼兒。他不是暴發戶。父親在南方一個大學當過校長,祖父是相當有名的神學家。以艾略特的機伶,決不會看不出那些應他邀請的人多只是混他一頓吃喝,有些是沒腦子的,有些毫不足道。那些響亮的頭銜引得他眼花繚亂,看不見一點他們的缺點。我只能這樣猜想,跟這些家世緬邈的人過從親密,做這些人家婦女的近臣,給他一種永不厭煩的勝利感;而且這一切,歸根結底,實起於一種狂熱的浪漫思想;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國公爵身上見到當年跟隨聖路易到聖地去的十字軍戰士,在裝腔作勢、獵獵狐狸的英國伯爵身上見到他們在金錦原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跟這些人在一起,他覺得就像生活在天地廣闊的英勇古代里一樣。我想他翻閱戈沙年鑑時,看見一個姓氏接一個姓氏地使他回想起年代悠遠的戰爭,史冊上的攻城戰和著名的決鬥,外交上的詭詐和王侯們的私情,他的心就會熱得跳起來。總而言之,這就是艾略特·談波登。



我預備洗個臉,梳一下頭髮,再去赴艾略特約的飯局;正忙着時,旅館裡人打電話上來,說他在樓下等我。我有點詫異,可是一收拾好,就下樓去。

我們握手時,他說:「我想我自己來接你要安全些。我不清楚你對芝加哥到底有多熟。」

他這種感覺,我看出好些住在國外多年的美國人都有;他們心目中仿佛美國是個很難走甚至危險的地方,你不能隨隨便便讓一個歐洲人單獨去闖。

「還早,我們不妨走一段路,」他提議。

外面微有寒意,可是,天上一絲雲都沒有,活動活動筋骨倒不錯。

我們走着路時,艾略特說:「我想你會見家姐之前,頂好先知道一點她的為人,她有一兩次住在巴黎我那裡過,不過,我記得你那時不在,你知道,今天人並不多,就是家姐和她的女兒伊莎貝兒和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是那個室內裝飾家嗎?」我問。

「對了,家姐的屋子糟透了,伊莎貝兒和我都勸她重新裝修一下,我剛巧聽見布拉巴宗在芝加哥,所以就叫家姐請他今天來吃午飯,當然,他不是怎麼一個上等人,但是很行,瑪麗·奧利芬特的拉尼堡,聖厄茨家的聖克萊門特·塔爾伯特府,都是他裝飾的。公爵夫人極其喜歡他。你可以看看路易莎的屋子,我永遠不懂得,她這麼多年怎麼住得下去,不過說起這個來,她怎麼能在芝加哥住下去,我也永遠不懂得。」

我從他嘴裡得知布雷德利太太是個寡婦,三個孩子,兩兒一女,不過兒子年紀大得多,而且都已結婚,有一個在菲律賓政府里做事,有一個,像他父親過去那樣,在外交界服務,現在人在阿根廷都城。布太太的丈夫過去宦歷甚廣,在羅馬做了幾年一等秘書,後來又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個小共和國當專員,人就是死在那邊。

艾略特繼續講下去,「他去世之後,我要路易莎把芝加哥的宅子賣掉,可是,她不忍心。布家這所宅子買下來已有了年代,他們是伊利諾斯一個頂舊的舊家。一八三九年從弗吉尼亞原籍遷來這裡,在現在離芝加哥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產,目前還保留着。」艾略特遲疑一下,看看我吃不吃他這一套。「我想你也許會說他家早先是種田的,不過,我不曉得你可知道,在上世紀中葉的時候,中西部開始開發,不少弗吉尼亞的人,好人家的子弟,你曉得都被無名的誘惑打動,離開了豐衣足食的鄉土。我姐丈的父親切斯特·布雷德利看出芝加哥有它的前途,來這裡進了一家法律事務所,反正他賺的錢也夠兒輩吃用的了。」

艾略特的話雖如此說,從他的神情可以看出,那位已經去世的切斯特·布雷德利離開他祖傳的華屋良田,來進律師事務所,原因並不那樣簡單,不過,從他攢聚了一筆家財上看來,總還值得。後來有一回布太太拿幾張鄉下她所謂「老家」的照片給我看,艾略特就不很快活;照片上面我見到的是一所不大不小的宅子,有美麗的小花園,可是倉房、牛棚、豬廄都隔開只有一箭之地,四周是一片荒蕪的平疇。我不由想到,切斯特·布雷德利先生丟下這兒到城市裡去找出路,並不是沒有成算的。

過了一會,我們叫了一輛出租汽車。車子把我們開到一所褐色砂石房子面前,房子窄而高,要拾上一串陡峻的石級才到大門。並排是一列房屋,在湖濱道過來的一條街上,房屋外表就是在那天明媚的秋光里也還是陰沉沉的,我不懂得一個人對這樣的房子會有什麼好感。開門的是個高壯的、一頭白髮的黑人管家,把我們引進客廳。我們走進時,布雷德利太太從椅子上站起來,艾略特給我引見。她年輕時當是個美麗的女子,眉眼雖則粗一點,卻生得不錯,眼睛很美。可是那張幾乎完全不施脂粉的僵黃臉,肌肉已經鬆弛下來,顯見她和中年發胖的戰鬥是失敗了。我猜她還不肯服輸,因為她坐下時,腰杆在硬背椅子上撐得筆直;的確,穿着她那受罪的鎧甲一般的緊身衣,這樣要比坐在有軟墊的椅子上舒服得多。她穿的一件青色衣服,上面滿織的花,高領子,鯨魚骨撐得硬硬的。一頭漂亮的白髮,燙成波浪紋,緊緊貼在頭上,髮式做得極其複雜。她請的另一位客人還沒有到,我們一面等,一面東拉西扯地談。

「艾略特告訴我,你是走南路來的,」布太太說。「你在羅馬歇了沒有?」

「歇的,我在那邊住了一個星期。」

「親愛的瑪格麗達王后好嗎?」

我被她這個問題弄得很詫異,只好回答說我不知道。

「哦,你沒有去看她?真是個好女人,我們在羅馬的時候,待我們真好。布雷德利先生那時是使館的一等秘書。你幹嗎不去看她?你難道是跟艾略特一樣的壞蛋,連奎林納宮都進不去嗎?」

「當然不是,」我笑着說。「事實是我並不認識她。」

「不認識?」布太太說,好像信不了似的。「為什麼不認識?」

「告訴你實在話,作家們一般並不跟國王王后廝熟。」

「可是,她是個頂可愛的女人,」布太太好言勸我,好像不認識這位王后完全是我不屑似的。「我敢保你會喜歡她。」

這時候門開了,管家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領進來。

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空有一個好名姓,並不是個浪漫人物。這人長得矮而胖;除掉耳朵旁邊和後頸有一圈黑鬈髮外,頭禿得就像只雞蛋;滿臉紅光,看去就像要裂成一大堆臭汗一樣,骨碌碌的烏眼珠,多肉的嘴唇,厚厚的下巴。他是英國人,我有時在倫敦落拓不羈人士的宴會裡碰見他。人很熱鬧,開心,總看見他咧着嘴笑,可是,你不用是一個出色的人物評判者,就可以看出他和人家那種嘻嘻哈哈的親密不過是一種遮蓋,這裡面還有很精明的生意經。多年來,他在倫敦都是最成功的屋內裝飾家。他有一副很洪亮動人的嗓子,和一雙小而肥的富於表情的手。只要來一套動人的姿勢,一大串興奮的字眼,他就能推動一個踟躕不決的主顧的想象力,使人簡直沒法拒絕那在他好像是一份盛情的交易。

管家重又託了一盤雞尾酒進來。

「我們不等伊莎貝兒了,」布太太拿起一杯酒時說。

「她到哪兒去了?」艾略特問。

「跟拉里打高爾夫去的。說她也許要晚一點。」

艾略特轉向我說,「拉里是勞倫斯·達雷爾。伊莎貝兒算跟他訂婚了。」

我說,「艾略特,我不知道你喝雞尾酒。」

「我不喝,」他一面憤然回答,一面呷着手裡的酒,「可是,在這個禁酒的野蠻國度里,你有什麼辦法?」他嘆口氣,「巴黎有些人家現在也預備這東西了,壞交通把好習慣都攪糟了。」

「簡直胡扯淡,艾略特,」布太太說。

她的口氣相當溫和,然而堅決,使我不由而然覺得她是個有個性的女人;我並且從她看艾略特那種怡然自得的神情,可以猜出她絲毫沒有把他當作了不起。我肚子裡尋思,不知她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看作是哪一等人。布拉巴宗進來時,我就看見他用內行的眼光把屋子裡掃一下,兩道濃眉不知不覺抬了起來。這的確是間奇怪的屋子。壁紙、窗簾布、椅墊、椅套,全是一式的圖案;壁上厚重金鏡框裡掛的油畫,顯然是布家人在羅馬時買的。拉斐爾派的聖母,基多·里尼派的聖母,蘇卡呂尼派的風景,龐尼尼派的古蹟。還有他們住在北京時的紀念品,雕得都滿的海梅桌子,巨大的景泰藍花瓶,還有些是從智利或者秘魯買來的,硬石刻的胖人兒,陶製的瓶子。一張奇彭代爾的書桌,一隻嵌木細工的玻璃櫥。燈罩用白綢做的,不知道哪個魯莽畫家在上面畫了些穿瓦托式裝束的牧羊男女。屋子看上去真使人作嘔,然而不懂什麼緣故,卻還順眼。這裡有一種安逸的,住了人的氣氛,使你覺得這許多荒乎其唐的大雜燴自有它的道理。所有這一切湊合不上的東西都屬於同一類,因為它們是布太太生活的一部分。

我們才喝完雞尾酒,門開處,進來一個女孩子,後面跟着一個男子。

「我們遲了沒有?」她問。「我把拉裡帶回來。可有他吃的嗎?」

「想來有吧,」布太太笑着說。「你按下鈴,叫尤金添個位子。」

「他才替我們開門的。我已經告訴他了。」

「這是我的女兒伊莎貝兒,」布太太轉身向我說。「這是勞倫斯·達雷爾。」

伊莎貝兒趕快跟我握一下手,來不及地就轉向布拉巴宗。

「你是布拉巴宗先生嗎?我真渴望見你。你替克萊曼婷·多默裝飾的屋子我真喜歡。這屋子糟不糟?我好多年來都想法叫媽收拾一下,現在你來芝加哥,真是我們的機會到了。老實告訴我,你覺得這屋子怎樣?」

我知道布拉巴宗死也不會說。他很快張了布太太一眼,可是她臉上泰然自若,一點看不出什麼。他斷定伊莎貝兒是重要人物,就發出一聲狂笑。

「我敢說這屋子很舒服,種種都很好,」他說,「不過,你要是直截了當問我的話,那麼我覺得確乎相當的糟。」

伊莎貝兒長得高高的,橢圓臉,直鼻樑,俊俏的眼睛,豐滿的嘴,這一切看來都是布家的特徵。人秀氣,不過胖一點,大約是年齡關係,等她長大一點就會苗條起來,一雙有力的長得很好的手,不過也嫌肥一點;短裙子露出的小腿也嫌肥。皮膚生得好,顏色紅紅的,和適才的運動以及開敞篷車回來都不無關係。人容光煥發,充滿活力。十足的健康體質,嬉皮笑臉的高興派頭,對生活的滿足,和從內心裡流露出來的幸福感,使人看了心花兒都開。那種自如若堂的風度,不管艾略特多麼文雅,和她一比都不免有點俗氣。布太太那張慘白而有皺紋的臉在她的朝氣襯托下,看去簡直疲憊和衰老了。

我們下樓去吃飯。布拉巴宗一看見飯廳,眼睛就眯起來。壁上糊的暗紅紙,算是冒充花布,掛些臉色陰沉死板的男女肖像,畫得糟透糟透。這些人都是去世的那位布雷德利先生的近系祖先。他自己也在上面,一撮濃上須,僵直的身體穿着禮服和白粉漿的領子。一張布太太的像,是九十年代一個法國畫家的手筆,掛在壁爐上面,穿着灰青緞子的晚服,頸上珠串,髮髻一顆鑽石星,一隻滿戴珠寶的手捏一條編織領巾,畫得連針腳都一一可數,另一隻手隨隨便便拿一柄鴕鳥羽扇子。屋內家具是黑楠木的,簡直笨重不堪。

大家坐下時,伊莎貝兒問布拉巴宗,「你覺得這個怎麼樣?」

「我敢說一定花了不少錢,」他答。

「的確,」布太太說。「這是布雷德利先生的父親送我們的婚禮,被我們帶着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啊,北京啊,基多啊,羅馬啊。親愛的瑪格麗達王后非常艷羨它。」

「假如是你的,你把它怎麼辦?」伊莎貝兒問布拉巴宗,可是,不等他回答,艾略特就替他說了。

「燒掉,」他說。

三個人開始討論怎樣裝飾這屋子起來。艾略特力主路易十五的裝潢,伊莎貝兒則要一張僧院式的餐桌和一套意大利式椅子。布拉巴宗認為奇彭代爾比較適合布太太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