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 - 第1章

毛姆

書名: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毛姆讀書隨筆

作者: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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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信息

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毛姆讀書隨筆

作者:(英)毛姆

譯者:羅長利

目錄

版權信息

前言



怎樣讀書才有樂趣

讀書應該是一種享受

跳躍式閱讀和小說節選

一部好小說應該具有哪些特性

小說家不是故事員,但小說要有故事

關於暢銷書的好與壞



怎樣的人寫出怎樣的書

《堂·吉訶德》與《蒙田隨筆》

《威廉·麥斯特》值得一讀

讀《湯姆·瓊斯》的忠告

簡·奧斯汀的魅力何在

關於狄更斯的私事與《大衛·科波菲爾》

談談《呼嘯山莊》的美與丑

司湯達其人與《紅與黑》

巴爾扎克其人與《高老頭》

福樓拜其人與《包法利夫人》

讀《戰爭與和平》,兼談托爾斯泰的為人與信仰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苦難生涯與《卡拉馬佐夫兄弟》

讀莫泊桑,兼談有十全十美的小說家嗎

讀契訶夫,兼談短篇小說可以無頭無尾嗎



怎樣思考就有怎樣的人生

我發現讀哲學很有趣

沒有一本一勞永逸的書

讀倫理學所想到的

讀完宗教書後,我知道了什麼

真、美、善之我見

前言

如果世界上有一種叫作閱讀家的職業,在眾多小說作者中,不會再有人比毛姆更加適合。

作家熱愛讀書,這似乎是自然的事,但像毛姆一樣,按圖索驥,從作家的作品問解到作家的生平和性格,再由他們的生平和性格迴轉身,關照作家的作品,並以此寫成一本精彩絕倫的隨筆集,也是文學史上並不多見的妙事。

最開始,我想用一種更為周正的態度來介紹這部隨筆集,然而,輕巧、幽默,外帶三分邪誕,這才是毛姆讀書隨筆的風格。這並不是一部研究文學的專著,很大程度上,它是由文學巨匠的生平逸事構成的故事書。毛姆認為讀書是為了樂趣,因此,隨筆中他對巨匠生平逸事的選擇也帶上了濃濃的毛姆氣質。

這是一本巨匠的八卦之書,只需從中選取三兩件事,便能發現毛姆的眼睛喜歡看向哪裡。在性格上,毛姆是親近簡·奧斯汀的,因此,簡在家信中對鄰人、親戚的揶揄和打趣,都被毛姆看作是與生俱來、無與倫比的辛辣幽默感。甚至在談起司湯達對簡的小說作品的評價時,毛姆也提到,司湯達對簡的幽默感的忽視實在出乎他的意料。

對於巨匠的神化行為,毛姆顯然並不認同。在他的筆下,狄更斯、巴爾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是耽溺享樂、佯裝氣派卻負債纍纍的普通人。他們在小說中探討、分析人性的弊端,然而在生活中,他們都是人性弱點的俘虜。這其中尤以陀思妥耶夫斯基最甚。如果不是他創作出了那些深入骨髓批判人性醜惡的巨著,他的品性和行為簡直是藝術作品中的反面典型。也許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自身具有的人性與道德觀念間的巨大落差,才給予他廣闊豐饒的創作空間。

在隨筆中,毛姆還寫到了囚禁列夫·托爾斯泰一生的巨大困惑,司湯達顛沛的生平和自卑引起的疑似「性冷淡」,體弱的福樓拜不合道德倫常的沙灘艷遇,等等。毛姆認為,通過作家的生平來關照作家的作品,是一個很有趣的角度,他成功踐行了自己的觀點。

事實上,在毛姆的讀書隨筆中,對作家一生的考證是十分嚴謹的,只是聰明的毛姆為了掩蓋這略顯沉重的考證,在敘述中用起了小說筆法。對於巨匠身處不同人生事件時的心理活動,毛姆進行了合理的推測,加以精確的表達,最終,一個個鮮活的巨匠形象躍然紙上,親切如同讀者的友人。

當然,輕鬆流暢的故事講述並沒有干擾毛姆對小說作品發表深刻的洞見。讀書隨筆自然要回歸對作品的審評。作為一位優秀的小說創作者,毛姆擁有着評論家無法獲得的角度與情感,對小說的評鑑深刻而獨到,從不盲目吹捧。

毛姆毒舌、刻薄,但內心又極具情懷,待人待事,都懷着厭惡與熱愛的雙重情感。這是十分少見的作家性格。閱讀他的隨筆,是在觀賞其他小說家的波瀾一生,也是在領略毛姆的性格魅力。聰明的作家沒有他深刻,深刻的作家不及他有趣,有趣的作家又不如他深沉。毛姆的人格魅力已經值得讀者欣賞與閱讀,何況還有文學巨匠人生的秘辛,以及毛姆對文字精湛的掌握。

對於文字,毛姆有極高的要求。他的隨筆侃侃而談,文筆洗鍊流暢,從不故作高深,卻又如蜘蛛吐絲一般精確。光是閱讀他的文字,就已是一場美的體驗。

羅長利

2017年1月1日



怎樣讀書才有樂趣

讀書應該是一種享受

一個人並不是總能像他應該做到的那樣出語謹慎。我曾在《總結》一書中寫道,一些年輕人經常詢問我關於如何讀書的意見,那時我並沒有考慮到這一點的後果。後來我收到了各式各樣讀者的來信,他們都想知道我給出的建議究竟是什麼。我傾盡所能地回復他們,然而想在私人信件中說清楚這件事,到底是不太現實的。鑑於有如此多的人想要這樣一份引導,那麼我根據自己對娛樂性閱讀和普及知識類閱讀的經驗,簡要地發表一下看法,也許他們是願意聽的。

我想要指明的第一件事就是閱讀應當是享受的。當然,為了應對考試或學習知識,我們需要閱讀許多書,這類閱讀中是不存在什麼享受的。我們只是為了獲得知識而進行閱讀。唯一能做的便是祈禱因為我們需要它,所以我們不至於在通讀它的過程中覺得乏味。對於這類書,我們是不得已才會去閱讀它們的,而不是樂意去讀。這種閱讀不是我心中所指的那種閱讀。我接下來要提到的書籍既不會幫你拿到學位,也不會教你謀生的本事;不會教你如何航船,也不會教你如何修理停運的機器,但是這些書會讓你活得更加豐滿。當然,要讓這些書籍起到這樣的作用,你得享受地沉浸在閱讀中。

這裡的「你」是指工作之外有所閒暇並願意閱讀的成年人。對於這類人而言,不讀某些書會有點太可惜了。我並非是指書蟲,因為書蟲自有自己的閱讀方式。他的好奇心將會帶他去往很多新奇的路徑,在這趟閱讀之旅中,他的樂趣是找到那些近乎被遺忘的優秀作品。我希望向大家介紹一些長時間被公認為佳作的作品。通常認為幾乎所有人都讀過這些作品,但是遺憾的是真正讀過這些作品的人寥寥無幾。確實有一些作品,它們被所有優秀的批評家所稱道,文史學家們也貢獻出不少精力去研究它們,卻沒有普通人能夠在享受中讀這類作品。這類作品對於學者來說很重要,但是變換的時間和品味剝去了作品的味道,所以讀者在閱讀的時候也只好耐着性子。我來舉一個例子,我讀過喬治·艾略特的《亞當·比德》,但我不能摸着胸口說在閱讀的過程中是享受的。我讀完這部作品是出於責任感,當我讀完最後一頁的時候,心中長舒了一口氣。

這類讓人在閱讀中難以產生閱讀興趣的書我沒什麼可說的。每位讀者自己都是最好的批判家。不管學者們對一本書的評價如何,不管他們是多麼一致地對一本書盛讚,要是你對這本書不感興趣的話,你就不必去理會這本書。不要忘了批評家們也經常犯錯誤,在過往的批判史里,那些知名的批判家所犯的愚蠢錯誤比比皆是。你才是對你手中所讀書籍的價值的最終評判者,這一點當然也適用於接下來我將給你們推薦的書。我們每一個人都不盡然相同,即便有所相似,我認為的那些於我而言很有價值的書籍對你而言卻不一定如此有價值。但是我想提到的這些書籍的確讓我在閱讀之後知道了更多東西,如果不是閱讀過它們,我想我也不會是今日的我。所以我請求你,如果你們其中的任何一個人是因為我的推薦才讀這些書的,那麼我建議你們合上這些書;如果你不享受着去閱讀的話,它們只會對你毫無益處。沒有人必須要去讀些詩歌、小說,以及那些被列為「純文學」的書籍(belles—lettres是法語中對純文學統稱的一個術語,我希望英語中也有這樣一個術語,但就我所知並沒有),必須帶着愉悅去閱讀才行。但誰又能保證能帶給一個人愉悅的書籍就一定能讓另一個人愉悅呢?

請不要認為這種愉悅是不道德的。愉悅本身是好的,它就是純粹的愉悅,但是某些愉悅有時會帶來不好的後果,因而明智的人會主動避開某些愉悅。愉悅不一定就是膚淺的和滿足感官的。各個時代的智者都已發現,獲取知識的快樂是最讓人滿意的,也是最為持久的。所以保持閱讀習慣是非常好的。在度過了生命的黃金年華之後,你會發現你能欣然參與的活動已為數不多。除了象棋、填字遊戲,幾乎沒有一種你一個人就能玩起來的遊戲。但是閱讀就不一樣了,它絲毫不會讓你有這種困擾。沒有哪一項活動可以像讀書一樣——除了針線活,但它並不能平復你焦躁的心情——能隨時開始,隨便讀多久,當有人找你時也可以隨時擱下。沒有其他娛樂項目比閱讀更省錢了,你在公共圖書館的那些愉快日子和閱讀廉價版圖書時的愉快體驗正好說明了這一點。培養閱讀的習慣能夠為你築造一座避難所,讓你逃脫幾乎人世間的所有悲哀。我說「幾乎」,是因為我不想誇張到說閱讀能緩解飢餓的痛苦,或者平復你單相思的愁悶。但是一些好的偵探小說和一個熱水袋,便能讓你不在乎最嚴重的感冒的不適。相反,如果有人必須讀那些使他覺得無味的書,誰會養成為了閱讀而閱讀的習慣呢?

下面我將按照年代順序來談我想要提到的書,這樣更便利些。當然,如果你決心要讀這些書籍,也沒有必要一定按照這個次序。在我看來,最好是按照你個人的喜好來閱讀這些書,甚至不一定要讀完一本再讀一本。就我而言,同時閱讀四到五本書會更符合我的閱讀習慣。

畢竟,你每天的情緒都不同,就算在一天內,你也不會每時每刻都想要去閱讀某本書。我們必須讓自己適應這些問題,而我逐漸養成了最適合自己的讀書習慣。在早上,當我工作之前,我會先看一會兒哲學類或科普類的書籍,閱讀這類書籍需要一個清醒和專注的頭腦,這樣做能激起我一整天的活力。當我的工作完成之後,我便想要放鬆。此時我傾向讀一些歷史、散文、批判性文章和一些傳記類作品,以使我的大腦放鬆。除了這些,我還在手頭放着一些詩集,以便我隨時興起想要翻一翻。我的床邊也放着一些書,可以隨時開始翻閱,也可以隨時在讀完哪一段後放下,不過,這樣的書太少見了。

跳躍式閱讀和小說節選

我對在《紅書》上發表的書單做了一個簡短的注釋:「如果聰明的讀者能學會跳讀的技能,他便總是能在閱讀中獲得最大的樂趣。」一個明智的人不會把讀小說當作一項任務,而是把它作為一種消遣。他會對故事中的人物感興趣,會關心他們在特定的情形下的舉動,也會好奇他們接下來的經歷。對於他們的磨難,他抱以同情;對於他們的喜悅,他報以歡欣。他將自己置身於人物面臨的境地之中,甚至同人物一起活在故事裡。故事中人物的人生觀,對於人類思考這類偉大題材的態度,無論是以言語還是行動的方式來呈現,都會在讀者的心裡激起一絲驚訝,或喜悅,或憤怒。讀者知道自己本能所感興趣的地方,於是遵循着本能去跳讀,就像獵犬追尋狐狸的氣息。有時,因為作者處理不當,讀者會迷失方向,於是他開始掙扎,直至再次找尋到感興趣的內容,這時便再次開始跳躍性閱讀。

每一個人都會跳讀,但是要想在無損閱讀體驗的情況下進行跳躍性閱讀實屬不易。就我所知,跳讀即使不是一種天賦,大概也要通過經驗累積才能獲得。約翰遜博士十分擅長大幅地跳讀,博斯維爾說:「約翰遜有一種獨有的天賦,無須費力便能將一本書從頭讀到尾,捕捉到精華的內容。」當然,博斯維爾在這裡指的應該是信息類或啟迪類書籍。如果小說讀起來很費力,那麼就乾脆不要讀了。不幸的是,出於某些原因我在這裡要談的是,很少有小說能讓人一直帶着興趣從頭讀到尾。儘管跳躍式閱讀可能是個不好的習慣,卻是讀者不得不學會的一項技能。一旦讀者開始跳讀,便會發現很難停下,於是可能錯過許多本來可能有助於他閱讀的內容。

正因為讀者經常出現上述那種情況,在本書單于《紅書》上發表之後,一個美國出版商提出他想要出版我提到的這十本小說的濃縮版,並且想在每本小說前附上我所寫的前言。他的想法是只保留作者想要在故事中傳達的內容,包括作者提出的觀點和作者筆下人物的性格,其他內容一律刪除,這樣以便讓讀者去讀這些優秀的作品。如果不這樣做的話,讀者便不會去觸碰這類作品。若有人將作品中那些繁枝冗葉的部分去掉,保留下來的便是精華部分,讀者便能最大限度地享受文字所帶來的歡愉。我一開始並不支持這個想法,但後來一想,儘管有些人能夠按個人的需求跳讀,但大多數人都不能,要是有一個技藝老道並且具有辨識力的人幫他們提前做了跳讀這道工序,那麼不是美事一件嗎?同時,我也很欣然為這些小說寫前言,於是便着手這項工作了。一些文學研究者、教授和批評家定會對這種刪減大家之作的做法感到驚訝,並且認為應該閱讀大家之作的作者原稿。在我看來,能否刪減則取決於是什麼樣的大家之作。比如情節跌宕的《傲慢與偏見》在我心中就一個字也刪不得,同樣不能刪的還有結構緊湊的《包法利夫人》。明智的批評家森茨伯利曾寫道:「極少有小說作品能經得起精煉和濃縮,甚至狄更斯的也不例外。」刪減本身並不應該遭到斥責。許多劇本在排演中都或多或少會被大幅刪減,以達到最好的戲劇效果。多年前的一天,我和蕭伯納一起用午餐,他告訴我他的劇本在德國取得的反響要比在英國好,而他將此歸因於英國民眾的愚蠢和德國民眾的智慧。他斷然錯了。是因為在英國時,他堅持認為他劇本中的每一個字都不得漏掉。我曾在德國看過他的劇,當時德國的導演把他劇本中和主題無關的冗言贅語毫不留情地刪減了,於是觀眾們在觀看過程中能夠痛快地享受。當然,我覺得這樣告訴他有些不妥。那為什么小說就不能參照同樣的過程來刪減呢?

柯勒律治認為《堂·吉訶德》這本書只通讀一遍就夠了,若要再讀,隨便翻翻就行了。他大概是指這本書的有些部分有些乏味,甚至荒唐,所以當你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你就會覺得無須浪費時間再重讀一遍了。《堂·吉訶德》是一部偉大而重要的作品,一個自詡為文學研究者的人當然要通讀這部作品(我曾一頁不落地讀過兩遍英文版本和三遍西班牙語版本),然而我不得不考慮到那些為了找尋閱讀樂趣的普通讀者,就算他們沒有讀那些無趣的部分也不會覺得這本書少了什麼東西。要是他所讀到的內容全部都是書中這位慷慨騎士和他的忠心僕人相關的歷險和對話,他定在閱讀這部分如此有趣和感人的內容時感到愉悅。事實上,一個西班牙的出版商就將《堂·吉訶德》中的精彩部分單獨成書另出一版。這個版本的閱讀體驗非常好。還有一本很重要的小說,然而這部作品算不上偉大,那就是塞繆爾·理查遜的《克拉麗莎》。這部作品篇幅巨大,除了那些最有毅力的讀者之外,恐怕沒多少人能把它讀完。如果不是遇到這部小說的刪減版,我是絕不會去讀這部作品的。而我讀的刪減版本處理得非常不錯,所以我在閱讀的過程中並沒有感覺缺少了什麼。

我想大多數人都會承認馬塞爾·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是二十世紀問世的最偉大的小說。普魯斯特的狂熱仰慕者們,其中也包括我,會一字不漏、饒有興趣地閱讀這部作品。我曾誇張地說過,我寧願被普魯斯特的作品無聊死,也不要在其他作家的作品裡去找閱讀的樂子。但是在讀過三遍他的作品後,我開始承認他的作品中有些部分並沒有很高的閱讀價值。我猜想未來人們也許會對普魯斯特這種斷斷續續的有關沉思的描寫失去興趣,因為這種描寫方式受普魯斯特所在時代的意識流的影響,但現在這種意識流的創作方法部分已經被摒棄,部分顯得陳腐老舊。我認為未來會有更多的人意識到普魯斯特是一位偉大的幽默作家。他筆下的人物是如此新穎、多樣和貼近生活,這種對人物的創作力將會使他和巴爾扎克、狄更斯以及托爾斯泰平起平坐。也許有朝一日普魯斯特的這部巨作也會以刪減版發行,其中那些因時間流逝而毫無價值的段落將會被刪掉,而只有那些一直能吸引讀者興趣的部分會被保留,即小說的核心部分。儘管屆時經過刪減,《追憶似水年華》仍然會是一部很長的小說,但刪減後的版本是一部極好的小說。安德烈·莫洛亞在其傳記作品《追尋普魯斯特》中對普魯斯特的描述有些複雜,然而我能理解的便是《追憶似水年華》這部作品的作者本來是打算將其分成三部出版,每部大約有四百頁。當第二部和第三部正在印刷的時候,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所以出版推遲了。普魯斯特當時的健康狀況非常糟糕,不能去參戰,於是他有充分的時間對第三部作品添加大量的內容。據莫洛亞講,「這位作家增添的許多內容都是心理描寫和哲學陳述,它們是這位智者(我把莫洛亞口中的這位智者理解為普魯斯特這位作家本人)對書中人物行為的評價。」莫洛亞還補充道,「從這些後來增添的內容中,我們也能整理出類似蒙田風格的系列散文,且覆蓋的主題甚廣,包括音樂的作用、藝術的新穎性、美的風格、稀有人格,以及對醫藥的鑑別,等等。」莫洛亞的話倒沒有錯,但是它們是否會增添這本小說的價值,我認為則取決於我們對小說基本功能的看法。

關於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赫伯特·喬治·威爾斯寫了篇很有趣的散文《當代小說》來表達他的觀點:「在我看來,小說是唯一能供我們討論當下社會問題的媒介,當今社會的發展讓我們不得不面對諸多問題。」他認為小說「將會是社會的調停者,將會成為理解的橋樑,自省的工具,倫理道德的展現,生活方式的交流,風俗的寶庫,並將對法律制度、社會教條和一些思想做出批判」;「我們將通過小說來探討政治問題、宗教問題以及社會問題」。威爾斯不太贊同小說只是用來消遣的觀點,他曾直截了當地表達過自己無法將小說視作一種藝術形式。但奇怪的是,他不喜歡自己的小說被說成宣傳類作品,他這樣解釋道:「因為在我看來,宣傳這個詞應該只用於指某些有組織的黨派、教會或學說所進行的活動。」宣傳這一詞,在現在而言,它的含義卻遠非於此。它表示通過某種方法試圖說服別人相信你的觀點是正確的,其中包括你覺得什麼是對的或恰當的,什麼是好的或壞的,什麼是公平的或不公平的,不管是以口頭的方式,還是書面的文字,還是廣告的形式,或是無休止的重複式洗腦的方式,在你的宣傳之下,別人應該接受你的觀點,並一絲不苟地實踐。威爾斯主要的幾部小說就傳播了某些學說和原則,而那便是宣傳。

那麼,小說到底是不是一種藝術形式?它的目的到底是要給人以指示還是愉悅?如果小說的目的是給人指引的話,那就不算藝術形式了。因為藝術的目的便是愉悅。關於這一點,詩人、畫家以及哲學家都是同意的。然而,因為基督教教導人們對愉悅保持戒備,認為愉悅是腐蝕他們不朽靈魂的陷阱,藝術的愉悅性這一真相使許多人大為吃驚。將愉悅視作一件美事顯然更加合理,但要記得某些歡愉也會帶來不爽的後果,有時還是最好避開。一般人認為愉悅僅是感官層面的,這是自然的,因為感官上的愉悅要比精神上的愉悅更加鮮明。但這樣的想法肯定是錯誤的,因為愉悅分為心靈的愉悅和身體的愉悅,心靈的愉悅雖不如身體的愉悅刺激,卻更加持久。牛津詞典對於藝術一詞給出這樣的定義:「藝術是個人審美的一種運用技巧,如詩歌、音樂、舞蹈、戲劇、演講、文學創作等。」這個定義非常好,緊接着它又解釋道:「特別是在現代工藝的運用中,通過工藝和作品本身的完美來展現藝術本身的技巧。」我想這便是每個小說家想要達到的目標,但是沒有人做到過。我認為我們或許可以稱小說是一種藝術形式,也許不是高雅類的藝術,但終究還是歸為藝術的範圍。然而,小說本身是不太完美的一種形式。鑑於我曾在各地的演講中涉及過這類題材,我在這裡能講的和過去我所提到過的內容也差不多,那麼我就簡短地從過去那些演講內容中引用一些內容。

我認為將小說作為傳播知識的平台是一種陋習,讀者會因此受到誤導,因為這樣做會讓他們覺得能夠輕易地獲取知識。獲取知識是一件相當麻煩的事情,必須得付出艱辛的努力。要是我們能在果醬般美味的小說中吸收那些實用知識的藥粉,那自然是好的。但真相是,加工得如此美味後,我們無法肯定其中的藥粉是否還能起效。因為小說中所描述的知識總歸帶有作者的偏見,其可信度大打折扣。如果了解到的知識有所歪曲,那還不如不了解的好。沒有理由要求小說家在做一名小說家之外,還要成為什麼家。他只要是一名好的小說家就夠了。他應該對諸事都知曉一點,但又不必成為任何一個特定領域的專家,不僅沒必要,那樣有時候反而會適得其反。他只需品嘗一小口羊肉就可以知道羊肉的味道,而不用吃光整隻羊。通過小說家的想象力和創造力,便可以向你描述愛爾蘭燉肉的美妙味道。相反,當他從描寫事物變換到,陳述他對養羊以及整個羊毛產業,甚至澳大利亞的政治現狀的看法時,就應該對他的觀點採取保留態度。

小說家總是聽任自己的偏見。他所選擇的題材、所塑造的人物以及對他筆下人物的態度都受自己偏見的影響。無論他寫的是什麼,都是對自己個性的表達,也是他的內在本能、感覺和經歷的集中表現。不管他多努力去保持客觀,他仍然是自身癖好的奴隸。不管他多努力想要去保持公正,他或多或少都會偏向某一方立場。在作品開篇,他便開始讓你注意到某個人物,繼而引發你對這個人物的興趣和同情。亨利·詹姆斯曾一次又一次地強調,小說家必須懂得在作品中營造戲劇化的效果。儘管這種說法不是很明晰,但有效地揭示出小說家會為了抓住你的注意力而戲劇化地組織小說里的材料。如有需要的話,他會犧牲掉真實度和可信度來完成他想要達到的效果,而那並非科學類或信息類作品的創作方式。小說家的目的不是指引,而是愉悅。

一部好小說應該具有哪些特性

現在,我想冒昧地說一說,在我眼中一部好小說應該具有哪些特點。首先,它的主題要能夠引起讀者廣泛的興趣,不僅要使一群人——教授、批評家這種有高度文化修養的人,或公共汽車售票員、酒吧侍者——感興趣,而且要具有較廣泛的人性,對普通男女都有感染力。其次,它的主題應該能引起讀者持久不衰的興趣。一個選擇只能引起讀者一時性興趣作為題材進行創作的小說家,是個輕率的小說家,因為這樣的題材一旦失去人們的關注,他所創作的小說就會像上個星期的報紙那樣不值得閱讀了。作者講述的故事應該有說服力,並且有條有理。故事要有開端、中間和結尾,而結尾必須是開端的自然結局。事件的情節要具有可能性,不但要有利於主題發展,還應該是由故事自然產生的。小說中的人物要具有個性,人物的行為應該源於人物的性格,絕不能讓讀者做出這樣的議論:「某某是決不會做那種事情的。」反之,要讀者不得不承認:「某某那樣的做法,完全是情理之中的。」我以為,要是人物同時很有趣,那就更加好了。雖然福樓拜的《情感教育》在許多著名批評家那裡得到了髙度讚賞,但是他選擇的主人公是個無個性、無生氣、無特點的人,致使人物的所作所為以及在他身上所發生的一切事件都無法引起人們的興趣。結果,雖然小說中有許多出色的地方,但整篇小說還是難於卒讀。我想,我必須解釋一下為什麼我說人物必須具有個性。對於小說家而言,創造出完全新型的人物的要求是強人所難。小說家的材料是人性,雖然在形形色色的環境中人性會千變萬化,但這不是無限的。小說、故事、戲劇、史詩的創作歷史已有幾千年,創造出一種完全新型人物的機會,對一個小說家來說可謂微乎其微。在整個小說史中,我所能想到的唯一具有獨創性的人物是堂·吉訶德。然而,我毫不驚訝地聽說,有一位學識淵博的批評家已為堂·吉訶德找到了一個古老的祖先。所以,只要一個小說家能夠藉由個性來觀察他的人物,並且他筆下的人物鮮明到足以讓人誤以為那是一個獨創的人物,他就已經很成功了。

正如行為應源於性格,語言也應如此。作為一個上流社會的女人,她的談吐就應該符合一個上流社會女子的身份;一個妓女的談吐,就要像一個妓女;一個在賽馬場中招徠客人的人,或者一個律師,談吐都得符合各自的身份(我必須指出,梅瑞狄斯或亨利·詹姆斯的小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其中的人物都千篇一律地用作家自己的腔調說話)。小說中的對話不應雜亂無章,也不應該成為作者發表意見的工具,它必須為故事情節的發展和典型化人物的塑造服務。敘述的部分應該寫得直接、明確、生動,將人物的動機以及他們所處的環境交代清楚,令人信服,不可過於冗長。作者的文筆要簡潔,使文化修養一般的讀者在閱讀時也不覺得費力;風格要與內容相匹配,就像樣式精巧的鞋正適合大小勻稱的腳。

最後,一部好的小說還必須引人入勝。雖然我最後才說這一點,但這是最基本的特點,少了它,其他一切都會落空。在提供娛樂的同時,一部小說越引人深思,就越優秀。娛樂一詞有許多意思,提供消遣或樂趣只是其中之一。人們容易錯誤地認為,娛樂的多種含義中消遣是唯一重要的事。其實,和《項狄傳》《康第姐》相比,《呼嘯山莊》與《卡拉馬佐夫兄弟》同樣具有娛樂性,雖然感染力的強弱不同,但它們同樣真實。當然,小說家有權力處理那些與每個人都密切相關的偉大主題,如:靈魂的不朽、上帝的存在、生命的意義及價值。但是,他在處理的同時,最好記得約翰遜博士的一句至理名言:關於靈魂、上帝或者生命這樣的主題,不會有人再能發表出嶄新卻又真實的見解,或者真實而又嶄新的見解了。小說家只能寄希望於,讀者對他所涉及的這些主題感興趣。這些主題是小說家所要講述的故事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且對人物的典型化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會影響到人物的行為舉止,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它們,人物就不會有那樣的行為舉止。

縱使一部長篇小說具備了我上述提出的所有優點(這已是相當高的要求),在形式上它也會有或多或少的缺陷,如同白璧微瑕,無法做到盡善盡美。所以,沒有哪一部長篇小說是完美的。一篇短篇小說可能是完美的,它的篇幅決定了讀者大約需要十分鐘到一個小時完成閱讀,它的主題單一、明確,完整地描寫了一個精神的或者物質的事件,或者描寫了一連串密切相關的事件。它能夠做到不可增減。我相信,短篇小說是可以達到這樣完美的境界的,這樣的短篇小說也不難尋找。然而,作為一種敘事文學,長篇小說的篇幅是無法限定的,它可以像《戰爭與和平》那樣長篇幅,同時表現一系列相互關聯的事件和許多人物;也可以像《嘉爾曼》那樣短。為了使故事更加真實,作者需要講述一些與故事相關的事情,而這些事情通常並不總是有趣的。事件的發展需要時間上的間隔,為了使作品得到平衡,作者得盡力插入一些填補時間空白的內容,我們稱這樣的段落為「橋」。雖然多數小說家天生具有過「橋」的本領,但在過「橋」時,難免枯燥無味。小說家也是人,不可避免地會受世風的影響,更何況小說家擁有遠勝常人的感受性,他往往會不由自主地描述一些隨世風改變的、曇花一現的內容。例如,在19世紀之前,小說家不太注重景物描寫,寫到某個事物時至多一兩句話。然而,當浪漫主義作家,如夏多布里昂,受到公眾的追捧後,為了描寫而描寫便成了一時的風尚。一個人去雜貨店買牙刷,作者也會告訴你他路過了什麼樣的屋子,店裡出售些什麼商品,等等。破曉和日落、密滿星星的夜晚、萬里無雲的晴空、積雪皚皚的山嶺、幽暗陰森的樹林——這一切都會引來無休止的冗長描寫。其中的許多描寫固然很美,但與主題無關。很久之後,作家們才明白,不管景物描寫多麼富有詩意,多麼逼真、形象,如果無益於推動故事的發展或者讀者了解人物,那就是多餘的廢話。在長篇小說中,這是偶爾會出現的缺點,另一種缺點則是必然的、內在的。完成一部洋洋巨著是極花費時日的,至少也要幾個星期,通常需要好幾個月,甚至花費好幾年。作者的創造力有時會衰退,這是自然的事。這時候,作者只能硬着頭皮繼續寫下去,這樣寫出來的東西如果還能吸引讀者的話,那簡直是驚人的奇蹟了。

過去的時候,讀者總希望小說越長越好,他們花錢買了小說,當然想要讀出本錢。因此,作家們耗盡心力地在自己所寫的故事中添加更多的材料。他們發現了一條捷徑,那便是在小說中插入另一則小說。有時候,插入的內容像一個中篇小說那麼長,卻又與整體的主題毫無關係,縱使有關係也只是牽強附會。這就是寫出《堂·吉訶德》的塞萬提斯的做法,其大膽程度簡直無人能比。後來,人們一直把那些插入的文字視為這部不朽傑作中的一個污點,早已失去閱讀它們的耐心。正因如此,塞萬提斯遭到了現代批評家的攻訐。不過在書的後半部,我們知道,避免了不良傾向的塞萬提斯寫出了那些被認為是奇妙得難以想象的篇章,比前半部好太多了。令人遺憾的是,這種做法並未在塞萬提斯這裡停止,他的後繼者們(他們無疑並不閱讀批評文章)為了滿足讀者的需要,繼續給書商提供大量的廉價故事。等到19世紀,新的出版形式為小說家提供了新的誘惑。大篇幅刊登消遣文學使得月刊大獲成功,雖然有人對此嗤之以鼻,但對小說作者而言,它提供了大好機會。通過在月刊上連載小說,作家能夠獲得豐厚的報酬。與此同時,出版商也發現了這一商機,在月刊上連載知名作家的小說是很容易獲利的。按照合同,作家必須定期為出版商提供一定數量的小說,換句話說,要定期寫滿一定的頁數。如此一來,他們必須減慢講故事的節奏,同時一下筆就是洋洋萬言。從他們自己說的話中,我們得知,這些連載小說的作者,甚至其中最優秀的,諸如薩克雷、狄更斯和特羅洛普等人也常常感到,一次次在截止日期前交出等待連載的小說是一種令人厭惡的沉重負擔。難怪他們要把小說拉長!難怪他們只好用不相干的內容使故事變得拖泥帶水!所以,如果想到當時的小說家面臨的那些障礙和陷阱,那麼當你發覺那時創作的最優秀的小說作品中也存在缺陷與問題時,便不會感到奇怪了。實際上,令我感到驚訝的是,那些缺陷其實並不如我們想象得那麼多。

小說家不是故事員,但小說要有故事

在我的一生中,為了自我提高而閱讀了很多談論小說的著作。總體說來,這些著作的作者都秉持着與赫伯特·喬治·威爾斯相同的觀點,認為小說不應被視作一種消遣方式。這些人一致認同,故事並不是小說中最重要的部分。事實上,在他們看來,故事是小說閱讀過程中的一種障礙,讀者的注意力在閱讀故事時會被分散開,那些他們認為的小說中的重要因素便被忽視了。他們並不明白,實際上故事是小說家為了抓住讀者的興趣而扔出的一根救生繩索。在他們眼中,小說的庸俗化便體現為單純地為講故事而講故事。我認為這種觀點很奇怪,在人類身上,聽故事的欲望是根深蒂固的,正如對財富的欲望一樣。一直以來,人們圍攏在篝火旁或聚集在市井中聽彼此講故事。人們聽故事的欲望一直很強烈,從當今偵探故事的蓬勃發展中便可得到證明。僅僅把小說家視為故事員顯然是一種侮辱與輕視,當然,我敢說沒有人是這樣看待小說家的,但小說家需要講故事,這仍然是一種事實。他們通過自己所講述的事件、所選擇的人物以及對人物的態度,對生活做出批判。也許這種批判既不深刻也不新穎,但它已經出現在那裡了。結果,通過這種簡單的方式,小說家成了一個道德家,儘管他自己都沒有注意到。與數學不同,道德不是一門精確的科學。道德的標準是持續變化着的,它與人類的行為密切相關。眾所周知,人類的行為往往是多變的、複雜的和虛偽的。

小說家應該關注我們生活着的動亂的世界,哪怕未來這個世界不會得享太平。自由總是處於威脅之中,我們也總是受到恐懼、憂慮和挫折的困擾。某些社會準則在過去看起來不容置疑,現在早已不合時宜。然而,當小說家在作品中探討這些嚴重的社會問題時,往往會使讀者感到乏味與枯燥,這一點小說家心知肚明。例如,在避孕藥問世之後,過去的道德標準中那些為保持貞潔而需要遵守的部分便不再適用。由此引發的兩性關係變化很快被小說家捕捉到,為了維持小說對讀者的吸引力,他們讓男女主人公在故事中頻頻上床。在我看來,這不是一個好辦法。關於性交,切斯特菲爾德爵士曾經有過這樣的評論:歡娛是短暫的;情景是好笑的;代價是高昂的。如果切斯特菲爾德爵士壽命夠長,活到今天並閱讀過現代小說,也許他會做出這樣評價:行為是重複的;敘述是冗長的;感受是乏味的。

如今,注重刻畫人物而非講述故事已成為小說的一種傾向。誠然,塑造人物是很重要的。只有小說中的人物受到漸漸熟悉他們的讀者的同情之後,發生在他們之間的事情才會得到讀者的關心。然而,弱化人物之間發生的事件而傾盡全力塑造人物,只是小說的一種寫法。另一種寫法的存在同樣是合理的,在這種寫法中,小說家只是單純地講故事,對人物的塑造簡單、粗略。實際上,很多流傳於世的好小說就是採用這種寫法的,如《吉爾·布拉斯》和《基督山伯爵》等。如果山魯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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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講述那些神奇的故事,只知道一味地刻畫人物,她早就被砍掉腦袋了。

關於暢銷書的好與壞

竟然存在一批評論家——很不幸的,還有一些自詡為知識階層的讀者——因為一本書暢銷,便對它予以譴責,真是愚蠢至極。若認為一本多數人都想閱讀並蜂擁購買的書必定比不上一本無人問津的書,實在是毫無道理。因為擁有一家瓶子廠和一塊家族墓地而收入頗豐的洛根·皮爾索爾·史密斯這樣談論寫作:「作家為了錢寫作,便不是為了自我。」這種愚蠢的言論僅僅說明他對文學史的無知。約翰遜博士為了掙錢付母親的殯葬費,寫出了英國文學中的傑出作品,同時他說道:「除非是為了錢財,只要不是白痴的人,便不會願意寫作。」狄更斯與巴爾扎克也不把為錢財寫作當作恥辱。小說作者的寫作動機,就像作品能賣出多少本一樣,與批評家沒什麼關係,判斷讀到的作品是否成功才是一個批評家的工作。然而,一個有思想、見地的批評家,對於一部作品可能的創作動機感到好奇也不難理解。他想知道一部作品同時受到愛好不同、文化程度迥異的讀者的青睞,究竟是哪些因素在起作用。關於這個問題,只需比較一下《大衛·科波菲爾》和《飄》《戰爭與和平》和《湯姆叔叔的小屋》之間的關係,就會有不小的收穫。

當然,我並不是說所有的暢銷書都是好書,暢銷書也可能是糟糕的。可能由於正好涉及了當時公眾感興趣的某個問題,一本書得到暢銷,書中錯誤滿滿,卻還是受到普通讀者的追捧。一旦那個特殊問題不再是普通公民的興趣所在時,這本書便很快就會被遺忘了。一本書的暢銷也可能是因為色情,畢竟猥瑣的讀者還是不少的,如果夠幸運,出版商和作者引起了官方的注意和禁止,這本書也許還會激增一些銷量。還有一種可能,一本書因為滿足了多數人浪漫和冒險的願望而得到暢銷。畢竟在現實生活中這兩種願望是無法實現的,想要擺脫孤獨與單調的生活唯一的方式便是沉溺於幻想中,如果將這種方式也禁止了,未免過於苛刻。

在美國,無論是小說還是非小說,近些年來宣傳力度的加大也極大提高了書籍的銷量,然而往往是一些價值不高的書被大肆宣傳。在我看來,不管花多少錢在廣告宣傳上,讓所有人都來閱讀某一本書都是不可能的,除非這本書中有一些內容能夠吸引公眾。我想,所有的出版商也都會同意這一點。那些原本便想讀某本書的讀者,在廣告的作用下注意到它了,這便是廣告宣傳最大的作用。出版商做廣告去宣傳某一本書,也是因為它自身具有某種可讀性。儘管它可能構思極糟,寫得也差勁、平庸、造作、濫情並且不合情理,但它一定有某種東西能夠吸引大眾。這就說明,它在某個方面是成功的。指責大眾不該喜歡這樣一本缺點滿滿的書往往是徒勞的。只要書里某種特別的東西能夠吸引人們的興趣,業已引起他們的追捧,他們也便不在意書中的缺點了。如果批評家能夠指出那特殊的東西是什麼倒有些用處,那才是批評家能夠給予我們的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