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 - 第4章

毛姆

一個作家能寫出什麼樣的作品,取決於他是個什麼樣的人。所以我們才希望了解那些優秀作家的生平——他們個人經歷中的東西。福樓拜更是如此。他於1821年出生在里昂,一家人都住在那裡,其父親擔任一家醫院的院長職務,這是個富裕且受人尊敬的幸福家庭。像其他類似家庭的法國孩子一樣,福樓拜正常地成長着:進了學校,與其他孩子交朋友;他不怎麼愛動,卻讀了很多書;他感性而富於幻想,而且像許多孩子一樣,他的內心常會生出孤獨感,他這樣敏感的人甚至可能會終身為其所困。

「我10歲就進了中學,」他這樣寫道,「很快就厭煩了周圍所有人。」這並非隨便說說而已,真實情況也是如此,年輕的時候他就是個厭世者。時值浪漫主義思潮的巔峰時期,厭世情緒正大行其道,福樓拜的同學中有人開槍射穿了自己的頭顱,有人用領帶上了吊。但是,福樓拜有舒適的家庭、慈愛而寬容的父母、溺愛他的姐姐,加上那些他摯愛的朋友,我們無法理解,他為何會產生人生無法忍受這種觀念,並深深厭惡他周圍的人。他有着健康、強壯的身體,發育得很好。他從少年時代起就有了一些創作,內容滿是浪漫主義最無節制的大雜燴,裡面的厭世情緒或許與當時流行的一種文學裝飾有關。但福樓拜本人的厭世情緒絕非裝出來的,亦非受了外界的影響。他本質上就是個悲觀厭世的人,若要問為什麼,那恐怕就得深入研究他的心路歷程了。

15歲時,福樓拜遭遇了人生轉折點。當時他們全家到特魯維爾去度夏,彼時特魯維爾還只是一個僅有一家旅館的海灣小村莊。在那裡,他們遇到了一對夫妻——莫里斯·施萊辛格和他的夫人,前者是個音樂出版商(某種程度上也是一個投機商),至於施萊辛格夫人,福樓拜對之印象極深,以至於後來對她做了這樣的描繪:「她是個高個兒女人,淺黑皮膚,漂亮的黑髮絲絲縷縷垂在肩頭;她有着希臘式的鼻子,熱情似火的雙眼;她的眉毛修長,弧形優美;她的皮膚油亮,籠罩在一層金色光暈之下;她的身材苗條而優雅,淺黑而帶紫色的脖頸上依稀可見藍色的靜脈血管在蜿蜒流轉。她的嘴唇上有層微不可見的汗毛,讓她的臉看來更具剛毅的男性活力,從而使那些白膚的美人相形見絀。她說話語速緩慢,聲調抑揚頓挫,既柔和而又富有樂感。」我在把pourpre翻譯成「紫色」時,曾深感糾結,這種顏色似乎不怎麼好看,但也只能這麼翻譯。我猜福樓拜是回想起了龍沙曾在他最著名的詩里用過這個詞,只是他一定想不到,用這個詞形容一位夫人的脖子會給人怎樣一種印象。

他瘋狂地愛上了這位夫人。她時年26歲,膝下有一個嬰兒。但福樓拜很羞怯,若非她的丈夫待人熱情且積極好客,他甚至都沒有勇氣和她說話。少年福樓拜有時會被莫里斯·施萊辛格邀請去騎馬,有一次他還被請去和他們夫婦乘船遊玩。福樓拜和艾莉莎(施萊辛格夫人的名字)並排而坐,肩並着肩,她的裙擺還蓋着他的手,她和他說着話,聲音低沉而悅耳,少年卻一直處在迷亂之中,完全沒聽清她說了什麼。暑假之後,施萊辛格夫婦倆離開了特魯維爾,福樓拜一家也回到里昂,他繼續過着他的學生生活,此後他就陷入了他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為持久的一場愛戀。兩年後,他重回特魯維爾,得知她又曾來過,但已離開,這年他17歲。他隱隱感到,自己過去太幼稚,所以無法真正愛她,但現在不同,他正以一個男人的渴求在愛着她。可惜的是,她不在眼前,這卻讓他的愛欲變得愈發強烈。回到家後,他繼續創作那本他寫好了開頭的書——《對一位夫人的回憶》,內容講的就是他如何在那年夏天愛上艾莉莎·施萊辛格。

當19歲的福樓拜從學校畢業時,作為獎勵,父親讓他跟隨一位名叫克洛蓋爾的醫生到比利牛斯山及科西嘉島旅行。那時的他已完全成熟了。在他那個時代人的印象中,他是一個大個子,但他實際只有五英尺高,在加利福尼亞或得克薩斯,這種身高說不定還會被叫成矮個兒。他身形瘦削而優美,黑色睫毛下有着海藍色的大眼睛,長發翩翩。那時的他英俊得猶如一尊希臘神像,四十年後一個認識他的女人如是說道。從科西嘉島回來後,兩位旅者停留在了馬賽。某天早上,福樓拜外出去洗澡,回來後看見旅館的院子裡正坐着一個神情慵懶的年輕夫人,性感又迷人。福樓拜上前與之交談,兩人很快便熟絡起來。她叫厄拉莉·福柯,正在等待她的丈夫——一名法屬圭亞那的官員來馬賽接她。福樓拜和她隨即共度了良宵,事後,福樓拜這樣形容自己的這次風流艷遇:如雪原上的日落一般妙不可言的夜晚。離開馬賽後,他便再未見過她。這段初夜經歷,給了他一生難忘的回憶。

這一插曲過後不久,福樓拜便動身到巴黎學習法律,不是他想當律師,而是到了總得選擇某種職業的階段。但他相當討厭巴黎,外加討厭教科書,討厭大學的生活,尤其對同學們的市儈庸俗、裝模作樣嗤之以鼻。其間,他創作了一部中篇小說叫《十一月》,裡面描寫了他和厄拉莉·福柯的那段艷遇,他筆下的女主人公卻像艾莉莎·施萊辛格一樣有着閃亮的眼睛、高揚的彎眉和敷着淡青汗毛的嘴唇,只不過這一次的脖子是雪白渾圓的。

後來,他找到了施萊辛格的辦公處,然後去拜訪他,並再度聯絡上了他們夫婦倆。這位出版商邀請他參加每周三在他家裡舉行的聚會,艾莉莎迷人依舊。當年初識之時,福樓拜還是個笨拙的高個少年,而如今,少年已長成了男子漢,殷勤、英俊、充滿熱情。不久,她發現了他愛着她的秘密。他呢,很快就成了這對夫妻親密的座上賓,每周三都有機會和他們一道用餐,他們還一同參加短途旅行。但福樓拜仍如以前一樣羞澀,遲遲不敢向艾莉莎示愛。等到他終於向她表白的時候,儘管並沒有惹來擔心中的生氣,但艾莉莎也拒絕成為他的情婦。她的經歷很曲折,外人皆以為她是莫里斯·施萊辛格的妻子,然而並不完全如此。她曾有位名叫愛彌爾·朱岱的丈夫,幾年前他陷入經濟上的困境而面臨訴訟,於是他們的朋友施萊辛格提了條建議,由他出錢幫助朱岱擺脫困境,條件嘛,就是他得離開法國並放棄妻子。朱岱同意了,此後艾莉莎便跟了施萊辛格並與之同居。當時法國沒有離婚一說,所以直到1840年朱岱去世之後,他們才正式結婚。據說,儘管朱岱遠走他鄉,後來又去世了,但艾莉莎一直還愛着他。也許正是這舊日的愛情,再加上她對後來與她同居並讓自己生下孩子的男人的忠誠感,才使她搖擺着不願接受福樓拜的示愛。但福樓拜有股執着和狂熱,最後他想辦法約了她在某一天去他的寓所幽會。那天,他焦慮不安地在寓所等待她的到來,以為自己長期的愛慕之情終於要有所收穫了。但很可惜,她並沒有赴約。

1844年,發生了一件對他產生了嚴重後果的事情。那晚他和哥哥一道乘坐馬車從母親的一幢房子那兒(他們在那裡住了一些日子)返回里昂。他哥哥比他大9歲,繼承了父親的醫生職業。走在路上時,沒有任何預兆,福樓拜「只覺眼前突然有一片讓人眩暈的亮光,隨後就像一塊石頭那樣滾到了馬車的底板上」。等他醒來,發現自己滿身是血,原來他哥哥已經把他搬到了附近的一幢房子中,正在為他做放血治療的手術。之後他又被送回里昂,父親再次給他放了一回血。此後,他不得不開始服用纈草和槐藍,脖子上常年掛着一根泄液線。他還被告知要禁止抽煙、喝酒和吃肉。有一段時間,他常會有渾身痙攣的症狀,視覺和聽覺也都出了毛病,每每出現驚厥後就會失去知覺。為此,他常被弄得精疲力竭,身體一度虛弱不堪,神經也總是陷入極度緊張。這種病十分神秘,醫生們有着各自不同的觀點。有人直言他是得了癲癇病,他的朋友們也都是這麼看的。但他的侄女在她的《回憶錄》中對此事保持了緘默。而勒內·杜麥斯尼爾先生——兼有醫生和一本關於福樓拜的重要傳記的作者身份——堅持認為他患的絕不是什麼癲癇病,而是一種他取名為「癔想性痙攣」的病。我想,他之所以會如此主張,大概是他認為癲癇病人這種稱呼多少會減弱一位傑出作家的作品價值吧。

他的家人對他的病狀卻並不意外。據說,他曾告訴莫泊桑,早在12歲時,他就出現過幻聽和幻視,而且他19歲的畢業旅行還是由一位醫生陪同的。此外,他父親也曾為他制訂過特別治療方案,其中一條就是要常更換環境,所以很可能在他19歲時就已有某種精神疾病了。福樓拜自小就厭惡着自己周圍的人,那麼他這種讓人費解的厭世情緒會不會就是他那種奇怪的精神疾病的外延呢?儘管那時他的神經系統受到的影響還不明顯,但會不會就是發源和預兆呢?無論如何,他現在正面對着患上了一種可怕疾病的事實,這種病還反覆無常,就連何時發作都沒法預料。於是,他不得不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這也導致了他放棄了法律學習(當然,這或許正中他下懷),同時不能結婚。

1845年,福樓拜的父親去世了。兩個月後,他親愛的姐姐卡羅琳生下了一個女兒,自己卻不幸去世了。幼時他們曾形影不離,直到嫁人前,她都是他最親密的人。福樓拜的父親在死前不久曾於塞納河畔購置了一處名為「克瓦塞」的房產,那座石頭房子足有兩百年的歷史,它的前面還有一個露天陽台外加一個面朝塞納河而建的涼亭,福樓拜寡居的母親和他弟弟古斯塔夫帶着卡羅琳留下的小嬰兒就住在裡面。哥哥阿謝爾已經成家,接了父親外科醫生的班,在里昂那家醫院裡擔任和父親相同的職務。克瓦塞後來成了福樓拜的終身居所。很早之前,福樓拜就開始了斷斷續續的寫作,如今他既有頑疾纏身,無法像大多數正常男人那樣生活,於是只能下定決心把自己的一切獻給文學事業。他在底樓有間大工作室,窗前就是花園和塞納河。此後,他便養成了一種井然有序的生活習慣:十點,起床,讀信,看報;十一點,少量吃些午飯,之後到平台散步或到亭子裡看書;午後一點,開始工作,一直持續到七點;接着又到花園裡散會兒步,回來繼續工作,直至深夜。他不和任何人見面,除了一兩個朋友。他不時會邀請朋友來家中住上幾天,順便一起討論自己的作品。除此之外,再無任何社交和娛樂活動。

但福樓拜也意識到了,寫作得有生活體驗,孑然孤獨地過着隱士生活是不行的。因此,他下定決心,每年要去巴黎住上三四個月。後來的那段時間,他在巴黎漸漸出了名,同時也結交了許多飽學之士。從這裡我似乎有種印象,仿佛人們更多的是佩服他,而非喜歡他。他的同伴們發現他異常敏感且易怒,他無法忍受來自他人的反駁和批評,所以他們都得儘量順着他的意見,要是誰竟敢不如此,他就會大為光火。對待別人的作品,他常化身為苛刻的批評家,而且有作家的通病,那就是對待他自己無法做到的事情,他都會嗤之以鼻。而反過來,別人若是對他的作品有任何批評,他立刻就會憤怒地將之歸結為嫉妒、惡意或者愚昧。這一點上,他倒和許多傑出作家有着相似性。對於單純靠出賣文稿吃飯的文人和花錢沽名釣譽的文人,他的容忍度很低。他以為藝術與金錢毫不相干,賺錢對於藝術家來說無異於墮落。當然,他自己是很容易長期保持這種不食人間煙火的高雅姿態的,畢竟他生來就擁有一大筆財產,從來不會為錢所困。

接下來要發生的事顯然是可以預料的。1846年,有一次在福樓拜逗留巴黎的期間,他在雕塑家普拉迪耶的工作室遇見了一位女詩人——露易絲·高萊特,這個女人的丈夫是位名叫伊普里特·高萊特的音樂教授,她的情人則是哲學家維克多·古贊。她是文人圈子裡常見的一種典型人物,以和名人產生曖昧不清的關係為才能。她憑着自己的美貌業已在文學界得到了某種地位。她在家裡辦了一個聚集著名人物的沙龍,她則自名「繆斯」。她常把秀髮梳成卷,圍掛於圓潤的臉蛋兩側。她總是說着充滿熱情的話語,聲音甘甜激越。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福樓拜就成了她的情人,當然他並沒有取代她的那位哲學家正式情人。另外,說福樓拜成了她的情人,我所指的完全是精神上的情人,由於福樓拜長期處于禁欲中,加之當時他易激動和羞怯,導致他已無法完滿地完成性愛了。回到克瓦塞後,他就給露易絲·高萊特寄去了第一封情書。後來又寫了很多類似的書信,它們的內容很古怪,在我看來恐怕沒有哪一個情人會是這樣寫情書的。儘管如此,那位「繆斯」倒是挺愛福樓拜的,她性子中既有苛刻又有忌妒。而福樓拜呢,恰恰相反,兩樣皆無。我想你也許已猜出來了,他之所以要做這位明星一樣受人矚目的漂亮女人的情人,完全是因為他的虛榮心。但是,就像很多其他痴心妄想的人一樣,他很快就發覺了不對,事情或許並不像他預期的那樣,因而不由得感到悲哀不已。回到克瓦塞的他發現自己甚至比在巴黎時要更愛那位「繆斯」,他在情書中向她傾訴了這份愛慕之情。她提出要求,讓他搬到巴黎居住,他回答說不能離開母親。於是她退而求其次,要求他更經常地去巴黎或芒特,因為他們少有機會見面,但他又說,他得有足夠的理由才能離開克瓦塞。於是她憤怒了,質問他說:「莫非你受到的監護竟多過一個姑娘?」隨後,她又提議到克瓦塞和他相會,而他再度拒絕了。

「你的愛根本不是愛,」她在信中說,「總之,它在你的生活里沒有多少地位。」對此,他回道:「你想知道我愛你與否?好吧,答案是肯定的,我能愛的分量都拿來愛你了,也就是說,愛情於我並非排在生活第一位,而是第二位。」他真的不怎麼機靈,竟要求露易絲·高萊特找她住在卡耶納的一個朋友查探厄拉莉·福柯的情況,甚至還想讓她幫忙轉交一封信給她。聽到他的這一要求時,她簡直憤怒得無以復加,福樓拜竟對她的憤怒感到驚訝。後來,他的行為越發離譜了,竟在給她的情書中描述自己和妓女間的交往,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他對她們有一種嗜好,且經常能從她們身上得到對這種嗜好的滿足,諸如此類不一而足。這並不奇怪,男人總愛誇大自己的性生活,並不惜為此撒許多謊。所以我自問:他如此誇耀自己的性能力,是否正說明他在這方面有缺憾?沒人知道他那種導致身體虛弱加精神消沉的怪病發作過多少回,但眾所周知的是他一直處於鎮靜藥物的影響下,所以我推測,他之所以不怎麼同意和露易絲·高萊特見面,很可能是他明白自己毫無性慾,要知道他那時還不到30歲!

這場所謂的戀愛談了九個月。1849年,福樓拜隨馬克西姆·杜·岡一起,動身去了近東,兩人遊覽了埃及、巴勒斯坦、敘利亞和希臘等地,1851年春天,回到法國。福樓拜又繼續和露易絲·高萊特聯繫,然後照舊忙於應付其語言越發尖刻的情書。她持續施加壓力,要麼他來巴黎,要麼她去克瓦塞;而他則繼續以各種理由搪塞,既不願去巴黎,也不想讓她來家裡。1854年,他最終寫信通知她,他不再會去看她了。她急忙趕往克瓦塞,卻遭到粗暴地驅趕。這是福樓拜人生中最後一次認真談戀愛。在這段愛情當中,恐怕文學性要多過生活性,戲劇性多過男女間的激情。福樓拜一生唯一的真愛或許是艾莉莎·施萊辛格,可惜因為她丈夫投機失敗,夫婦倆一度帶着孩子離開了巴黎。福樓拜已有二十多年沒見她,現在兩人都有了很大的改變:她瘦了,皮膚看起來有些枯黑,頭髮也顯出了花白;而他則明顯胖了許多,嘴邊蓄下了一圈鬍子,頭戴一頂黑帽子以掩飾禿頂。他們匆匆見了一面,隨後又各奔東西。後來,她不得不去巴黎料理事務,他們兩人就相約在那裡幽會了一次,再之後又在克瓦塞見了一次面。此後,據說他們再未見過面。1871年,莫里斯·施萊辛格去世。福樓拜在愛上她的第三十五個年頭寫了第一封情書給艾莉莎,信中他沒用以前的稱呼「親愛的夫人」,而是用了「我曾愛過的,將來也將永遠愛着的人」。

在往東方去的旅途中,福樓拜不斷構思着一部小說,這部小說將成為他的新起點,那就是《包法利夫人》。至於他是怎麼想到寫這部小說的,其間還有個頗具趣味的故事。某次前往意大利旅行,途經熱那亞的時候,福樓拜買到了一幅由布律蓋勒創作的畫作《聖安東尼的誘惑》,這幅畫帶給他很深的觸動。回了法國,他又購買了由卡洛製作的同題材的一幅版畫。然後,他翻找了許多有關聖安東尼的材料,在對其知識背景獲得了足夠了解的情況下,他開始循着腦海中那兩幅畫所帶來的啟發,創作一部名字也叫《聖安東尼的誘惑》的小說。寫完初稿後,他請了兩位親密朋友到家中,然後在他們面前閱讀自己的新作。閱讀持續了四天,每天下午和晚上各四小時。他們事先說好,在讀完整部小說前,誰也不給出意見。直到第四天深夜,小說讀到了結尾,福樓拜猛地揮拳敲了一下書桌,問他們:「你們覺得怎麼樣?」一個朋友回道:「我建議你現在就把它扔進火里,以後都不要再提起它。」這句話對福樓拜簡直是毀滅性的打擊!第二天,那個朋友想找個由頭緩和一下自己昨夜的直言不諱,便對福樓拜說道:「你為何不去寫德拉馬爾的故事?」福樓拜頓時跳了起來,滿臉紅光地大叫道:「沒錯啊,為什麼不呢?」德拉馬爾曾經做過他父親醫院裡的實習醫生,他的故事人所共知。德拉馬爾還在里昂附近的某小鎮上開了家私人診所,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個比他大很多的寡婦,在她死後,他又娶了個鄰近農夫的漂亮又年輕的女兒。但那是個奢侈又淫蕩的女人,她很快就厭倦了乏味的他,不斷在外勾三搭四,由於在穿着打扮上花費糜多,最後負債纍纍,無力償還,無奈地服毒自殺了。福樓拜以近乎精確的筆觸將這個不甚光彩的小故事完全地記述了下來。

他30歲的時候才正式開始寫《包法利夫人》,此前還未出版過任何作品。因為,除了《聖安東尼的誘惑》,他的早期手稿嚴格意義上都屬於私人性質,內容實際上完全是他自己戀愛經歷的翻版。但到了現在,他的目標就不僅是真實了,而且還得要客觀。他決心去講述一個真實的故事,不帶任何有色眼鏡,自己也儘量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介入敘述當中。他決心講述一個他必須講述出來的事實,揭示那些他避免不了要打交道的人物的性格,中間不發表任何個人意見,也不對人物做任何褒貶。縱使他對某個人物抱有同情,也不動聲色;就算某個人物的愚蠢讓他很惱火,或者某個人物的卑劣讓他憤慨不已,他也不向讀者展示一點個人感情。他正是如此做的,這大概就是許多讀者會覺得這部小說有點冷酷的原因所在吧。因為他刻意地追求客觀性,小說中幾乎看不到什麼溫暖人心的東西。雖然人人都有渴望溫馨的這樣一種人性弱點,但我隱隱覺得,若是作者勾起了讀者的某種感情體驗,而讀者知道作者也在體驗同樣的感情,想必多少會有些安慰。

不過,和很多同行一樣,福樓拜追求絕對客觀的努力也沒有成功,因為完全不帶主觀是不可能的。小說家應儘量讓故事裡的人物自己展示自己,而且要儘量讓人物的行為符合人物的性格,這無疑是對的。如果小說家跳出來生生把讀者的注意力拽向主人公的魅力或反面人物的惡行上,如果他不停說教且東拉西扯一些不着邊的東西,如果他講故事的同時自己還要在故事中扮演某個角色,那就很容易讓讀者生厭。但不管怎麼說,這些也只是敘述方式上的事罷了,而且很多十分出色的小說家都會時常使用這些方法,就算這種方法有時顯得不合時宜,但不能就此否認它的價值。那些極力想避免如此的小說家,其實也只能做到表面上摘除自己的個性於小說之外,因為無論是否願意,他對主題的選擇,還有對人物性格和敘述角度等方面的安排,都難以徹底逃脫自己個性的影響。眾所周知,福樓拜是位悲觀主義者。愚蠢是他所不能容忍的,而市儈氣、平庸的人、日常瑣事等,皆令他感到憤怒。他毫無憐憫心,亦無慈愛心,自他成年以後,他都全然是個病人,同時又飽受因自己疾病而自卑的折磨,他有些神經質,伴隨着持續的煩躁不安。他極端褊狹,他是個浪漫主義者,卻害怕成為浪漫主義者,他挫敗而憤懣,只因他缺乏自己理想中的性愛能力,就乾脆地投入到包法利夫人的骯髒故事中,破罐破摔。他其實沒能在小說中排除他的個性,當他選擇寫德拉馬爾的故事時,當他把故事中的人物設計成這樣或那樣時,他其實就已經顯露了自己的個性。在這部篇幅達五百頁的小說的情節中,他向我們展示了許多人物,而除了拉里耶爾博士這個主要人物之外,其餘的人基本上都是不可救藥的。他們不是人格卑劣就是性情平庸,不是表現愚蠢就是天性淺薄。這樣的人,世上的確很多,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會如此。很難想象一個市鎮裡(不管多小)竟會沒有一個明智、善良而願幫助別人的人。

福樓拜經過反覆考慮,打算在小說中展示一群庸俗不堪的人物,並且為他們的庸俗本性和糟糕處境設計一連串事件。但他這樣做很可能會導致讀者對這些乏味的人物喪失興趣,只因他所不得不講述的那些事件本就沉悶冗長。至於他是怎樣解決這個問題的,我稍後詳談。在此之前,我且判斷一下,他在哪些方面成功貫徹了自己的意圖。

首先必須指出,他用了一種完美的技巧來刻畫人物的性格,使得他們的真實性十分令人信服。我們一見到他們就能接受他們,仿佛他們都是活生生的人,雙腳站立於這個世界上。我們會覺得有關他們的一切都理所當然,就和我們生活中的管道修理工、雜貨鋪老闆和醫生等人一樣,我們不會覺得他們是小說里的角色。比如,郝麥就是一個類似米考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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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幽默形象。法國人熟悉他如同英國人熟悉米考伯先生,他們信任他也如同我們不信任米考伯先生。只因他和米考伯先生完全不同,他永遠帶着真摯,帶着誠懇。

但我怎麼也無法說服自己,愛瑪·包法利竟會是一個農夫的女兒。確實,她身上有某種世人皆有的東西。在回答愛瑪原型為誰時,福樓拜說:「包法利夫人其實就是我本人。」確實,我們每個人都曾有過可笑而不切實際的幻想,幻想自己是富裕的、漂亮的、成功的,或是浪漫傳奇中的男女主人公。也許正是我們大多數人太理智、太膽小或者太不喜歡冒險的緣故吧,所以並不會讓幻想過多影響我們自身的行為。然而包法利夫人卻是個例外,不唯她本人活在幻想中,連她的美貌亦是世所難見。其實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並非都具有福樓拜所追求的必然性。比如,在她對她的第一任情人失望的時候,竟患了腦膜炎,且一得就是四十三天,差一點進了鬼門關。據我所知,腦膜炎在那個年代就連醫生們都不怎麼熟悉。小說家們一直慣用某種特殊疾病作為擱置人物的藉口,我推測福樓拜用這種病折磨包法利夫人,不過是想以這場既痛苦又費錢的病給她點訓誡,但其實效果不大。此外,包法利醫生的死也一樣,他的死只是因為福樓拜想結束這本書罷了。

很多人都知道,福樓拜和出版商曾被起訴過,理由是《包法利夫人》不道德。我曾看過當時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的法庭發言記錄。檢察官還將一些被認為色情的章節當眾讀了出來,而這些章節在今天來看只會讓人付以一笑,在當代小說中那比比皆是的性愛描寫面前,它們顯然太規矩了。然而在1857年,檢察官卻如此震驚,實叫人難以相信。至於辯護律師的辯護詞稱,這些情節為小說所必需,且小說的總體道德傾向還是好的,雖然包法利夫人的行為比較放蕩,但她最後還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法官採納了辯護律師的看法,最後宣判福樓拜等人無罪。不過,當時他們好像沒想過,包法利夫人的悲慘結局是由她欠債導致的,而非通姦。另外,有關她的欠債也存在問題。由於福樓拜將其描述成農民的女兒,而以法國農民那樣的經濟頭腦,沒理由不圓滑地周旋於她的情人之間,以設法還清債務。

以上這些話,並非是對一部偉大的作品吹毛求疵。我只是想說,福樓拜想做的事情完全沒有達到預期,因為那種事情本身就不可能完全做到。一部小說基本上是一連串事件的直觀展示,小說家在敘述事件的過程中塑造出生動的人物,以吸引讀者。小說並非現實生活的複製品,就像小說中的對話不能照搬現實生活中的交談,它必須得提煉、概括出對話內容的基本要點,並賦予它現實生活中少有的簡明扼要。也就是說,小說家對現實生活中的事物需加以變形,以適應其計劃中的安排並維繫讀者的注意力。小說中,必須捨去不相干的東西,重複的事情亦然。還有那些在現實中斷斷續續的、沒什麼關聯的事,那些偶然和必然的事,往往也得在小說中進行重組。所以小說基本難免涉及那些現實中似乎不可能發生的情節。即使有些讀者早習以為常的情節,並被當作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一樣理所當然地接受了,其實也是出自小說家的有意安排。小說家從來就無法提供現實生活的文學化摹本,他們只能儘可能勾畫出一幅逼真的圖畫,這一點即便是現實主義小說家也不能例外。如果你相信了他勾勒的圖畫,那就是他的成功。

這方面,福樓拜可以說相當成功,其《包法利夫人》就表現出了極其真實的效果。之所以如此,我想不僅是因為他筆下的人物極其逼真,同時也因為福樓拜憑着異常敏銳的觀察力,準確地運用每一個必要的細節,使其完美體現出他的基本意圖。這部小說的結構也是一個亮點。小說的主角是愛瑪·包法利,但小說以其丈夫包法利的早年生活和第一次婚姻作為開端,又以他的精神崩潰和死亡作為結尾。有些批評家對此頗為詬病,我卻不這麼認為,其實福樓拜應該是故意設計把愛瑪的故事包裹在她丈夫的故事裡,就如同把一幅畫嵌在畫框裡一樣。我深信,他一定感覺到這樣做不僅能使小說圓滿,同時也能給予作品藝術上的完整性。如果這真出於他的精心設計的話,那麼,若非小說結束得匆忙和武斷,這一設計意圖恐怕會更為明顯。

小說中有一個點,迄今還沒有批評家注意到。所以現在我想提醒你,因為這是體現福樓拜寫作技巧的一個絕佳例證。那是在愛瑪結婚後的前幾個月,當時她居住在一個叫道特的村子裡,她極其討厭那裡,但為了小說的平衡性着想,福樓拜不得不拿出與其他部分相當的篇幅來細緻描寫她在那裡的生活。這種描寫按說是很難的,因為既要一直描寫令主人公厭煩的事情,又要保證情節不會真的讓讀者覺得厭煩。而福樓拜顯然成功做到了這一點,當你閱讀那一長段描述時,竟完全沒有沉悶的感覺,反而會興致盎然。我很好奇他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於是試着把那一長段描寫重讀了一遍。然後我發現,福樓拜描寫的一連串異常瑣碎的事情中,每一件都是新鮮的,沒有一件是重複的,你不感到厭倦是因為讀到的描寫始終是新鮮的;同時,每件事情又的確是那樣瑣碎平淡,毫無激動人心的東西,那麼從這裡你就會確實而直觀地,甚至震驚地體驗到愛瑪心中的厭煩情緒。包法利夫婦離開道特後,住在永鎮。小說中那段對永鎮的描寫就顯得有點游離於情節之外,不過也就僅有這一段而已,其他對鄉村或市鎮的描寫都十分優美,並且和情節敘述珠聯璧合。它們都為情節服務,也應該如此。福樓拜善於通過人物的活動將人物介紹給讀者,所以我們往往是循序漸進地了解他們的真實面目、生活方式和家庭背景的,就如同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與人相識、相知一樣。

我在前面說過,福樓拜十分清楚,要寫一部展現庸人的小說,有落入枯燥乏味中去的風險。但他決意要寫一部藝術作品,並認為唯有用優美的文體才能克服題材的卑瑣和人物的粗鄙。我不確知世上是否有天生的文體家,但福樓拜肯定不是。他的那些在其去世後才面世出版的早期作品顯得囉唆又浮誇,至於他寫的那些信件,不僅沒有體現出他任何非凡而優雅的語言能力,甚至還有不少文法錯誤。然而,就憑一部《包法利夫人》,他使自己躋身為法國最偉大的文體家之一。當然,一個外國人再怎麼精通法語,充其量也只能評判出一個大概,若想翻譯這部作品,必然會疏漏許多細節,很明顯,原作的音樂性、用語的精妙貼切、韻味,肯定要失色不少。儘管如此,我覺得仍然有必要告訴讀者,福樓拜所為之努力的目標是什麼,以及他又是以何種方法達成目標的,因為所有國家的小說家都可以從他的理論和實踐中獲益匪淺。

福樓拜的座右銘來自布封的一句格言:想寫得好,就得感覺到位,思考到位,敘述到位。他以為,要表達某樣東西,只存在唯一貼切的詞,不可能有第二個,措辭必須像手套適合手一樣恰到好處。他想把散文寫得既暢達又精確、既簡潔又多樣,像詩一樣富有韻律、節奏和樂感,又不失散文的本色。為達到以上優美的效果,他不僅打算使用日常用語,若有必要,還打算使用粗俗的俚語。

當然,這一切他都做得相當出色,人們甚至一度認為他走得太遠了。他曾表示:「當我讀一個句子感到有些不順暢或者重複時,我就知道它一定是寫錯了。」同一頁中,他儘量不重複使用同一個詞,這就顯得有點吹毛求疵了,若一個詞在兩個不同的地方都顯得很貼切,那就該使用它,另找近義詞代替或者婉轉表達未必就好。他還儘量使自己做到不被韻律束縛住(避免像喬治·穆爾在其後期著作中那樣),並費盡心思使韻律多樣化。他有一種特殊的能力,即讓詞語和語音交織在一起,使得他筆下的句子能給人傳達出或快速,或緩慢,或倦怠,或緊張,以及任何他想要表達的情緒狀態。在這裡,縱使我有充足的知識,也沒有足夠的篇幅讓我進一步談論福樓拜文體的特殊性。但接下來我要說的是,他是怎樣成為文體大師的。

首先一點,他非常勤奮。在寫一部小說前,他勢必要先找到所有相關材料閱讀,並記下大量札記。然後,他會大概列出他想要表達的主要內容,擬出大綱,再在大綱基礎上推敲、架構、刪修、重寫,直到達到預想的效果為止。做完這些,他就會走到外面的露台上,大聲朗讀之前寫下的詞句。他確信,若聽上去有任何一點不那麼順耳,或讀起來不那麼通達的,那肯定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若碰到了這種情況,他就會立刻返回房間修改、重寫,直到最終滿意為止。他曾在給朋友的一封信里說:「我整個星期一和星期二都在推敲兩行句子。」這自然不是說他兩天裡只寫了兩句話,事實上,他很可能寫了十幾頁,他的意思是說他花了兩天時間的精力終於寫出了兩句像他預期中那樣很完美的句子。這樣一來,也就不必驚訝於《包法利夫人》竟用了四年零七個月的時間才完成。

好了,能說的都說了。繼《包法利夫人》之後,福樓拜還寫了一部《薩朗波》,但普遍認為並不成功。然後他改寫了他多年前的作品《情感教育》,對這部小說他一直不甚滿意。在其中,他再度將他對艾莉莎·施萊辛格的愛慕描寫了一遍。法國許多著名批評家將此作品視為傑作,可外國人並不這麼看,甚至覺得它乏味難讀,因為其中許多內容並不讓今天的外國人感興趣。此後,他又三度重寫了《聖安東尼的誘惑》。說來也真怪,一個如此才華橫溢的小說家,具備如此完善的寫作技巧,卻在新作構思上如此貧乏。他總是一次次地重拾從年輕時就困擾他的舊主題,似乎只有當他最確切地把它們表達出來的時候,他的靈魂才能就此解脫。

時光荏苒,到他外甥女卡羅琳都出嫁的時候,他仍和母親一同住在克瓦塞,之後他母親也去世了。1870年法國戰敗後,卡羅琳的丈夫經濟上出了問題。為使這對年輕夫婦不至於破產,福樓拜把自己名下的全部財產都轉移給了他們,只給自己留下那幢他不忍捨棄的舊房子。以往富有的時候,他總對金錢嗤之以鼻,現在由於無私,他落入到了貧困之中。他開始為疾病擔憂,於是十年未發的頑疾又開始經常復發。如今,不管是去巴黎還是出去吃飯,莫泊桑都會陪他一道,之後再把他送回家。他的一生雖然總是情場失意,但在社交場上,他卻頗有一批忠實而熱心的朋友。但隨着這些人一個個地逝去,他晚年的時光也就越發孤獨了。他極少離開克瓦塞,經常抽煙,酒也喝得多。

他生前出版的最後一部作品是由三個短篇小說組成的短篇集,同時,他還在寫一部名為《布法與白居謝》的長篇小說,打算最後再諷刺一下人類的愚蠢。依照其寫書前勤奮和謹慎的慣例,他事先翻閱了一千五百本書,從中獲取他認為必要的材料。這篇小說他計劃寫兩部,且第一部已接近完稿。然而,1880年5月8日上午11點鐘,當女僕到他書房裡去送午餐時,發現他正躺在沙發上,嘴裡嘟囔着胡話。她趕緊請來醫生,但醫生也已無力回天。不到一小時,福樓拜便溘然逝世了。

一年之後,他的老朋友馬克西姆·杜·岡獨自一人到巴登度夏。一天,他外出打獵,途中不知不覺來到一家名為伊累諾的瘋人院門口。大門正敞開着,病人們在進行每天的例行散步。他們兩兩並排地從大門裡走出來,其中有位女病人忽然來到杜·岡面前,並朝他鞠躬。杜·岡仔細一看,發現那個女病人竟是艾莉莎·施萊辛格——福樓拜生前曾那麼熱烈、長久而又如此徒勞地愛着的女人。

讀《戰爭與和平》,兼談托爾斯泰的為人與信仰

在我心中,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家是巴爾扎克,但世界上最偉大的小說是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這本小說描寫的場面如此恢宏,描述的歷史時期如此重要,小說中出現的人物又如此眾多,簡直前無古人,我想,大概也後無來者。這本小說被稱為史詩顯得理所當然,除此之外,我不知道還有哪部小說更配得上這個稱謂。托爾斯泰有位才華出眾的批評家朋友——斯特拉霍夫,曾用這樣有力的語言評價過《戰爭與和平》:「一幅人類生活的完美圖畫,一幅該時代俄羅斯的完美圖畫,一幅供所有人感悟的有關歡樂與悲哀、偉大與恥辱的完美圖畫,這就是《戰爭與和平》。」

托爾斯泰在36歲那年開始創作《戰爭與和平》,一般情況,這個年齡的作家正處於創作鼎盛時期,可他仍舊花了六年之久來完成這部小說。小說以拿破崙戰爭時期為時代背景,以拿破崙入侵俄國、莫斯科大火和法軍的潰敗與撤退作為高潮。最初,托爾斯泰只是想講述一個以歷史事件作為背景的貴族家庭的故事,按剛開始的這種設想,男女主人公將歷經各種變故與不幸,飽受精神上的影響,最後得到靈魂淨化,過上寧靜的生活。然而,寫到後來,托爾斯泰逐漸將小說敘事的重點轉移到兩個大國間的軍事衝突上,並依託自己廣泛涉獵的資料從而構想出一種歷史哲學,關於這一點我將在後面簡單講述。

據說,整部小說中大約有五百個人物。每個人物都被作者賦予鮮明的個性,一一呈現在讀者面前,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與閱讀其他小說不同,讀者在閱讀這本小說時不能僅僅注意兩三個主要人物,而要把注意力分給四個貴族家庭,即:羅斯托夫家族、保爾康斯基家族、庫拉金家族和別素號夫家族。由於小說主題上的要求,作者需要描寫的就不止一組人物了,如何使一組人物到另一組人物的過渡描寫顯得自然,以便順利地引導讀者跟隨他的敘述,便是他必須克服的一大困難。此外,作者在向人們介紹某組人物的同時,還得提前使他們做好準備,以便接受另一組人物的信息。托爾斯泰在這些方面有着十分巧妙的安排,使讀者在閱讀過程中幾乎察覺不到過渡,始終感覺在一條故事線索上。

和大多數小說家一樣,托爾斯泰在塑造人物的時候也是以自己認識或熟悉的人為原型。當然,這些生活中的人只是他塑造人物的模特兒,在他豐富想象力的作用下,他們一個個成為他獨創的藝術形象。據說,小說中揮霍鋪張的老羅斯托夫伯爵便是托爾斯泰以自己的祖父為原型塑造的,尼古拉·羅斯托夫的原型是他的父親,而他的母親到了小說中便化身為那位哀婉動人的瑪麗公爵小姐。人們通常認為,《戰爭與和平》中的兩個男主人公(彼埃爾·別素號夫和安德烈公爵)身上同時有着托爾斯泰本人的影子。這種猜測並不離奇,我想可能是托爾斯泰有意識地塑造出相互對照的兩個人物,表現自己性格中矛盾的兩面,以此來呈現和探索自己的內心世界。這兩個主人公有一個相同之處,他們都像托爾斯泰一樣,想追求精神上的平靜,找尋生死之謎的答案;也像托爾斯泰一樣,他們最終都沒有找到答案。除這點外,他們之間就大相徑庭了。安德烈公爵是一個頗有騎士風度和浪漫色彩的形象,以自身的血統和門第為榮,氣質高貴,但難免有些驕縱傲慢,甚至有一點狹隘和不近人情。然而,這些缺陷也正好構成他吸引讀者的魅力。彼埃爾不像他,他善良,溫和,寬宏,謙虛,文雅,且富有自我犧牲精神。但他有着優柔軟弱的性格缺陷,易輕信別人且易受欺騙,簡直令人難以接受。彼埃爾一心向善,這固然令人感動,然而有必要為此把他寫成一個傻瓜嗎?他一直深陷謎一樣的疑團中,為找尋答案,他加入了共濟會,之後書中光對他在共濟會裡的所見所聞便着墨了大量篇幅,實在沉悶至極。

兩位男主人公共同愛上了羅斯托夫伯爵的小女兒娜塔莎,娜塔莎可以稱得上是小說中最可愛的少女形象。要塑造一個迷人而又有趣的少女形象本就不易。許多小說中,作者塑造的少女形象不是太蒼白(如《名利場》中的愛米莉),就是太古板(如《曼斯菲爾德莊園》中的芬妮),不是太伶俐(如《利己主義者》中的康絲坦迪亞·杜蘭姆),就是太蠢笨(如《大衛·科波菲爾》中的朵拉),這些少女要麼賣弄風情、不知羞恥,要麼就天真無知得讓人難以置信。少女形象的拿捏是最讓小說家頭痛的。這不難理解,她們過於年輕幼稚,尚未形成自己的個性。畫家可以在畫紙上為一個飽經俗世風霜、臉上寫滿人間世事的人賦予深意,卻不能為一名少女畫出除一張美麗臉龐和一點青春活力之外的任何東西。然而,托爾斯泰對娜塔莎的塑造卻極為自然。她溫柔,敏感,富於同情心且滿懷希望;她稚氣未脫,卻已微露出女性的氣息;她滿懷理想,又性情急躁;她樂於助人,既任性又富有主見,方方面面都散發着迷人的魅力。托爾斯泰塑造過許多真實、生動的女性形象,但沒有誰能比娜塔莎更令人傾心如此。

由於篇幅浩大,托爾斯泰花費了多年的時間完成小說,小說創作過程中,他的熱情難免會有所減弱。我之前說小說中關於彼埃爾在共濟會的所見所聞的描寫顯得冗長乏味,一直到小說將近結尾時,我似乎感到托爾斯泰對他自己塑造的人物失去了興趣。他開始轉移筆鋒,闡述一種歷史哲學。他有一種不同於一般人的看法,他相信影響歷史進程的是一種神秘的無可名狀的力量,而非常人所認為的那些偉大的人物,這種神秘力量在各個民族之間遊走,不知不覺中引導它們走向勝利或失敗。不管是亞歷山大、愷撒或者拿破崙,他們全都是這一力量的傀儡,這和傀儡一詞的本義相同,他們被一股不可抗拒又無法駕馭的力量所驅使。致使拿破崙打勝仗的,不是他的計謀智慧,也不是他麾下的百萬雄兵,事實上,很多他發號的施令並未及時傳達,有些命令甚至在送達後也未被執行。他取勝的關鍵在於敵人的作繭自縛,敵人總是莫名其妙地認為自己已經戰敗了,便主動放棄陣地。托爾斯泰認為俄軍總司令庫圖佐夫才是這場戰爭中真正的英雄,因為他什麼都沒有做,只是靜靜等候着法軍自己毀滅了自己。托爾斯泰的歷史哲學有正有誤,這很像他在《什麼是藝術》一書中闡述的藝術哲學,既有真知灼見,也有偏見謬誤。雖然我的學識還不足以詳細探討他的歷史哲學,但我從不懷疑,他之所以花費大量篇幅描述莫斯科大撤退,目的在於闡明他自己的歷史哲學觀點。這也許能算是優秀的歷史文獻,卻不能說是出色的小說。

我們在這部巨著的最後部分看出托爾斯泰的創作激情開始減退,但在小說結尾處,他充沛的創作力被再次激活。《戰爭與和平》的結尾稱得上極富新意、精彩絕倫。之前的小說家習慣在講述完故事之餘,為讀者交代主人公的最終結局,最常見的便是男女主人公從此在一起過上幸福的生活,並生養一群可愛的孩子;對於小說中那些反派,若懲罰還未降臨,就簡明交代他們終會惡有惡報,一貧如洗,甚至娶一個終日嘮叨的醜陋老婆,等等。很多時候,這種交代顯得十分草率,只有三言兩語,簡直像小說家隨便扔下一點殘羹剩飯就打發了讀者,草草收場。顯然,托爾斯泰賦予小說的結尾一種真正重要的意義。小說結尾,他重新把讀者引進尼古拉·羅斯托夫(老伯爵的兒子)的莊園,七年後的尼古拉娶了一個有錢的妻子,並有了孩子;此時,彼埃爾和娜塔莎也住在尼古拉斯家裡,同樣結婚,生子,但卻再也沒有了過去的激情和理想,曾經對於生活的嚮往和追求也一去不返。儘管他們依然相愛,但他們變成了庸人。經歷過生活的艱難困苦,他們開始變得平靜,也陷入一種中年人的自足。過去漂亮、活潑、招人喜愛的娜塔莎,變成了一個婆婆媽媽的家庭主婦。過去英俊瀟灑、神采飛揚的尼古拉·羅斯托夫則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鄉下地主。彼埃爾變得更胖,還是那副好脾氣,一點都沒更聰明。這個結局雖稀鬆平常,卻有着深刻的悲劇意味。我想,托爾斯泰沒有故意設置一個更加激烈昂揚的結尾,只是因為他明白,人生的結局不過如此。他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托爾斯泰生於一個極少產生偉大作家的鄉村貴族家庭。作為尼古拉·托爾斯泰伯爵和瑪麗亞·伏爾康斯基伯爵夫人的五個孩子之一,他最小。他出生在母親的祖宅——雅斯納雅·波良納,在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父母便離世了。他最初隨一個家庭教師接受教育,後來進入喀山大學讀書,隨後又轉入聖彼得堡大學。他成績很差,以至於沒有拿到任何文憑。是他那些貴族親友帶他進入社交界,起初在喀山,後來是聖彼得堡和莫斯科。他也去舞廳跳舞,去劇院看戲,還經常參加一些在貴族家庭舉辦的宴會。他在高加索山區服的兵役,並參加了克里米亞戰爭。

這段時期,他沉迷於狂飲濫賭,甚至賣掉雅斯納雅·波良納莊園裡的房子,只為償還賭債,那還是他從父親那裡繼承來的部分家產。他性慾旺盛,曾在高加索時染上過梅毒。根據他自己日記里的記錄,在一個狂歡之夜,他賭博,玩弄女人,和吉普賽人一起狂飲爛醉——從很多俄國小說里可以看出,這種狂飲普遍上呈現的是(或過去是)俄國人尋歡作樂的一種傳統方式。對自己這種行為,他懷有強烈的悔意,但一有機會還是會重蹈覆轍。托爾斯泰身體健壯,可以整天走路,連續騎馬十到十二小時也不會覺得疲勞,但他的身材並不高大,相貌也很普通。「我知道,我長得並不好看,」他曾經這樣寫道,「我也因此感到絕望,世界不會施捨幸福給一個寬鼻樑、厚嘴唇且長着一對灰色的小眼睛的人的,我只求能有奇蹟降臨,讓我變得英俊一些。我可以為了擁有一張漂亮的臉而放棄我現在擁有的以及將來可能得到的一切。」他那張樸實的臉其實很有活力與精神,也很吸引人,他對此並不自知;再加上眼神和談吐,他甚至頗有魅力。那時候,他對穿着很講究(他和可憐的司湯達一樣,寄希望於用時髦的穿着來彌補相貌上的醜陋),還經常炫耀自己高貴的門第。他在喀山大學讀書時的一個同學曾經這樣描述他:「我刻意迴避這位伯爵。第一次見他時,他的冷漠和傲慢,那短而硬的頭髮,和那眯着眼睛的神情,以及眼中露出的犀利目光,很不討人喜歡。我從未見過擺出這樣一副傲慢而奇怪的樣子的年輕人,這真令人難以理解……他對於我的問候幾乎從不理睬,似乎在表明我和他出於某種原因是完全不平等的……」托爾斯泰在軍隊時,對待那些軍官同僚也是這樣一種輕蔑態度。「開始,」他寫道,「我對這裡的很多事情感到驚奇,想慢慢適應這裡的環境,我必須和那些先生保持距離。我選擇一種恰到好處的中間姿態,對他們既不太親近,也不太疏遠。」

托爾斯泰在高加索和塞瓦斯托波爾先後寫下一些隨筆和短篇小說,還有一篇充滿浪漫氣息的關於自己童年生活的中篇小說。這些作品在一本雜誌發表後,受到廣泛的好評,也因此,在他離開戰場回到聖彼得堡時,受到了當地文人的熱烈歡迎。然而,他卻不怎麼喜歡他們,直到後來他們也不喜歡他了。他自認為是一個坦誠的人,卻從不相信他人的坦誠。他與當時的流行觀念格格不入。他動輒就要發火,粗暴地駁斥他人,全然不在乎別人的感受。屠格涅夫曾說,托爾斯泰習慣用審判官似的目光打量他人,這讓人不勝困窘。這種審判官似的目光,再加之刻薄辛辣的挖苦,足夠叫人惱羞成怒。他總是對他人近乎苛刻地非難,可一旦讀到一封提到他時不太尊重的信,他就會立刻向寫信者提出挑戰。他的朋友曾費了很大的勁才阻止他進行一場荒謬的決鬥。

那段時間,俄國颳起了自由主義的大風,解放農奴在當時是壓倒一切的大事。托爾斯泰在首都過了幾個月放蕩的生活後,回到雅斯納雅·波良納。他向莊園裡的農奴提出一項計劃,要給他們自由,卻遭到拒絕,因為農奴們不相信他。後來,他為農奴們的孩子開辦了一所學校。他的教育觀念很新穎:學生可以不上學,在學校里也可以不聽教師講課,沒有人會因為不遵守紀律而受到懲罰。他整天和學生們待在一起,親自教他們讀書,晚上陪他們一起玩,給他們講故事、唱歌,一直到深夜。

正是在這期間,托爾斯泰與一個農奴的妻子生下了一個私生子。多年以後,這個名叫提摩西的私生子成了他的幾個孩子的馬車夫。托爾斯泰的傳記作者們對此興趣頗濃,因為托爾斯泰的父親也曾有過一個私生子,而且這個私生子在後來也成了家裡的馬車夫。以我之見,托爾斯泰在道德上是有過失的。我本以為托爾斯泰想解救農奴,讓他們脫離貧窮、困苦和接受教育是出於真誠之心,但既然他抱着一種自我譴責的道德良心,至少也該為他的私生子做些什麼吧。屠格涅夫也有一個私生女,可他很照顧她,讓她接受教育,始終關心她的幸福。我時常懷疑,托爾斯泰在看到自己的私生子(他至少和他有血緣關係)在為小兒子們(他們不過是合法婚姻的產物)驅趕馬車時,心裡會不會感到絲毫的羞愧?

托爾斯泰的性格有個很大的特點:對新鮮事物總是滿懷熱情,卻又很快歸於厭倦。他缺乏一種堅韌持久的沉穩品質。因為對自己的努力結果感到失望,他的學校在開辦兩年後就關閉了,因為常常疲倦和不滿,身體狀況也越來越差。他後來回憶說,要不是結婚這件他尚未嘗試的事情吸引着他,他的人生只怕早已陷入絕望。

他決定試着結婚了。那一年,34歲的托爾斯泰娶了18歲的索尼婭為妻,索尼婭是貝爾斯博士的小女兒。貝爾斯博士作為一名內科醫生,在莫斯科的上流社會中頗有聲望,也很受歡迎,他也是托爾斯泰家的老朋友。婚後,他們在雅斯納雅·波良納定居。最初的十一年間,索尼婭生了八個孩子,後來十五年她又生了五個。托爾斯泰熱愛騎馬和打獵,騎術也很不錯。結婚後他的經濟狀況有了很大的改善,於是他買下位於伏爾加河東面的一座新莊園,算起來,他擁有的土地大約有一萬六千英畝。他開始過上了如大多俄國鄉村貴族一樣的按部就班的生活。那時的俄國,大多數貴族的經歷無非是這樣:年輕時賭博,酗酒,玩弄女人,結婚後便定居在莊園裡,生兒育女,騎馬打獵,經營自己的產業。和托爾斯泰一樣,這些貴族中間的不少人有自由主義傾向,他們為農奴的無知、貧窮以及惡劣的生活狀況感到憂慮,一心想改變農奴的命運。然而,托爾斯泰有一點與他們不同,在過着相同生活的同時,他寫下了世界上最偉大的兩部小說——《戰爭與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對於這種事情的發生,我們無法解釋,這就好比蘇塞克斯郡的一個老派紳士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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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能寫出《西風頌》一樣。

據說,年輕的索尼婭極富魅力,她有着姣好的身材、漂亮的眼睛、性感的鼻子,還有一頭烏黑髮亮的秀髮;她活力四射,精神飽滿,嗓音悅耳動人。婚前,托爾斯泰寫過一段時間日記,日記中有他自己的希望和思考、祈求和自責,也記錄了他的一些過錯,例如酗酒、嫖妓和其他事情。與索尼婭訂婚後,本着不向未來的妻子有所隱瞞的精神,他向她公開了自己的日記。索尼婭大感震驚,流着淚看完,徹夜未眠。第二天,她把日記還給他的同時寬恕了他。然而,寬恕並不等於忘記。兩人都屬於容易激動的人,而且個性都很強,一般來說,這樣的人總會有一些脾氣令人難以承受。索尼婭苛刻,占有欲強,嫉妒心重;托爾斯泰則是既嚴厲又固執。在孩子出生後,托爾斯泰堅持要索尼婭親自給孩子餵奶。她本來也願意這麼做,只是有一次,由於剛生完孩子,她的乳房疼得厲害,就把嬰兒交給奶媽餵養,誰知托爾斯泰竟為此大發脾氣。他們時常吵架,但最終又會和解。他們始終深愛着對方,總體而言,他們擁有着美滿的婚姻。托爾斯泰的工作很辛苦,既要管理莊園,又要從事寫作。由於他的筆跡很潦草,在完成每張手稿後,索尼婭都要謄寫一遍。因此,她越來越善於辨認他的筆跡,甚至僅憑自己的猜測,就能整理好他那些倉促記下的簡短筆記和不完整的句子。據說,她整整謄抄過七遍《戰爭與和平》的手稿。

西蒙教授曾經這樣描述過托爾斯泰的一天:「早飯時,全家人聚在一起,男主人的妙語連珠使得用餐氣氛既輕鬆又活潑。飯吃完,他起身說一句『該工作了』,便倒杯濃茶,鑽進書房。一直到下午,他再次出來鍛煉身體,通常是散步和騎馬。到五點鐘,回家吃晚飯,經常是狼吞虎咽。吃飽以後,他會講述自己散步時的所見所聞,講得生動有趣,令所有人開懷大笑。飯後,他回到書房讀書,到了晚上八點,他和家人及來訪者一起喝茶、聽音樂、朗讀,或者和孩子們玩遊戲。」

之後的許多年裡,托爾斯泰一直持續過着這樣的生活,這是一種忙碌而有益的、令人心滿意足的生活:妻子養育孩子,料理家務,幫助丈夫謄抄手稿;丈夫則騎馬打獵,管理莊園,搞自己的小說創作。然而,托爾斯泰正一天天逼近50歲,對任何男人而言,這都是一個危機時期。青春已逝,回首過往他不禁自我詢問,這一生究竟得到了什麼;展望前路,暮年將至,他又不免對暗淡的前景心生沮喪。他這一生,總有一種恐懼如影隨形——那正是對死亡的恐懼。人固有一死,除非遇險或者身患重病,絕大多數理智的人平時是不會想到死亡的。然而,在托爾斯泰眼裡,死亡卻是一種近在眼前的凶兆。他在《懺悔錄》一書中這樣描述自己當時的心境:

五年以前,我感覺到某種非常奇怪的事情開始在我身上發生了。最初,我有時候會感到困惑,感覺到生活壓抑,簡直像不知道該怎麼生活,自己該做些什麼似的。那種空虛而不知所措的感覺令我變得氣餒起來。但好在這種情況總算過去了,我又回歸到以前那樣的生活。然後,那種困惑的時刻,越來越經常地,總是以同樣的方式出現。它們總是表現為這樣:我常常會有一些疑問,比如,活着是為了什麼?它意味着什麼?我覺得我一直賴以立足的地基坍塌了,在我腳下什麼都沒有了。我賴以生存的東西不再存在了,我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立身。

我的生命也停止了。我雖然還能夠呼吸、吃喝、睡覺,當然我不能不做這些事情;但是我沒有生命,因為我失去了希望,不再有那種我認為有理由去實現的希望。

這一切開始落到我頭上,正是我被那種所謂十全十美的好運氣包圍的時候。我還不到50歲,我有一個愛我的好妻子,而我也愛她;我有可愛的孩子們,有一個很大的莊園,我沒費多少力氣就使它得到了改善和擴展……人們稱讚我,而如果說我很出名,那也不是太大的自欺……我的精神和肉體一樣強壯,這在我的同類中還很少見到:就體力而言,我能夠如農民一般同步刈割;在腦力方面,我能夠一口氣工作八到十個小時而不會生病。

我的精神狀態開始以這樣一種方式向我顯現:我的生命是別人對我開的一個愚蠢、殘忍和惡毒的玩笑。

托爾斯泰從少年時代起便不再相信上帝。由於缺乏信仰,他常常感到空虛與煩悶,他需要一種觀念幫助他解開生命的謎題。他為此自我追問:「我為什麼活着?我應該怎樣活着?」卻無法找到答案。於是,他再次恢復了對上帝的信仰。他通過一種推理找回這種信仰,對於他這種性格亢奮的人來說,顯得有些奇怪。「既然我存在,」他寫道,「那就一定有其原因。人們叫作上帝的那個東西,便是所有這一切的最終原因。」這是有關上帝的最為原始的一種論斷。在那個時候,他仍然不相信一個具有人格的上帝,也不相信死亡降臨後生命還會繼續存在。然而到了後來,當他開始認為自我意識也屬於上帝的一部分時,他才覺得生命隨着肉體的死亡而停止這個觀念便變得有點不可理解了。托爾斯泰有一陣子曾堅信俄國東正教會,但不久後他發現那些神職人員的生活和他們所宣揚的教義並不相符時,他對教會開始產生反感。他覺得沒必要相信神職人員灌輸的那些東西,他只願意接受能夠用簡單實際的道理證實的東西。他開始接近那些貧苦、卑微和沒有文化的信徒,隨着對他們的生活的深入觀察,他越來越相信,儘管他們的信仰帶有迷信色彩,卻是一種純粹的信仰。對他們而言,產生這樣的信仰是必然的,因為它賦予他們的生活唯一的意義,他們只有依靠這種信仰才能生活下去。

在經過幾年的痛苦、反省與沉思後,托爾斯泰終於確立了自己的觀念。我在這裡勉強嘗試簡明扼要地概括一下他的觀念,當然這並非易事。他否定教會的那一套宗教儀式,這種儀式在基督的教誨中找不到根據,施行儀式只不過是給真理抹黑。他還否定教會解釋基督原則所形成的教義,認為它們是荒謬的,是對人類理性的侮辱。他只願相信那些只能在耶穌的言論中找到的真理。他認為耶穌教誨的精髓就包含在「勿抗惡」的箴言中,具體體現為這一命令:「不要發誓」——他堅信,不僅適用於一般的賭咒,「不要發誓」適用於任何形式的誓言,包括證人席上的宣誓和士兵們入伍時的宣誓。另外它還體現在這一訓誡中:「愛你的敵人,祝福那些詛咒你的人吧。」根據這種說法,人們不可以向自己的敵人宣戰,即使遭受攻擊也不能以武力反擊。在他看來,堅信一種主張就意味着採取行動,他既然得出了這樣的結論,認為基督教的宗旨是愛、謙卑、自我否定和以善報惡,那他就得義不容辭地放棄生命的享樂,投身勞作,經受貧苦,貶低自己,寬恕他人。

然而,索尼婭是一名虔誠的東正教徒,她堅持順從上帝的旨意,給孩子們進行宗教教育,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到盡職盡責。她並不是一個很有靈性的女人,實際上,她也沒那麼多精力去培養自己的靈性,她除了要生養那麼多孩子,哺育他們,讓他們接受良好的教育,還得管理這麼大一個莊園的事務。她對丈夫改變信仰後的觀念既不理解也不贊同,可她還是以足夠的忍耐包容了它。不過,對於丈夫將信仰付諸行動這點,她無法容忍,也毫不猶豫地表明了自己的態度。托爾斯泰覺得自己不該依靠別人的勞動生活,便自己生爐火,自己打水、料理衣物。他甚至請來一個鞋匠學習製作靴子,只為自食其力。他在莊園裡和農奴們一起幹活兒:耕地、運乾草、伐木。對此,索尼婭很不高興,在她看來,一天到晚干苦力對托爾斯泰毫無益處,即使在農奴中間,這些活兒也是由年輕人來乾的。

「你一定會這麼說,」她在給托爾斯泰的一張紙條中寫道,「這種生活和你的觀念很合拍,你喜歡這樣,但這並非一回事。我只想說:願你過得快樂!可我還是很生氣,因為你把精力全浪費在伐木、燒茶炊和做靴子當中。這些事作為休息或者調節一下頭腦毫無問題,但你不能把它們當作正事啊。」她說得沒錯。托爾斯泰那種認為體力勞動在任何方面都要比腦力勞動高尚的想法很愚蠢。即使他認為自己不該寫小說給那些閒人閱讀,他也完全可以找到比做靴子更有意義的事。況且他做的靴子質量非常差,根本無法穿。他變得像農民一樣穿着打扮,不修邊幅,邋裡邋遢。據說有一次裝完糞便後他竟然直接進門吃晚飯,身上散發的臭氣熏得人不得不打開窗子。他徹底丟棄了過去打獵的愛好,成為素食主義者。他認為人們不該為了吃就殺害動物擺上餐桌。多年來,他一直節制着自己的酒量,直到徹底戒酒。在經過一場痛苦的自我鬥爭後,他又成功戒了煙。

孩子們漸已長大,大女兒達尼亞即將到參加社交活動的年齡了。為了孩子們的教育,索尼婭堅持全家搬去莫斯科過冬。儘管托爾斯泰不喜歡城市生活,但還是遵從了妻子的決定。在莫斯科,托爾斯泰見識到了驚人的貧富差距。「我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會覺得,」他曾這樣寫道,「要是我有多餘的食物而別人沒有,我有多餘的衣服而別人沒有,我便產生一種不斷重複的罪惡感。」若要說服他,世上本來就有貧富之分,而且它們也將永不消失,是無濟於事的,他不會認可。托爾斯泰曾訪問過一個供赤貧者夜間留宿的地方,親眼看見了那裡的可怕情形後,想到自己回家後將享用有五道大菜的晚餐,身邊有兩名身穿禮服、戴着白領結和白手套的男僕伺候,他便感到無比羞愧。他把錢分給那些向他求助的窮人,卻起到了壞的作用,他們拿着他施捨的錢喝酒、賭博。「金錢即罪惡,」他氣憤地說,「施捨別人錢財,也同於作惡。」按照這個想法再往下發展一點,就會產生這樣的觀念:財產本不道德,擁有財產就是犯罪。

對托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