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筐下的陰謀 - 第4章
哈蘭·科本
一陣沉默。
「我從來不取笑一個職業籃球運動員,」傑西卡說,「就像麥當娜一樣。」
「像個處女。」米隆說。
「哇,像是在引用一份過期的參考資料。」
「是的,嗯,我該說什麼好呢,我是屬於八十年代的那種年輕人。」
「那麼,我的八十年代的年輕人,你準備跟我說說這都是怎麼回事嗎?」
「現在不行。今晚吧,比賽以後。我會在窗口留一張票的。」
加爾文從外面探進頭來:「你的腰是多大?三十四?」
『『三十六。也許是三十七。」
加爾文點點頭,又把頭縮回去了。米隆撥通了溫·霍恩·洛克伍德三世的私人專線,他是位於曼哈頓中區聲望卓著的調查機構「洛克一霍恩保安公司」的總裁。溫在第三聲鈴響時接了電話。
「簡明扼要。」溫說。
米隆搖搖頭。「簡明扼要?」
「我說了,簡明扼要,不再重複了。」
「我們有個案子。」米隆說。
「噢,呀,」他拖着嚴肅刻板的費城梅因萊恩(美國費城西面的高級住宅區——譯註)的腔調說道,「我很感興趣。我十分高興。但在我喝得醉醺醺之前,我得問一個問題。」
「問吧。」
「這不會又是你慣用的勸我參加慈善活動的說詞?」
「得了吧,」米隆說,「回答是不。」
「什麼?勇敢的米隆不再為道義而奮鬥了?」
「這次不是。」
「老天,快說說。」
「格里格·唐寧失蹤了,我們的任務是找到他。」
「我們勞動所得的報酬呢?」
「至少七萬五〒美元,再加上讓一個首輪人選的運動員作我們的委託人。」現在告訴溫他的臨時職業變動還不是時候。
「哎呀,我的天,」溫高興地說,「求你快說說,我們第一步先做什麼?」
米隆把格里格在里竒伍德的家的地址給了溫:「兩小時後在那兒見面。」
「我帶上手機。」溫說完後掛了電話。
加爾文回來了。他拿着一套紫色和洋綠色相間的龍之隊隊服:「試試這個。」
米隆沒有立刻伸手去接,他盯着球服看着,內心裡直翻騰。當他開口說話時,他的聲音十分輕柔:「是34號嗎?」
「是的,」加爾文說我記得,「這是你在杜克隊的老號碼。」
—陣沉默。
加爾文最終打破了沉默去試試看。」
米隆清楚地感到眼睛裡充滿了某種東西。他搖搖頭:「不用了,」他說,「尺寸肯定合適。」
第三章
里奇伍德位於城市最外圍的地區,是那種到現在還稱自己為鄉村的老鎮之一。在那裡,百分之九十五人家的孩子去上大學後,家長不讓他們和另外百分之五人家的孩子來往。那裡有幾條連片開發的住宅街,是六十年代中期郊區迅猛發展的例證,而大多數里奇伍德的漂亮房子要追溯到更久遠的、從理論上說是更蠻荒的年代。
米隆沒費什麼勁就找到了唐寧的房子。古老的維多利亞風格。非常寬敞,卻並不難操持,房子有三層,雪松木的屋頂層層延伸。非常幽雅地逐漸消失在天際。房子左邊有一座帶尖頂的圓塔。門外有寬闊的沿廊,充滿了羅克韋爾(諾曼·羅克韋爾,1894—1978,美國插圖畫家,以繪《星期六晚郵報》的封面幽而聞名——譯註)筆端的特色:某個雙座鞦韆,阿提卡斯和斯考特會在阿拉巴馬一個炎熱的夜晚坐在上面一起喝檸檬汁;一輛兒童自行車斜靠在一邊;一副「靈巧飛人」滑雪橇,雖然已經有六星期沒有下雪了。必不可少的籃圈懸在車道的上方,已經有一絲鏽跡。消防隊「全功能探測儀」上的標籤在樓上兩個窗戶坐閃着紅色和銀色的光芒。老橡樹排在走道兩邊,像飽經風霜的哨兵。
溫還沒有到。米隆把車停下,然後搖下一個車窗。絕好的三月中旬的天氣。天是藍綠色的。鳥兒依然啾啾地叫養。他試想着愛米莉在這裡的情景,但想不出來。如果想像着在紐約的高樓大廈里或在里外都刷得雪白、飾有埃爾特(原名羅曼德·蒂赫托夫,1892—1990,法國畫家和裝飾藝術家,原籍俄羅斯——譯註)雕塑、銀色珠球和太多華麗鏡子的暴發戶的某個大宅子裡見到她,那要容易得多。然後他又想起他已經十年沒有和愛米莉說話了。她說不定已經變了。或者,也許在多年前,他是誤會了她。那也不是第一次了。
重新回到里奇伍德的感覺很奇特。傑西卡是在這兒長大的。她不想再回到此地,而現在,他生命中的兩個所愛——傑西卡和愛米莉——具有另外一樣共同的東西:里奇伍德村。除這一點以外,她們倆還有一連串的共同點——比如都遇到了米隆,都被米隆所吸引,都愛上了米隆,並像用刀碾爛西紅柿那樣撕碎了米隆的心。就是那些司空見慣的事兒。
愛米莉是他的第一個。如果按照哥兒們的說法,大學一年級才失去童貞已經嫌晚了。但如果七十年代晚期或八十年代早期美國青少年中間真的有一場性革命的話,那麼米隆要不就是沒趕上趟,要不就是走錯道兒了。女人們總是很喜歡米隆——並不是這麼回事。當他的朋友們將各自縱情狂歡的種種艷遇娓娓道來的時候,米隆吸引的卻是完全不對頭的一些女孩,一些好女孩,一些始終說不——或者如果米隆有膽量去嘗試(或者可以預見的話),早已說了不的女孩。
當他在大學裡遇到愛米莉的時候,這種情形發生了變化。
激情,這個詞着實有點誇張,但米隆覺得也許能用在這兒。至少,是無法遏制的欲望。愛米莉是那種相對於「美麗」而言,男人會稱之為「熱情」的女孩。看見一個真正的「美麗」女人,你會想着去畫幅畫兒或作首詩。而看見愛米莉你就會忙着要相互撕扯對方的衣服。她就是活生生的性感,也許她比看上去要重十磅,可那些多出的肉都恰到好處地分布着。兩個人強烈地交織在了一起。兩個人都不到二十歲,都是第一次遠離家人,都充滿了創造性。
車上的電話響了。米隆拿起電話。
「我猜想,」溫說,「你準備着讓我們兩個人闖入唐寧的住宅?」
「是的。」
「那麼把車停在你所說的那個房子前面好像不是一個明智的決定,對吧?」
米隆掃了一眼。「你在哪兒?」
「把車一直開到這個街區的盡頭。向左轉,然後到右首第二條馬路。我的車停在寫字樓的後面。」
米隆放下電話,又重新開動汽車。他按照溫指示的方向,把車開到街邊的空地上。溫雙臂交叉,靠在他的「美洲豹」上。他看着別處,他總是這樣看着周圍,好像正在為《有閒階層》季刊的封面擺姿勢。他那金黃色的頭髮一絲不亂。他的面部膚色有一點點發紅,面相如瓷,立體感強,有點太完美了。他穿着一條卡其布褲,一件藍色休閒上裝,一雙高檔鞋子,和一條花里胡哨的利力·普利策領帶。溫看上去正帶着你認為一個叫做溫·霍恩·洛克伍德三世的人該有的樣子——優人一等,自我欣賞,懦弱無能。
嗯,三樣里占兩樣,還不錯。
那幢寫字樓是個兼容並蓄之處:婦科診所、電擊治療所、傳票發送服務公司、營養諮詢服務處、女子健身中心。他並不奇怪溫站在女子健身中心的入口處附近。米隆走近他。
「你怎麼知道我把車停在他家門口了?」
溫用腦袋示意了一下,目光還停留在入口處。「在那座小山上,拿一副望遠鏡就什麼都看見了。」一個二十多歲穿黑色萊卡健身服的女子抱個孩子從裡面走了出來,沒過多久她就轉過身來。溫朝她笑笑,她也朝他笑笑。
「我喜歡年輕母親。」溫說。
「你喜歡穿萊卡服的女人。」米隆糾正道。
溫點點頭。「隨你怎麼說吧。」他一甩手戴上一副墨鏡。「我們開始嗎?」
「你覺得闖人那所房子會有問題嗎?」
溫露出一副「假裝沒聽見你問什麼」的表情。又一個女人從健身中心裡出來了;遺憾的是,這個女人沒有博得溫的一笑。「跟我說說是怎麼回事。」溫說。「再往旁邊靠靠。我得確保她們能看見『美洲豹』。」
米隆把他所知道的情況都告訴了他。在向他敘述情況的五分鐘裡,有八個女人走了出來。但其中只有兩個人得到「微笑」的獎賞。一個穿着虎皮斑的緊身連衣褲,她得到的是「最高瓦數觸電式」笑容,溫的眼睛幾乎要被灼傷。
從溫臉上的表情來看,他好像一點也沒有把米隆說的話放在心上。即使當他告訴他現在他正臨時填補格里格在龍之隊的空缺時,溫還是充滿期待地一個勁地盯着健身中心的大門。溫的慣常表現。米隆最後問道:「有什麼不明白嗎?」
溫把一個手指放在嘴唇上彈着:「你覺得那個穿虎皮斑衣服的女人,她穿內褲了嗎?」
「我不知道,」米隆說,「但她肯定戴着結婚戒指。」
溫聳聳肩。他對這個無所謂。
溫不相信和異性之間有什麼愛情或親密關係?言,也許有人會認為這完全是性別歧視,他們錯了。女人對溫來說不是物體,物體有時反而會贏得他的尊重。
「跟我來。」溫說。
他們離唐寧的住宅不到半英里了。溫已經全部偵察了一遍,並找到了最不容易被看見或引起懷疑的一條小路。他們倆都不出聲,很默契、很舒服地走在一起,因為兩人都相識甚久,而且互相都十分了解。
「整個這件事兒裡頭還有一點東西挺有意思的。」米隆說。
溫等待着。
「你還記得愛米莉·莎弗爾嗎?」米隆問。
「這名字讓我想起了過去。」
「我在杜克的時候和她談了兩年的戀愛。」溫和米隆是在杜克大學認識的,而且他們還是整整四年的室友,是溫讓他接觸到了武功,讓他參與了聯邦調查局的工作。溫現在是他那個位於公園大道的洛克一霍恩保安公司的高級幕僚之一,自從辦理此類事務的市場剛剛開闢時起,這個公司就一直由溫家族經營着。米隆向溫租了地皮,溫還管理着MB運動員代理公司客戶們的各類賬目。
溫想了一下:「是不是老是發出小猴兒聲音的那個?」
「不是。」米隆說。
溫顯出吃驚的樣子:「那是誰老是發出小猴兒的聲音?」
「我不知道。」
「說不定是跟我的什麼人。」
「說不定。」
溫想着這個,聳聳肩:「她怎麼了?」
「她本來嫁給格里格·唐寧來着。」
「離婚了?」
「嗯。」
「現在我想起她來了,」溫說,「愛米莉·莎弗爾。身材挺好。」米隆點點頭。
「我從沒喜歡過她,」溫說,「除了那些小猴兒似的聲音。真逗。」
「她不是發出小猴兒聲音的那個。」
溫輕輕一笑。「那些牆可薄得很。」他說。
「你一直偷聽來着?」
「你們放下帘子我看不見的時候才聽的。」
米隆搖搖頭。「你這頭豬。」他說。
「總比猴子好。」
他們來到屋前的草坪,並向屋門靠近。秘密在於你看上去就是屬於這裡的。如果你來回打轉,駝背貓腰,別人也許就會注意了。兩個打着領帶的男人走近房門,通常不會讓人聯想到小偷。
門上有一個金屬鑰匙盤,上面亮着一個紅色小燈。
「警報器。」米隆說。
溫搖搖頭。「假的,這只是一個燈而已,多半是在『夏帕形象』里買的。」溫看看鎖,嘴裡發出嘖嘖的聲音。「前籃球明星的薪水支付一個湊合着用的牌子。」他帶着明敁的反感的口吻說道。「用玩具燈也行啊。」
「鎖死的地方怎麼辦?」米隆問。
「沒鎖死。」
溫已經拿出了他的賽璐珞條。信用卡太硬了,賽璐珞用起來要順手得多——被稱做「萬能開鎖片」。正如用一把鑰匙那樣,不一會兒門就開了,他們來到客廳里。門上有一個斜槽,信件都散落在了地上。米隆迅速地查了查郵件的日期,這兒至少已經有五天沒有人來過了。
屋裡的裝飾很不錯,帶着某種故作田園風味的「馬莎·斯圖沃特」式樣。家具是那種被稱之為「簡樸鄉村」的,看上去的確簡單,但價格不菲。許多的松枝柳枝,古玩和乾花。各種花草的混合香味十分濃郁,讓人膩味。
他倆開始分頭行動。溫上樓去了家庭辦公室,他打開電腦,開始把所有的東西拷在軟盤上。米隆在一間屋裡找到了電話答錄機,這屋子曾被叫做「匪窩」,但現在卻被冠以「加利佛尼亞屋」或「豪華屋」之類的高貴頭銜。答錄機報出了每一條留言的時間和日期,真是太方便了。米隆摁了一個鍵,磁帶倒轉後開始放音。第一條留言出來,米隆就得意地找到了線索,根據電子留言,這個電話是格里格失蹤的當晚9點18分接到的。一個女人帶着緊張不安的腔調說道:「我是卡拉。午夜前我會一直在後窩棚里。」接着咔嗒一聲電話掛斷了。
米隆把磁帶倒回去又聽了一遍。女人背後有很多的聲音——交談聲、音樂聲、玻璃杯碰撞聲。電話多半是安裝在一個酒吧或餐館裡,尤其帶有後窩棚的那種。那麼卡拉是誰呢?一個女友?多半是的。誰會在那麼晚還打電話來安排更晚時候的約會呢?當然這並不是每晚都有的事。格里格·唐寧是在這個電話打完後和第二天早晨之間的某個時候失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