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時明月 - 第5章

赤虎

  這是從沒有過的現象。

  趙興側耳聽了聽村內的動靜,村落內的院子,房子挨着房子,隔壁屋內已傳來炒菜聲及飯香味,但他這座院子靜悄悄的。少頃,他將懷疑的目光落在院內的程阿珠身上。

  程阿珠還在掃地了,掃那些並不存在的灰塵,她掃的很慢,仿佛那把掃帚有千斤重。

  趙興肚子咕咕亂叫。他等不及了,有點氣惱的站起,邁步走向鍋灶,決定自己動手。程阿珠看到他的動作,立刻回過魂來,扔下掃帚跑向爐灶。

  火升起來了,程阿珠姿勢怪異,她似乎不敢正視趙興,歪着頭、儘量把臉扭向一邊,以一種非常彆扭的姿態在爐灶邊忙碌,開始做飯……

  很奇怪,很詭異。

  趙興從程阿珠身上收回目光,又轉臉打量了一下院內、屋裡。

  兩天不在房子,按說屋裡的火種該早已熄滅,並布滿灰塵,可入目皆是罕見的乾淨,連他的桌子腿都擦得鋥亮,水缸里的水也是清澈滿溢。

  按說,幹了這麼多活兒,如果這些活兒全是程阿珠穿着新嫁衣乾的,那件新嫁衣應該灰塵滿面……但結果卻不是,那件嫁衣很整潔,連吊在身上的環佩都很乾淨。它隨着程阿珠身體的移動,發出叮叮噹噹的響聲,似乎在向人提醒自己的存在——這是幹家務活的衣服嗎?

  這算怎麼回事?

  程阿珠動作雖不慢,但午餐做好的時候,已接近了現代社會的下班回家時間了——再晚點,也就是晚飯時間了。

  瓷碟中盛放精緻的小菜,這些瓷碟都被整齊碼放在一個漆盒內。漆盒上畫滿鳥獸圖案,古樸而精美。程阿珠穿着全套新嫁衣,跪在趙興的腳邊,恭恭敬敬的將漆盒舉至眉間,而後藉助身體的前傾動作,行雲流水般的將漆盒呈送到趙興嘴邊。而後,她低眉說:「老師,請用。」

  舉案齊眉嗎?

  這時趙興多少已猜到真相,可他不敢相信。

  程阿珠的禮儀不愧是受過城裡人專門教導的,比如托盤呈送的這個動作,講究的是手穩肩不晃,純粹用腰部力量,藉助身體的前傾姿勢,將托盤呈獻上去。這個動作做得最出色的是城裡的歌伎行首(妓女)。她們可以一盤托起十隻茶杯,無論身體怎麼晃,杯中水一點不見波動。

  趙興有點遲疑,但看到一個14歲小女孩端着沉重的漆盒跪在他面前,口稱「老師」,即使小姑娘不累,他也覺得心累,所以他不敢沉吟過久。

  現代人的性格中,帶一種不受拘束的自然隨意。趙興決定了,馬上平靜的接過托盤,儘量讓動作輕鬆自如,仿佛天經地義一樣,然後他故作平靜的開始咀嚼。

  這頓飯在默默無語中度過——趙興獨坐桌案一個人吃飯,程阿珠跪在門邊席地而坐,膝邊放一個同樣的漆盒,悄無聲息的在那裡吃飯。

  在此期間,趙興幾次抬頭觀察,發現程阿珠雖然一直沒有抬眼皮,但對他的注視卻很敏感,每當他望過去的時候,那女孩總是不自覺的捧起粥盆,慌亂的喝粥,感覺對方的表情里有一點羞澀,還有一點幸福感,似乎還有一點驕傲。

  這頓飯沒過多久,晚飯的時間又到了。趙興的院落如願地恢復了活躍。

  這次來了一堆準新娘,她們都穿着嶄新的嫁衣,花枝招展的在趙興的院子裡穿梭,沒事找事的給自己找點活兒干。

  趙興的疑惑更甚了,他摸着下巴,很納悶的想:今天是不是曬衣節?

  難道今天是宋人曬嫁衣的日子?怎麼所有的女孩子穿的都比春花嬌艷?來往穿梭,比蝴蝶還忙碌;歡歌笑語,比鳥兒還清脆……

  亂啊!

  這場紛亂直到程同進來才終止。當程同邁進院裡時,所有的女孩子都在忙碌,趙興一言不發坐在火塘邊翻書。程阿珠則跪在他的腳邊,手法嫻熟的展示着全套的宋代茶藝。

  據說,宋代茶藝是中國茶藝的巔峰,為了比較茶藝的高低不同,民間甚至盛行「鬥茶」的比賽。趙興對茶藝知識一竅不通,他雖然拿着書,但目光卻不在書上,而是很好奇欣賞程阿珠堪比舞蹈的動作。

  程阿珠從「列具」開始。所謂「列具」就是擺放茶具。隨着那舞蹈般的動作,一溜白瓷茶具擺在桌岸上。

  宋代茶具很多,不僅包括茶盅、茶瓶。自從趙興「挑剔」茶杯之後,程家坳選擇茶具的水平也上了檔次,這次程阿珠使用的茶具雖然不算頂級貨,但在山溝里能找到如此好的白瓷杯,令趙興滿意地微微點頭。

  其實趙興不知道,宋代「盞色貴青黑」,白瓷反是廉價貨。

  飲客滿意茶具,茶道便繼續,接下來程阿珠嫻熟地炙茶、碾茶、羅茶。這時,細小如茶壺的湯瓶內水煮至二沸,程阿珠拎起湯瓶用滾熱的水沖刷茶杯——這叫「盞」,即用沸水把茶盞預熱。

  而後開始置茶——將茶葉放置杯中,沖入少許沸水調成膏狀——這叫調膏。而後開始沖點擊拂,即一邊沖沸水,一邊用茶筅擊出湯花。

  茶葉沫磨得很細,少許水一衝,茶湯便成為一種類似咖啡狀粘稠物,用茶筅一攪,稠茶湯給茶盅鍍上一層色彩紛呈的膜,仿佛是水墨畫——這就是「湯花」。所擊出的湯花又稱「餑沫」,要求「色白、行美、久而不散」。

  最後,茶杯送到客人手裡,開始讓客人聞香、嘗味……

  蘇軾有詩記述這個過程,云:「蟹眼已過魚眼生,颼颼欲作松風鳴。蒙耳出磨細珠落,眩轉繞甌飛雪輕」。在大詩人的筆下,享受茶藝的過程很美,美的令人屏息。

  程老七不識貨,他請來的禮儀老師有可能僅是一個歌舞伎。這套教給程阿珠的茶藝,不是家庭主婦的禮儀,是侍女該知道的勞動技巧——這點,趙興後來才知道,但當時,他為程阿珠的技藝震驚得說不出話來。

  不僅他如此,院裡的小媳婦也是初次領略這套「高尚」禮儀,她們手中雖假意干着活,嘴角雖帶着不屑的微笑,但目光卻不停地瞥向這裡,那目光里全是羨慕與妒忌。

  程同看到院裡的「假忙亂」,他狠狠咳嗽一句,罵道:「渾沒腦子,家去,都回家去。」

  ※※※

  最近以來,程同的威嚴隨程家坳的發展而日益增長,他的一聲喝罵,滿院沒人敢駁嘴,姑娘們立刻停下「工作」,如驚鼠一樣四竄而去。

  程同不是一個人來的,他身邊跟着程家坳輩分最長的四個人:程老二、程老五、程老九、程十一。而畏畏縮縮的程老七則站在大院口欲進不進,最後他乾脆蹲在院門口,從敞開的門望向屋裡的程阿珠。

  聽到程同的那聲吆喝,程阿珠也欠起身,利落的收拾漆盒中的茶具準備離開,但看見門口的程老七,她停止了動作,把目光轉向程同。

  程同沉着臉走進屋,根本無視程阿珠的存在,與趙興分賓主坐下。其餘幾個老者走到屋門口,猶豫片刻,乾脆學程老七,蹲在屋外望向屋裡。

  受程同的默認,程阿珠馬上明白自己有權留下,她快速的斟上幾杯茶,一一遞給幾位族中長者。

  程同不知道該怎麼解釋程阿珠的出現,他左看右看,看到趙興扔在一邊的書,那上面畫滿圖畫,很多圖畫極其像農具,譬如犁鏵。

  「夫子看的啥書?這書上怎會畫農具?」

  「這是南北朝時期的《齊民要術》,這次我去縣城,沒想到小縣城裡也有這種書……好書啊,我剛才在給書斷句。」

  古文沒有標點符號,也沒有分段。所以知道哪句話從哪裡斷句,就是有學問。趙興自己還沒有精通這門技巧,所以他乾脆藏拙,只給學生們教身邊的科普。至於數學知識(當時叫術數)卻是他的拿手,沒有書本也可從基礎教起。現在,他的學生論計算水平,整個黃州也敢稱雄,而這正是他最得意的。

  然而,在古代,不懂數學可以,不懂「六經」怎行。所以趙興便開始研究這時代的經義,先從《齊民要術》。但因不精通斷句,所以他正看得頭昏腦脹,程同一來,他乾脆把書扔到一邊。

  閒聊幾句《齊民要術》,程同依舊沒想到解釋的話,他又把話題轉向今年的耕作計劃:「夫子的意思,可是今年開春先不忙開工,等到孩子們應了取解試,程家坳再向州縣申請入籍?」

  趙興不明白對方為何如此思維跳躍,他沒來得及回答,一雙小手已遞上一隻茶盅,藉助這一緩衝,他沉默地接過茶盅,低頭飲茶。

  趙興平時話少,他這一低頭,被程同視為附和。他接着聯想到對方帶回來的船夫,便用理解的口氣說:「夫子帶回幾名船工……不錯,我程家坳十戶小村若出了幾名秀才,再讓他們翻山越嶺去縣裡應學,太不像話。

  有了船就方便了,從江面上往返,一日夜即可……我跟那幾名船工商定了,月俸五百文,村里給他們在河邊蓋房,若是肯居家遷入,村里許他們入籍。夫子看,如此可好?」

  程同儘量在學着文縐縐說話,趙興的思維模式自動把他那夾雜這大量宋代俚語的話翻譯成現代語言。他一邊點頭一邊提醒:「鐵匠,某還需要鐵匠。」

  在宋代,木匠手藝並不是高技術含量的活兒。這時代的木器雕刻技術已達到了中華文明的頂點,現代遺留下來的宋代木器、門窗樑柱,無不花紋繁飾,雕工精湛。在這個時代,想找幾個技藝高超的木匠很容易——只要給人一把鋸子,大多數宋人都能勝任木工活。

  然而,鐵匠就難找了。

  宋代因為周邊戰事不斷,朝廷對軍需品的需求旺盛,所以各地政府都不遺餘力的搜刮鐵匠。技藝精湛的鐵匠都被官府編入匠戶,負責軍工生產。

  程家坳發展到現在,鐵匠技術的欠缺成了制約瓶頸,擁有了鐵匠,再加上強大的運輸能力,程家坳就徹底成為一個對內自給自足,對外輸出大量產品的經濟聯合體。

  「倒是……好鐵匠不易找啊」,程同犯愁:「某尋思,四溝八鄉也沒啥好鐵匠,再遠的地方,他們肯來我們程家坳嗎?……先生幫某打聽打聽,我程族肯開出兩貫月俸。」

  其實,程同開給船夫的「月俸五百文」已屬於這時代的高薪了。在黃州城,一頭成年豬不過賣一百文。而成年豬體重約在兩三百斤,這樣的成年豬,現代社會至少能賣到一千元。

  也就說,按「豬八戒」的肉價折算的話,宋代一文錢至少相當於現代十元錢,「月俸五百文」相當於現代「月薪五千元」。

  在遠離縣城的程家坳,這樣的薪水已屬於絕對高薪。而宋代一個普通從八品的縣令月俸不過才15貫,一個宰相的本俸是月俸300貫。給鐵匠開出的這樣的月薪,已超過縣公安局局長(宋代稱縣尉)的月薪。

  可在宋代,這個價錢僱傭「高科技人才」,依然找不到合適的。

  趙興輕輕搖頭。他順手從《齊民要術》中抽出一卷書,介紹說:「其實,你們無需找太高明的鐵匠……鐵匠技藝,這書里都有,讓他來,我教。」

  門外的幾名長老眼睛一亮。程老二立刻插嘴推薦自家小子,其餘人不甘落後,也紛紛嚷嚷,小屋門口吵成一片。

  趙興不作表態,只等族長決定。程同目光漫無目標的掃過院子,發現依然在院口畏縮張望的程老七,他掃了一眼阿珠,問:「阿珠伺候的可好?」

  

  第七章

一棵白菜的歸屬

  

  趙興掃了一眼程阿珠,後者突然抬頭與他對視一眼,目光中充滿熱切,旋即,又垂下眼帘,專心擺弄手裡的茶具。

  趙興這時全明白了,還不明白那是傻子。

  他沉默片刻,不由自主地點點頭。

  程同馬上抬手,招呼門口的程老七:「老七,進來說話。」

  程老七且驚且喜的貼着門邊走進院內,小心翼翼的走在眾人身後,又蹲下去,蹲在屋門口。

  「族裡決定了:阿珠今後就伺候先生起居。阿珠的夫婿——就是城裡那小子,我們給他15貫,讓他退親」,程同平和說,仿佛不是在決定一個人的命運,而是在決定一棵白菜的歸屬。

  常聽說古人視女人如貨,但沒想到居然如此輕描淡寫。

  屋門口蹲的幾名老頭居然對程同的決定一片點頭,程老七望向他的目光也很熱切。程阿珠呢?這小女子似乎並不反對被人決定歸屬。

  她為什麼要反對?

  宋代是個極度崇尚知識的時代——換句話說:這是個才子佳人的時代。

  城裡的店小二是程阿珠准夫婿,沒錯!但這只是受父母之命安排的一樁婚姻。而那位店小二肯娶一個「不在籍」的山女為妻,主要是貪圖美色,但在內心裡,他對山里妹也不無輕視的感覺。

  程阿珠平常也沒見過王小三幾面,但短短的接觸中,她可以感覺到王小三對自己父女的輕視。雖然她自信可用自己的美麗,爭取到寵愛,但自小深受寨中男孩寵愛的她,未免有點心中憤憤。

  然後是趙興來了,沒有比較不知道什麼叫優秀。趙興話不多,但待人溫和,舉手投足之間散發出與鄉民截然不同的氣質。14歲的小女孩正在懷春年齡,她從未走出大山,近在眼前的趙興就是她眼中的王子。他那種來自現代社會的平和,遠不是一個宋朝店小二所能比擬的。一個懷春的小女孩會有什麼想法,可想而知。

  實際上,整個寨里不止程阿珠一個人為他沉迷,那些小姑娘小媳婦每天來給他做飯,不是毫無企圖的。然而趙興一向沉默寡言,這讓他顯得很孤僻,以至於那些女子不敢隨意狎昵,所以,大多數女人只好借送飯、做飯來親近。

  昔日的程阿珠沒有這種送飯機會,所以她只能遠遠看着別的女子獻媚討好,自己則躲在家中默默學習禮儀,在學習過程中,她總在幻想,幻想着她獻茶的對象是老師,服侍的對象是老師,這讓她在學習禮儀的過程中,唇邊總含着微笑,讓教習頗為詫異。

  今天,這個時刻,她所學習的禮儀都有用了,她如願以償了,她怎不心花怒放?

  趙興將周圍人的反應一一收入眼底。他明白:程同這是希望他紮根程家坳,為此他不惜送出族裡最美貌的女人來籠絡他。

  這習慣也許是從程同祖上遺留下來的,其元祖在大家族裡習慣了用侍女、侍妾籠絡客人。所以程同被遺傳了這套習慣。

  可趙興沒法拒絕——來到這個陌生的世界,程家坳是他唯一熟悉的地方,他也不得不依託程家坳發展,程家坳現在是他唯一的「根」,所以他唯有點頭。

  實際上,寨里也就趙興沒感覺女人們的追逐,除此之外,是男人都感覺到了。他們未嘗不因此而嫉妒,但趙興待人一直很隨和,山民普遍因他的存在獲得不少收益,這令山民無話可說。這次,程同把目標確定為程阿珠,其餘的人自然心中暗樂。

  為什麼快樂?

  程家坳富裕啊,坳里的姑娘媳婦跟着老師學了不少做菜做活兒的手藝,其他寨里的姑娘哪比得上她們?老師現在訂了程阿珠,那豈不是說,其餘小娘必將在我們孩子中選擇——(*^_^*)嘻嘻……這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仿佛是加強語氣,程同在阿珠的歡樂中,別有意味地補上一句:「如此,告訴其他小娘,沒事別來騷攪老師!」

  趙興知道,這話分明是對他說的。

  他微微笑着,笑的意味深長。

  頓了頓,程同討好地補充道:「夫子,剛才我們公議了一下:今後村裡的族產『私六公四』——私人得六成,『公中』取四成。『公中』四成與夫子平分,族裡用着兩成納賦與撫恤孤老,夫子那份,由夫子自處,如何?」

  趙興顯得寵辱莫驚,他平靜地點點頭,一言不發。

  趙興原先分到的利潤,也沒有完全歸自己。他來自現代,還不習慣宋代奴隸式學徒制。他認為「按勞付酬」才能最大限度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所以,孩子們雖然在跟他學習手藝,但他規定了很細緻的量化指標,依據勞動量和勞動成績,付給孩子們薪水。

  正因為有這一點基礎,所以,在沒有專利意識的宋代,當程同從「族中產業」里提兩成收益給趙興時,這個接近現代「專利法」的提案,沒遇到絲毫障礙。但……程同覺得是恩賜的給予,按現代觀念來說,其實是一種對腦力勞動的剝奪。

  趙興能怎麼表示?他唯有面無表情。

  如此表情卻讓程同摸不着喜怒,他心中沒「專利費」的概念,所以,他覺得這麼大的付出,對方只是「哦」了一聲,這反應太平淡。等了一會,還沒等到預期的感謝,他只好繼續說下去:「過一段日子,夫子可打算讓孩子們參加科舉?」

  趙興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