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苒年華 - 第24章
青衫落拓
「我講一點兒自已的往事你不介意吧?」
她不願意氣氛凝重,開玩笑地說:「只要不是情史就行。」
田君培不禁失笑,「我的情史乏善可陳,不值得拿出來講。我二十二歲大學畢業那年,考取了北京名校的法學研究生,同時通過了號稱最難考過的司法考試,當時真是意氣風發,覺得世事盡在掌握。」
任苒的父親是法學家,她耳濡目染,自然知道司法考試需要把三十萬字以上的法律條文熟記下來,並且需要熟知經典案例,法理,法律文書寫作要分析各種各樣邊界模糊的案例,以前一度通過率徘徊在10%以下,號稱最難並非誇張,而且田君培還在同一年考上名校法學研究生,那個難度可想而知。
「這絕對是值得自豪的一件事啊。」
「不僅如此,兼職時我已經代替律師完成大部分工作,回到W市後,我正式執業當律師,接連辦的幾個案子都很順利,有人恭維我是難得的法律奇才,我也越發年少輕狂起來,後來所里讓我接了一個重要案子,一家小公司的總經理被控貪污,但是他的公司只是在當時體制下掛了集體招牌,實際是個人企業。我研究了所有資料,做足功課,自信滿滿地告訴他,官司很有勝算。主任信任我,甚至請來記者,全程關注這起官司,預備做一個宣傳,結果卻出乎所有人意料。」
任苒在銀行工作過,對此略知一二,「涉及體制問題,結果很難說。」
「話是這樣說,但我確實沒能給他做出最有力的辯護,他被判入獄六年,我告訴他,我們還可以上訴,不過他已經失去對我的信任,換了律師,是我們所最強有力的竟爭對手,上訴到高一級法院,獲得了無罪判決。你可以想象得到,我有多受打擊。偏偏在那一段時間裡,我經常會在各種場合碰到他後來的那位律師。」
「然後呢?」
「我鬱悶了好長時間,突然在有一天明白了,墨菲定理在什麼時侯都是通用的,蛋糕掉下去,有奶油的一面着地的可能性較高;在你不確定的時候,你最不希望看到的結果發生的概率最大,至於你最不願意碰到的人,肯定會時不時出現在你面前,提醒你的失敗。」
「我猜,你這樣想了以後,可能反而不會再那麼頻繁碰到那位律師,或者碰到了,也只當是再平常不過的相遇,最後根本不會再介意。」
「沒錯。我需要那樣的提醒,讓我避免犯同樣的錯誤。希望你別認為我在說教。」
「謝謝你,君培,我有時大概的確需要一點說教。你也看到了,我定居在這裡,確實想避開某些人、某些事,可是迴避……」任苒微微笑了,搖搖頭,「真的一般都不能如願。」
「其實你給我的感覺,是不介意碰到任何人。」
任苒長久沉默之後,穩穩握着方向盤,將車停在一處紅燈前,輕聲說:「希望有一天,我會有那樣的坦然。」
第十六章
回家以後,任苒站在二十八樓的臥室窗前看下去,這時已經是深夜,天色暗沉,雪花在寂靜無聲中飛舞盤旋,腳下這個城市披着銀裝素裹,顯現出一派完全不同於往日的寧靜景象。遠遠近近,入目全是一片白雪皚皚,並且越積越厚,仿佛永遠不會停止。路上車輛稀少,路燈昏黃,寥寥幾個夜歸人撐傘艱難地走着。
這種天氣,當然很適合早早上床,擁被看書,然後酣睡。可是任苒沒有一點兒睡意,盤旋於心中的全是剛才賀靜宜與她的對話。
「好久不見,你怎麼在這裡?」
她淡淡地說:「和朋友一塊兒過來吃飯。」
這個明顯避重就輕的回答讓賀靜宜疑惑地打量她。她並不理會她的目光,反問:「賀小姐,你是過來出差嗎?」
「去年九月,陳總突然決定進軍中部省份,我提交的投資計劃得到他的認可,所以派我過來全權負責這邊項目。」
「祝賀你。」
「謝謝。我想陳總並不知道你在漢江市吧。」
「我在哪裡跟他沒有關係。」
賀靜宜審視着她,目光銳利,語氣卻十分和緩地說道:「我沒猜錯的話,現在也許是你不希望我在他面前提到你。」
她笑了,「彼此彼此。再見。」
賀靜宜畢竟忌憚她,「等一下,有一個消息我可以告訴你,陳總年後的行程已定,他會來漢江市,主持幾個重要項目的簽字議式。」
她沒有再回答。
當然,任苒不在意遇到賀靜宜,但她現在並沒有面對陳華的坦然。
他是來主持億鑫的項目發展,並不是為你而來——然而這個說辭安慰不了她,她從來做不到揣測陳華的行為,卻不會低估他的堅持。
漢江市是中部最大的城市,你和他現在完全在不同的圈子裡,相遇的可能性很小——這個想法來得比較實在。
而且,她有充足把握,賀靜宜絕對不會貿然對陳華提起她。
這一年,任苒留在漢江市過春節。
任世晏打電話,沒像往年那樣讓她回家團聚,反而囑咐她不要回去,她擔心地問:「是不是……有什麼麻煩?」
任世晏語氣平和地否認:「沒什麼,季方平還在跟我談判,不過肯定要等到年後才可能解決。小苒,你就安心留在那邊過年。」
任苒放不下心來,卻也無可奈何。
培訓機構已經放假,她去超市做了大採購,便待在家裡翻譯蔡洪發給她的一份中文論文。是某位官員寫的,準備交給一本專業英語刊物上發表,雖然該官員號稱海歸金融博士,但英文水平實在有限,根本不具備書面表達能力,只能求助翻譯。
任苒翻譯這份文稿時,感覺很吃力,除了必須將不夠順暢的中文表述理順,還得不斷勘誤,將某些專業上存在謬誤與歧義的地方改正過來,然後才能開始着手翻譯成英文。
這份工作既費神又乏味。她翻譯到除夕這天黃昏,實在是疲憊了,正好接到田君培打來的電話,祝她新年快樂,她也說他在家裡玩得開心,放下手機後,她決定出門去走走,順便去綠門咖啡館喝一杯咖啡。
對於這個城市來說十分罕見的連目大雪終於止住,但是天氣嚴寒依舊,路邊堆滿未化的積雪,屋檐下掛着長長的水柱。空氣泌涼冷冽,仿佛直透入人的心脾。時間還早,不過路上行駛的車輛比平時少得多,人行道上也沒有多少行人,遠遠近近,不時傳來鞭炮聲,更襯得街道寂靜異常。
任苒裹着長羽絨服,穿着雪地靴,踩着殘雪,慢慢走到綠門咖啡館前,卻發現霓虹燈招牌沒有如往常那樣打開,窗簾全垂了下來,卷閘門放下一點兒,裡面有燈光,只是遠不及平時那樣明亮,還隱約有音樂聲傳出來。
她不確定地伸手推一下綠格子雕花玻璃門,門開了,裡面開着空調,和着暖氣一塊兒撲面而來的音樂讓她頓時呆住。
「——我沒你悄悄想象的那麼獨特,
有了我,你是否也沒有找到預料中的快樂;
如果你不曾給我承諾,
我也不會計較你的模稜兩可……」
眼前的一切仿佛是從她潛意識深處打撈出的一個夢境,可是夢境怎麼可能如此清晰、明確。整間咖啡館內空蕩蕩的,燈光昏黃,激烈高亢的歌聲轟鳴在這個往常只播放柔和背景音樂的空間內,似乎有一部分過去的歲月突然衝破時光的桎梏,不宣而至,來到了任苒的面前。
歌詞和着伴奏音樂一字字透入心底,一股澀澀的滋味蔓延到整個胸腔,她的眼睛在不知不覺中變得溫潤。
「……我們混跡的世界如此荒唐險惡,
我們的未來如此變幻莫測,
你卻說,大家總要學習它的規則:
誰來告訴我怎麼習慣一個又一個妥協,
做到與所有不如意講和……」
她正神馳之間,音樂聲戛然而止。
蘇珊從吧檯後站了起來,神情訝異:「任老師,咖啡館春節期間停業三天,不好意思。」
她本能地「哦」了一聲,停了一會兒,不由自主地說:「真沒想到會又聽到這首歌。」
蘇珊一怔,「你以前聽過?」
她點點頭,「八九年前,我讀大學的時候,在……」她搜索一下記憶,「本地一家剛開張的酒吧,好像叫城市傳奇吧,聽到過一個叫深黑的地下樂隊唱這首歌。」
「沒想到還有人記得他們樂隊的名字。」蘇珊美麗的面孔上一下露出惘然之色,低低地說,「還有這首歌。我以為,這只會是我一個人的記憶了。」
「蘇珊,我很喜歡這首歌,能不能把這張唱片幫我複製一張。」話一出口,任苒便意識到蘇珊與這個樂隊中某個人的關係,自覺唐突,連忙補充道:「不方便的話就算了,當我沒說。春節愉快,再見。」
「請等一下——」蘇珊叫道:「任老師,我家裡還放着幾十盤這張專輯的CD,根本沒拆封。難得到現在有人記得他們唱的歌,並且還想要。回頭我拿一張新的送給你。」
「太謝謝你了。」
「你怎麼沒回家吃年夜飯,今天還跑出來喝咖啡?」
「我的家不在本地。」
她沒有問蘇珊為什麼會在除夕獨自一人待在歇業的咖啡館內,不過蘇珊顯然沒覺得這是一個問題,一下笑了,「那正好,任老師,我沒煮咖啡,不過剛開了一瓶紅酒,準備一醉方休。願不願意陪我喝點紅酒,順便聽一下這張專輯?」她有些意外,但馬上欣然點頭同意。
任苒脫下羽絨服坐下,蘇珊閂上門,拿了一瓶紅酒和兩隻酒杯走過來,然後打開音響,將聲間調得更大一些,從第一首歌放起,節奏強勁的搖滾樂再度在咖啡館內響起。
她倒了兩杯酒,推一杯到任苒面前,也不勸她或者與她碰杯,顧自端起自己面前那杯,喝了一大口。
任苒和往常在雲上時一樣,喝得很節制,她晃動杯子,看着酒液沿着杯壁緩緩流下,嗅了嗅味道,這酒與她喝習慣的新釀葡萄酒不同,發酵充分聞起來沒有漿果氣息,而是十分醇厚,她呷了一小口,讓酒的餘味占據整個味覺,感覺味道頗為綿長有回甘。
「這酒應該有一定年份。」
「任老師,想不到你是內行。酒是別人送的,說是哪一年的解百納,我忘了,我喝酒一向是牛飲,不管那些事。」蘇珊仰頭喝了一大口,她喝酒的確如同喝水一樣,來得十分爽快,毫無品嘗之意。
她們默默喝着酒,再沒有說話。當然,在這樣露耳欲聾的音樂聲中,根本無法交談。可是聽憑這樣的音樂包圍,卻沒有聽搖滾樂應有的投入與激動,她們平靜無波地相對坐着,喝着紅酒,顯得有幾分怪異。
然而任苒和蘇珊全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只是沉浸於不同的回憶之中,將那個鞭炮聲響得無止無歇的世界拒之門外,享受着那一段屬於她們的時光。
「你並不幼稚,可你確實還是個孩子。」
「當一個心地坦內的孩子沒什麼不好。」
「小姑娘,我給你一點兒忠告,不要隨便跟男人去酒吧,那樣很危險。」
「不知道為什麼,看你傷心,我忍不住會想,簡直是罪過,還是先哄哄再說吧。」
「你喜歡上的是一個陌生男人帶來的神秘感覺。」
「你實在太天真,太小,我喜歡你,所以決定對你慈悲。我不會引誘你陷得更深,更不會帶你回酒店房間。那不是你要的,也不是我應該給你的。」
隨着這張專輯復活的記憶如潮水般洶湧而來。那樣的如吶喊般的歌詞,激烈的曲調,嘶吼的演唱,外露的情懷,原來正是契含着青春期衝撞而無處安放的激情,當她不再年少,不再擁有對着初次戀愛上的那個男人的勇氣時,怎麼可能不感慨萬千。
專輯循環播放着,不知不覺間,一整瓶紅酒已經被她們喝得點滴不剩。
蘇珊搖晃一下酒瓶,站起身去關了唱機,咖啡館內陷入突然的寂靜。她咯咯笑了,「任老師,你看着斯文,酒量真不錯。」
任苒撐着頭,也笑了,「馬馬虎虎,有大半年時間,我每周都去酒吧喝酒,大概能算半個酒鬼。」
「你以前去聽他們……我是說深黑樂隊在酒吧演唱,對其中的哪一個人最有印象?」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進到咖啡館時聽到的那首歌,至於樂隊成員。」她側頭回憶,只記得那是由主唱,吉他手,貝司手和架子鼓組成的一支樂隊,四個成員通通做朋克打扮,頭髮用髮膠膠得豎起,戴着耳釘,穿着皮夾克與破舊的牛仔褲,酷勁十足,可說到他們的具體面目,她只得招認:「想不起來了。」
「那首歌的歌詞是主唱阿風寫的,作曲是吉他手阿恆。他們四個人中要說到才華,應該是這兩個人最厲害了。可惜他們都很早就不玩樂隊,阿風開了汽修廠跟酒吧,現在只偶爾在他店裡抱吉他唱首歌,阿恆去經營了一個小園藝公司,鼓手小樂去國外留學,再沒回來。」
「一直堅持做地下樂隊的確很難。」
「當時迷玩樂隊男生的女孩子不少。」蘇珊以乎打開了記憶,「我後來才知道,這種女孩有個專門稱呼,叫做骨肉皮,名聲很濫,唯一的愛好就是收集搖滾樂隊成員,可以跟所有人混在一起,只圖打進那個圈子。」
任苒訝然,「groupie,這個詞在西方很流行,我不知道國內竟然也有。
「我認識的一個朋友後來笑我,說我可以算是資深骨肉皮。可是當年,我的想法真是單純啊,完全沒有那些念頭,只知道那個男人我喜歡,他做什麼的不重要。跟他在一起,我有說不出的開心,唯一的願望就是想要永遠跟他在一起。」
這句話讓任苒很有感觸,同時酒精也讓她鬆弛下來,頭一次有了傾訴的願望,「我就是在聽那首歌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男人,反正我們總會在那個年齡喜歡上某個人,不管他唱不唱歌。」
「是呀。我認識他的時候,只19歲。我從來就不是讀書的材料,高中畢業後沒考上大學,索性從家鄉那個小城市來到省城,上了一個所謂藝術學
校,跟着一幫退休話劇演員學形體學表演,發發明星夢,業餘時間在咖啡館打工。他來喝咖啡,我一下就喜歡上了他。我當時的老闆是台灣人,被我的瘋狂勁頭嚇到了,說戀愛中的女人真是可怕,哈哈。」
任苒也被逗樂了,她能想象到老李用帶着閩南腔的普通話打趣蘇珊的情景。
「那會兒他只是一個貝司手,家裡人全部反對他搞音樂,更何況玩的還不是主流音樂,而是走朋克路線的不出名地下樂隊,演出機會少,收入不固定,好容易出張專輯還得自費,銷售慘澹,看不到什麼前途,更談不上商業前景。」蘇珊的指尖摩挲着桌子上鋪的格子桌布,「可是有什麼關係,我喜歡他,就這麼簡單。」
如果只是年少時一個簡單的心動,一個單純的喜歡,甚至是一個不足為外人道的暗戀,沒有發展,更無後續,青春因此留下明媚的記憶,該多麼完美。
然而結局早已寫就,沒有什麼可以重來。
看着蘇珊染了艷紅色蔻丹的纖細手指划過藍格子棉質桌布,一筆一畫,似乎在寫着一個什麼字,任苒清楚地知道,蘇珊投入的那個「喜歡」肯定複雜,而且影響深遠。
「我跟他同居以後,我的父母嫌我叛逆丟人,跟我斷絕了往來。我以為彼此喜歡,過得開心就足夠了,誰的話我都聽不進去。後來,那支樂隊解散了,他不甘心留在這裡過平凡的日子,決定去北京找機會,我辭了工作跟過去,心甘情願陪他住地下室,生活再艱苦,也覺得沒什麼。可是我錯了,他的世界越來越大,我沒法守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