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 - 第15章
九把刀
因為葛藍用了筆名道歉
我一點都不知道是誰做的
況且在我的懷疑論裡面
我無法判定葛藍此人是否真實存在世界上
一個虛無飄渺的人向我道歉
我只有更生氣的份
此外
葛藍已經出版了四本書
哪裡是初次執筆?
即便是初次執筆,對一個在作者簡介里自稱國立大學外交系畢業的人來說,
"對著作權法一無所知"這幾個字不過是幼稚的藉口
於是我冷言回信
請葛藍帶出版社老闆到我經紀公司一趟
否則就只有法院相見
到了這個階段
我的盛怒只剩下一半
不管葛藍是筆名還是怎樣
他在道歉信里已大致承認他的抄襲事實
讓我的怒氣消散不少
這是很關鍵的起步
這也是我願意請他到我經紀公司一談而非只有法院一途的主因
後來小郭襄與我到書局
實際將葛藍的其餘三本着作看一看
確認有無更多的抄襲
當時我感覺到
這四本書
至少有三種行文風格在裡面
所以我推測葛藍可能不只抄了我的作品
或
葛藍並不是一個人
而是集體創作的代表
再後來
葛藍與出版社老闆都寫信給我致歉
並說明了實際的內幕
葛藍果真是集體創作
是出版社的編輯群合力製造出來的虛擬作家
抄襲我的編輯是個剛畢業的女學生
沒有領到版稅
而是辦公室薪水
每天上班的工作內容就是寫稿
該女在信中寫道
她因為不知道出版社是否願意讓葛藍的真實狀態曝光
所以第一時間寫信給我時
不敢用真名
只敢用筆名
信中強調她的反省與悔意
並附上真實姓名
(對我來說
最重要的是她沒有附加但書地承認抄襲<-----沒有見鬼的筆記本!!!)
我勉強接受了這個說法
並與該女與太陽氏出版社老闆約了1/10我的經紀公司見面
到了這個階段
我差不多沒有特別的怒氣
只剩下對後續處理的冷靜思考
也終於把獵命師11給寫完(這次特別艱難
因為我堅持把結尾斷在某個地方)
時間拉到1/10
經紀公司方面認為
由於作品一再被抄
未來還有可能面對類似狀態
如果不走法庭戲路線
此事的處理一定要有警戒作用
我與經紀公司的法務律師討論不到一個小時就定調處理的方式
1.在四大報的藝文版刊登道歉啟示(大小不拘,別小到用放大鏡看就行)
2.在我的經紀人面前,盤點,並銷毀庫存書(這很正常)
3.計算出版社銷售此書的獲益,作為賠償的金額
(沒有要對方大吐血的意思,這原本就是對方不該得到的不當獲益。
此賠償金額自然歸我,我的後續做法是捐出去,畢竟這是很爛的事情,
我沒打算從很爛的事情裡面得到任何利益)
不過我很孬
約定的時間快到了
我有點坐立難安
畢竟對方是女生
我很怕女生哭
她萬一哭不停我其實會很難受
但這三個處理原則必須執行完畢
對我
對公司
對潛在的抄襲者
都很重要
不能因為對方哭我就棄守(重點是
這三個原則一點也不強人所難)
我的經紀人曉茹姐於是建議我在別的房間等待
別出面
他們會把事情處理好
我同意了
只留下一個與抄襲者面對面的但書
就是------>
如果抄襲者到了現場
宣稱她只是過度引用
而非抄襲
那就請我走出房間
到她的面前說一句
"那我就提告吧,大家都省下廢話"
(幸好這個難堪的狀況並未發生)
後來抄襲者來了
帶着她的姊姊與兩位出版社老闆
四個人與我的經紀公司商量
我在鄰近房間寫三少四壯專欄
一邊吃比薩
......他們商量不到一個小時就結束了
對方除了第一點外都同意
(改成
在四大報的任何一個地方張貼道歉啟示)
而實體書的回收需要兩到三個禮拜的時間
屆時才能計算出不當利益確實的數字
據經紀人說
開會期間一直哭不停的抄襲者很希望能當面跟我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