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在左,瘋子在右 - 第14章
高銘
他:「嗯,所有被人稱為邪惡的我都信仰。」
我:「理由?」
他:「總得有人去信仰這些才能有對比。」
我:「對比什麼?光明與黑暗?」
他:「嗯。」
我:「你不覺得那是很幼稚的耍帥行為嗎?」
他抿了下嘴沒說話。
我知道這個觸及他了,決定冒險。
我:「小孩子都覺得崇拜惡魔很酷,買些猙獰圖案的衣服穿着,弄個鬼怪骷髏紋在身上,或者故意打扮得與眾不同,追求異類效果。其實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空虛和迷茫,一身為了反叛而反叛的做作氣質。」
他依舊沒搭腔,但是我看到他喉結動了一下。
我:「雖然你畫功還不錯,但是那也不能證明你多深邃,有些東西掩飾不了的,例如幼稚。」
他終於說話了:「少來教訓我,你知道的沒多少。別以為自己什麼都清楚,你不了解我。」
我:「現在你有機會讓我了解你。」
他:「好啊。我告訴你:這個世界就是骯髒的,所有人都一樣。道貌岸然的表象下都是下流卑鄙的嘴臉。我早看透了,沒有人的本質是純潔的,都一樣。你不認同也沒關係,但我說的就是事實。」
我微笑着看着他。
他:「人天生就不是純潔的,每個軀殼在一開始就被注入了兩種特性:神的祝福和惡魔的詛咒,就像你買電腦預裝系統一樣。事先注入這兩樣後,才輪到人的靈魂進入軀殼,然後靈魂就夾雜在這中間掙扎着。各種欲望促使你的靈魂墮落,各種告誡又讓你拒絕墮落,人就只能這麼掙扎着。有意義嗎?沒有,都是無奈的本性,逃不掉。等你某天明白的時候你會發現,自己的本質中竟然有這麼骯髒下流的東西,想去掉?哈哈哈,不可能!」
我:「但是你可以選擇。」
他提高了嗓門:「選擇?你錯了!沒有動力,永遠是貪慾強於克制,卑鄙強於高尚。人就是這麼下賤的東西。只有面對邪惡的時候,高尚的那一面才會被激發,因為那也是同時存在於體內的特質,神的意圖就是這樣的。當你面對暴行的時候,你會袒護弱小,當你面對邪惡的時候你才會正義,當你面對恐懼的時候你才會無畏。沒有對比,人屁都不是,是螻蟻、是蛆蟲、是垃圾、是空氣里的灰塵、是腳下的渣滓!」
我:「如果這個世界上沒有神呢,沒有惡魔呢?」
他站了起來,幾乎是對我大喊:「那才證明這都是人的本質問題,早就在心裡了,代代相傳,永遠都是!只給兩個嬰兒一杯牛奶,你認為他們會謙讓?胡扯!人類是競爭動物,跟自然競爭,跟生物競爭,然後和人類競爭,你能告訴我哪一天世上沒有戰爭嗎?那是天方夜譚吧?除非在人類出現之前!我幼稚?你真可笑!我信奉惡魔,那又怎麼樣?自甘墮落算什麼?我的存在,就是為了證明光明的存在,我不存在,就沒有對比,就沒有光明。人的高尚情操也就永遠不會被激發出來,就只能是卑微的、骯髒的、下流的!有人願意選擇神,有人願意選擇惡魔!如果這個世上只有惡魔,那就沒有惡魔了,就像這個世界只有神就沒有神一個道理。我的存在意義就在於此!」
聽見他的吼聲,外面衝進來兩個男護士,幾乎是把他架走的。
走廊里迴蕩着他的咆哮:「你們都是神好了,我甘願做惡魔,就算你們全部都選擇光明,為了證實你們的光明,我將是最後一個撒旦。這!就是我的存在!」
聽着他遠去的聲音,我面對着滿屋的狼藉,呆呆地站在那裡,第一次不知所措。
我必須承認,他的那些話讓我想了很久,那段錄音都快被我聽爛了。
後來和他的父母聊過幾次,他們告訴我患者曾經是如何虔誠,如何充滿信仰,但是突然不知道為什麼就這樣了。而且他們說已經為他祈禱無數次了,他們希望他能回到原來的虔誠狀態。
我本來打算說些什麼,猶豫了好一陣沒說。我想,從某個角度講,他很可能依舊是虔誠的。
9.角色問題
他:「我只能說我同情你,但是並不可憐你,因為畢竟你是我創造出的。」
我:「你怎麼創造我了?」
他:「你只是我小說中的一個人物罷了,你的出現目的就在於為我——這本書的主角添加一些心理上的反應,然後帶動整個事情……嗯……我是說整個故事發展下去。」
我面前的他是一個妄想症患者,他認為自己是一部書的主角,同時也是作者。病史4年多了,3年前被關進醫院。藥物似乎對他無效,家人——他老婆都快放棄了。
由於他有過狂躁表現,所以我只帶了錄音筆進去,沒帶紙筆——或者任何有尖兒的東西,並且坐的也夠遠。我在桌子這頭,大約兩米距離之外,他在桌子那頭,手在下面不安地搓着。
他:「我知道這超出你的理解範圍了,但是這是事實。而且,你我的這段對話不會出現在小說里。在那裡只是一帶而過,例如:某年某月某日,我在精神病院見了你,之後我想了些什麼,大概就會是這樣。」
我:「你覺得這個真的是這樣的嗎?你怎麼證明我是你創造出的角色呢?說說看。」
他:「你寫小說會把所有角色的家底、身世說得很清楚給讀者看?」
我:「我沒寫過,不知道。」
他笑了:「你肯定不會。而且,我說明了,我現在的身份是:這部小說的主角,我沉浸在整個故事裡,我的角色不是作者身份,也不能是作者身份。因為什麼都清楚了讀者看着沒意思了。如果我願意,可以知道你的身世,但是沒必要在小說里描繪出來,那沒意義。我現在跟你交談,是情節的安排,只是具體內容除了書里的幾個人,沒人知道。讀者也不知道,這只是大劇情的裡面的一個小片段……」
我:「你知道你在這裡幾年了吧?」
他:「三年啊,很無聊啊這裡。」
我:「那麼你怎麼不讓時間過得快一點,打發過去這段時間呢?或者寫出個超人來救你走呢?外星人也成。」
他大笑起來:「你真的太有意思了!小說的時間流逝,是遵從書中的自然規律的,三年在讀者面前只是幾行字甚至更短,但是小說裡面的人物都是老老實實地過了三年,中間戀愛結婚生孩子升職吵架吃喝嫖賭什麼都沒耽誤。怎麼能讓小說的時間跳躍呢?我是主角,就必須忍受這點兒無聊。至於你說的超人外星人什麼的,很無聊,我這個不是科幻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