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年的情人節 - 第4章
東野圭吾
署長上前一步:「臉呢?看清臉了嗎?」
「很遺憾,據說沒看到臉。但證人說其中一個是小個子,另一個是高個兒。我覺得小個子的那個應該就是鎮長。」
「好。讓兄弟們把整個小鎮查個底朝天。看見可疑分子,一律抓來問話。」
「遵命,我已經安排下去了。需要聯繫總局嗎?」
「這個嘛——」署長雙手抱臂,「看樣子這案子很快能破獲。如果現在聯繫總局,弄得不好,功勞反而被他們搶去。再等等,看看情況再說。」
「我覺得也是。而且總局搜查一科的科長是出了名的一根筋,沒有充足的證據,絕不會送檢。萬一遇上他,估計調查會拖上很久。」
「那可不行。就這麼定了,先不上報總局。」署長看看手錶,「最好能在傍晚前解決,這樣還能趕上新年會。要是趕得及,熊倉科長,我就把你也帶上。」
「真的嗎?」熊倉雙眼放光。
「真的呀,活力四射的美女們的大腿,絕對養眼!」
「謝謝署長。」
「抱歉——」達之再次開口,「如果不用上報總局,我覺得我們應該沒必要繼續待在這裡了吧?」
熊倉和署長互相看了看,然後兩人又同時轉身背對達之,開始竊竊私語。達之只聽到「有用」這個詞。
兩人再次轉身面對達之。
「很抱歉,能否請兩位再多待一會兒?」
「為什麼?應該已經沒我們什麼事了吧?」
「其實還有。有件事只能拜託請兩位。」
達之皺着眉說:「拜託我們?什麼事?」
「這個……到時候再詳說吧。」熊谷說得有些結巴。
「沒事的,兩位不用擔心,不會給你們添麻煩的。」署長臉上掠過狡猾的笑意,然後朝裡屋說,「喂,宮司,還有酒嗎?給客人們再來一杯吧。」
「客人?」
宮司一邊說好,一邊從裡屋出來,托盤上放着酒盅:「讓各位久等了。」
「我不用了。」達之擺擺手。
署長卻抓着酒盅,強行給達之倒酒:「別客氣嘛,今天是年初一,而且神社的酒肯定都是由酒家供奉的,不用客氣。」
「不是客氣……」
這時熊倉又接起手機:「是我……啊?是嗎?認罪了嗎?……嗯……嗯……沒事,總之先帶去警署,發一張他的照片給我……嗯。先這樣。」關上手機蓋,熊谷看着署長說,「我們的人在車站候車室的長凳上發現一名可疑分子,帶去車站辦公室問話後,發現是一名公司職員,四十五歲,說自己昨晚和同事喝到很晚,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醉了,還說和同事分開後的事都不記得了。」
「那男人什麼體形?」署長問。
「身高一米八,而且很瘦。」
「瘦高個兒?」署長打了個響指,「是他!肯定就是他!」
「我已經下令把他帶去警署,稍後讓他認罪就行。」
「不管怎樣都要讓他認罪!手段稍微強硬些也沒關係。」
「遵命。我會安排的……噢,照片發來了。」熊倉不習慣地操作着手機,「是嫌疑犯的照片,果然長得很可疑。」
署長在一旁看了看熊倉的手機,然後與熊倉面面相覷,意味深長地點點頭。
「想請兩位確認一下,」熊谷把手機屏對着達之夫婦,「你們見過這個男人嗎?」
照片裡的男人是個長臉,也許是因為在候車室里睡了很久,他的頭髮很亂,睡眼惺忪,全無霸氣,嘴角還有口水的痕跡。
達之回答「完全不認識」。身旁的康代也點頭表示同意。
「真的嗎?請仔細看看。有沒有可能在今天早上來這裡的途中見過?」
對於熊倉的問題,達之覺得很為難:「剛才已經說過,我們沒見到任何人。」
「我知道,但還是想請您再仔細回憶一下。人的記憶有時候會說不準,會不會以為自己什麼人都沒見到,但其實瞥見過這個男人?」
「就算如此,我也真的不記得見過誰。」
「哎呀,所以——」
「我來說吧。」署長輕咳一聲,「您剛才也已經聽到我們說的話了。現在已經抓到一名嫌疑犯,但他似乎醉得很厲害,什麼都不記得,而被害人鎮長也是同樣的狀態。這種情況讓我們警方很難辦。所以,為了讓嫌疑人坦白,可不可以請你們協助一下,幫個忙?」
「什麼意思?」
署長壓低了聲音:「就是想請你們說句話,就說:『在神社附近好像見過這個男人。』之後我們會妥善處理的,絕對不會給你們添麻煩。我保證!」
達之這才明白警方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為了把被帶去警署的男人「辦成犯人」而讓他們作偽證。剛才飄到耳朵里的那句「有用」,指的就是這件事。
「我不干。」達之斷然拒絕,「這種陷害別人的事,我可做不來。」
「不是陷害,只是為了幫助醉漢喚醒記憶,反正那傢伙肯定就是犯人。兩個人喝醉吵架,吵凶了,動了手,就這麼點兒小事兒。更何況鎮長的命已經保住了,不會判他重刑。你就幫個忙嘛。」
「不行。我不想撒謊。而且萬一犯人另有其人怎麼辦?如果有人真想要鎮長的命,那可是大事!」
署長重重地嘆了口氣,又問了一遍:「無論如何都不行?」
「不行!我知道的都說了,應該沒我們什麼事了。可以讓我們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