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 - 第12章

雷蒙德·錢德勒

「你說過奧林不是你們家的害群之馬,記得嗎?特別強調了一下。你提到你的姐姐利拉時,幾乎是一閃而過,好像這個話題噁心人似的。」

「我——我不記得說過這些,」她緩緩地說。

「所以我只是納悶,」我說。「你的姐姐利拉在拍戲時用什麼藝名?」

「戲?」她的聲音很含糊。「你是指電影嗎?怎麼,我從沒說過她拍電影。我從沒這樣說過她。」

我咧嘴投給她一個誠摯的微笑。她突然大發雷霆。

「我姐姐利拉的事兒你少管,」她向我啐了一口。「你別用那噁心的話玷污利拉。」

「什麼噁心的話?」我問。「或者我應該試着猜猜看嗎?」

「你滿腦子都是女人和酒,」她尖叫道。「我恨你!」她衝到門口,用力拉開門,走了出去。她幾乎是奔跑着穿過走廊。

我又繞回桌邊,癱坐在椅子上。真是個非常奇怪的小女孩。真的非常奇怪。過了一會兒,電話鈴又響個不停,意料之中的事。響到第四下時,我一手撐着腦袋,一手去摸索電話,胡亂抓住聽筒湊到耳邊。

「麥金利殯儀館。」我說。

一個女人的聲音響起:「什—麼—麼?」接着爆發出一陣尖笑聲。這是1921年時警察吸煙室里的一個笑話。太刻薄了,像蜂鳥的喙一樣。我熄了燈回家去了。

[1]奧遜·威爾斯(1915—1985),美國著名導演、製片人,電影天才。

16

第二天早上八點四十五分,我把車停在了距離海灣城照相館幾個門面的地方。我吃完了早餐,心情平和,鼻樑上架了一副太陽眼鏡在瀏覽本地報紙。我已經翻遍了洛杉磯的報紙,其中並沒有刊登關於凡努斯旅館或其他旅館的冰錐案。甚至都沒出現「市區旅館神秘死亡案」的標題,更別提具體的姓名或兇器了。《海灣城日報》還不至於忙到沒時間報道謀殺案。他們把這條新聞放在頭版,就在肉價的旁邊。

本地男子被刺於愛達荷街出租公寓

昨天晚些時候,警方接到一通匿名電話後火速趕往愛達荷街某處,該地址位於西曼斯-蘭辛公司的木材廠對面。警方發現出租公寓的經理,四十五歲的萊斯特·B·克勞森死於公寓的沙發上,警方進入公寓時房門未鎖。克勞森的頸部被人刺入一把冰錐,經過初步檢查,法醫弗蘭克·L·克勞迪宣稱,克勞森飲酒過量,死前可能已經失去知覺。警方稱,現場沒有打鬥痕跡。

警探摩西·馬格拉尚接手該案後,立即訊問了出租公寓中的幾位下班回來的租客,不過至今尚未發現任何線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法醫克勞迪說,克勞森有可能是自殺,不過傷口的位置已經排除了這一可能。對出租公寓的登記簿進行檢查後證明其中一頁在最近被人撕去。馬格拉尚警探在訊問了租客之後表示,一名身材魁梧的中年褐發男子曾幾次出現在出租公寓的走廊上,沒有人知道他的姓名或職業。在仔細檢查過所有房間後,馬格拉尚進一步表示,其中一個房客近期剛搬走,而且非常倉促。然而,由於住宿登記簿的缺損、此住宅區的臭名昭著,再加上無人能準確描述這名失蹤男子的外貌,追蹤此人的工作變得非常棘手。

「目前我還不知道克勞森遇害的原因,」馬格拉尚昨夜晚些時候宣布。「不過我之前已經密切觀察過他一段時間。我知道他許多的同伴。這是個複雜的案子,但我們會偵破它的。」

這是一篇精彩的報道,馬格拉尚的名字只不過提到了十二次,還有兩次是在照片說明中。報紙的第三版上有一張他的照片,他正握着一把冰錐,一邊若有所思地盯着它看,一邊皺緊眉頭。報紙上還刊登了一張愛達荷街449號的照片——比實際景象美化了不少,以及一張蓋着床單、躺在沙發上的屍體的照片,照片上馬格拉尚警探嚴肅地指着它。還有一張市長坐在辦公桌後的特寫,十足的官僚表情,配上一篇他就戰後的犯罪問題接受的採訪報道。他說的話正是一個典型市長會說的——和緩地引用了J·埃德加·胡佛[1]的評論,只是其中多了些語法錯誤。

八點五十七分,海灣城照相館開門了,一個上了年紀的黑人開始打掃人行道,將垃圾掃進水溝里。上午九點,一個衣冠楚楚、戴了副眼鏡的年輕人打開門上的鎖,我帶着G·W·漢布爾頓醫生粘在假髮內側的橘黃色的提貨單走進了照相館。

我將提貨單和一些錢交給那個衣冠楚楚的年輕人時,他打量了我一眼,隨後交給我一個信封,裡面裝着一小卷底片和六張由底片放大了八倍的光面照片。他雖然沒說話,但他看我的眼神表明他記得我不是那個來沖底片的人。

我走出了照相館,坐到車裡,仔細檢查着戰利品。照片上是一個男人和一個金髮美女坐在一家餐廳的圓形卡座中,面前擺放着食物。他們都抬起頭,仿佛當時注意力突然被什麼所吸引,還未來得及做出反應,照相機的快門已經按下了。從光效來看,當時顯然沒有使用閃光燈。

這個女孩就是梅維斯·韋爾德。那男人是個小個子,皮膚黝黑,面無表情。我不認識他。我沒道理認識他。厚厚的皮椅上印着小小的舞者圖案,所以那家餐廳的名字就叫「舞者」。這更加讓人摸不着頭腦了。沒有得到餐廳經理的允許,任何試圖在那裡拍照的狗仔隊都會被狠狠揍一頓,一路滾回好萊塢大道和葡萄藤大道去。我估計,這肯定是偷拍伎倆,就像他們拍攝露絲·斯奈德[2]在電椅上的照片一樣。他可能將迷你相機綁在領口下,鏡頭正好從敞開的外套衣領里露出來,另外在口袋裡放個快門遙控鈕。不難猜出拍攝照片的人是誰。奧林·P·奎斯特先生的動作肯定又快又穩,還能若無其事地離開現場。

我將照片放在馬夾的口袋裡,手指碰到了一張皺巴巴的紙。我掏了出來,上面寫着:「文森特·拉加迪醫生,海灣城懷俄明大街965號。」那是同我在電話上通話的文斯,就是萊斯特·B·克勞森可能試圖聯繫的人。

一個上了年紀的警察正沿着停車線踱步,用黃色粉筆畫出輪胎位置。他告訴我懷俄明大街在哪兒,於是我開車過去。這是一條貫穿全城的街道,遠離商業區,與兩條以數字為名稱的街道平行。965號是一棟灰白色的木板房,位於街角。大門上一塊銅牌上寫着:文森特·拉加迪,醫學博士,營業時間:上午十點至十二點,下午兩點半至四點。

這棟房子顯得安靜而氣派。一個女人帶着一個倔強的小男孩正走上台階。她看了眼門牌,又望了眼別在翻領上的懷表,嘴裡猶豫不決地默念着。小男孩謹慎地四下環顧,接着在她的腳踝上踢了一下。她縮了一下,但聲音仍然很有耐心:「乖,約翰尼,你可不能踢費恩阿姨,」她的語氣很柔和。

她打開門,拽着這隻小猴子進去。十字路口的斜對角是一幢巨大的白色殖民地時代的房子,柱廊上有頂棚,但小得和房子不成比例。前院的草坪上安裝了探照燈反射鏡。門前的過道兩旁盛開着嬌艷的玫瑰。柱廊上方掛着一塊巨大的黑底銀字的牌子:花環安樂屋。我納悶,從前窗望出去看見對面的殯儀館時,拉加迪醫生到底作何感想。也許這使他行醫更謹慎。

我拐過十字路,開車返回了洛杉磯,上樓到辦公室查看我的信件,同時將我從海灣城照相館得來的戰利品鎖進了坑坑窪窪的綠色保險箱——除了一張照片。我坐在桌子前,透過放大鏡仔細研究着照片。照片經過放大,加上放大鏡,細節部分倒還清楚。坐在梅維斯·韋爾德身邊那個又黑又瘦、面無表情的男子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份晚報:《新聞紀事報》。我能看清上面的新聞標題:「輕重量級拳擊選手比賽中受傷身亡。」只有午報或晚些時候的體育版才會使用這樣一個標題。我將電話拉向自己,手剛挨着電話聽筒,鈴聲便響了起來。

「馬洛嗎?我是城裡警察局的克里斯蒂·弗倫奇。今天上午有什麼消息嗎?」

「除非你的電傳打字機出故障了。我已經看過一份海灣城的報紙了。」

「是的,我們已經知道,」他隨口說道,「聽起來好像是同一個傢伙乾的吧,是嗎?同樣的首字母、同樣的描述、同樣的作案手法,而且時間似乎也對得上。我真他媽希望這不是意味着桑尼·莫·斯坦那幫人又重操舊業了。」

「如果是他們,他們可換了門技術,」我說。「我昨天翻閱了他們的資料。斯坦那幫人過去都是把受害者捅得滿身窟窿。其中一個受害者身上有一百多處刺傷。」

「他們可能有長進了,」弗倫奇有些避重就輕地說,好像他不想談論這個話題。「我打電話來是因為弗萊克。昨天下午起見過他的影子嗎?」

「沒有。」

「他溜了,沒去上班。旅館打電話給他的女房東,對方說他昨晚就打包走人了。不知去向何方了。」

「我沒見過他,也沒他的消息,」我說。

「我們那具屍體身上只有十四塊錢,你不覺得蹊蹺嗎?」

「是有點,不過你自己說過原因。」

「我只是隨便說說罷了。我自己也不信了。弗萊克要麼是嚇破了膽,要麼就是得了一筆錢。或者是他看見了什麼不能說的事,有人花錢堵住了他的嘴,否則就是他動了客人的錢包,留下十四塊錢放着好看。」

我說:「兩種情況都有可能,也有可能兩種情況同時成立。不管是誰,如此徹底地搜查房間,絕不是為了錢財。」

「為什麼不是?」

「因為這位漢布爾頓醫生打電話給我求助時,我曾向他建議過旅館的保險箱。可他不感興趣。」

「這種人是不可能會雇你來幫他保管錢的,」弗倫奇說。「他不可能會雇你為他保管任何東西。他想要你保護他或是他想找個同伴——也許只是個送信人。」

「抱歉,」我說。「我剛才說的,正是他的原話。」

「可你趕到那裡時,看見他已經死了,」弗倫奇拖長了語氣隨意說道,「你還沒來得及給他一張名片。」

我緊緊地握着聽筒,快速回想在愛達荷街的寄宿公寓裡與希格斯的對話。我看見他兩指夾着我的名片,低頭看着,然後我看到自己一把從他的手裡奪過名片——趁他還未抓牢以前。我深吸一口氣,然後徐徐吐出。

「還沒,」我說。「別再裝神弄鬼地嚇唬人了。」

「他有一張,老兄。折了兩折塞在他褲子的表袋裡。我們起初遺漏了它。」

「我給過弗萊克一張名片,」我嘴硬道。

一陣沉默。我能聽見周圍的說話聲以及打字機的噼啪作響。最後弗倫奇乾巴巴地說:「好極了,再見。」他突然掛斷了電話。

我緩緩地將電話放回筒架,活動活動我抽筋的手指。我低頭注視着面前桌上的照片。它所告訴我的一切就是:有兩個人,其中一個我認識,在「舞者」餐廳吃午飯。照片裡桌子上的報紙告訴了我日期,或者會告訴我日期。

我打電話給《新聞紀事報》,請求轉到體育版。四分鐘後,我在記事簿上寫道:「里奇·貝洛,當紅的年輕輕重量級拳擊手,2月19日半夜於姐妹醫院去世,死因是前一晚在好萊塢軍團體育館打拳擊擂台時受傷所致。《新聞紀事報》的午間體育版在2月20日報道了這條新聞。」

我再次撥了同一個號碼,請求轉到市區版的肯尼·海斯特。他以前是個犯罪報道記者,我認識他很多年了。我們東拉西扯聊了一分鐘,隨後我說:

「桑尼·莫·斯坦被殺,是誰為你跑的新聞?」

「托德·巴洛。他現在去了《快郵報》。怎麼了?」

「如果可以的話,我想知道細節。」

他說他會去資料室取來文檔,再打電話給我,結果十分鐘後他回電了。「他的頭部中了兩槍,在他的車裡,在富蘭克林大道離貝爾西別墅約兩個街區。時間,大約晚上11點15分。」

「日期呢,2月20日,」我說,「是嗎?」

「對,正是。沒有目擊者,沒有逮捕任何嫌犯,只是詢問了警方按例會查的賭徒、失業的拳擊手和其他一些慣犯。有什麼不對嗎?」

「那個時候他是不是有個同夥也在城裡?」

「這裡沒有提到。叫什麼名字?」

「威皮·莫耶。我的一個警察朋友說起一個好萊塢的闊佬當時涉嫌在押,後來由於缺少證據被釋放了。」

肯尼說:「稍等。我想起來了——是的。有個叫斯蒂爾格雷夫的傢伙,是『舞者』餐廳的老闆,應該是個賭徒之流。人不錯,我見過他。那是一出鬧劇。」

「怎麼說,鬧劇?」

「有個耍小聰明的傢伙向警方告密,說他就是威皮·莫耶,於是他們拘押了他十天,等待克利夫蘭的回音。克利夫蘭警局置之不理。斯坦被殺肯定跟他沒關係。斯蒂爾格雷夫那一整周都被關着。完全沒有聯繫。你的警察朋友肯定是三流雜誌看多了。」

「他們都是這樣,」我說。「所以他們只會耍嘴皮子。多謝,肯尼。」

我們道別後掛了電話,我靠着椅背坐在那兒,看着我的照片。過了一會兒,我拿出剪刀,剪下了有報紙頭條標題的那部分。我把兩部分照片分別放進兩個信封,連同記事簿上那張紙一起放進我的口袋裡。

我撥了梅維斯·韋爾德的高級住宅的電話。鈴聲響了幾下後,一個女人接起了電話。這是一個我以前可能聽過,也可能沒聽過的疏遠、正式的聲音。那聲音說:「你好?」

「我是菲利普·馬洛。韋爾德小姐在嗎?」

「韋爾德小姐要到晚上很晚才回來。你不介意留個口信吧?」

「事關重大。我在哪裡可以找到她?」

「我很抱歉。我並不知道。」

「她的經紀人知道嗎?」

「有可能。」

「你能肯定你不是韋爾德小姐本人嗎?」

「韋爾德小姐不在。」她掛斷了電話。

我坐在那裡,傾聽着聲音。起初我以為是她,後來我覺得不是。我思考得越久就越糊塗。我下樓來到停車場,開車離開了。

[1]約翰·埃德加·胡佛(1895—1972),美國聯邦調查局由調查局改制之後的第一任局長,任職長達三十七年。

[2]露絲·斯奈德(1895—1928),美國人,被指控謀殺丈夫而被判處死刑。在執行死刑時,攝影師湯姆·霍華德將徠卡相機綁在腳腕上,秘密拍下了照片。

17

在「舞者」餐廳的露台上,幾隻早起的鳥兒正準備喝它們的午餐飲料。二樓臨街的一面是透明玻璃,前面撐出了遮陽篷。我向前駕駛,開過了駛向日落大道的彎道,在一幢四方形兩層樓建築的街對面停下了車,這幢玫紅色的磚房有幾扇小小的白色鉛制的凸窗,前門處還有一座希臘式門廊,從街對面看起來,就像一個古色古香的錫制門把手。門的上方是扇形窗戶,上面一本正經地嵌着「謝里頓·巴盧公司」幾個黑色的木頭字母。我鎖好車,穿過街道來到前門。這扇漆成白色的門又高又寬,鎖眼大得足以穿過只老鼠。這個鎖眼裡面是一把真正的鎖。我伸手去摸門環,可這家人似乎也預料到了這點。門環跟門是連成一體的,只是個裝飾。

於是,我拍了拍廊上一根有細長凹槽的白色柱子,打開門,徑直走入占了建築物整個前部的接待室。裡面擺着深色的仿古家具,還有許多椅子和靠墊包了類似印花棉布的長椅。窗邊掛着蕾絲窗簾,旁邊的印花棉布盒子與風格相似的家具相得益彰。地上鋪了一塊花地毯,有一群要見謝里頓·巴盧先生的人正巴巴地等候着。

其中有些人歡欣鼓舞,充滿了希望。有些人似乎已經待了好多天。一個身材矮小、皮膚黝黑的女孩在角落裡拿着手帕抽泣。沒人注意到她。我從好幾個不錯的角度欣賞了她的側影之後,這夥人才認定我不是來採購也不是在這裡工作的人。

一個外表冷酷的紅髮女郎慵懶地坐在一張亞當式寫字檯[1]前,正在對着一部純白色電話機講話。我走上前去,她用那雙藍眼珠冷冷地白了我幾眼,隨後就盯着屋頂的飛檐。

「不,」她對電話那頭說。「不,很抱歉。我恐怕這不管用。實在、實在太忙了。」她掛了電話,在一張單子勾掉了什麼,接着又冷酷地打量起我來。

「早上好。我想見巴盧先生,」我說。我將自己的名片放在桌上。她捏着名片的一角,樂出聲來。

「今天?」她和藹可親地詢問道。「還是本周?」

「一般需要等多久?」

「有人已經等了六個月,」她小心翼翼地說。「能找別人幫忙嗎?」

「不行。」

「很抱歉。這不可能。下次再來拜訪,好嗎?感恩節前後。」她穿着一件白色毛料裙,紫紅色的絲綢襯衫上罩了件短袖黑色天鵝絨外衣。她的頭髮如同熾熱的夕陽,她戴着黃寶石手鐲、黃寶石耳環,以及盾形的黃寶石宴會戒指。她的指甲顏色與襯衫顏色完全一致。她看上去仿佛花了好幾個禮拜才打扮妥當。

「我必須要見他,」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