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小閒御神錄 - 第14章

風行水雲間

  嗯,看來得干點投機倒把、倒買倒賣的勾當了!天底下最靠得住的東西,在另一個世界是紅彤彤的票子,在這裡就是靈石和銀子,打死她也不信銀子沒有用的地兒!

  長天聽完撇了撇嘴,也不反駁,卻伸出食指往玉佩正中央按了過去。他這手指修長白晰,比女子的還好看,可碰着玉佩之後就像扎進豆腐一般,無聲無息地捅了個對穿!

  裹着一日果種子的中心部分掉在化妖泉中,發出「撲通」一聲悶響,他揀起來收進懷裡,反手將玉佩拋還給她。

  寧小閒手忙腳亂地接住了,心中怒道,這個敗家孩子,價值連城的玉璧也敢隨便亂扔!接過來一看,玉佩變成了外方內圓的玉?,中心的孔洞極其圓潤,沒有一點糙面,倒像是工匠仔細研磨好的,心裡不由得暗贊長天這個大管家果然好用!

  找到商隊的辦法極簡單,往縣中央的大街上去,最熱鬧的一群人里就是了。

  這商隊的領隊鄧浩是個年近四旬的漢子,身材魁梧、滿面風霜,看起來雖然滿面的忠厚相,但走南闖北十多年下來,一雙眼睛卻是很識貨的。除了採買大宗貨品之外,商隊在本縣最大的客棧門口搭起氈篷,收購私人拿來交易的貨品。

  可是在此盤桓了半天,拿東西來出售的人雖多,說得上價的少之又少,商隊收進的貨品里,只有兩支年份勉強達到三百年的人參、幾塊品相尚可的青田石還能入他的法眼。

  畢竟是個小地方啊,他意興闌珊地想道,再收一個時辰沒好東西,也就不用擺這陣仗白費功夫了,在這休息兩、三天,最後幾宗貨物到了就拔營走人。

  這時輪到一個穿着粗布衣服的小姑娘了。她掏出來的東西體積很小,又用一塊普通帕子包裹得嚴嚴實實。負責收貨的夥計瞅了一眼,伸手就想拿過來,她卻往後一躲,道:「這東西是家傳的寶貝,不能見光,可否幫我通傳領隊?」

  他這夥計收了一上午的東西,檢不出幾件像樣的,心中早有火氣,聞言嗤笑一聲:「在這兒排隊的人,哪一個不說手裡的是家傳寶貝?我們領隊眼界高得很,你這東西未必能入他的法眼。趕緊拿出來估價,後面還有別人等着呢。」

  寧小閒聽了也不生氣,笑嘻嘻道:「那這位大哥,我和你打個賭,如果領隊看不上我這件家傳寶貝,我就給你十兩銀子,反之你就得賠我十兩,如何?」

  十兩銀子不是個小數目,這夥計幹上小半個月也才能賺到這些錢。他見這小姑娘口氣不小,想來是有點兒憑仗,正猶豫間,鄧浩走了過來,笑道:「賭了!我便是領隊鄧浩,姑娘口氣不小,請把東西交給我看看吧。」

  她也不揭開絹布,只把衝着他那一頭的掀開一個小角。那夥計就看到,浩哥的臉色驀地變了,隨後就嚴肅地把這姑娘請進了後頭的客棧里。他愣了一愣,心想不好,看樣子要輸。商隊昨天才剛發下了工錢,自己兜里的這幾兩銀子還沒捂熱幾天,居然就要飛走了。

  鄧浩看到了那一點兒流瑩之後,心中就是大喜。他將寧小閒請進客棧房間,隨後就接過玉佩仔細查看,越看越是驚喜。這塊玉溫潤堅密、瑩透純淨,又有凝脂般的光華,雖在盛夏七月,撫起來仍有一股清涼之感,顯然是最最上等的羊脂白玉,難得的從頭到尾、從裡到外找不出一點兒瑕疵。

  這還不是它的最大價值。他走商已久,平時和修仙門派也略有接觸,知道這些神仙人物還需要一種特殊的玉——靈玉。玉石中僅有極少數是含有靈氣的,此謂「通靈寶玉」,可以輕易灌入神通,修士們用它來製作威力強大、功能特殊的玉符。

第35章

妖蹤現

  這枚白玉拿在手裡,鄧浩這樣的行家就能感覺到一絲絲靈氣隱而不發。他敢拿他在商行中的聲望打賭,這必定是一枚靈玉!

  他心念急轉,強抑着激動的心情,問面前的姑娘道:「這真是你家傳的寶玉?」

  哪知寧小閒居然歪了歪頭,直接否認:「當然不是。」她在鄧浩愕然的目光中繼續道,「這只不過是我想見到鄧先生的說辭而已。玉佩是一位老道長交給我的,讓我替他拿來兌成錢,順便換點中意的貨物回去。」

  她給自己找了個莫須有的靠山,鄧浩見她目光清澈不似說謊,又想這個鄉下丫頭年紀輕輕,除了一雙眼睛靈動有神異於常人之外,也沒什麼特殊的地方,或許高人不願親自出面,讓她來跑腿辦事也是有的。想想這枚靈玉,又是怦然心動,於是壓下心頭的躁動點頭道:「好,這件東西我收,估價一千兩銀子!」

  他卻不知,長天正對着寧小閒道:「你拿出玉佩後,他心跳比原來快了兩倍,看來是心動了。」

  寧小閒笑了笑,又把玉佩細細包好,抬腿便要走。鄧浩趕緊伸手攔住了她道:「姑娘,可是對這價格不滿意?你若拿去典當行,最多能當出三百兩銀子!」

  她大搖其頭:「我又不去典當行。赤霄山上不就住着神仙?我拿去賣給他們,也就多走十里地的功夫。」

  鄧浩一聽就明白,她已經知道了這玉的真實價值。其實許多商隊平時走商,在荒郊野嶺也不介意當一回強盜的,可是他摸不清這女孩背後有沒有高人撐腰,只好苦笑道:「那好吧,你多少才肯賣?」

  她伸出三個手指頭:「三千兩。」

  「最多二千兩了。這玉佩雖然有用,但中心被琢出一個洞,價值要減掉不少。」

  這點倒是讓這領隊說對了,中間要是不挖個孔出來,這玉佩簡直就是無價之寶了!她望着鄧浩,只是搖頭,臉上神色卻堅決得很。

  鄧浩心下思忖道,如能將這玉佩平安送回豐州,賺回五千兩銀子是跑不了的。扣去成本,也還大有利潤,於是一咬牙道:「最多兩千五百兩,不可再高了!」

  寧小閒聞言,臉色就黑了:「兩千五百零一兩吧!」兩千五百兩的意思,是十倍的二百五吧?太不好聽。

  鄧浩不明就裡,不過多一兩罷了,也沒什麼好計較的。當下兩人達成了交易。兩千五百兩銀子換算成黃金也有兩百五十兩,拿取不便,所以他遞給寧小閒的,是南方各州通用的濟通錢莊的銀鈔,以及部分碎銀。

  「不知姑娘還要買些什麼貨物?」

  寧小閒心細,見鄧浩領自己進來的時候特地將房門敞開着,以示不欺暗室,不破壞她的聲譽,心中對他的為人已有幾分好感。至於後來的討價還價,乃是買賣人的本份,她道:「需要一些滋補的藥材,以及人參種子。」隨手取出一張方子。

  這方子卻是按長天的要求來擬的,上面列的藥材名稱有七八項。她正要遞過去,長天突然道:「你不是想賺銀子麼?我念你寫,再記幾味藥材下來。」

  「……啊,等等,漏記了幾味。」她問面前的中年大叔要了筆墨,趕緊把長天念出來的一串藥名記下來。

  鄧浩接過來一看,更加確定她身後必有高人,不然她一個平民小姑娘為何需要這麼多補藥?

  他沉吟了一會兒道:「你要的這些藥物都很常見,我這一路上基本都收到過,就是份量不多。」他嘆氣道,「以前來四平縣,總能收到不少白茯苓和當歸,可是這回真是怪了。幾家大的藥材行都說,這兩、三個月來,縣裡大戶都有人身體虛弱,陸續買走了許多補血補氣的藥材回去燉煮,能賣給我的就少了。」

  大戶人家?體虛?她心中一跳,有個念頭一掠而過,可是速度太快了,沒有抓住。

  鄧浩接着道:「至於種子倒是好辦。我昨天收來的人參里,有一支品相十分完好,連葉帶籽俱在。你若想要,把人參籽帶走就是,這個不收你錢。我們商隊三天後才離開,你若有事,還可以來找我。」

  寧小閒從商隊走出來時,儲物袋中已經多了一大包藥材。她心情極好,因為長天告訴她,想賺凡銀也不難,可以煉些丹藥去賣。她後面或許與這商隊還有些交易,因此那收貨夥計的十兩銀子,她也不去收,只說作罷得了。結果那夥計感激涕零,望着她的眼神和善了許多。

  今日大賺了一筆,她正打算找個食肆好好犒勞一下五臟廟,長天卻沉聲道:「又有妖氣。剛剛走過你身邊的那兩人中,穿小廝衣服的那個是妖怪,氣味和昨日偷窺你的差不多。」

  妖怪大白天就出來了?她一驚,卻沒有馬上回頭,而是在心中默數了十個數兒才轉過身來,那兩人已經走出了二十步開外。原來是個小廝打扮的男子扶着十四、五歲的少年,慢慢往一條小巷中走去。少年穿一身緞袍,腰間還別着玉帶,看樣子是富家子弟,只是走起路來有些歪斜,像喝醉酒一般,大半個身子都靠在小廝身上。

  那小廝口裡念叨着:「少爺,哎我的小少爺啊,大白天的你怎麼就能偷喝了老爺的酒?」腦袋卻不停轉動,顯然在觀察周圍的情況。他偶一回頭,寧小閒看到這人面貌平平無奇,但眼睛開合之間隱帶一絲猩紅的光芒,顯然很是激動。幸好他眼睛極小,現在又是大白天,這點兒異常放在川流不息的馬路上很不明顯。

  長天自然也看到了,瞧不起道:「還沒吃進嘴裡,就忍不住要泄了身份,這妖怪當得真是掉價!」

  他這恨鐵不成鋼的語氣是怎麼回事?她翻了個白眼,正準備跟上去,卻停住腳步往四下看了看,拉過身邊一個玩耍的童子。

  「小弟弟,幫姐姐一個忙好不好?」她在童子手中塞了一錢碎銀子,「現在馬上跑去黃老爺家中,找一位名叫權十方的叔叔,跟他說『性命攸關』四個字,然後把他領進前面的小巷裡。你若把這事情做好了,姐姐再給你兩錢銀子!」

  這童子衣着普通,看來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只是他年紀雖小,也已懂得銀子的妙處,因此大喜之下拼命點了點頭,拔腿就往黃府的方向跑去了。黃府就在鬧市區,離這兒不遠,以這童子的腳程,應該很快就到了。

第36章

蝠妖行兇

  這條街很長,還能望見幾個小乞丐,但寧小閒不找乞丐來辦這事,卻不是心存歧視,而是擔心他們進不了黃府——畢竟在四平縣,黃老財也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啊,要是衣衫襤褸的小孩子隨便就能進出他家,那還能存得下什麼大戶形象?哪怕只是被攔下來盤問幾句,也是她承受不起的損失——她現在最缺的,就是時間!

  眼看前頭兩人已經消失在小巷子裡了,她才躡手躡腳地跟了上去。

  這條巷子雖窄,只容三人並排通過,但又曲折又長,兩邊牆頭上都是青苔,看來修建好至今有些年頭了,中間有幾個岔道。住在這種窄巷裡的,都是底層窮人,看起來對任何事物都興趣缺缺的樣子,面前有兩人經過,他們連眼皮都不抬一下。巷子裡滿是陳年垃圾,在驕陽的烘烤下霉爛變質,發出了可怕的臭氣。

  儘管寧小閒很愛乾淨,此刻卻由衷感謝這種臭氣。她知道妖怪的鼻子都很靈,如果這兒乾乾淨淨什麼都沒有,那八成就能聞到她的氣味了。

  妖怪就扶着少年往最幽僻處走,那裡就基本沒有住戶了。

  她不敢走得太近,只能辛苦地尾隨其後,經過了好幾個岔路口。幸好妖怪手裡扶着一人,速度慢了不少,她還能勉強跟上。可是望着那幾個路口,她又擔心權十方進來會不會跟丟了方向。

  算了,要相信權師兄,他自有仙家手段!眼下最重要的,是跟好妖怪,別讓它逃了。

  那妖怪帶着少年走進了小巷的最深處。此時雖是陽光強烈的晌午,但巷外有一棵大榕樹枝繁葉茂,伸進來的樹蔭正好遮住了巷底,看起來竟有幾分陰森。

  他望向少年的眼眸已經完全變成了紅色,舐了舐唇,顯然已是極餓了,就要迫不及待地張大嘴巴。躲在一旁的寧小閒緊緊攥起了拳頭,準備強忍噁心看一場怪物吸血秀。

  結果少年突然動了,迷迷糊糊揉眼道:「阿福,這……這是哪裡,我們到家了沒?啊……」他沒說幾句話,就輕呼了一聲,隨後又不動彈了。

  寧小閒看得仔細,這妖怪「阿福」見少年漸漸醒來,便拿尖銳的指甲在他脖子上輕輕一紮,獵物就重新睡去了。「看來,他爪子上的**,有很強烈的致幻作用啊。」她心裡暗暗警惕。

  「哼,抗性這麼強,倒讓我又浪費了一點精氣!」妖怪冷笑一聲,再不遲疑,張開大口就往少年的脖子上啃咬下去。他張嘴的時候,寧小閒分明看到了四顆極明顯的尖牙,鋒利但細薄,像是剃鬚刀片,且上面兩顆尖牙比下面的更長。

  他啃下去時,少年的四肢抽搐了一下,看來在昏睡中也感覺極痛苦。這妖怪傷人卻不像她想象那樣的讓血水流得到處都是,而是緊緊吸走吞掉,看來這血液對他來說非常寶貴。

  一時之間,這安靜的小巷子裡,只有少年低弱的**聲,和這怪物「咕嘟咕嘟」大口喝血的恐怖聲響。

  寧小閒縮在拐角的陰影里不敢再看,聽着這可怕的聲音,只覺得渾身的血液也要跟着凝固起來。

  這是她來到異世之後,見到的第一個野生的妖怪,見到的第一幅妖怪吃人的場景,比她想象過的還要可怕。眼看着同類被妖怪這樣啃食,生命力漸漸流走,自己卻束手無策,還要擔心下一個會不會輪到自己,那滋味實在令人永生難忘。

  她突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恐懼。年幼時,夜半的房間一片漆黑,她躺在床上瞪住衣櫃的大門,總是疑心裏面會跑出一隻怪物來。現在,她就獨自窩在一片陰影之中,面前卻真有一隻吃人的怪物。並且她和這怪物之間的距離,只有短短的五、六丈而已!

  她得緊緊咬住下唇才不會讓上下牙打架。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跳,那種源於本能的恐懼,緊緊攫住了她的心房,讓她心如擂鼓,怦怦跳個不停。

  「寧小閒。」這是長天的聲音,「這妖怪的耳力很好,你必須控制一下你的心跳,否則他很快就會發現你!」

  她知道,她當然知道!中學生物課本上都寫了,蝙蝠主要依靠回聲來辨別物體,面前的阿福又是一隻妖物,耳力比起普通蝙蝠只強不弱。現在他還陶醉在鮮血的味道之中,但等他冷靜下來了,聽到旁邊就有怦怦作響的心跳聲,想不發現她都難!

  可是她就是害怕啊,害怕這種東西是人能自我控制的嗎?!她不過就是個凡人,還是比本世界的凡人經歷更單純的異世人。

  長天似乎與她心有靈犀,輕嘆了一口氣,放柔了語調道:「莫要害怕,放輕鬆些,一切有我。」

  他的聲音一旦放軟了,就好聽得不行,像清脆的玉石相擊,卻又帶有幾分陳釀的醇厚。而且他說,「一切有我」。寧小閒分明地知道,他雖坐在神魔獄中日日陪着她,但是不能出來幫她,可是聽到了這句話,心裡卻莫名地一甜。

  「這只是個最低等的妖怪,我若在你身邊,一個念頭就能令它神魂俱滅,不值得你如此驚嚇。」雖然說着「神魂俱滅」這樣殺氣重重的字眼,他的聲音卻如微風輕拂,令她不自覺地想到了第一次發現神魔獄的那個晚上,她躺在床上和長天說話,他的嗓音似乎就是那般溫柔,「想想最美好之事,想想你最喜歡的東西,心境自然就能放寬。只待堅持到權十方趕來,你就贏了!」

  最喜歡的東西?她閉起眼來,試圖想象舅舅家可愛的小狗,試圖想象二虎稚嫩的身影,結果腦海中浮現的,居然是長天俊美的面龐!

  在第一次走下階梯見到他之前,她從來不信世上能有如此俊美如神祗的男人,他的確就是她見過的最美好之事。從那時起,她就有意無意地躲着他,除非萬不得已,否則不去與他見面,因為太美好的事物反而令她患得患失。

  長天聽着她的心跳變輕、變慢,漸漸回歸正常,不禁滿意地點了點頭。為了給她壓驚,他在說話時動用了神通之力,縛龍索憤怒地勒得更緊,他卻不在乎。

第37章

救兵終於到了

  然而寧小閒的心靈之堅韌,也實在令他有幾分讚賞。第一次見到妖怪吃人,莫說她這樣的弱女子,換成個大男人只怕也會驚呼着奪路而逃,她卻還能平抑心跳,繼續觀察。

  外頭的妖怪似乎用餐完畢了,抬起頭輕呼了一口氣,戀戀不捨地把唇角的血珠子也舔了進去,似乎回味無窮。

  寧小閒強忍噁心仔細觀察,發現那少年雖然陷入昏迷,但胸膛還在規律地起伏着。他沒死!只是脖子上的四個血洞太過駭人,這兒的血腥之氣也太濃了。

  更驚奇的一幕出現了,阿福居然扎破手指,將自己的血液滴入了少年的口中!才滴了幾滴,少年脖子上的傷口就止住了血,隨後慢慢收縮起來,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痊癒。待到幾十息過後,他的脖子看起來就完好無損,並無一點兒外傷!

  寧小閒心下駭然!這蝠妖居然還有這一手本事,只要他不將一個人的血抽乾致死,就不易有人發現他的獵食行動,當真是好手段啊!可是縣東和縣南的那兩具屍體又是怎麼回事?他喝得根本停不下來,所以不小心把人弄死了?

  她正思忖間,阿福卻詭異地自言自語:「這血里加進了補藥的味道就是香啊。可惜這血牛是他們的,只能偷偷喝幾口!不過癮、不過癮!」

  他旋又咭咭笑道:「不過沒關係,這裡還有小點心可以吃。今天我一定要吃得飽飽地!」話音未落,一雙猩紅色的眼睛就往寧小閒藏身的方向瞄了過來!

  她還是被發現了!這傢伙當真狡猾,大概在吸血的時候已經發現她躲在一旁了,但為了不打草驚蛇,佯作不知。現在弄好了少年的傷口,終於騰出手來對付她了。

  沒有猶豫的時間了!她猛地站起身來,就要往外跑。面前場景一花,阿福一躍五丈遠,輕而易舉地堵在了她的面前。現在它現出了原形,身材高大佝僂,肋下有翼膜,雙頰高聳,口中布滿獠牙,見到偷窺者是個眉清目秀的姑娘,頓時口水都要流下來了。

  好快!最低級的妖怪,速度都這麼快麼?她腦海中才掠過這個念頭,妖怪就伸爪抓來,看來打算扼住她的脖子,速度奇快無比。

  寧小閒猛地一側頭,阿福的爪子擦着她的臉龐扎進了牆中,「卟」地打出一個小洞。

  尼瑪,這要是抓中了她的臉,她這清甜可愛的小美女從此就被毀容了!借着這一扭之力,她奮力從妖怪的肋下鑽了過去。

  「這!」阿福輕咦了一聲,似乎是不相信有人能從他爪下逃過。

  說來這也多虧了這幾日吃的雲香米,潛移默化地改造着她的身體,讓她的反應和動作都比從前靈敏了許多。不過現在身陷囹圄的她可沒空沾沾自喜!寧小閒手掌在地上一撐,站了起來,見阿福獰笑着也轉過了身,她順勢從旁邊的爛果堆里摸出個甜瓜砸向妖怪,自個兒反身就跑。

  快逃!多拖得一秒,她逃得性命的可能就增大一分!

  她甩開步伐,使出了吃奶的力氣向前亡命飛奔,速度快得連她自己也不敢置信。人在危難之時爆發出來的力量果然很大麼,她能感覺到自己的腎上腺素正在急劇地分泌着,支持主人逃向遠處。

  危機降臨己身,她的思維卻格外清晰。狂奔的同時,她的腦子卻在急速運行着。身後的妖怪速度絕對比她更快,追上她也就是分分秒秒的事,她被抓到之後該如何是好呢?右腳靴子裡藏着那把匕首,她該找個什麼機會抽出來用,才能一舉奏效呢?

  話說權十方呢,權十方在哪裡?他難道要像另一個世界的警察那樣,等一切塵埃落定之後才進場嗎?那時她連骨頭渣渣都不剩了!那妖怪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它要「吃得飽飽地」,眼見它既然只拿少年的血當開胃菜,那么正餐肯定就是嬌嫩可愛又甜美的自己了!況且自己是他行兇的目擊證人,說什麼也留不得性命在的,她馬上要變成繼縣東和縣南兩處之後出現的第三具屍體了,可恨的是這個葬身之地到處都是垃圾,又臭又髒!

  蝠妖震盪心魄的尖嘯聲幾乎就在耳邊想起,她知道這是阿福想瓦解她的反抗意志,可這也表明,它離自己太近了,一個伸手就能夠着了!她咬着牙,準備俯身去拔靴內的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