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頭 - 第11章

大冰

他用笨辦法打磨自己的專業性,慢慢地,不僅話多了起來,且屢有出人意料的表現。那個主持團幾次換人,他一直都沒被換掉。

中國的綜藝節目曾一度風行遊戲環節,片面追求場上綜藝效果,以出醜出糗博眼球。我的節目也未能免俗,記得有一個環節保留了很久,是讓人用嘴從水中叼橘子。

水盛在大魚缸里,滿滿的一缸,橘子借着水的浮力一起一伏,着實難叼,往往腦袋要扎進水裡逡巡半晌方能弄出一個來。

主持團里的成員都不太願意參與這個遊戲,有的怕弄濕髮型,有的怕弄花了舞台妝。鏡頭背後幾百萬觀眾在看着呢,舞台上很多話不能明說,眾人經常推諉半天。

推來推去,推到大鵬頭上,他硬着頭皮上,一個環節玩完,現場觀眾笑得前仰後合,他從腦袋濕到褲襠。我注意觀察他的表情,水淋淋濕漉漉的一張臉,看不清上面的異樣。導演事後鼓掌,誇他的效果處理得好,從那以後這個環節成了大鵬的責任田,固定由他負責完成。

換句話說,他每期節目負責把自己狼狽萬分地弄濕一次,出糗一次,以換來觀眾的開懷大笑。

靠出糗,他立住了腳跟,一直立到那檔節目停掉。節目錄得頻繁,那兩年,大家幾乎每周都見。

我慢熱,他話也不多,合作了大半年才漸漸熟悉,也漸漸發現他和其他的同行不一樣的地方。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但凡藝人出行都習慣前呼後擁,再小的「咖」都要充充場面帶上個助理。

他卻不一樣,經常獨自一人拖着大箱子來,獨自一人整理衣裝,再獨自離去。問他怎麼自己一個人來,他說沒問題我自己能行,擺那個排場幹嗎。

很多情況和他類似的藝人卻不一樣,他們寧可按天花錢,也要雇幾個臨時助理,有的還要多配個御用造型師。說是助理,其實大都只是個擺設。你是有多紅啊,你是天王還是天后啊?你是要防着多少富有攻擊性的粉絲,需要靠一堆助理來幫你呼前呵後、逢山開路、遇水搭橋?

不過是來參加一檔綜藝節目而已,又不是奧斯卡走紅毯、格萊美領獎盃。那麼擔心跌份,有必要嗎?

大鵬不花那個錢,也不怕自己跌份,這一點頗得我心,故而又多生出幾分親近。有一個細節印象蠻深。有一回吃工作餐,組裡同事搞錯了,遞給他的不是兩葷兩素的盒飯,裡面只有一菜一飯,他雙手接過去,接得自自然然,吃得和和氣氣。我要幫他換,他說太浪費了,別麻煩了。

化妝間不大,我們小聲地對話,旁邊還有幾個嘉賓在大聲說話,她們嫌盒飯太油膩,正指揮助理聯繫外聯導演打電話叫外賣。

我那時候收工後約大鵬喝酒吃肉,去的都是小館子。

不算怎麼聊得來的朋友,基於工作關係的熟人而已,聊了幾句工作後就沒什麼話題了。

我曾想和他聊聊我的另外幾種生活,聊聊音樂和美術,麗江和拉薩……但這是個倡導努力奮鬥、削尖腦袋往上爬的圈子,並不兼容其他的價值觀,我拿不準他的反應會是如何,於是作罷。

大家話都不多,只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有點兒像大學同學間的小聚會,不拘束,也不用刻意說些什麼場面話,淡淡的,卻蠻舒服。

一直吃到第六次飯的時候,他忽然問我:你還寫歌嗎?

我說:寫哦!筷子敲在桌子上打拍子,我一唱就剎不住車。他一邊啃骨頭一邊打拍子,手裡也捏着一根筷子。

他給我講了講在吉林皇家建築學院讀書時組樂隊的故事,我和他聊了聊自己的流浪歌手生涯。我那時才知道,錄節目掙來的通告費他從不亂花,每次都會直接拿回家交給妻子,他的妻子是他的同學,和他一起北漂,一起養家。

他隨意提及這些瑣事,並不展開話題,我卻能揣摩出那份輕描淡寫背後的艱辛。

京城米貴,居之不易,多少強顏歡笑的背後,都是緊咬的牙關。

他那時追求的東西還不是生活,而是生存。

(三)

共事了一年半時,有一天,大鵬差一點兒死在我面前。

那場節目的舞美道具出了問題,被威亞吊起的巨大的鐵架子從天而降,正好砸向他。

萬幸,老天爺開眼,鐵架子中間有個小空間,正好套住他。

再往後10厘米,他必死無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聲久久不散。

我扔了話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顫着嗓子沖我喊:別別別……沒出事。

他臉煞白,一副快哭出來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誰說藝人好當的。

那次風波後,我請他喝酒壓驚,他給我看他剛剛出生的小女兒的照片,小小的一個小人兒睡在他的手機屏幕里,閉着眼,張着小嘴。

他說:……既然有了孩子,就要讓孩子過上好日子。

他摘了眼鏡,孩子氣的一張四方臉,看起來一點兒都不像個已經當了爸爸的人。

每個硬着骨頭敢拼敢搏的人都有個柔軟的理由,他的那個理由是這隻小姑娘。

從那次事件到今天也有好幾年過去了,他的小女兒應該快上小學了吧,聽說胖嘟嘟的,蠻乖。

女兒哦,香香軟軟的女兒哦,真羨慕人。

乖,長大了好好對你爸爸,他當年為了給你掙奶粉錢,差點兒被砸死在山東台1200平方米大的演播廳的舞台上。

這件事他一直沒敢告訴你媽媽。

我見證了大鵬黎明前的一小段黑夜,然後天亮了。

我和大鵬結束合作時,他已經在數家電視台兼職了好幾份主持人的工作,那是他最拼的一段時光。

我想,我知道他拼命努力的原因是什麼。

天道酬勤,幾年後他博出了一份企盼已久的溫飽體面。拍電影、拍短劇、上春晚、出書……獲得了苦盡甘來的掌聲。

上億人把他喊作「屌絲男士」。

按照世俗的界定,他終於成功了。

人紅是非多,他卻很奇怪地罕有負面消息。

有時候遇到共同認識的圈中人士,不論習氣多麼重,都沒有在背後說他不好,普遍的論調是:他不是一般的努力,是個會做事也會做人的人。

每個人都是多面體,我和大鵬的交集不深,不了解他其他的幾面,但僅就能涉及的那些面而言,確是無可厚非。他是個好人。

不是因為大鵬現在紅了,所以才要寫他,也不是因為我和他是多麼情比金堅的摯友。

我和他的交情並沒有好到兩肋插刀的境地。

從同事到熟人,當下我們是普通朋友,如果這個圈子有朋友的話。

之所以寫他,只是覺得,一個如此這般的普通朋友,得之我幸。

這是個扯淡的世界,一個男人,在庸常的生活模式中打拼,靠吃開口飯謀衣食,上能對得起父母師長,下能對得起朋友妻兒,且基本能做到有節有度,實在已是萬分難得。

這樣的人我遇見得不多,大鵬算一個。

能和這樣的人做做普通朋友,不是挺好的嘛。

這兩年和大鵬遇見的機會屈指可數,工作上早沒了交集,但奇怪的是,關係卻並未疏遠。

他出書了,我去買上一本,再買一本,每遇到一家書店就買一本。我出書了開發布會,他請假跑來幫忙,事畢飯都不吃,匆匆返程趕場忙通告。

我沒謝他,不知為什麼,總覺得這句「謝謝」不用說出口。

我有另外一個普通朋友隱居在大理,名字叫聽夏。

聽夏曾說:普通朋友難當。今天你說了什麼做了什麼符合了他的觀念,或者對他有利,他就喜歡你,覺得你好。明天你不符合他的觀念了,或者做了什麼影響他的事情,他就不喜歡你了,覺得你壞……世事大多如此,人們只是愛着自己的幻覺,並四處投射、破滅、又收回。

結合聽夏的話看看周遭,嘆口氣,世事確是如此。

但好像和大鵬之間還未曾出現過這樣的問題。

一年中偶爾能坐下來喝杯酒時,和之前一樣,話不多。

沒什麼大的變化,除了大家都老了一點兒了。

我不勉勵他的成功,他也不勸誡我的散淡,彼此之間都明白,大家都在認認真真地活着,都在過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這不就足夠了嗎?

廢那麼多話幹嗎?喝酒喝酒,把桌子上的菜吃光才是正事。

普通朋友嘛,不評論不干涉不客套不矯情,已是最好的尊重。

(四)

我對普通朋友這四個字的理解很簡單:

我在路上走着,遇到了你,大家點頭微笑,結伴一程。

緣深緣淺,緣聚緣散,該分手時分手,該重逢時重逢。

你是我的普通朋友,我不奢望咱們的關係比水更淡泊,比酒更香濃。

惜緣即可,不必攀緣。

同路人而已。

能不遠不近地彼此陪伴着,不是已經很好了嗎?

不許哭

她坐在門檻上,火光映紅面頰,映出被歲月修改過的輪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樣的妮可,你的娃娃臉呢?你的眼角怎麼也有皺紋了?

她說:哥,我不哭。

我說:乖,不許哭,哭個屁啊。

她抬起一張濕漉漉的臉,閉着眼睛問我:

哥,我們什麼時候回拉薩?

在遙遠的21世紀初,我是個流浪歌手。

我走啊走啊走啊走,途經一個個城市一個個村莊。

走到拉薩的時候,我停了下來,心說:就是這兒了。

我留了下來,吃飯、睡覺、喝酒、唱歌。

然後我遇見了一個奇妙的世界。

然後我還遇見了一群族人,一些家人,以及一個故鄉。

後來我失去了那個世界和那些族人。

只剩下一點兒鄉愁和一點兒舊時光。

沒有什麼過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

魚和洋流,酒和酒杯,我和我的拉薩。

(一)

妮可是廣東人,長得像蒙奇奇(日本超人氣玩偶),蠻甜。

她高級日語翻譯出身,日語說得比普通話要流利,2000年年初背包獨行西藏,而後定居拉薩當導遊,專帶外籍客團,同時在拉薩河內仙足島開小客棧,同時在酒吧做兼職會計。

當年她在我的酒吧當收銀員,我在她的客棧當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