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蕩兩千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 - 第7章
吳曉波
群儒反對國營化政策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以下三點——
一是指責鹽鐵、均輸、平準等是「與民爭利」,造成官商勾結,物價沸騰,民間經濟蕭條。100
二是國營企業生產和經營存在重大弊端,其商品要麼不適合民用,要麼質量低劣,各級官吏則強買強賣。賢良、文學們描述說,「政府鑄造的鐵器,大多是大的器皿,非常不合適小老百姓使用」,「政府做出來的鐵器,大多質量低劣,售價卻很昂貴,還強買強賣,老百姓不得不改用木器耕作」。101
三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權貴經濟,形成了一個背靠政權,以國營為名,通過特權而攫取龐大利益的經濟集團,他們的權勢大於朝廷重臣,他們的富足一點兒也不遜色於范蠡之輩。102
群儒所提出的這幾點,在桑弘羊看來,都不陌生,他一一予以回應和駁斥。在他看來,這些人來自民間,都沒有治國的經驗,只能提出國營化的弊端,卻提不出有創見的建設性意見。相反,作為一個十多歲就進入宮廷、經歷了整個武帝時期的老資格理財大師,桑弘羊以及他的屬吏多次拿自己與傳說中的名臣相比,自以為治國業績絕不輸於前人。在他看來,如果不執行國營化政策,戰爭的開支從哪裡出?國家的財政從哪裡得?地方割據的景象如何化解?而這三項不正是治國者必須面對和解決的最重要課題嗎?為了表示自己與滿口「仁義道德」的儒生們的觀念對立,桑弘羊在100多次的回應中,從來沒有使用過「仁義」二字。
在西漢時期,知識界對商鞅的評價已頗負面,獨獨桑弘羊對之褒揚有加,在《鹽鐵論》中專門有一章《非鞅》,辯論雙方對這一併不久遠的歷史人物進行了一次激烈的辯駁。與儒生的觀點截然相反,桑弘羊認為商鞅「利用不竭而民不知,地盡西河而民不苦」,真正做到了「不賦百姓而師以瞻」。
在《鹽鐵論》中,桑弘羊的經濟思想得到了一次淋漓盡致的呈現。或許是商人家庭的背景,也或許是天賦所在,桑弘羊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把工商業看成是「富國之本」的人,這比管仲、范蠡以及白圭等人又進了一步。
他提出「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要讓國家強大何必依賴於農業,要讓百姓富足何必用井田制這樣的笨辦法?又說,「富在術數,不在勞身;利在勢居,不在力耕」——致富之道在於謀略,不在於身體的辛勞;利潤的獲取在於積聚效益,而不在盲目的蠻幹。他甚至認為,工商不暢,農業無從發展,國家財政也就失去了來源。103
在「獨尊儒術」的武帝年代,這種思想顯得特別的瀟灑,在後世無數的儒家學者看來,它更近乎狂妄和大逆不道。與西方相比,一直到15世紀之後,歐洲才出現了類似的重商主義思潮。胡寄窗在《中國經濟思想史》中評論說,桑弘羊幾乎已是擺脫了倫理的局限而考察財富問題,他的重商理念,百代以降,少有認可。《桑弘羊評傳》的作者晉文也認為,「桑弘羊經濟思想的最大貢獻就是強調工商富國」。他所提出及執行的所有經濟政策的主旨並不在於壓抑工商業,相反,他最早透徹地看到了工商業所存在的巨大利潤,他的目標在於將工商的私人利潤轉化為國家的利潤。也就是說,他主張以發展國營工商業為主體的命令型計劃經濟,在這一方面,桑弘羊繼承了管仲的鹽鐵專營思想,並進一步擴大化和制度化。
在這個意義上,說中國自古是「輕商」的國家,就成了一個偽命題。因為,自漢武帝之後的中國歷代統治者從來沒有輕視工商業,他們只是輕視商人而已。他們把最能夠產生利潤的工商業收歸國家經營,是世界上最早意識到「工商富國」的一撥人。當國家直接進入到產業經濟之後,國家資本集團就與民營資本集團構成了競爭之勢,後者自然就應該遭到打壓。所以,輕視商人與重視工商,正是一體兩面的結果。
《鹽鐵論》是中央集權體制在中國出現之後,人們對經濟治理模式的一次總檢討,面對一個前所未見、疆域廣大、人口眾多的帝國,人們顯得焦慮而手足無措,而剛剛過去的武帝「盛世」,既讓他們感到了帝國的榮耀,同時也飽受集權之苦。在鹽鐵會議上,辯論雙方所涉及的話題已非常深入,甚至可以說,困擾中國至今的眾多治國難題,特別是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以及國家在國民經濟中的角色困境,在當時已經畢現無遺。讓人嘆息的是,儘管國人如此早就已經在探索中央集權體制下的經濟制度創新,然而在隨後的兩千年裡,思考一直未有寸進。這一景象的出現,應與儒家思想在經濟思考上的先天不足有重大的關係。
先秦的諸子百家,除了法家有兼併天下的理念之外,其餘諸子都是小國寡民的思想產物,其中,對後世影響最大的道家和儒家尤其如此。道家的黃老、莊子以清心寡欲為生命訴求,全面排斥權力管制,卻放棄物質進步,以內向封閉和「無為而治」為理想。而儒家的孔孟雖然積極入世,但是在經濟制度上一味以「復古」為目標,幾乎沒有太多的系統性思考,與法家、墨家乃至農家、雜家相比,儒家的經濟理論體系可謂是最為薄弱的。後世的歷代儒學大家,在孔孟鋪設的軌道上亦步亦趨,幾乎不敢有所創新,因而在經濟思想上可以說是顆粒無收。更糟糕的是,經典儒家以談論利益為恥,所謂「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到了漢代,董仲舒更提出「夫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不求功利的思想原無所謂好壞,但是到了治國的層面上,卻顯得非常可笑。其實,歷代統治者早已隱約發現了其中的軟肋,故有治國需「霸王道相雜」的體會,後世中國出現「表儒內法」的狀態,與儒家在經濟思想上的貧乏與虛弱是分不開的。104
因而,在鹽鐵會議上,群儒對於桑弘羊的政策,只知洶洶反對,卻提不出任何建設性的方案,雙方交鋒每每擦肩而過。群儒一直不敢直面桑弘羊一再提出的這個問題:在對外戰事不斷、國內天災頻繁的時候,如果通過增加稅賦和徭役的辦法來解決財政上的困難,勢必激發民變,無異於飲鴆止渴,而採取官營工商業和「寓稅於價」的辦法,卻完全可以達到「民不益賦」又增加國庫收入的目的。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
從《鹽鐵論》的記錄可見,在歷時半年的鹽鐵會議上,處在「被告」地位上的桑弘羊滔滔雄辯,一點也不落下風,甚至到了會議結束的時候,他還頗為風趣地說:「我們的辯論到這裡就結束吧,膠黏的車子突然遇上雨,就此與諸位先生別過。」105
從會後的政策變動來看,雖然他的政治對手霍光鼓動儒生對國營化政策進行了猛烈的抨擊,但是最終沒有勇氣將之全部廢止,只是象徵性地取消了酒類的專營。
不過儘管如此,霍光還是沒有放過桑弘羊。在鹽鐵會議之後的第二年,公元前80年9月,他以參與謀反的罪名抓捕了75歲的桑弘羊,並處以滅族的酷刑,一代理財大師以最血腥的方式謝幕。
【企業史人物】弘羊難題
桑弘羊的生命以悲劇的方式結束,可是他的幽靈卻飄飄蕩蕩,從來沒有離開過,「亂世思弘羊」幾乎成了一個規律。
他被稱為「興利之臣」,歷代每到財政爭論,「桑弘羊」這個名字必然會浮現出來,對他的褒揚、認同或貶斥成為不同政策理念的一個分野標杆。一個特別值得關注的現象是,所有認同桑弘羊的人幾乎都是財經事務的實際執行者,而反對派則往往是在野的知識分子。
桑弘羊被殺之後,鹽鐵專營政策在西漢後期基本沿襲不變,所謂「宣、元、成、哀、平五世,亡所變改」。而當時的儒家仍然不改對他的攻擊態度,西漢末期最出名的大儒揚雄便痛罵他是「榷利之臣」,說卜式要把他煮熟了祭天實在是個好辦法。東漢初期,專營政策一度廢止,可是到了章帝(公元88年前後),又以「探觀舊典」的名義恢復了鹽鐵專營和均輸。
天下紛亂的三國時期,對桑弘羊毀多譽少,而對他最為傾心的人是有「奸雄」罵名的曹操,他稱其為「先賢」,其主政時將多項高贏利性產業歸於國營,其中一個是「胡粉」,也就是從西域進口的化妝品。從財政角度看,在魏蜀吳三國中,魏國能夠保持軍事上的優勢並幾乎統一天下,與此頗有關係。
隋唐時期,特別是中唐之後,桑弘羊再成熱點人物,當時的理財名臣杜佑、劉晏、劉彤等人對他非常推崇,劉晏實行的常平均輸法,便脫胎於桑法。與此同時,很多文士則唾罵不已,大詩人白居易作長詩《鹽商婦》,對食鹽專賣制度進行白描式的嘲諷,詩曰:「好衣美食有來處,亦須慚愧桑弘羊。桑弘羊,死已久,不獨漢時今亦有。」
到了北宋一代,奉桑弘羊為偶像的是署理國政事務的王安石,稱讚他的治國之術為「安人之仁政,為國之善經」,其變法政策也幾乎是對桑弘羊的一次「臨摹」。
站在對立面的是司馬光、蘇軾等人。司馬光對於「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這一理念提出過嚴厲的批評。蘇軾對桑弘羊更是恨之入骨,聲稱「自漢以來,學者恥言商鞅、桑弘羊」,甚至講出這個人的名字都是髒了口舌,寫出這個人的名字則是污了紙張——「如蛆蠅糞穢也,言之則污口舌,書之則污簡牘」。在蘇軾看來,桑弘羊之貽害百世都是司馬遷惹的禍,他因此寫了一篇《司馬遷二大罪》以聲討之,在文章中,他抱怨說,儘管學者恥言商、桑,可是,「唯獨當國君的人卻很喜歡他們,都在表面上避諱他們的名字,實際上採用他們的政策,更過分的則是從表面到實質都推崇他們,而這一切都是司馬遷的罪」。106
從南宋到元明清三朝的700餘年中,隨着程朱理學的興起,桑弘羊在道德上徹底聲名掃地,而其政策思路卻被悄然繼承。
一方面,絕大多數學者對之持全盤否定的鄙視態度,而批判的角度幾乎都是「小人言利」,顧炎武在讀《鹽鐵論》之後寫的五言詩中便吟道:「在漢方盛時,言利弘羊始。桓生書一編,恢卓有深旨。發憤刺公卿,嗜利無廉恥。片言折斗筲,篤論垂青史。」「言利弘羊始」和「嗜利無廉恥」幾乎成了定論。
另一方面,數百年間的歷朝治國者從來沒有放棄國營化政策,其專營範圍更是從鹽鐵、酒類日漸擴大到糧食、漕運、外貿、鐵路等,因而,呈現蘇軾所說的「陽諱其名,而陰用其實」的現象。
到了清末民初,青年學者劉師培對桑弘羊式的國有專營政策進行過系統化的批評。在《論中國古代財政國有之弊》一文中,他對鹽鐵專營和均輸平準等制度進行了詳盡的解讀,在他看來,這些制度的基本邏輯就是「壟斷天下之利源,以便其專制」,其手段則是「以國家之手操縱商業」,就是將搶劫變成一種公開合法的國家制度,其最終達成的結果是「利歸權家」,由權勢階層獨享經濟利益。
劉師培進而指出,從千年歷史的經驗來看,國有化制度的名義是抑制富商而有利於貧民,但其實,它非但不能平抑貧富,甚至將造成更大的社會不公——「國有之策,名曰『抑富商而利貧民』,實則富商無所損而貧民轉失其利耳。此固驗之往事,百無一爽者也。」因為,「國家於一切利源既向富民奪取,不得不假以特權,且司理其事,仍不得不用富商,故富商假國家之勢以劫民財」。這裡所謂的「富商」其實已經出現了性質和身份上的轉變,他們不再是以市場化的方式獲取利益,而是通過獲得政府的授權,以壟斷的方式分享專制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在這一工商模式之中,商人徹底地喪失了自主的能力,變成專制機器中的一個寄生階層。
儘管如此,從鹽鐵會議上的儒生,到揚雄、司馬光和劉師培,仍然無法實質性地回答桑弘羊提出過的那個難題:如果不採取營利性的國有專營制度,如果國有資本不保持對國民經濟的高度控制,一個中央集權制的帝國如何得以維持?
正是在這裡,「仁義為本、輕徭薄賦」的儒家理想與中央集權的財政需要,構成了一對尖銳的制度性矛盾,百代之後的今天,桑弘羊的設問,仍然冷冷地擺在所有中國人的面前。
第六章 最後的世族
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在桑弘羊去世之後的80餘年裡,漢帝國一直沒有從武帝留下的「盛世後遺症」中擺脫出來。由於國營化運動所造成的社會震盪太大,各項管制政策相繼鬆弛,「算緡令」再未重啟,均輸和平準二法基本廢止,鹽鐵專營政策幾度反覆。自武帝之後,繼任的幾位皇帝都很軟弱,中央朝綱日漸為外戚和宦官所把持,而在地方上則出現了一股強大的世族勢力,在財經上,它與春秋戰國時的貴族經濟不同,儼然構成前所未見的世族經濟。
與貴族相比,世族也是以血緣來維繫和傳承的,不過它沒有法定的世襲性,其衍續壯大,有賴於一代代子弟的經略努力。同時,世族在價值觀上一切以家族利益為大,國家意識薄弱,對中央政權缺乏忠誠度。
在《後漢書》中有《樊宏傳》,傳主樊宏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世族案例。樊宏的祖先是周代的仲山甫,周宣王時以務農經商而聞名,以平民身份受舉薦入王室,任卿士(相當於後世的宰相),後受封於樊,子孫便以此為姓。樊家世代居住在工商業繁榮的南陽,樊宏的父親「善農稼,好貨殖」,「資至巨萬」。樊家在當地有農田300多頃,所蓋的房屋都有「重堂高閣」,方圓之內,農、林、牧、副、漁多種經營,樣樣具備,還有自成體系的小型灌溉系統。樊家莊園的四周建有自衛的塢堡,還有一支召之能戰的私人武裝。在莊園內勞作的農戶,要麼是樊姓子弟,要麼是雇用的佃農,他們都只對樊家納租,很多人不在政府的戶籍管轄之內。這樣的樊家莊園,宛然一個獨立的經濟體,完全可以做到「有求必給」、「閉門成市」。樊家還與當地的世族望族結成了極其複雜的姻親聯盟,樊宏的姐姐嫁給了南陽的一個劉姓宗親,而劉家又與當地望族李家、鄧家結親。
在西漢末年,這種莊園化的世族經濟,遍布帝國的大江南北。
跟歷史上所有的現象一樣,世族的產生是制度性的產物,它與兩種制度有關,一是軍爵制,一是官僚推舉制。
在漫長的農耕時代,一個人或一個家族能否成為勢力,主要看兩件事情,一是擁有多少土地,二是擁有多少人口。在西周的封建制度下,能夠擁有這兩者的人都是中央分封的貴族諸侯,日久天長,他們就形成了足以與中央抗衡的政治和經濟力量,終而出現春秋戰國的割據局面。秦國的商鞅率先打破了貴族世襲體制,他提出的「軍爵制」,即軍功授田制度,讓非貴族血統的普通人通過戰功也能夠獲得大量土地。此後500餘年,由戰國而秦,再由秦入漢,先後產生了大批平步青雲的軍功地主,他們獲得授田,然後憑藉豐厚的賞賜俸祿、社會地位的優勢,再大肆購置田地。與此同時,他們還招募大量的私人農戶,這些人租耕土地,不直接向政府繳納租稅,甚至不服徭役,不是政府在冊的編戶人口。其經濟安排,按自給自足的原則規劃經營,具有強烈的封閉性,可以完全不賴外界而獨立生存。在世族內部,因血緣宗族而構成紐帶,族長的意旨就是全族的意旨,可以左右全宗族以何種方式參與社會活動。
這些因軍功而成大地主的人之所以能夠延續數代不衰,成為所謂的世族,還與另外一個制度有關,那就是官僚推舉制。自殷周以來,朝廷官吏都是靠推舉而產生的,由此出現了一種現象,那就是各路豪強廣收門客,唯親是舉,其子孫門徒長久把持官職,累世拜相為將的情況比比皆是。到西漢中後期,這一情況已經比較嚴重,出現了「四世三公」、「四世五公」的「佳話」,世族門閥由此而生。積百年經營,這股日漸壯大的世族力量驚人繁衍,在朝堂之上,他們左右政策走向和人事安排;在地方,則官商結合,自成體系,大量兼併土地和招納人口,盤根錯節,終成與先秦貴族經濟全然不同的世族豪強氣候。
在公元1世紀前後,有一個孤貧的儒生決定對世族宣戰。讓人驚奇的是,他以「和平政變」的方式登基稱帝,然後啟動了一場引起重大爭議的改制運動,他的名字叫王莽(公元前45~公元23年),民國思想家胡適稱他是「中國第一位社會主義者」。
王莽本人是外戚出身。他的曾祖父王賀曾任武帝時期的繡衣御史,王賀的兒子王禁生四女八男,次子王曼是王莽的父親。王曼為小妾所生,且很早就去世了,王莽依附伯父王鳳,過着寄人籬下的日子,史載,「莽獨孤貧,因折節為恭儉」。不過,他非常乖巧,王鳳生病,他連日不解衣帶地嘗藥伺候,比親生兒子還孝順。他還從小飽讀經書,主攻《周禮》和《儀禮》,是王家最有學問的人。
王家騰達是因為王莽的姑母王政君,她入宮為嬪,因生下兒子劉驁,當上了漢元帝的皇后,劉驁(成帝)即位後,王家五人同日封侯,王鳳更是被任命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開始了外戚專政。王莽24歲時被任命為黃門郎,30歲封新都侯,在朝廷上下,他以孝順、懂禮、恭謙和十分節儉而聞名,據載他的夫人常年穿着沒有拖地裙擺的長袍,腰間繫着圍裙,來客見了,大多以為是家裡的奴婢。這樣的外戚當然深得朝野,特別是儒生階層的歡心,被稱為「當代周公」。
王莽38歲時當上了一人之下的大司馬,其後元帝、哀帝、平帝相繼崩立,王莽在人事漩渦中幾度沉浮,展現出高超狠辣的政治手段。公元5年,漢平帝亡故(據傳是王莽以藥酒毒死的),王莽立年僅兩歲的孺子嬰為帝,自稱「假皇帝」,三年後,廢孺子嬰而登基稱帝,國號「新」。在中國歷史上,歷代開國皇帝均為戎馬出身,唯兩人例外,一是王莽,另一是篡唐立周的女皇武則天,一儒一女,堪稱異數。
王莽稱帝後,事事以《周禮》為標準,宣布要「奉古改制」。關於王莽改制,後世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他是「托古篡漢」,托古是名,篡漢是實,因而是一場政治鬧劇;另一種則認為,他是真心實意地要按周代古制來改造弊病叢生的當代,是漢代儒生的一次理想主義試驗。其實,就經濟改革而言,這兩種觀點都不完備,因為王莽確實是想改革,不過他並不想改回到遙遠的周代去,他的改革目標其實就是「武帝——桑弘羊」模式。
當時之世,無論是世族勢力的壯大,還是土地兼併過度,或財政困難,其實都是中央權力旁落的體現,甚至王莽能篡漢自代本身,也是皇權羸弱的結果。所以,他登基之後的當務之急,就是重新實現中央集權。在隨後的10多年裡,王莽推出了眾多的經濟改革政策,無不圍繞着這一主題展開。
王莽改制,首要之舉是「五均六」,這就是全面恢復鹽鐵專營和均輸、平準二法。
「五均六」是在他登基後的第二年正式推出的,所謂「五均」,是在長安及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六大都市設立五均官,由原來的令、長兼理,稱為「五均司市師」,他們的工作,一是定時評定物價,名曰「市平」;二是控制市場供應,市場貨物滯銷時,以低價收購,貨物漲價時,則以高價出售;三是辦理賒貸,根據具體情況,發放無息貸款(賒)或低息貸款(貸);四是徵收山澤之稅及其他雜稅。所謂「六」,是指官府掌管六項經濟事業,即:由國家專賣鹽、鐵、酒,專營鑄錢,徵收山澤生產稅,經辦五均賒貸。
從王莽為「五均六」所下達的詔書看,他對專營政策的理解是非常到位的。他說,政府要管制的都是一些人民日常必需,雖然價格很高也一定要購買的商品,也就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關鍵性產業」,這些產業國營化之後,就可以達到「齊眾庶,抑兼併」的目的。胡寄窗評論說:「在王莽以前,倡議經濟管制的如管仲與桑弘羊,對管制政策的必要性都不如王莽講得透徹。」不過,後世的人們也都知道,所有推行計劃經濟的人無不以「均貧富」和實現社會公正為口號,而實際上都是為了加強集權以及擴充財政收入。107
與漢武帝時期的國營化政策相比,王莽的政策推出密度太大,計劃色彩甚至更加濃重。比如,在零售物價的管制上,到了無微不至的地步。《漢書·食貨志》記載,政府在規定的時間對各種商品進行分類定價,同一種商品以品質的不同分成上、中、下三等,然後才允許商賈拿到市集上去銷售。108這無異於用計劃之手完全代替了市場的功能。
此外,王莽也仿效漢武帝的做法,任用一批商人來經營「五均六」。他任命京城最出名的巨商王孫卿為主管市場的京司市師、漢司東市令,任命洛陽城裡有「十千萬」資產的富商張長叔、薛子仲為納言士,在各地設置專營事務的官吏時,大多用的是當地的商人,讓他們當交易丞、錢府丞等。由於缺乏鐵腕的監督機制,這些穿着官服的商賈乘機與行政官員沆瀣一氣,虛設賬簿,掏空國庫,大肆牟取私利,最終的結局是,官府的錢庫沒有充實多少,卻弄得天下百姓苦不堪言。109
在稅賦政策上,王莽也採用了臭名昭著的算緡之法。他宣布徵收個人所得稅,所有從事工商業者,無論是養蠶的婦人還是縫補匠、算命看相的,都要向所在地的縣官自報所得,按十分之一的稅率繳納稅金,有敢不報者或自報不實者,全部沒收所得,並罰在官府做工一年。這一政策如何落實,史書未載,估計又為某些官吏敲詐民間創造了無數的機會。
在「五均六」政策中,有一條是鑄錢國營化。在這一項改革上,充分展現出王莽改制的混亂和隨意性。
西漢自武帝以來,百餘年間,一直通行五銖錢。王莽第一次改變幣制是在登基前一年,即公元7年的5月,他以周錢為藍本,增鑄貨幣,新幣分三種,各值五千錢、五百錢和五十錢,是為「大錢」。當時,國內已經呈現通貨膨脹的苗頭,新幣的名義價值遠遠高於舊幣五銖錢,於是民間私鑄之風大起,王莽下令禁止列侯以下私藏黃金。
公元8年,新朝創立,王莽以「奉天承運」為名義改出一銖小錢,社會傳言說五銖錢和大錢都要被廢止了,市場頓時大亂,王莽一方面把謠傳者抓起來,流放邊疆;另一方面則大量鑄造小錢。
到了公元10年,王莽突然又宣布變動幣制,把貨幣總名為「寶貨」,分金貨、銀貨、龜貨、貝貨、錢貨、布貨6種,6種貨幣又細分為28個品種。因品種繁多,換算比值又不合理,造成老百姓神經錯亂,交易大受影響——「百姓憒亂,其貨不行」。4年後,王莽被迫第四次變動幣制,他下令廢止大錢、小錢,發行「貨布」(重二十五銖,值二十五)、「貨泉」(重五銖,枚值一)兩種貨幣。
短短7年間,王莽4次改變貨幣,政府的金融信用幾乎破產。每次變動,都造成民間的一次大破產,監獄裡因此人滿為患。110
▲王莽貨幣
如果說「五均六」是對漢武政策的東施效顰,那麼,王莽在土地制度的改革上,則走得比任何人都要極端,這實際上也成為壓垮他的最後那根稻草。
漢人對土地情有獨鍾。李劍農在《先秦兩漢經濟史稿》中寫道:「在炎漢一代,無論軍人、說客、文士、貴族、官僚、儒者、商賈,一旦取得多量貨幣,皆投之於土地,以立所謂本富之本。收買不得,則用非法之手段以謀奪之。」土地兼併態勢之烈,既與農耕經濟的特徵有關,也與這種財富觀念有重大的干係。
新朝要重樹中央集權,就必須削弱世族力量,而要達成這一目標,遏制土地兼併,是關鍵一役。王莽提出的改革方案最為決絕——恢復全面的土地國有制,然後平均分配給農民耕種。其具體政策是:把天下的田地都更名為「王田」,一律不得買賣,凡是一個家庭男丁不到8個而田地超過一井(計算單位)的,就把多餘的部分分給宗族和同鄉的人。111
這是自商鞅「廢井田」之後,第一個重新推行土地國有化的政權。
在此之前,針對土地兼併的狀況,很多人提出過種種遏制設想,比如董仲舒就建議「限田」,他深知恢復到井田制的老辦法是不可行的,不過可以通過額定每戶擁有土地的上限,來防止兼併過度。112這種在肯定土地私有制的基礎上平均地權的思想,在後來的歷史中是一種主流,漢哀帝時就試行過限田的辦法,他下詔「關內侯吏民,名田皆不得過三十頃」。
如果從兩千年歷史來看,從先秦到1949年,歷代治國者試圖將土地全面國有化的人非常之少,嚴格來講,只有兩人,一是新朝王莽,再一個是中華民國的締造者孫中山。113
土地私有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數百年,一朝更改,對社會秩序造成的震盪可以想見。史載它的執行結果是「農民和商人都失去了工作,市場上的所有交易都停滯了,民眾站在道路上相視而哭泣」。114
在推行土地國有化的同時,王莽宣布不准買賣奴婢,其理由是奴婢買賣有悖於「天地之性人為貴」的聖人之義。從記載看,王莽似乎一直對奴婢抱持同情的態度,在還沒有當上皇帝的時候,他的次子殺死了一名婢女,王莽硬逼着他自盡償命。因此,不少史家對王莽廢除奴婢制度的評價很高,認為是一個人道主義的創舉。不過,僅從經濟的角度來看,王莽的思考未必及此,限制土地兼併與限制人口兼併,是打擊世族門閥勢力的配套性政策。
王莽的經濟改革,可以用「一敗塗地」來形容。
「五均六」的國營化改革,剝奪了民間工商業的所有利潤,卻沒有帶來國庫的充沛,土地國有化引起中產以上利益集團的集體反抗,7年中4次幣制變動更是讓金融秩序大亂。王莽還是一個特別多疑和迷信的人,常常藉口地震或日食裁撤官吏,在執政的10多年裡竟然換了8任大司馬。他的改革得罪了幾乎所有的社會階層,接下來發生的悲劇就變得難以避免了。
公元17年,荊州大荒,饑民紛起叛亂。4年後,關中地區也鬧大饑荒,烽火更加猛烈,而各地的世族門閥、劉氏宗族乘機隨之造反。
到公元22年,王莽不得不下詔書,廢止即位以來的所有改制政策。可是,天下事已不可為,第二年的10月,叛軍攻進長安城,當了15年皇帝的王莽逃至未央宮的漸台,被一個叫杜吳的「商人」砍下了腦袋。115
自漢之後,人們對王莽多持毀垢的態度,唐代詩人白居易有詩曰:「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不過到了近世之後,知識界的態度大有更改,民國學者胡適就兩次撰文為之翻案,他寫道:「王莽受了1900年的冤枉,至今還沒有公平的論定……然而王莽確是一個大政治家,他的魄力和手腕遠在王安石之上。我近來仔細研究《王莽傳》、《食貨志》及《周禮》,才知道王莽一班人確是社會主義者。」因寫作《中國人史綱》而聞名的台灣歷史學家柏楊也在自己的著作中說:「王莽是儒家學派的巨子,以一個學者建立一個龐大的帝國,中國歷史上僅此一次。王莽有他的政治抱負,他要獲得更大權力,使他能夠把儒家學說在政治上一一實踐,締造一個理想的快樂世界。」所以他的改制都是「為了改善這種不公平和剷除造成這種不公平的罪惡」。
胡適、柏楊的翻案,是故作驚人之語,還是意識形態上的共鳴,自可留於讀者評說。不過,一個值得思考和討論的話題倒是:為什麼實施了幾乎為同一版本的經濟改革,劉徹成為一代大帝,而王莽卻人頭落地?
答案似乎有四:其一,武帝啟動改革之時,削藩已經成功,政治上形成不容對抗的集權;其二,武帝的對匈戰爭順乎民心,為改革創造了強大的輿論壓力;其三,70年的「文景之治」,為國營化政策留下了巨大的斂財空間;其四,武帝有效地發揮了能臣以及酷吏的作用。
以上四條,王莽無一可得,他的失敗是從一開始就預埋下的。因此,任何經濟改革,都有路徑選擇和「時間窗口」兩個重要條件,錯過一個,都難取全功。
在推翻新朝之後的10來年中,中國又陷入一個「人相食」的亂世。
在公元2年,全國登記在籍的戶數為1236萬,總人數有5761萬。據《漢書·食貨志》記載:王莽還沒有死的時候,天下亂殺,人口已經減少了一半。116
公元25年,劉氏宗族劉秀稱帝,建立東漢政權,史稱光武帝。在他建政之時,戶籍登記者只剩下十分之二。117另據《後漢書·劉盆子列傳》記載,劉秀登基後那幾年,天災人禍不斷,公元26年,天下大飢,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第二年,百姓飢餓,人相食,黃金一斤只能交換到大豆五升,全國的道路交通都斷隔了,糧食無法長途運輸,當兵的只好用雜果來充飢。118到公元30年前後,中原連續遭受旱災、蝗災和重大水災,谷價騰躍,人用睏乏,郡縣殘荒。據歷史學家們的推算,當時全國人口銳減,在籍的人口竟只剩下1200萬左右,比秦始皇統一中國時還少了幾百萬,西漢200餘年的社會積蓄可謂付之一炬。
劉秀是南陽的遠裔宗族,從小勤於稼穡,還經常往返於宛地做糧食買賣。他這一脈宗族正是王莽想要削弱的地方世族勢力,劉秀的舅舅就是前面敘及的南陽世族樊宏,劉秀的岳父郭昌是南陽一帶的富豪,田宅財產數百萬。他的妻兄陰識「有田數百頃」,姐夫鄧晨是「世吏二千石」的官僚大地主,妹夫李通「世以貨殖著姓」,為商人大地主。此外,跟隨劉秀創建東漢政權的開國功臣鄧禹、耿弇、馮異、銚期等「雲台二十八將」,大多是豪強世族。由此可見,在王莽與世族門閥的經濟和軍事戰爭中,後者最終取得了勝利。
然而,當劉秀披上帝袍之後,他馬上轉換了角色。王莽想要解決的豪強割據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反而愈演愈烈,劉秀本人就是豪強出身,並靠這個集團的扶持登上帝位,在戰爭時期,地方勢力乘機廣占田園,營建塢堡,擁兵自重。劉秀一旦擁有天下,也不得不對昔日的「自己人」下手。
政策的動刀之處,仍然是土地兼併和人口兼併。
東漢政權延續了西漢的名田制度和戶籍制度。《資治通鑑》中多處提及,朝廷下令「吏民不得田宅制」、「商者不農」等,劉秀也數次下詔釋放奴婢,可是成效卻非常微小。公元26年,剛剛登基為帝的劉秀就委派馮異清剿南陽等地的豪強,他下令說,「那些擁有城堡的人只要投降了,就將他們遷居到京城來,把民眾驅散,讓他們重新耕地,把營堡全部摧毀,使他們不能重新嘯聚,這次討伐不是為了占領土地和屠城,只要能夠平定就可以了」。119可見,劉秀意在驅散,而非殺戮,確是「手下留情」的。在馮異等人的征討下,南陽、河南以及江淮一帶的豪強被削平不少,可是在全國範圍內,豪強大姓擁兵裂土、雄踞鄉里的現象依然存在。史載,京城和南陽一帶,都是皇帝的親戚和重臣,他們擁有的土地都超過了朝廷規定的數量,但是沒有法律可以約束他們。120
到了公元39年,在執政15年之後,劉秀終於痛下決心,下達了著名的「度田令」,要求全國嚴格檢核墾田頃畝和清查戶田,以杜絕兼併之勢。
可是,「度田令」在朝野上下遭到了強烈的反抗,劉秀為了殺一儆百,逮捕大司徒歐陽歙,以他在任汝南太守期間度田不實,接受賄賂千餘萬為罪名,將之處死,歐陽歙的弟子千餘人集體上書,為其求情,劉秀不准。其餘被處決和處分的重臣還有河南尹、南郡太守和琅琊太守等人。為了對抗,各地豪強紛紛武裝暴亂,他們攻擊政府住所,殺害行政長官,當政府軍前往追剿時,他們就一鬨而散,軍隊一走,很快又屯集在一起,這種情況,以青、徐、幽、冀四州最為嚴重,而這四大郡州又是當時的國之重鎮,可見反抗之烈。121
劉秀四處彈壓,恩威並施,總算把叛亂平息了下來,可是,豪強勢力實在太大,頑疾終於不能徹底割除。到了後來,劉秀一聲嘆息,只好與之妥協,他留下了8個字,曰「苟非其時,不如息人」,也就是自認時機不到,不如息事寧人。
中國自從形成大一統的帝國模式之後,歷朝新建,首要任務必是「削藩」,「削藩」成功,中央集權可得,「削藩」不成,中央與地方的權力之爭必永無寧日。東漢初建,豪強除而不盡,光武帝就學不成漢武帝了。在財經和產業政策上,他也不得不把權力下放。
東漢延續前朝舊制,仍然實行鹽鐵專營政策,不過把大司農所屬的鹽官和鐵官下放,歸郡縣經營,同時廢止均輸官等。這意味着,中央把很大的一塊專營收入放給了地方,同時放棄了流通領域的國營化戰略,這直接造成了中央財政的疲軟,以及對地方控制力的減少。到了章帝時期,公元84年,為了解決國家財政困難,又把鹽官和鐵官收歸大司農,由中央政府統一實行鹽鐵專賣。可是,僅僅三年後,章帝駕崩,新即位的和帝就下詔,「中央不再實行鹽鐵專營,允許民間自主經營,所得的專營收入重歸地方金庫」。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