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另一半/黑暗之半 - 第10章
斯蒂芬·金
貝蒙特夫婦開着他們自己的車,跟在休旅車後頭停了下來,他們倆看起來有些難為情,卻又有些興致勃勃。既然他們自願和「城裡來的高檔蕩婦」一道來,挖墓人霍特猜想也許他們覺得這還挺有趣的。
「一切都很好嗎。賽德先生?」他問。
「天哪,不好,但我猜會好點的。」他回答說,朝挖墓人霍特眨了眨眼。霍特也立即朝他眨了一下。
一旦確認貝蒙特夫婦是自願的,霍特就放下心來當觀眾了。他還挺慶幸自己能這麼近距離的看這場免費秀。那個女人所帶的東西中,有一塊老式的假墓碑,頂部是圓的,看起來像是漫畫裡的墓碑,一點也不像霍特最近才立起的正牌貨。她繞着假墓碑瞎忙一場,使她的助手一次又一次地立起它。霍特曾走過去問是否要他幫忙,但她以那傲慢的紐約式風格拒絕了,於是霍特又退回原處。
最後,她總算把它擺好了,又讓助手忙着打光。在這段期間,貝蒙特先生一直站在一旁觀看,有時摸摸他額頭上的白色小疤痕。他的眼神吸引了霍特。
(他在照相,)霍特想。(也許比那蕩婦更好,而且更持久。他把她儲存起來,將來哪天寫進書里,她卻啥也不知道。)
最後,一切就緒,總算可以拍照了。那個女人讓貝蒙特夫婦在假墓碑上握了十幾次手,那天天氣很冷,她指揮他們就像指揮那個娘娘腔助手一樣。由於光源不足、或他們的表情不對,或她自己才他媽的不對,總之她用沙啞的紐約口音一次次命令他們重來,霍特聽說貝蒙特先生不是太有耐心的人,不免期待着他對她大發雷霆。雖然那天非常冷,但是,貝蒙特先生──還有他的妻子──似乎覺得很有趣,並未生氣,他們一次次地照「城裡來的高檔蕩婦」的話做。挖墓人霍特相信,如果是他自己的話,用不了十五秒就會把那女人臭罵一頓。
就是在這,這該死的坑洞地方,他們立起了那個假墓碑。啊,如果他需要更明確的證據,草皮上還有圓形腳印,這是那個「高檔蕩婦」的高跟鞋留下的。她是從紐約來的,只有紐約女人才會在那種季節穿高跟鞋,而且還穿着它們在公墓里走來走去拍照。如果那不是──
他的思路突然斷了,那種寒意又湧上來。他正注視着高跟鞋已有些模煳的腳印,當他盯着那腳印時,他的眼睛不經意地發現別的、更新的腳印。
2
(腳印?那些是腳印嗎?)
(當然不是,挖這洞的傢伙把一些泥土丟得比其他的土遠了一點,如此而已。)
不是這樣,霍特知道不是這樣的。當他走到草皮上的第一個土塊前,在離坑洞最近的一堆泥土上看到了一個很深的腳印。
(所以那是腳印沒錯,然後呢?你覺得干下這檔事的人會手上拿着一把鐵鍬四處飄蕩,就像是鬼馬小精靈那樣友善的鬼魂?)
世上有許多人喜歡自我欺騙,但挖墓人霍特不是那種人。他心裡那神經質嘲笑的聲音無法改變他所看到的。他一生追逐過許多野獸,這腳印太明顯了,不容他視而不見。他祈求上帝,但願那不是腳印。
靠靠近墳墓的這堆泥土上,不僅有着腳印,還有個圓形的凹痕,幾乎有餐盤那麼大。這凹痕在腳印左邊。在圓形凹痕和腳印的兩邊後方一點的泥土中,有些顯然是手指抓過的痕跡,那手指在抓緊地面前滑了一下。
他抬起頭,在第一個腳印後又看到了另一個。就在後頭的草地上,大小是第三個腳印的一半,那是鞋上泥土落下形成的。它已經塌了,但還有足夠的濕度保持着印痕……剛開始引起他注意的第三、四個腳印也是這樣。如果他來得晚了點,加上草還是濕的,那麼鞋印就會碎成小土粒,就什麼也看不到了。
他希望自己來得晚一點,希望自己先去了「仁慈公墓」;他出門時本來是這麼打算的。
但他沒有,世事就是如此。
腳印逐漸消失,距離地上的坑洞(墓穴)不到二十呎。挖墓人霍特懷疑遠處潮濕的草地上可能還有腳印,雖然他很不願意,但還是認為自己該去檢查一下。現在,他又看回最清晰的那些腳印,就是最靠近坑洞的那堆泥土處。
手指抓出的痕跡;再前面一點的圓形凹痕;圓形凹痕旁的腳印。這些說明了什麼?
挖墓人霍特還沒問自己,答案便已浮現在他心中。確定得就像老影集葛洛丘.馬可斯秀其中一集的名字:足以為此賭命。他看得一清二楚,仿佛事情發生時他就在旁邊看着,這就是為何他不想跟此事發生關係的原因。太他媽令人毛骨悚然了。
因為從外表看來:這裡有個人站在新挖的坑洞中。
對,但是他怎麼下去的呢?
對,但這是他自己挖的洞,還是別人挖的呢?
對,但是從這些草根的扭曲、磨損和斷裂來看,好像草皮是被手扯開,而不是用鐵鍬整齊的鏟開,這又該怎麼解釋?
別管這些但是了。別管它們。也許,不去想它會更好。先設想這個人站在洞裡,這個坑洞太深了,導致他沒法跳出來。那麼他怎麼做呢?他把手掌放在最近的土堆上,把自己撐上來。如果他是個成人而不是孩子的話,這麼做並不難。挖墓人霍特看着清晰完整的腳印,心想,(如果這是個孩子,他可有雙大得嚇人的腳。這腳至少也有十二號大。)
手伸出來,撐出洞外。在過程中,手在鬆散的泥土上滑了一下,留下那些痕跡。然後你爬了出來,用一隻膝蓋保持身體平衡,壓出了圓形凹痕。你把一隻腳放在膝蓋旁,重心從膝蓋移到腳上,站起身,走開。就這麼簡單。
(某個人從他的墓穴里爬出來,然後離開,是這樣嗎?也許他有點餓了,決定去鎮上的速食店買個起士漢堡包和一瓶啤酒?)
「他媽的,這不是一個墳墓,它只是個該死的洞!」他大聲說,當一隻麻雀朝他大叫一聲時,他嚇了一跳。
對,只不過是一個洞──他如此告訴自己。但他怎麼一點也沒看到鐵鍬留下的痕跡呢?為什麼只有離開坑洞的一連串腳印,卻沒有繞着它、走向它的腳印呢?如果是用挖的話,他會一直踩上他挖出的土裡,應該會留下那些腳印的。
挖墓人霍特不知該如何是好。從技術上來說,他認為這是犯罪行為,但你無法指控罪犯人盜墓──因為被挖的洞裡沒有屍體。你頂多只能叫它作破壞行為,如果要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挖墓人認為這顯然超出了他的職責範圍。
也許,最好把洞填好,草皮補上,然後忘掉這整件事。
(說到底,)他第三次告訴自己,(並沒有人葬在那裡。)
腦海中,春天那個下雨的日子忽地閃現。天哪,那個墓碑看起來像真的一樣!當你看着那個娘娘腔助手調整位置時,你知道它是假的,但是,當他們把它立好,並在前面放上那些假花時,你會發誓它是真的,真的有什麼人──
他的手臂開始起雞皮疙瘩。
「別再想了,」他嚴厲地告訴自己,此時,麻雀又叫了起來,挖墓人霍特慶幸聽到它不可愛卻極為真實和平凡的聲音,「你繼續叫吧。」他說,然後走向最後面那些腳印。
正如他所猜測的,他可以看到草地上其他的腳印。它們離得很開。看着腳印,挖墓人認為這傢伙並沒用跑的,但他確實跨得很大步。四十碼外,他利用另一種方法得知那傢伙離去的路線:一個被踢翻的大花籃。雖然至此他已看不到腳印,但是,花籃原本應該是在他能看到腳印的那條路上的,他只是簡單的把它踢到一邊,繼續向前走。
從挖墓人霍特的觀點看,這麼走路的人,你最好別去惹他,除非你有充足的理由。
他斜穿過墓場,似乎走往公墓和公路之間的矮牆。就他像個有地方要去和有事要做的人一樣走着。
雖然挖墓人霍特不善想像,而且也不太聰明(這兩件事就像手牽手般地不離不棄),但有那麼一剎那,他真的看見他了:一個大腳的大個子,大步走在這漆黑寂靜的郊外,步伐從容自信,一腳踢開擋路的花籃,連一步也沒停下。此外,他也沒任何恐懼的跡象──這個人什麼都不怕。因為如果那裡真有活物的話,那麼他才是令人害怕的那方。移動,行走,邁開步伐,上帝保佑擋到他路的人。
麻雀大叫一聲。
挖墓人嚇得跳了起來。
「忘了它,朋友,」他再次告訴自己,「填滿那該死的坑,再別想它了!」
他填滿坑洞,並努力想忘掉它,但是那天下午,戴克.布瑞福德在「史達公墓」找到他,告訴他有關荷馬.葛馬奇的新聞,葛馬奇那天早上在離「家鄉公墓」一哩遠的三十五號公路被發現。整個鎮上議論紛紛,謠言揣測滿天飛。
於是挖墓人霍特很不情願的去找潘格彭警長談話。他不知道葛馬奇的被殺和洞與腳印是否有關係,但他認為最好把他知道的說出來,讓那些靠這吃飯的人來判斷。
第四章 小鎮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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