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另一半/黑暗之半 - 第11章
斯蒂芬·金
近年來,城堡岩是個充滿不幸的小鎮。
似乎是為了證明禍不單行這句話,最近的八年到十年裡,城堡岩發生了一連串駭人聽聞的事,也都成為了全國性的大新聞。那些事情發生時,喬治.貝內曼是當地警長,人們都親切的叫他大喬治,但是大喬治這次無法偵辦荷馬.葛馬奇的案子,因為大喬治已經死了。那時,警方內部有個傢伙犯下了一連串強姦──並予于勒殺的罪行,大喬治破了案,但就在兩年後,他卻在城鎮路第三區那裡被一條瘋狗咬死──不止是咬死,而是名副其實的被撕裂。這些事件都非常詭異,但世界本就是個奇怪的地方,無情而可悲。
新警長(他已經來到這裡八年了,但除非到了公元二〇〇〇年,否則他都還算是「新警長」,他告訴他妻子,這也要他活得夠久與繼續連任才行)亞倫.潘格彭那時不在城堡岩,一九八九年以前,他在紐約州北方的一個小城市裡負責高速公路安全。
看着三十五號公路旁,水溝中荷馬.葛馬奇殘破的屍體,他希望自己仍待在原來的那個小城市。看來,這個小鎮的厄運根本沒隨大喬治.貝內曼之死而離去。
(哦,別亂想──你並不希望自己沒待在這裡。別以為自己想去別的地方,否則厄運可就真會逮到你。安妮和孩子們認為這是好地方。所以,為何不打消這個念頭呢?)
這是忠告。潘格彭發現,人的腦袋總是給情緒一些它們所不能接受的忠告。情緒說,(是,先生,既然你提到了,那它肯定是千真萬確的。)接着思路便開始緊張不安。
他對這種事是有心理準備的,不是嗎?在他擔任警長期間,曾在小鎮路旁挖出四十具屍體殘骸,阻止過無數次打架鬥毆,處理過上百次虐待配偶和兒童案件──那還只是有報案的,但他上任的這幾年卻很少有命案發生。只有四起,而且只有一個人逃掉─喬.羅德威在砍掉他妻子的腦袋後逃了。潘格彭對那位女人還算認識,當他收到羅得島金斯頓當地警方的傳真,說他們已抓到羅德威時,他甚至還為羅德威感到遺憾。
另一起兇案是汽車謀殺案。剩下的兩件則平淡無奇,一個是用刀,一個是用光禿禿的指關節──那是一樁走到絕路的虐待配偶案件,唯一特別的是:妻子把醉得不醒人事的丈夫打死,為二十年來的毒打報了仇。當她被指控時,她身上的瘀傷還清晰可見。法官只判她在女子教養院待六個月,然後緩刑六年,潘格彭對此一點也不遺憾。潘德法官這麼判,可能只是給那位女士應有的小小懲罰而已,然而這是錯的,她真正該得到的是一枚獎章。
他發現真實生活中的小鎮謀殺案,和阿嘉莎.克莉絲蒂小說里描述的全然不同。小說中,某個風雨交加的夜晚,有七個人在上校家中分別輪流用刀刺進虛弱的老上校體內。旦潘格彭知道,在現實生活中,當你趕到現場時,總會發現犯人仍站在那裡,低頭看着那一片混亂,不知自己到底做了什麼,為什麼會失去控制而造成可怕的後果。即使犯人離開現場,通常也不會走得太遠,總是有兩、三個目擊者能告訴你究竟發生了什麼,誰幹的,他去了哪裡。而最後一個問題的答案通常是離那最近的酒吧。一般來說,現實生活中的小鎮謀殺是簡單、野蠻和愚蠢的。
這幾乎成為定律了。
但是,規則也有被打破的時候。就像有時閃電會連續擊中同個地方一樣,小鎮的謀殺案也有相當棘手的……眼前的謀殺案便是如此。
潘格彭只能等待。
2
諾里斯.瑞奇威克警官從巡邏車處走了過來,車就停在潘格彭車子的後頭。晚春溫暖的空氣中,只有兩部警方專用對講機在噼啪響着的聲音。
「雷過來了嗎?」潘格彭問。雷指的是雷.范.亞倫,是城堡岩的特約醫師和驗屍官。
「嗯。」諾里斯說。
「荷馬的妻子怎樣?有人告訴她了嗎?」
潘格彭一面說話,一面揮手趕開荷馬臉上的蒼蠅。荷馬面朝天,然而除了突起的鷹鈎鼻外,已經什麼也不剩了。如果沒有左手的義肢和金牙,潘格彭懷疑就連他老媽也認不出他來,這金牙原本是在他嘴裡的,現在裂成了碎片,灑落在他軟軟的脖子和襯衫上。
諾里斯.瑞奇威克帶着像是從安迪.格瑞菲斯秀裡頭,那吵鬧的橫笛聲中走出的厭惡表情走了過來,不時低頭看着鞋尖,仿佛突然對它們起了興趣似的。「嗯……約翰在巡邏,安迪.克魯特巴克在地方法庭──」
潘格彭嘆了口氣,站起身來。死者荷馬.葛馬奇已經六十七歲了。他和妻子住一棟乾淨的小房子裡,緊鄰着舊火車站,離這不到兩哩,他們的孩子都已長大成人離開了小鎮。今天一大早,葛馬奇太太打電話到警長辦公室,帶着哭腔說:她今天七點醒來,發現荷馬整夜未歸,他平時因為嫌她睡覺打呼,睡在以前孩子的房間裡。昨天晚上七點,他像往常一樣,出去打保齡球,他通常半夜回到家中,最晚不超過十二點半,但床是空的,他的車也不在院子裡或車庫中。
總機雪拉.布麗罕將電話內容轉告給潘格彭警長,他當時正在加油站加油,聽完報告後,立刻用加油站的付費電話打給葛馬奇太太。
她告訴了他有關卡車的所有特徵──一九七一年的雪佛蘭小貨車,白色,有着茶色的生鏽痕跡,座椅上有個槍架,緬因州車牌,號碼是96529Q。他將這些特徵用對講機通知正在值勤的部下(只有三個人,克魯特在法庭作證),並且告訴葛馬奇太太,一有消息就立即通知她。他並不太着急,葛馬奇喜歡喝啤酒,玩保齡球的時候更是如此,但他並不傻。如果他喝多了,覺得開車不安全,他可以睡在球友家的客廳沙發上。
然而有個疑問:如果荷馬決定留在某個球友家,他為什麼不打電話給他的妻子,通知她一聲呢?他不知道她會擔心嗎?也許時間很晚了,他不想吵着她,這可能性是存在的。潘格彭想,還有一個可能,那就是他打過電話,而她睡得很沉,並未聽到,在她的臥室和放電話的房間中隔着一扇關着的門。但在這假設中,必須附加一個條件,就是她打呼打得像雷一樣。
潘格彭向心神不寧的葛馬奇太太說再見,掛了電話。他認為,最晚今天上午十一點,她的丈夫就會回家,他一定滿臉羞愧,宿醉未醒。那時,葛馬奇太太會狠狠罵老傢伙一頓。潘格彭自己也會說些:你該不會從城堡岩開車到南巴黎就開了三十哩之類調侃的話。
與葛馬奇太太講完電話的一小時後,他覺得自己的分析有點不太對勁。如果葛馬奇在球友家過夜,潘格彭認為,這應該是第一次才對。否則,他妻子自己就會想到這種可能,至少打電話到警長辦公室前會多等一會。這時,潘格彭突然意識到,荷馬.葛馬奇太老了,他不會改變自己的習性的。如果昨晚他在什麼地方過夜,那麼他以前也應該這麼做過,然而他妻子卻說沒有。如果他以前能自行開車回家,那麼昨晚他也應該能做到……但他沒這麼做。
(這麼說老傢伙總算多了個新習慣,)他想。(這種事也常常發生。也許,他只不過是喝多了。他甚至有可能只和平常喝的一樣多,卻比平常更醉。他們說有時的確會如此。)
他試着忘記荷馬.葛馬奇,至少暫時忘掉他。他還有許多工作要做,而他卻坐在桌子前,手上放着一支鉛筆,想着那老頭開着他的貨車去了那裡。這老頭滿頭白髮,剃得很短,還有一隻機械義肢,他是在釜山失去手臂的,當時,現在大多數當警察的越南戰爭老兵還包着尿布呢……算了,想這些也沒用,它既不會幫他完成該做的工作,也無法找到葛馬奇。
但是,他還是走到雪拉.布麗罕的辦公室,想叫她聯絡諾里斯.瑞奇威克,問問諾里斯有沒發現什麼,這時,反倒是諾里斯先打了回來。諾里斯這通電話加深了潘格彭的不安,一股涼意竄進潘格彭全身,使他感覺有點麻麻的。
他嘲笑那些在廣播節目中大談心靈感應和預言之類的人。暗示和揣測成了人們生活中的一部分,當他們用暗示和揣測的手法時,就連他們自己也沒察覺到,而誤以為是心靈感應和預言,他嘲笑這些人的舉動。但是如果問他,那一刻他怎麼會想到荷馬.葛馬奇的,潘格彭會回答:(當諾里斯打電話進來時……啊,那時我就知道老頭要嘛受了重傷、要嘛死了。而後者的可能性更大。)
3
諾里斯恰巧在三十五號公路的亞森紐農場停下,這是離「家鄉公墓」南面一哩之處。他甚至想都沒想到荷馬.葛馬奇;雖然亞森紐農場和荷馬家相距不到三哩,如果昨晚荷馬從南巴黎循正常途徑回家的話,一定會經過亞森紐農場。但諾里斯認為,昨晚亞森紐農場不會有人看到荷馬;因為如果他們見到了,那麼荷馬只消十分鐘就會平安到家。
諾里斯之所以在亞森紐農場停下,全是因為他們有三個鎮上最好的農產品攤子。他是那種喜歡烹飪的單身漢,對新鮮的甜豌豆簡直愛到不行。他想知道亞森紐農場什麼時候有賣甜豌豆,順便才問問桃麗.亞森紐是否看到荷馬.葛馬奇的貨車。
「你知道,」亞森紐太太說,「你會這麼問還真有意思,因為我的確有看到,昨天晚上很晚的時候,不對……我想起來了,應該是今天凌晨,因為〈約翰.卡爾森〉還在播,但快演完了。我去拿了碗冰淇淋,看了一會大衛.賴特曼秀就上床睡覺了。這幾天我睡的不太好,而且馬路那頭的男人讓我很不安。」
「亞森紐太太,什麼男人?」諾里斯問,突然感興趣起來。
「我不知道──總之是個男人。我不喜歡他的模樣。我甚至看不清他,可我就是不喜歡他的模樣,誰知道為什麼呢?我知道,這聽起來不太好,但杜松嶺瘋人院離這裡不太遠。再說,當你凌晨一點看到一個男人獨自在馬路上時,誰都會覺得不安,即使他穿着西裝。」
「他穿怎樣的西裝──」諾里斯開始問,但沒用。亞森紐太太是個喋喋不休的鄉下老婦人,她自顧自的說下去,完全不理諾里斯.瑞奇威克。他決定讓她說完,同時儘可能在其中收集有用的資料,於是從口袋裡掏出他的筆記本。
「就某方面而言,」她繼續說,「這西裝使我更不安了。三更半夜的,一個男人穿着西裝實在很怪,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話。也許你不明白,也許你認為我只是個又老又蠢的女人,也許我的確是個愚蠢的老女人,但是,在荷馬經過的一、兩分鐘前,我有一種感覺,那個男人好像要到我家來。我起身檢查一下,確認門有沒有鎖好。你知道,他往這裡看,這可是我親眼看到的。我會特別提起他往這裡看這回事,是因為他可以看到我家這麼晚了還亮着燈,也許他還能看得到我,因為窗簾很薄。我看不清他的臉──昨晚沒有月亮,而這裡竟然不能接第四台與沒有設置任何路燈,不像城裡那樣──但我能看到他轉過頭。然後他就真的穿過馬路──至少我認為他如此做,或想要這麼做,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話──我認為他會走過來敲我的門,說他的車壞了,他能不能借個電話,我不知道如果他真這樣做,我會說些什麼,也不知道我會不會開門。我猜我八成真是又老又蠢了,因為我想到《希區考克劇場》的影集,有一集裡頭有個瘋子,他能夠施展魔力讓小鳥從樹上掉下來,只是他得先用斧頭把某個人砍碎,然後把碎片放在他汽車的行李箱中才有力量,而片子最後卻只是因為他的車尾燈壞了或類似的事,警察才抓住他──但另一方面──」
「亞森紐太太,我能不能問一下──」
「──我不喜歡馬路那頭那個可怕的人,」亞森紐太太繼續說,「你知道的。所以我有點不安。但是我對自己說──」
這時,諾里斯已完全忘記甜豌豆的事。他告訴亞森紐太太,她看到的人可能與他們正在調查的案件有關,這終於使她停了下來。他要她從頭開始,把她看到的一切告訴他,就別再扯些《希區考克劇場》之類的事情了。如果可以的話。
他透過對講機告訴亞倫.潘格彭警長的故事是這樣的:她一個人在看「今夜」,丈夫和孩子們已經上床睡了。她的椅子靠窗,外頭是三十五號公路,窗簾沒拉上。大約十二點半或十二點四十,她抬起頭,看到一個人遠遠地站在公路的另一邊……也就是「家鄉公墓」那頭。
那人從公墓那裡走來,還是從別的方向走來?
亞森紐太太不確定。她有種感覺他是從「家鄉公墓」過來的,這意味着他正離開小鎮,但她無法確定的說出是什麼給了她那種感覺,因為她第一次看窗外時,只看到空曠的公路,在她起身去拿冰淇淋前,她又看了一眼,那時他已經在那了。他站在那裡,望着燈亮着的窗戶──也許正在看着她。她認為他要穿過公路或者已經開始穿過公路(潘格彭想:也許他只是站在那裡;其餘的只不過是一個女人神經質的瞎扯罷了),這時,山坡上出現了亮光。當穿西裝的男人看到駛近的車燈時,他豎起拇指,做出想搭便車的手勢。
「那是荷馬的貨車,而且是他開車沒錯,」亞森紐太太告訴諾里斯,「一開始,我以為他會直直開過去,任何一個正常的人在半夜看到搭便車的人都會這樣的,但煞車燈亮了,那個人跑到車子的另一邊,上了車。」
亞森紐太太四十六歲,但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大二十歲,她搖搖長滿白髮的頭。
「荷馬那麼晚了讓人上車,他一定是瘋了,」他告訴諾里斯,「要嘛瘋了,要嘛是笨,我認識荷馬快三十五年了,他可不是個笨蛋。」
她停下來思索了一會。
「呃……不是非常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