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另一半/黑暗之半 - 第13章

斯蒂芬·金

  座位上血跡斑斑,幾乎遮住了上頭的雪佛蘭標誌。駕駛座旁的把手上有血,鏡子上有血──呈橢圓形,漢彌爾頓認為,當96529Q先生調整他的後照鏡時,他用他受害者的血在那裡留下了一個幾乎完美的拇指指紋。在麥香堡的盒子上也有一大塊血跡,看起來盒子裡面還有頭髮。

  「他怎麼向路上遇到的小姐解釋呢?」漢彌爾頓低聲說,「說他刮鬍子割傷了自己?」

  他身後傳來了一聲輕響。漢彌爾頓勐然轉過身,他覺得自己動作太慢,太莽撞了,這是樁非比尋常的事,應該要更加謹慎的。現在,那傢伙已經站在他身後,而老式雪佛蘭貨車的駕駛座里很快就會有更多的血,他的血,因為這傢伙能從緬因州開着這台活動屠宰場來到這裡,肯定是個心理變態者,他會像買瓶牛奶似的輕鬆殺死一個州警。

  漢彌爾頓抽出他的槍,這在他的值勤工作中是第三次了,他退開保險栓,差點對着黑夜開槍(也許還會連開二、三槍),他緊張到了極點。但沒有人在那。

  他慢慢垂下手中的槍,太陽穴那裡的血管劇烈跳動着。

  一陣風吹過,又傳出了輕微的響聲,他在人行道上看到一個麥香魚盒子,那響聲毫無疑問的是出於此處。你真聰明,福爾摩斯;這沒啥好提的,華生,不過就是最基本的──聽到風聲立刻躍開五、六呎,然後站定。

  漢彌爾頓長長呼出一口氣,小心翼翼地關上手槍的保險。「差點丟人現眼,福爾摩斯,」他說,聲音有些顫抖,「差點就得寫張槍擊報告。」

  他想把槍放回槍套中,因為很明顯的,除了空麥香魚漢堡包盒外,沒啥好開槍射擊的東西,但他決定拿着它,直到支持到來。握着槍很舒服,這並非因為血,或因為緬因州警察要抓的這個殺人犯開着那可怕的貨車走了四百哩。那輛貨車散發出一種惡臭。他不知道支持警方來時是否也能聞到,或還是只有他自己才聞得到,然而他並不在意。他認為那不是血或食物腐爛的味道,而是邪惡的味道,某種非常非常邪惡的東西的味道,邪惡到使他不敢把槍放回槍套,即使他確定散發那味道的人可能已經在幾小時前走了──他沒聽到發動機剛熄火時會發出的滴答聲。但沒關係,這改變不了他所知道的事情:這貨車曾是一個可怕禽獸的巢穴,而這禽獸可能還會回來,給他一個措手不及,他不想冒這種險。媽媽可不能以此作為賭注。

  他手中拿着槍,心驚膽跳地站在那裡,似乎過了好久好久,支持才總算來了。

第六章 大城命案

  杜蒂.艾柏特生氣了,當杜蒂.艾柏特生氣時,你最好別去惹她。她面無表情地走上位於L街某間公寓門前的樓梯,像頭犀牛穿過一片廣闊的牧場(體積也差不多了)。她穿着深藍色衣服,胸部奇大無比,肥胖的手臂像鐘擺一樣晃着。

  多年前,這女人曾是華盛頓最漂亮的應召女郎之一。那時,她的身高──六呎三吋──和美麗的臉蛋使她名聲大噪。人們紛紛追求她,和她上床成了無上光榮的事。如果誰有興趣翻翻肯尼迪總統第二任執政期和尼克森第一任執政期時,華盛頓各節日與晚會的相片簿,便能在裡頭發現杜蒂.艾柏特,她總是挽着某名人。光是她的身高就不會讓你漏看了她。

  杜蒂是個妓女,她有着銀行出納員的心腸和蟑螂的靈魂。她有兩個常客,一個是民主黨參議員,另一個則是共和黨參議員,他們給她的錢足以讓她洗手不干。但他們並非全然自願的。杜蒂知道,染病的風險不會比較少(高官也一樣容易得愛滋或其他性病),而她的年紀也越來越大。他們都答應會在遺囑中留些財產給她,但她並不完全相信這些紳士。抱歉,她告訴他們,但我並不相信聖誕老人或童話,小杜蒂一向自食其力。

  小杜蒂用那些錢買了三棟公寓。過了幾年,當年使人傾倒的(通常是在她裸體時)一百七十磅體重變成了二百八十磅。七〇年代投資報酬率級高的股票在八〇年代開始變差,那時,其他的投資者似乎還過得不錯。她曾和兩個出色的股票經紀人有過關係,而她很後悔退出這行時沒有緊抓住他們。

  其中一棟公寓房在一九八四年賣掉;就在一次充滿災難性的稅務檢查後,而第二棟在一九八六年賣掉。她緊緊抓牢L街的這棟公寓,就像抓住最後一根救命的稻草。她相信這一、兩年內她還不必賣掉這棟房子。如果真走到那一步,她準備帶着行李去阿魯巴。但在此之前,曾是首都最紅的應召女郎的房東將繼續堅持下去。

  她過去總是堅持不懈。

  而她準備以後也不會改變。

  上帝保佑那些阻礙她的人。

  例如佛德瑞克.吹牛先生.克勞森。

  她走到二樓平台。舒曼夫婦的房裡正大聲放着《槍與玫瑰》的歌。

  「關掉那該死的音響!」她用全力吼着……當杜蒂.艾柏特發出她的最高音量時,能使窗戶裂開,小孩的耳膜破裂,狗倒地而死。

  音樂立即從尖叫變成低語。她可以感到舒曼夫婦像一對暴雨中的小狗般擠在一起,祈禱她別去他們那裡。他們害怕她,這很明智。舒曼是一家大公司的律師,但他還沒有權有勢到讓杜蒂三思而後行的地步。如果他在他生命還算年輕的階段就惹毛她,那她會徹底摧毀他的人生,光是他知道這點,就很令人滿意了。

  當你的銀行貸款和投資金額一落千丈時,你不得不屈就於環境,自我安慰。

  杜蒂開始爬上通往三層的樓梯,佛德瑞克.吹牛先生.克勞森就奢侈的住在那裡。她抬着頭,邁着犀牛般的步伐,鎮定而從容。

  她一直盼着這一天。

  克勞森從未踏上通往當律師的那條階梯。而現在,他甚至不在階梯上。他像她所遇到的所有法律系學生(大多數是房客;她在她所謂的「陳年往事」中從沒和他們發生過性關係),好高騖遠,資金不足,卻整天胡亂吹牛。通常,杜蒂不會將實力和瞎掰混為一談。她認為,相信一個學法律系學生的大話非常愚蠢。一旦你開始容忍這種行為,你就會被騙得連內褲也得賣掉。

  當然,這是譬喻的說法。

  但,佛德瑞克.吹牛先生.克勞森卻打破了她的常規。他已經連續四次遲交房租了,而她之所以容忍,則是因為他使她相信他所言屬實(或有可能成真):他真的要發大財了。

  如果他宣稱席尼.薛爾頓其實是羅伯特.魯德蘭,或維多莉亞.霍爾特其實是蘿絲瑪莉.羅傑,她根本不會相信他,因為她根本瞧不起那些作家和他們無數的崇拜者。她喜歡犯罪小說,而且越血腥越好。從《星期天郵報》上頭的暢銷排行榜看來,讓她覺得有很多人喜歡浪漫小說和間諜小說那類狗屁玩意,但她可是在艾爾莫.李諾德登上暢銷書排行榜之前,就已經看了好多年他的小說,她也相當喜歡吉姆.湯普森、大衛.古迪斯、荷拉斯.馬克柯伊、查爾斯.韋福德等人。總而言之,杜蒂愛死了那些小說,裡頭的那些男人們總是忙着搶銀行、火拼、有時還抽空把他們的女人揍個半死。

  她認為在這些作家中,喬治.史塔克是最優秀的。從《馬辛的方式》、《深灰色軍服》,直到最後一部《駛往巴比倫》她都看過,而且非常喜歡。

  她第一次到三樓克勞森的房子催討房租時(那次不過晚了三天,但如果你縱容他,那麼他就會得寸進尺),屋裡堆滿了筆記本和史塔克的小說。在她催促下,他答應明天中午前給她一張支票,然後她問他史塔克小說是不是走法律這一行所必讀的。

  「不是,」克勞森微笑着說,他的微笑看來輕鬆、愉快又邪惡,「但它們能帶來財富。」

  正是這微笑吸引了她,使她相信了他的話,而她通常很少相信他人。在鏡子前,她曾多次看過那種微笑,她相信這種微笑是裝不出來的,就算是現在她仍深信不疑。克勞森真的發現了賽德.貝蒙特的秘密,但他的失敗在過於自信,認為貝蒙特會任他佛德瑞克.克勞森擺佈。這同時也是她的錯誤。

  在克勞森向她解釋他的發現後,她讀了貝蒙特兩本小說中其中的一本──《紫霧》,覺得這是一本爛透了的小說。儘管吹牛先生給她看了一些信件和影印文件,她仍無法相信作者是同一人。除了……在看了四分之三後,她原本準備把這本狗屁小說扔掉並忘了這整件事,但此時,她卻看到了一個農夫槍殺一匹馬的段落。馬的兩條腿斷了,農夫不得不殺它,但問題是,老農夫約翰卻很樂意這麼做。事實上,他把槍管頂在馬的腦袋上,然後開始手淫,在達到高潮那一刻扣動扳機。

  她認為,這就像貝蒙特寫到這裡時去泡杯咖啡……而喬治.史塔克走進來續寫了這段。這肯定是這堆乾草中唯一的金子。

  唉,現在都無關緊要了。這隻證明,沒有人能永遠不受騙。克勞森騙了她,但至少時間不長。現在一切都結束了。

  杜蒂.艾柏特走到三樓,她的手已握起拳頭,準備使勁敲門,這時,她發現其實並沒必要敲門。克勞森的房門僅僅是虛掩着而已。

  「天哪!」杜蒂撇着嘴低聲說。雖說這裡並非吸毒者的聚集地,但若是要搶劫一個白痴的公寓,他們絕對很樂意越過界限。這傢伙比她想的還要蠢多了。

  她用指關節敲敲門,門開了。「克勞森!」她大聲喊道。

  沒有回答。從短短的玄關望去,她看到客廳的窗簾是拉上的,房裡的燈亮着,收音機也開着,但音量不大。

  「克勞森,老娘要跟你談談!」

  她走過短短的玄關……停了下來。

  地板上有個沙發埝。

  如此而已。這裡沒有被吸毒者搶劫過的跡象,不過她的直覺仍很敏銳,感到了一陣莫名的恐懼。她聞到某種味道,這味道非常微弱,但肯定存在,有點像變質但還沒有腐敗的食物。其實不完全像那樣,但她只能想到那味道。她以前聞過這味道嗎?她認為有。

  還有另一種味道,卻不是從鼻子聞到的。她馬上就聞到了這氣味。並與康涅狄格州巡警漢彌爾頓達成了共識:一股邪惡的味道。

  她站在客廳外,看着掉落的沙發埝,聽着收音機。她爬了三層樓都臉不紅氣不喘,而這個沒啥害處的沙發埝卻使她肥胖的左胸下的心臟狂跳不已,使她的呼吸短而急促。這裡有什麼東西不對勁,相當不對勁。而重點是,如果繼續在此逗留,她也許就會成為那不對勁的一部分。

  理智叫她現在離開,趁着她還有機會時離開,理智非常有說服力。但好奇心叫她留下來……而它更加有力。

  她慢慢將頭探進客廳入口,先看向右邊,那裡有個假壁爐和兩扇對正對着L街的窗戶,在來就沒有其他東西了。她又往左邊看,接着她的頭就這樣停止了轉動,仿佛被卡在那裡,她的雙眼睜得老大。

  那被卡住的凝視不到三秒,但她覺得似乎已過了好久好久。她看到了一切,甚至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細節;她的記憶將她所見的拍了下來,清晰鮮明,就像即將要拍的那些犯罪現場照片一樣。

  她看到咖啡桌上有兩瓶啤酒,一瓶是空的,一瓶還有一半,瓶頸中只剩下一圈泡沫。她看到了煙灰缸,彎曲的表面上寫着「芝加哥度假勝地」。她看到了兩個沒有濾嘴的煙頭,就在白色的煙灰缸里,但克勞森並不抽煙。她看到了之前裝滿大頭針的小塑膠盒倒在酒瓶與煙灰缸之間。克勞森用這些大頭針在廚房的記事板上訂東西,而這些大頭針現在全散落在玻璃桌面上。她看到其中有些大頭針落到一本攤開的《時人》雜誌上,上頭刊着有關賽德.貝蒙特與喬治.史塔克的報導。雖然從這個位置看是顛倒的,但她仍可以清楚看出那是貝蒙特與妻子在史塔克的墓碑前握手的照片。照佛德瑞克.克勞森的說法,這本來是篇永遠也不會刊登的報導。而也將使他成為一個富有的人。在就這點而言他顯然錯了,說真的,他簡直是大錯特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