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穆朗瑪之魔 - 第2章

丹·西蒙斯

「沙克爾頓手下的人在1908年離開了小屋……我到那裡的時候,裡面還留下一輛大汽車,」他說,「可能是因為那裡的東西不容易生鏽、老化得比較慢吧。我不知道沙克爾頓遇上厚厚的雪時,那玩意兒能不能開10英尺遠,但英國人對那些機械裝置情有獨鍾。伯德上將也喜歡那玩意兒。總之,那年南極的早秋,我被他們留在了那個小屋裡。當時是1935年3月。同年十月初,也就是南極的早春時分,我終於被人接走。我的工作是前往羅伊德角一個很大的企鵝群棲地觀察阿德利企鵝。」

「但那可是南極的冬天。」我頓了頓說,總覺得自己接下來說的話肯定會特別傻,「我總以為阿德利企鵝不會……我是說,不會在一個地方過冬。我以為它們會在十月的某個時間到達那裡,然後在來年三月初帶着它們的小企鵝離開。我是說,那些倖存下來的小傢伙。我說錯了嗎?我一定是弄錯了。」

雅各布·佩里又笑了。「你說得完全正確,西蒙斯先生。我到那裡的時候,只能看到兩三隻企鵝搖頭晃腦地跳進海里——那時候正值羅伊茲島的三月初,很快小屋附近就會結冰,無冰水面差不多在數十里之外,我是在十月份的春季被人接走的,當時,阿德利企鵝還沒返回群棲地再度交配,養育幼仔。我沒法觀察企鵝的習性。」

我搖搖頭。「我不明白。你不是奉命去那裡……天哪,花了七個多月,差不多八個月的時間……去羅伊茲島的群棲地觀察企鵝,可那裡當時壓根兒就沒有企鵝。而且大部分時間都沒有陽光。你不是生物學家或者科學家吧,佩里先生?」

「不是,」佩里先生再次咧嘴笑,「我在哈佛大學學的是英文,主要研究18世紀、19世紀的美國文學,當然也包括不少英國文學。1923年我畢業時,亨利·詹姆斯正炙手可熱。詹姆斯·喬伊斯是一年前,也就是1922年出版了《尤利西斯》。而他那本《青年藝術家的畫像》則是六年前出版的。我當時花了一年時間在歐洲滑雪、登山——二十一歲那年,我繼承了一筆小小的遺產。1924年,我看了馬多克斯·福特《國際觀察》上的一篇故事,遂而決定立即離開瑞士,前往巴黎,見到他在文中寫的那個年輕人,把我自己寫的東西給他看。」

「你去了嗎?」我問道。

「是的,」佩里先生笑道,「當時,海明威是《多倫多星報》駐歐洲的通訊記者,要說對付我這種頭腦發熱的人,他還真有一套。我是在他的辦公室跟他見面的,那個地方很小,髒兮兮的。他立即叫我去樓下的咖啡廳喝咖啡,除了我之外還有其他人。過了幾分鐘,他看了一眼手錶,便說他必須回去工作了,將我這個正做着作家夢的人留在了咖啡廳里。」

「你把你寫的故事給他看了嗎?」

「當然,他看了三部,每部都只翻了翻前幾頁,便說讓我不要放棄自己的正職工作。可這根本不是你想聽的,對嗎?人老了就喜歡嘮叨。」

「挺有意思的。」我只嘟囔了這麼一句,但我同時又在想,天哪,你居然見過歐內斯特·海明威,還被他告知你不是當作家的料。這是什麼感覺?要麼就是佩里在吹牛?

「還是回到你感興趣的話題吧,西蒙斯先生,談談1933年到1935年間南極的事——我被伯德上將聘用,做了一名雜工,因為我有登山的經歷。在探險期間,探險小組的科學家會在各大山峰做些研究工作。我壓根兒就不懂科學,對企鵝也不怎麼了解,現在還是不太了解,儘管養老院裡的電視經常播放自然紀錄片。但在1935年,這都不是問題,因為伯德上將只想把我打發走,直到那年春天,當所有人都要離開南極時,他們才來接我。」

「所以,你在又冷又黑的地方待了七個月?」我傻乎乎地說,「你到底做了什麼讓他這麼不待見你?」

佩里先生用一把非常鋒利的小折刀切開一個蘋果,遞給我一塊。我接了過來。

「我救過他的命。」他嘴裡吃着蘋果,平靜地說。

「對哦,瑪麗說1934年,伯德上將孤身一人被困在一個高級氣象站里,你跟幾個人一起救了他。」我說

「沒錯。」佩里先生說。

「看來是因為他被人救了後覺得沒面子,就把你趕去了羅伊茲角的小屋,也讓你體驗體驗孤獨的滋味?」我實在是搞不懂。

「差不多吧,」佩里說,「只不過我沒有像伯德上將一樣,差點兒一氧化碳中毒……也沒有像他一樣要求救援。他有個無線電,每天都會聯絡小美利堅站。我卻沒有。我跟基地毫無聯繫。」

「前一年八月,你參加營救伯德的小分隊時,」我說,看了一眼跟瑪麗的聊天筆記,然後又看了看參考書(1991年的時候,可沒有谷歌),「當時正值南極的冬天,你和另外三人行駛了100英里。當時,如同迷宮一般的冰隙不是被風吹塌,就是被大雪覆蓋,一路看不到幾面警告旗。100英里的路程,幾乎一片漆黑,你們駕駛着一輛雪地牽引車,你那玩意兒就跟一輛加了金屬蓋的福特T型車差不多。而且,就只有你和三個來自小美利堅站的救援人員。」

佩里先生點點頭。「波爾特博士、韋特先生和我的頂頭上司E.J.德瑪斯掌管雪地牽引車。是德瑪斯堅持讓我跟去,開那輛雪地牽引車的。」

「這算是你的探險任務嗎?」佩里又給了我一塊美味的蘋果。

「作為雜工,與那些該死的雪地牽引車有關的工作都是我的事。夏天,如果那些科學家要離開小美利堅站,我就得幫他們開車,」老人說,「我想是因為德瑪斯先生覺得我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將車開進冰隙中吧。後來,我們得知大部分警告冰隙的旗子都不見了,我們不得不打道回府,但立即又出發了——儘管當時的天氣更加惡劣了。」

「我怎麼覺得聽起來還是伯德上將想懲罰你呀。」我說,感覺嘴中的蘋果又脆又鮮,「居然讓你孤身一人待在一個地方長達七個月之久。」

傑克·佩里聳聳肩。「還不是因為『救了』上將——他討厭任何人用到這樣的字眼兒,讓他掛不住面子。不過他沒辦法對波爾特博士和韋特先生怎麼樣——他們可是探險隊裡的大人物,他將德瑪斯先生也派去一個遙遠的、他幾乎見不到的地方參加任務。他派我先去參加夏天的探險任務,後來,又讓我在羅伊德角待了整整一個冬天。最後,伯德上將在報告中甚至都沒提我參與救他的事。我的名字也沒在大多與南極有關的史書中出現。」

聽到伯德上將竟是一個卑鄙小人,我感到十分震驚。「在大冬天被派往羅伊德角跟單獨拘禁有什麼區別?」我說,壓抑不住內心的怒氣,「連無線電也沒有嗎?我看是伯德上將被關押三個月後變成了瘋子——他自己倒是每天用無線電跟小美利堅站聯繫。」

佩里先生咧嘴笑道:「沒有無線電。」

我越想越不明白。「他讓你在羅伊德角沙克爾頓那個地方待了七個月,其中還有五個月是全黑的?!他到底是怎麼想的呀!」

佩里先生搖搖頭,但無論是他的表情還是他說話的腔調都沒有半點兒生氣或是怨恨。「我不是說過我是被探險隊聘用前往那裡登山的嗎?我們救了伯德之後,被要求和他一起待在他在高級氣象站挖的地下室里。我們是8月11日到的,一直待到10月12日。然後伯德和波爾特博士醫生一起乘『朝聖者』號飛走了——我終於參加了夏天的探險,讓我有機會用我的登山技巧幫助那些科學家。」

「『朝聖者』是飛機嗎?」我說。

佩里完全可以說,既然是說飛走了,這玩意兒不是飛機是什麼?難道是只大信天翁嗎?但他只是禮貌地點點頭,說:「他們開始探險時有三架飛機,『大福克』……」他停了下來笑着說,「是『福克』飛機,西蒙斯先生,F-O-K-……」他將這架飛機的名字拼寫了出來。

我咧嘴笑道:「我明白了。不過,你叫我丹就可以了。」

「那你得叫我傑克。」他說。

直呼「傑克」,我還真有點兒說不出口。跟那些名聲在外、頭銜很響或位高權重的人在一起的時候,我一般不會覺得他們有多了不起,但在雅各布·佩里先生面前,我卻覺得他真的很厲害。對我來說,即便嘴上多次以「傑克」相稱,但我在心裡仍舊尊稱他為「佩里先生」。

「總之,」他繼續說,「我們有架大福克,名叫『藍色刀鋒』……不過,我們到達南極後,他們第一次想讓這架飛機飛離地面時就撞毀了,對了,我應該說飛離冰面才對。他們還有一架更大的水上飛機,名字是威廉·霍利克,但那傢伙好像時常需要維修。所以,十月份天氣剛穩定下來,那架叫『朝聖者』號的單翼機便被派去接伯德上將和波爾特博士了,我們到達他那裡後,將他冰川下地下室的通風設備修好了。我記得在我們等待的那幾個星期中,波爾特博士會經常觀察星星、流星,測量氣壓。伯德病得不輕,整天昏昏沉沉的,什麼也做不了。一氧化碳對上將的腦子肯定不會有什麼好影響。八月份,在『朝聖者』號將伯德上將和波爾特博士接走後,我、韋特和德瑪斯便開着那輛雪地牽引車回到了小美利堅站……我也恰好趕上了他們前往海恩斯山脈的探險。」

「你加入探險隊就是為了去南極爬山嗎?」瑪麗敲門進來後給我倆端來了兩杯檸檬水,但也短暫地打斷了我們的思路。檸檬水是自製的,味道好極了。

佩里先生點點頭。「登山算是我的看家本領,也是我參加那次探險的唯一原因。嗯,就是登山。對了,我還會開車,那些設備玩得也很溜……所以,冬天來臨,不用登山的時候我就幫德瑪斯折騰那些雪地牽引車……但我去南極就是為了登山。」

「你登過很多山嗎?」我問。

佩里再次咧嘴笑了,那雙藍色的眸子像在沉思。「1934年夏天,上過麥金萊峰……可不是麥金利山,但南極附近的那座山峰名字跟它很像。還登上過海恩山山脈上幾座沒有命名的山峰……科學家去那裡尋找苔蘚和地衣,我將他們安全送達山脊後,便登上了山峰,下山後我再幫他們整理設備。1934年夏天,我爬上了福特山脈的伍德沃德山,後來又征服了雷亞山、庫伯山和桑德斯山。從專業角度來看,這些山都提不起我的興趣。山上到處都是冰雪,還有許多冰隙、冰崖和雪崩。讓-克洛德可能會喜歡。」

「讓-克洛德又是誰?」我問道,「是伯德探險隊中的成員嗎?」

佩里先生的眼神之前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中,這時他凝神看着我,笑道:「不,不是。他只是我很久以前認識的一個登山者。凡是跟雪啊、冰啊、冰川啊,或者冰隙有關的東西他都喜歡。對了,我還登上過幽冥山和恐怖山。」

「這最後兩座是火山吧。」我是想告訴他,對南極我並不完全是個門外漢,「是以兩艘英國船的名字命名的,對嗎?」

佩里先生點點頭。「是由詹姆斯·克拉克·羅斯在1841年命名的,他也被認為是真正發現南極的人,儘管他們並沒正式踏入過南極大陸,『幽冥』號是他的汽船,而『恐怖』號則是由羅斯的副指揮官弗蘭西斯·克羅澤指揮的。」

我把這些統統記下來,也不知道我這些材料對我正在構思的變異巨型企鵝襲擊沙克爾頓南極小屋的那本書有何用途。

「幾年後,克羅澤成了約翰·富蘭克林爵士探險隊的副指揮官,而『幽冥』號和『恐怖』號都迷失在了北方的冰原里。」佩里先生心不在焉地說,像是結束了剛才的回憶。「我說的是英國人的破冰船,」他笑着說,「可不是火山,那兩座山仍然在那兒。」

我抬起頭。「船沉了嗎?我是說『幽冥』號和『恐怖』號,幾年後沉了嗎?」

「比這個可要糟糕,丹。那兩艘船完全消失了。約翰·富蘭克林爵士、弗朗西斯·莫伊拉·克羅澤還有127名船員。他們本想前往西北航道和加拿大的北邊,可所有人都……失蹤了。那裡的荒島上留下了一些墳墓和人骨,但至今仍然沒有船或者大部分船員的遺體。」

我胡亂地把這些統統記下來。其實我對北極以及與之有關的探險都不感興趣,但一百多號人和兩艘船居然憑空消失了?我叫他重複了克羅澤船長的全名,然後寫下來,佩里耐心地將克羅澤的名字拼出來,像是把我當成了小孩。

「總之,」佩里先生說,「因為伯德上將見到我不怎麼高興,可能是他一看到我,便會想起在他那個言過其實的『高級氣象站』,想起因為自己的過失差點兒被一氧化碳毒死,後來還讓其他人冒着生命危險去救他的事吧。所以,第二年,也就是我在南極的最後一個冬天,伯德上將並沒有讓我跟其他人在主基地過冬,而是命令我從三月份到十月份獨自待在沙克爾頓在羅伊德角的小屋『觀察企鵝』。」

「應該是說觀察已經離開的企鵝。」我說。

「沒錯。」佩里先生交叉雙臂,咯咯地笑起來,我發現他的前臂仍然強壯,上面還有幾道青灰色的疤痕,是舊傷了,「但那個時候是秋天,還不是特別冷。我每天都能聞到企鵝群棲地的惡臭。不過,慢慢地也就習慣了。」

「對你來說那是真真切切的懲罰啊!」我再次對他說,想到這種孤獨的滋味,我仍然覺得恐懼,繼而轉為對伯德卑鄙行為的憤怒,「我說的懲罰可不是指企鵝糞,而是指那種被單獨拘禁的滋味。」

佩里只是對我笑了笑。「我挺喜歡的。在沙克爾頓小屋過冬的那幾個月,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光。那裡又黑又冷,沒錯……有時候那裡非常寒冷,因為那個小屋的保暖設施做得並不好,並不適合一個人居住,小屋到處都是縫隙,在那種暗無天日的日子裡,風真是無孔不入……但感覺很好。我用帆布和沙克爾頓以前的板條箱在門邊做了個小房間,這樣,我待在裡面會感覺暖和一些。雖然有些早晨,睡袋開口處的狼獾皮幾乎都會覆蓋着一層白霜,但那種體驗……不錯。真的不錯。」

「那年冬天你登過山嗎?」我問。話剛一出口我便意識到這個問題有些愚蠢。他能在零下六七十度,一片漆黑的環境下爬山嗎?

令人吃驚的是,他再次點點頭。「1908年,沙克爾頓的手下就登上過幽冥山——至少上過火山口的邊緣。」他說,「我獨自一人上過三次,不過走的路線都不一樣。有一次還是晚上。哦,雖然他們將第一個在冬天登上幽冥山的榮譽給了一個叫羅傑·米爾的英國登山者,他於六年前,也就是1985年登上了幽冥山,但我在1935年冬天就上過幽冥山兩次。不過,書上可沒有記錄,可能有人會記載這些,但我懶得提及。」

他陷入了沉默,我也不說話了,也不知道這個慈祥的老頭是不是在我面前信口雌黃。接着,他站起來,抬起那把木柄舊冰鎬,說:「1991年1月,也就是幾個月前……麥克默多站一個叫查爾斯·布萊克默的鋼鐵工人花了17個小時登上了幽冥山。他的事跡在各種高山期刊中都有記錄,因為他創造了一個官方的新紀錄。」

「你在五十六年前登山時留意過時間嗎?」我問。

佩里咧嘴笑道:「十三小時十分鐘。不過,我以前也留意過。」他笑了笑,然後搖搖頭,「但這個可幫不了你的研究,丹。關於南極探險,你到底想了解些什麼?」

我嘆了口氣,意識到作為一個採訪者,我實在太不合格了。(從某種程度而言,作為一個人我也很不合格)「你能告訴我些什麼?」我說,「我是說我想了解一些書本上沒有的東西。」

佩里摸了摸下巴。他下巴上的白須硬邦邦的,傳出明顯的刮擦聲。「呃,」他輕輕地說,「當你看着地平線附近的星星時……特別是碰上特別冷的天氣……那些星星會四處跳動。時而跳向左邊,時而跳到右邊……同時還會跳上跳下。我覺得是地面或者冰凍海洋上有大團超冷空氣所致,像正在移動的鏡頭一樣……」

我飛快地在紙上寫着。

佩里先生咯咯笑道:「這樣的小事對寫小說有幫助嗎?」

「這可說不準。」我說,繼續記錄着。

後來,那些在地平線上跳動的星星出現在了我的那本《極地惡靈》第一頁的結尾和第二頁的開頭部分,小說十六年後才得以問世,寫的是約翰·富蘭克林爵士在西北航道的那次災難,跟南極毫無關係。

但《極地惡靈》出版時,佩里先生早就罹患癌症去世了。

*

我後來獲悉,佩里先生參與過幾次著名的登山探險,比如他去過阿拉斯加的好幾座山峰,前往南美探險,攀登喬戈里峰,當然還有1991年夏天我們聊過的他跟伯德上將在南極探險的三年。「採訪」期間,我們聊得不錯,談到了旅行、勇氣、友誼、生、死,還有命運——聊了差不多四個小時。其間我一次也沒問到點子上,我是說沒有問及他1925年在喜馬拉雅山的探險經歷。

我們的長談即將結束之際,我看得出佩里先生累了。而且,他說話時的呼哧聲更加明顯了。

發現到我注意到他聲音中的異樣後,他說:「去年冬天,醫生幫我切掉了我一塊肺。我得了癌症。肺的其他部分可能也感染了,但癌細胞已經轉移到別的地方了,所以,到時候肺可能不是我致死的原因。」

「對不起。」我說,那一刻我真的詞窮了。

佩里先生聳聳肩。「嘿,如果我能活到九十歲,我就賺到了,丹。你是沒辦法體會我現在的心情。」他咯咯笑道,「我得肺癌其實挺荒唐的,因為我從不抽煙。這輩子連一根都沒抽過。」

我不知道該如何接他的話。

「說起來還真是諷刺,我搬到德爾塔就是為了離那些山近一些,到那裡只需幾分鐘路程。」佩里先生繼續說,「可現在我哪怕爬一座小山丘也會氣喘吁吁。即使是在小鎮邊緣的草地上走幾百英尺,也讓我覺得跟爬上28,000英尺以上的山峰一樣喘。」

我仍然不知道該怎麼說,得了肺癌是很可怕的事。只不過我當時實在太愚鈍了,也沒問他什麼時候,在哪裡爬過28,000英尺以上的高山。一座超過8000米的山,大約就是25,000英尺高,這樣的高度足以稱為死亡地帶了。登山者每待一分鐘,他的身體就會更加虛弱,會咳嗽、氣喘、呼吸短促,登山者甚至沒辦法通過睡眠補充能量(在那麼高的情況下,睡覺已經成為奢望)。我後來想,不知道佩里先生是用28,000英尺這個高度形容他現在的呼吸有多困難,還是真冒險登上過這麼高的山峰。我知道南極最高的山文森峰也不過16,000多英尺。

我還沒來得及問個聰明點兒的問題,佩里先生便輕輕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不是在抱怨,只是喜歡這樣的諷刺。如果這個操蛋的世界真有上帝,那就太他媽的太諷刺了。對了……你是作家吧。」

「是的。」我小心翼翼地說。新近認識的人,他們接近作家的一般目的就是希望能幫助他們:第一,幫他們找個經紀人;第二,幫他們出版書;第三,找個經紀人幫他們出版書。

「你有自己的經紀人吧?」佩里問道。

「嗯?」現在,我說話的語氣更加謹慎了。儘管才跟佩里聊了四個小時,但我非常崇拜他,不過業餘寫作就是業餘寫作。那種東西壓根兒就沒辦法出版。

「我一直都想寫點兒什麼……」

他終於開口了。從某種程度而言,聽到這番熟悉的話我感到很失望。跟許多新認識的朋友聊天時,他們的話題經常會繞到這上面來。但我也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要是他以前沒把書寫好,現在他差不多快九十歲了,而且即將死於癌症,還有什麼機會寫作呢?

佩里先生看着我臉,看懂了我的心思,然後大聲笑道:「別擔心,丹。我不是叫你幫我出版書。我可沒打算出版。」

「那你想幹什麼?」我問。

他再次揉了揉臉和下巴。「我想寫點兒東西,希望有人看到。這樣可以嗎?」

「可以呀。這也是我寫作的原因。」

他搖搖頭,我總覺得他有點兒不耐煩。「不是。你寫東西是想讓許多讀者了解你的想法。我只想找一個讀者。能夠理解、相信我所寫的東西。」

「你是說家人嗎?」我問。

他再次搖搖頭。我察覺到他提出這樣的要求對他也是難以啟齒。

「我唯一的家人就只剩下一個侄孫女了,也許是曾侄孫女,我也弄不清她到底跟我什麼關係。她住在巴爾的摩還是什麼地方。」他輕聲說,「我從沒見過她。真是見鬼,我甚至都沒見過她母親或者奶奶。但瑪麗和養老院有她的地址,不知記在哪裡。說將來等到我離開後,就可以將我的東西都寄到那裡去。丹,如果我真寫了,我希望它能被真正理解它的人看到。」

「是小說嗎?」

他咧嘴笑道:「不是,但我相信讀起來會像小說一樣。可能像那種二流小說吧。」

「那你開始寫了嗎?」

他再次搖搖頭。「沒有,這個機會我等了幾十年了……見鬼,我都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也許等到死神叩響我的門時,我才會有動力。這不,它正在敲門呢。」

「無論你想給我看什麼,我都會覺得非常榮幸,佩里先生。」我說。說這話時,我特別真誠,連我自己都有些吃驚。通常來說,我看那些業餘愛好者寫的東西時,總會覺得上面跟粘了鼠疫桿菌似的。但此刻我卻意識到,無論這個老人寫什麼,我都特別想看,雖然我當時覺得他寫的可能是20世紀30年代伯德的那次南極探險經歷吧。

雅各布·佩里一動不動地坐在那裡,久久看着我。那雙藍色的眼睛莫名地觸動了我,他那八根滿是傷疤、硬邦邦的手指似乎正敲擊着我的腦門。那種感覺並不愉悅,卻十分親切。

「好吧,」他終於說道,「要是我真寫了什麼,我一定會寄給你。」

我早已經將印有我地址等信息的名片給了他。

「不過有一個問題。」他說。

「什麼問題?」

他舉起兩隻手,即便他的左手失去了兩根手指,但他的手仍然極為靈巧。「我完全不會打字。」他說。

我笑了。「如果你將手稿交給出版商,」我說,「我們會幫你找個打字員,幫你打出來。我也可以為你效勞。只不過……」

我從我那個磨損得厲害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個莫萊斯基牌的米色空白日記本,裡面共有240頁。這本空白的日記本外面裹着一層柔軟的「皮」,上面有個皮質的雙環,可以放筆。我已經將一支削好的鉛筆放在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