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黑/篡改 - 第20章

王稼駿

  「哦,想拿回送我的東西對吧!我全部還給你!」我從包里掏出手機、項鍊、名牌墨鏡,一件件扔向林捷。

  他不躲不閃,任由那些昂貴的東西砸在身上,看得出,他竭力壓抑着胸中的怒火。

  「你瘋啦!」林捷大吼起來,走過來抓住我的手。

  餐廳里所有顧客的目光全投了過來。

  「怎麼?你還想打我?」我掙脫他的手,將事先準備好的小刀握在了手裡。

  沒想到我身上會帶着刀,林捷愣在了原地,被我甩開的手也不知所措地定在半空中。

  「想讓我愛上你,索性殺了我吧!」我把小刀轉了一百八十度,將刀柄那頭遞了過去。

  林捷仿佛觸電般,立刻縮回了雙手。

  我把刀放在了桌子上:「你這個懦夫。連拿刀的勇氣都沒有,根本不配喜歡我。」

  「閉嘴!」林捷一把抓起刀,我從他的眼神里看見了殺意。

  這個男人終於被我激怒了。

  「懦夫!」

  在他的怒火上澆下一把油後,我輕輕閉上了眼睛。

  留在我視網膜上的最後一個影像,是舉刀向我喉嚨刺來的林捷。

  Chapter

2

  我叫蕭夏。

  七天前,我殺了陳柏林。

  我仍清晰記得他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他不容辯駁的囂張氣焰,轉身離開的姿勢,讓我無法克制衝動。

  我沒想過要殺他,只是我拒絕接受他的分手,用我的方式。

  我不顧扎手的仙人球,將窗台上的仙人球花盆重重地扣在了他的頭上。

  他猝不及防,發出一聲低沉的喊叫,向前撲倒在地,一動不動。我怔了半天,才想到去試試他的鼻息。

  眼前的男人沒有了呼吸,我這才發現自己滿手的鮮血。激動過後,被仙人球扎傷的手傳來了痛感。

  我直視着腳邊的屍體,他後腦勺上可怕的窟窿噗噗地冒着濃厚的血泡,我突然變得清醒起來。對這個已經不愛我的前男友,我腦海中閃現的第一個念頭,竟是不能錯過商廈最後一天的打折。

  我把屍體拖進了衛生間裡,拿走了他的手機,並且關了機。仔細清理了地上的血跡,將滿地的花盆碎片統統裝進了一個垃圾袋中。用止血繃帶包紮了一下手掌,換一身適合搭配手套的衣服。

  在鏡子前看了看自己全身的裝扮,我看到的是一個自信獨立、美艷絕倫的女人,沒有男人可以拒絕她的嫵媚,哪怕這種美麗包裹着死亡的氣息。

  黑色的手套完美地掩飾了我受傷的手,戴上蛤蟆鏡擋起半張臉,我絕不能在這個時候放相約一起shopping(購物)的同事的鴿子,萬一以後警察推算陳柏林的失蹤時間,很可能會懷疑到我的頭上來,我要裝作和平時一樣,處理屍體的方法可以在路上慢慢想。

  梳妝完畢準備出發,我挎起手提包,但轉念一想,還是換了個容量較大的挎包。家裡有一具需要處理的屍體,肯定有許多要買的東西!

  我迅速在心裡羅列了一張購物清單,就像一個殺人如麻的老手,十分精通這門業務。我驚訝自己竟能保持這份冷靜,冷靜到連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我信念堅定地告訴自己,世界不會因為一個臭男人的死去而改變,我也一樣。我要改變的是,我殺了他這件事。

  梧桐樹下,蕭瑟的風戲弄着落葉,捲起,拋落,像他的冷漠。

  走在熙攘的街頭,我心裡卻空蕩蕩的,甚至來不及問他分手的原因,一切就結束了。陳柏林是第一個讓我心動的男人,也是第一個讓我心碎的男人。我努力回憶和他一起的日子,印象深刻的只有爭吵,天秤和摩羯是註定不能走到一起的兩個星座。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我的思緒被沿街的宣傳喇叭打斷了,可能是做賊心虛,我昂首加快步伐往前走去,將那些煩人的廣播聲拋在了身後。

  不遠處,站在商廈門口的同事丁麗高舉手臂,用力朝我這邊揮舞着。她頭頂上的大屏幕,正播放着一組德國著名的廚房刀具廣告,一個瘋狂的計劃在我心中漸漸成形。

  我摘下墨鏡,微笑着大步走向了丁麗。

  回到家的時候,挎包里塞滿了我買的打折商品,整套刀具、黑色垃圾袋、料理的圍兜和手套、最大規格的尼龍桌布,還有好幾塊羊肉和牛肉。看見我買這些東西,丁麗誤以為我是要準備一頓豐富的大餐。

  這不怪她,誰又能想到這些是我用來分屍的工具!

  陳柏林的屍體還在老地方,我遠遠望着,心中有幾分怯意。總覺得陳柏林會突然跳起來,將他滿臉的鮮血抹向我的臉,寫下「分手」兩個血淋淋的大字。

  我抓起剪刀狠狠刺了兩下屍體,陳柏林沒有絲毫反應,我才住了手,確信他真的死了。

  緩了口氣,我開始實施醞釀了一路的分屍計劃。新買的尼龍桌布鋪滿了整個衛生間,我拽住他一條胳膊和肩膀上的衣服,將屍體翻了幾個身。以前聽人說過,人死後會重上好幾倍,果不其然,將屍體置於桌布的中心位置後,我已是氣喘吁吁。

  接下來我着手脫去陳柏林身上的衣褲,屍體摸起來有點兒僵硬,於是我用剪刀剪爛所有衣褲,扯下了那些布條狀的衣褲裝進垃圾袋。

  第一次以這種奇怪的視角觀察一個男人的裸體,陳柏林身材勻稱,兩塊兒胸大肌的下方隱約可見結實的腹肌,除了乾涸的血漬外,屍體上還有一塊塊大大小小暗紫紅色的斑點,像是被人毆打後留下的傷痕。他為什麼要帶着滿身的傷來和我說分手呢?難道是遭人威脅?

  忽然想到陳柏林提出分手也許是有難言之隱,我後悔自己一時衝動,沒有問個明白。

  我的腦海中閃現出一個人,雖然我從來沒有見過她,但我知道只有她才可能讓陳柏林這麼做。

  她就是我的情敵,一個從未謀面的女人。關於她,我只知道是一個戴着蒂凡尼戒指的女人。

  我輕輕撫摸着陳柏林的屍體,指尖的觸感被冰冷所包圍,我的熱淚也無法挽回他的體溫,心愛的人從此將拒絕所有的人。

  我盤起頭髮,將一隻鞋套罩在了頭上,撕開的垃圾袋把全身上下裹了個嚴實,戴上圍兜以及手套。視線和手指在刀具間徘徊,最終我挑選了一把細長鋒利的剔骨刀,緊緊攥在了手心裡。

  跪在屍體邊,握刀的右手止不住顫抖起來,我不得不將左手也握了上去。

  周圍萬籟俱靜,一股寒意從我背後升騰,後知後覺的我,現在才真正體會到了第一次殺人時的恐懼。

  用只有自己能聽見的音量吼了一嗓子,我為自己壯了壯膽子,奮力把剔骨刀刺了下去,腥臭的血液噴濺在潔白的牆磚上、坐便器上、淋浴房的玻璃上,還有我的臉上。

  我強忍着噁心,開始肢解這個重達六十六公斤的男人。

  Chapter

3

  溫熱的水柱讓我找回了體溫,從頭頂淋下,仿佛進入了另一個安靜的世界。

  抹了一把臉上的水,我睜開眼睛,面前的肥皂盒裡擺放着一枚精緻的蒂凡尼男士指環,我拿起來在水裡沖了沖,洗去血污,戒指的內側浮現出「C&E」的字樣。「C」是陳柏林名字拼音的首字母,而字母「E」,想必就是那個女人的縮寫了。

  我挨個回憶着陳柏林身邊每個女性朋友的名字,似乎沒有首字母是「E」的。

  不去管她了,她是誰已經不重要了。我將指環對準下水口投了進去,幾下清脆的碰撞聲後,消失在了水泡中。不需要留他的任何紀念物,因為我已經收藏了最心愛的那一件——他那顆百看不厭的頭顱。

  只有一室一廳的家裡,沒有辦法藏下屍體其餘部分。從屍體裡放出的血全部流進了下水道,為了不讓血腥味引起鄰居的注意,我把一整瓶醋倒在了衛生間裡掩蓋氣味。我就像一個心細如髮的高級廚師,將屍體的皮肉、骨頭和內臟分開裝入了垃圾袋,總共裝了八袋。

  洗漱完畢,我去了角質,剪了指甲,換上只穿過一次的緊身運動套衫,為的是不在垃圾袋上留下任何與我有關的DNA痕跡。

  夜裡兩點,在夜色的掩護中,我推着自行車,打算分批將這些垃圾袋丟棄。

  先是去了兩條街外的公共花園,那裡是流浪貓狗的聚集地,它們絕大多數時候處於飢餓的狀態,所以當我試探性地打開裝着內臟的袋子,原本警覺地遠望着我的動物,全都垂着腦袋慢慢靠攏過來。

  我把袋口撐大了一些,夜晚的冰涼空氣立即混入了血腥味,這種氣味讓動物們蠢蠢欲動,全都聚攏了過來。其中一條塊頭最大的黑色野狗按捺不住興奮,在路燈光暈的邊緣,它雙眼放射出野獸的光芒,露出鼻樑上醜陋的褶皺,樣子兇狠地齜着牙,迅速從我手裡的垃圾袋中奪走了一塊內臟,拖到一旁大快朵頤起來,並不時發出幾聲貪婪的低吼聲。

  其他動物見狀,也逼近過來,我索性把幾個裝內臟的垃圾袋全倒在了潮濕的泥土上,剛退後了幾步,飢腸轆轆的餓狗們就迫不及待地一擁而上,幾秒的工夫,滿地的東西就不見了蹤影。野狗叼起食物跑得遠遠的。

  我收起空的垃圾袋,向着反方向的自行車走去。

  幾隻沒有搶到食物的狗,踏着急促的步子,圍着我團團轉,我擔心它們會嗅出其他幾個袋子裡的氣味。隨手在路邊撿起一塊磚頭,作勢威脅了幾下,朝它們扔去,幾條狗慌忙向後退去,我趁機蹬動自行車,往下一個目的地騎去。

  野狗們啃食着它們豐盛的夜宵,也在為我銷毀殺人的證據。

  再過幾個路口,是白日裡熱鬧非凡的菜市場,現在已偃旗息鼓,掩蔽着墨綠色的捲簾門,臨街的門前地面上附着厚厚一層油膩,夜晚看來就像一個危險的沼澤泥潭。捲簾門邊的菜市場垃圾桶,便是我的第二處拋屍地點。

  自行車架子上綁着的垃圾袋裡,是我花了將近兩小時,統統切成形狀大小差不多的肉塊兒,我把買來的牛羊肉混了進去,用肉眼很難分辨出切碎的屍塊兒與牛羊肉。

  幾輛亮着空車燈的出租車零星駛過,我便裝成拾荒人的樣子,撥弄了幾下垃圾桶里的垃圾,待出租車駛出視線範圍,我將所有裝着肉塊兒的垃圾袋統統扔進了垃圾桶。

  最危險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這些肉塊會被人誤以為是腐壞的牛羊肉,屍體的指甲以及胎記,我都細心地處理過了,這些屍肉光看外表很難與人肉聯繫在一起,不經過儀器檢測是難以區分的。

  當我嗅到風中隱約的一股鹹味,知道接近最後一站了。一座半個世紀前建造的橋下,靜靜流淌的是這座城市的血脈,每天會有成千上萬的船隻裝着各式各樣的貨物,從這座橋下駛出去。我停下自行車,凝視平靜的河面,一輪明月的倒影祥和而寧靜。

  最後兩個垃圾袋裡裝的是經我處理過的骨頭,我用鐵絲纏繞串連起了所有骨頭,再將鐵絲與我的自行車緊緊相連,這樣一來,哪怕河底有再大的暗流,也很難讓這些骨頭浮起來了。過一段時間,骨頭沒準早就飄進了東海里。

  我把自行車連同兩個袋子推進了橋下的河中,落水聲聽起來有點兒響,不過這個時間點周圍空無一人,我深深呼出一口氣,突然感覺到夜晚的寒冷,我搓着受傷的手,一路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一路上回想每個細節,生怕哪個步驟稍有遺漏,使整件事情前功盡棄。

  所有能證明死者身份的指紋、毛髮我都在衛生間裡用打火機燒成了糊狀,自行車也是樓道里被廢棄了很久的「老坦克」,就算丟失也沒人會留意。分屍和拋屍穿過的所有衣物,第二天我就連同家裡的其他廢品,一起處理給了垃圾回收站。

  整個衛生間都被我用沾了洗滌劑的抹布擦了一遍,因為事先鋪過桌布,牆磚和地磚並沒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所以清洗起來並不麻煩。倒是除去那些氣味費了我不少工夫,我從頭到腳洗了三遍,噴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讓這種氣味完全消失不見了。

  我的計劃堪稱完美,每一個細節的處理都讓我自己感到滿意,驚愕自己居然能夠完成這樣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許是愛情的力量,它讓人獲得幸福,也能讓人走向毀滅。

  一整天過去了,我留心着電視、網絡和各種新聞報,沒有發現屍體之類的新聞,今天的社會新聞甚至沒有一起刑事案件。

  儘管處理得很完美,不過我還是發現了一個小小的疏忽,陳柏林已經變成了失蹤人口,時間一長,他的家人或者那個簡稱「E」的女人一定會報警找他,警察順藤摸瓜就會找到我這裡來,陳柏林的行蹤在我家中斷了,而我也沒有辦法告訴警察陳柏林來了我家之後去了哪裡。

  記得陳柏林的手機在我這裡,我本想翻一翻通話記錄和短信息,看看他有沒有其他約會。

  可我卻遍尋不着他的手機了。

  Chapter

4

  從小時候開始,我就有一種怪癖,無論做什麼事情或是找什麼東西,必須要有個結果,否則就如芒在背,如鯁在喉,渾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東西,哪怕翻箱倒櫃通宵也要找出來。這種精神上的偏執,使得我這幾天沒心思干其他事,只顧惦記着陳柏林的那隻手機到底丟在了哪裡。

  我記得把手機從陳柏林口袋裡拿出來後,關了機我就放進了自己的口袋,之後我帶在身上就去見了丁麗。難道是丟在路上了?

  之後幾天,便是我噩夢的開始。

  星期五的早晨,我提着快餐店裡的營養早餐,第一個到了辦公室。我原本整潔的辦公桌被翻得亂七八糟,我原以為有小偷光顧了公司,可是小偷沒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唯獨洗劫了我一個人。我查看損失的情況,驚訝地發現竟然什麼東西都沒有丟,唯獨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頁,那一頁的日期正是我殺死陳柏林的日子。

  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現在我辦公桌上的盆栽里,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環,我拿起戒指,內壁上刻着「C&E」的字樣。

  我記得明明已經把它扔進了浴室的下水道里,它怎麼又會跑到這裡來呢?

  戒指是定製的,不存在相同款式,一定有人將那枚戒指從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來。

  會是誰呢?不是小偷,難道是……

  「想什麼呢?」丁麗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後背。

  我立刻把戒指藏進了口袋,裝作找東西的樣子:「我昨天剛做完的報表找不到了,你看見了嗎?」

  「我怎麼可能看見你的報表呢?」丁麗無趣地走開了。

  陸續有同事來上班,每個人經過我凌亂的桌子前,都投來異樣的目光,好像在看一個罪行即將敗露的罪犯。內心的不安逐漸膨脹,我的眼皮跳了一天,連吃飯的胃口都沒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心急火燎地趕往幾個拋屍的地方。

  公共花園、菜市場的垃圾桶、流動的河水裡都一如往常,找不出一絲屍體的痕跡,附近也沒有巡視蹲查的警察。

  陳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漣漪,在我的世界短暫停留,消失不見。但過眼雲煙般的愛火卻在我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

  戒指或許是遺漏在我衣服褶子裡,無意間掉到了盆栽里,這種巧合不是沒有可能。

  幾隻流浪狗看到我,以為又送食物來了,它們吐着舌頭,歡快地向我小跑過來。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攔下一輛出租車鑽了進去。

  回到家,看着電視機發呆,陳腔濫調的新聞我早已倒背如流。天漸漸暗了下來,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獨自一人,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難以想象的大事後,失落感油然而生。所幸我將陳柏林的頭顱留在了屋子裡,才得以撫慰我寂寞的心。

  黑暗中,手機屏幕亮了起來,有一條短信:

  「好痛啊!」

  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從頭一直淋到了腳底心。

  發件人的姓名赫然顯示着陳柏林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