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秘密(又名:窺) - 第24章

王稼駿



1.

還穿着保安制服的WC先生,不宜在外面久留。我們讓鄔燦還是先回滙豐銀行大廈等着,作為我們的內應。

在我們不知下一步該如何走的時候,冥冥之中就像有神靈相助一般,神靈化作了一名學生,他背着雙肩包,騎着輛自行車來到我們身前。

「叔叔!叔叔!」學生叫我道。

叔叔?我長得很老嗎?現在的孩子判斷能力怎麼能這麼差呢?

「汪克,他叫你呢!」我把皮球一腳踢給了汪克。

「小弟弟,什麼事?」汪克一見年紀比他小的人,就會變成痞子的口音。

學生告訴汪克,他只是個初中生,這幾天爸爸出差去外地,他忘記帶鑰匙,現在身上已經是身無分文了。

學生也不膽怯,接着說道:「我現在肚子很餓,叔叔你能不能借我兩百塊錢,讓我能找個地方住,再買點吃的東西。」

中學生主動拿出身份證給我們看,以證明他沒有撒謊。

身份證的背面印刷有點模糊,字還有點斜,上面說他是89年出生的。

我有種預感,這個學生是騙子。

中學生不慌不忙,像是早就排練過一樣,他又拿出一樣道具,一本中學生練習簿:「叔叔,你要是不放心的話,我可以給你寫張借條,等我爸爸一回來,我就把錢還給你。」

這一刻,奇蹟,我所說的那個奇蹟,誕生了。

奇蹟,奇蹟,就是莫名其妙出現並讓你記住的事情。

就在中學生再次從他的書包里拿出筆,準備給汪克寫借條的時候,一張報紙從他的書包里掉了下來,在地上輕盈地轉了個身,掠過坑窪的柏油馬路。

中學生看了看,沒去管那張廢報紙。

這時,我要感謝我的父母給了我一雙視力優良的眼睛,我看見報紙上有關醫院奸屍案的報道標題。

我一腳踩住報紙,撿起來一看,是有人在停屍間裡強姦了夏美的屍體。

關鍵不是別的,而是在於這事發生的時間,正是那天我從家裡窗口無意看見夏美房間裡,有個長得和夏美一模一樣的女人的日子。

另一個重點裡的重點,剛才我正推斷着另一件信物在夏美身上,就有人奸屍。先不去管奸沒奸成功這件事的性質問題,奸屍本身,是唯一能接觸到夏美屍體的機會。

如果說,夏美把信物藏在了身上,連現場勘查的警察都沒有發現的話,那麼在法醫驗屍之前,只有奸屍人才有機會從夏美身上拿到另一個信物。

我把我的發現同程震和夏夕一說,當即決定同這個奸屍人進行一次非正式會晤。

奸屍人名字很好記,叫陸波。

我們本該沒機會見這麼變態的一個人,但偏偏他奸屍是因為夢遊,問題就變得複雜起來。複雜到職能機關不開個幾天大會沒法作決定的程度。

我雖然不知道夢遊算不算犯法,但我知道,現在誰也沒法給這事下定論。

現在有了目標人物,可上哪去找目標人物呢?

程震說:「我以前有個朋友是位院長,我可以托托她的關係去找我們要找的這個人。」

沒錯!報紙上寫着案發在區級醫學院,醫學界的圈子應該彼此熟悉,這跟娛樂界、體育界是一樣的道理。

程震打了個電話,沒過多久,陸波的手機號碼和地址就到手了。

程震的工作可能是服務性行業中,唯一能和客戶保持長久友誼的,真令人刮目相看。

我們幹完了如此偉大的一件事情,汪克還在和中學生為借據的「據」字爭論不休。

我像拳擊裁判一樣從中間把他們兩個分開,拽着汪克就走。

走出百步開外,我們才發覺中學生寫的借據還在汪克手上,上面還寫有中學生的地址、電話。

汪克有點心虛,問道:「我這算不算打劫?」

程震說:「你別拿着借據去找學生要錢就沒事了。」

夏夕建議汪克現在就把借據撕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汪克把收據一折,收進口袋,壞笑道:「先放着,以後有機會我再還給人家吧。」

汪克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肯吃虧,我便諷刺道:「你不一定能找得到人家。」

汪克說我把人都想得太壞。

2.

倚仗程震獨特渠道得到的地址,我們雖有了目標,但到達目標的路還遙遙無期。

大上海,上海大。

上海幾千條複雜饒舌的路名,如果高考就單單考這些路名,絕對可以把一個正常的人搞得半身不遂。

儘管我們有四個人,但大家的方向感都跟國產導航系統似的,完全搞不清東南西北,但還都有個壞習慣——喜歡瞎指路。

越是路盲,越愛帶路,大家都跟唐僧一樣,沒本事,卻主意大。

等找到了陸波的家,我們人困馬乏,腰也酸了,腳也痛了,狼狽得跟華容道上的曹操一行人有得一拼了。

不湊巧的是,我們正好還趕上了開飯時間,每家每戶飄溢出可口的飯菜香。

我能忍,胃不能忍。胃能忍,汪克不能忍。

他三步並作兩步,往樓上跑,嘴裡說:「快點找到這傢伙,把東西拿了,我還要趕回去吃飯呢。」

對我們的大敲大叫,陸波房間靜如止水,汪克恨不得一個猛子扎進這潭靜謐的水中。

半天不見動靜,作為我們四個人里年紀最大的程震,有點挺不住了。

他說:「我看大家都累了,不如明天再來找陸波,今天就到此為止吧!」

程震摘下帽子,拔了根頭頂上稍長的頭髮,說:「把這個綁在陸波大門的把手上,再連着門框的欄杆打個死結就行了。」

夏夕自告奮勇,女孩子到底心細手巧,這麼細的活兩三下就搞定了。

她拍拍手上的灰塵,說:「這樣一來,他有沒有回來過,我們一看就知道了。」

程震重新戴上帽子,說:「我們走吧。」

高,實在是高。

人帥又這麼聰明,可惜我是男人,否則這種男人絕對會成為我喜歡的對象。

我看了看夏夕,她的雙眼因為在滙豐銀行大廈里大哭過的緣故,現在有一點點浮腫。

汪克的身軀阻隔了我的視線,他在我和夏夕當中一站,故作溫柔地對女孩說道:「我送你回家吧!」

夏夕求助般向我拋來媚眼。

我耍酷地自顧自走下樓梯,不是我欲擒故縱,只是我好面子,不想在汪克面前表現出對夏夕極大的好感。

在無精打采的下樓聲中,我們分道揚鑣。

回到賓館,也沒去理睬老闆,直接回了我的房間,我琢磨着夏夕現在是不是已經回到了家,或是有沒有經受住汪克的蠱惑,在外面享用着燭光晚餐。

基於對夏夕現在的心情評估,我覺得大可放心,今天汪克是絕對不會有機會的。

自從成為通緝犯,捲入這起不知何時起頭的案件以來,我就養成了沒事瞎琢磨的習慣。

最讓我難以置信的事情是我返回家尋找照片的那晚,在我家窗戶前,真真切切看見了夏美出現在對面的房子裡。

夏美出現在窗前的時間,同醫學院發生奸屍案的時間完全吻合。

這種匪夷所思的情況下,我這個無神論者,變成了唯心主義,一度懷疑起夏美陰魂不散。變成鬼的夏美,從醫學院裡返回了她的家。

當確確實實的奸屍犯被我們找到時,鬼魂一說純屬我的臆想,我立刻站回唯物主義一派。

我激烈的思想鬥爭,比起政治老師冗長的說教,更快更有效地讓我能靈活運用知識要點。估計馬克思和費爾巴哈在世的話,一定能理解什麼叫無間道了。

繼續琢磨。

如果看見的夏美不是鬼魂,我的眼睛也不是汪克的眼睛,那麼這件事就講不通了。

如果這不是真的,會不會是我被自己的眼睛給騙了呢?

旅館的床底下,還放着我拍的那些艷照,靠着照片上夏美留給我的密碼,我追查到滙豐銀行大廈門口的銅獅子,一路走來,憑的就是對美女的追求感。

翻看照片,往昔的衝動不復存在,看見夏美,只是讓我有點想念夏夕了。

然而,這一點點的思念之情,還未及油然而生,我心中的一鍋油就被一張照片覆滅了。

照片是我被夏美發現在偷窺的那一晚拍的,乍一看,是我偷拍夏美的照片。可就在夏美窗戶玻璃上,若隱若現着一個男人的身影。

我一下子反應過來,這是玻璃反射的倒影。

在黑夜裡,透明玻璃就好比是一面碩大無比的鏡面。

按照這個角度來看,男人應該是在我家樓頂的水箱旁。

我又翻出幾張那天拍的照片,睜大眼睛,用力分辨那個男人的身份。

沒錯,從體型的橫截面積來看,男人正是我樓上的大漢。我拍到的是他在處理妻子屍體的景象。

最後一張照片,他極度扭曲的臉上,一雙懾人心魄的眼睛,透過玻璃窗的反射,筆直射向我的鏡頭。

我正是在這時被他發現的。

逆向思維推理下去,既然我能通過夏美玻璃窗的反射看見藏屍的大漢,停電那晚我窗口突然亮燈也必定會被大漢看見。

之後我所遭受的一連串稀奇古怪的襲擊事件,可能也是全部出自這位大漢之手。

不是夏美要滅我口,而是另有其人。

倘若事情真如我想象的這樣,那麼我所看見的夏美,可能只是一個反射的光影。

落地玻璃就是一個大熒幕,大漢用投影儀或者其他儀器,把以前偷拍的夏美的影像播放出來,讓我錯以為夏美復活了。

他沒事放默片給我看,是腦子有毛病嗎?還是想要把我嚇跑?

我還記起一件事,當我看見夏美的影像時,有人跑下樓梯把我照相機丟了進來。再加之,我藏照片的地方,就是大漢藏他老婆屍體的地方。我珍藏的所有照片可能都被人看過了。大漢後來不再對我下毒手,沒準是得知我並不知曉他殺人的秘密。而我對他更大的價值,是本人乃開啟寶藏唯一的人選。

我不知道大漢為什麼要殺他的老婆,可能因為婚姻生活不幸福吧。

但我知道他殺夏美和程震的朋友,一定是為了寶藏,他出現在滙豐銀行大廈門口,就足以證明這一點了。

看來他要是得不到寶藏,十足的瘋子,指不定再會多弄出幾條人命來?

照目前的形式,大漢除了在找我們手上的信物,還在找陸波手上的信物。

所以陸波現在的處境等同於躲在山裡的拉登,相當的危險。

不過一個能做出奸屍這種事的人,大漢去殺他,危險程度也不亞於去搜山抓捕拉登。

只要大漢和陸波的僵局能一直持續下去,最先找到寶藏的人,肯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