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告白:第一章 · 2 線上閱讀

有人敲門。他的助教路易莎抱着一疊論文走了進來。

「李教授,我沒想打攪你,但是,你的門是開着的。」她把論文放到他桌上,停頓了一下說道,「這些論文不怎麼好。」

「嗯,我改的這些也不好,還以為高分論文都在你那裡呢。」

路易莎笑了。他第一次見到她,是在上學期的畢業研討班上,路易莎嚇了他一跳,因為從背後看,她非常像他的女兒。她們的頭髮幾乎一樣長,都是深色,光滑柔亮,一直披到肩胛上,坐着的時候胳膊肘向里收,緊貼着身體。不過,當路易莎轉過身,她的長相卻和莉迪亞完全不同,她臉窄,莉迪亞臉寬,她的眼睛是褐色的,眼神沉穩堅定。「李教授,」路易莎伸出一隻手,「我是路易莎·陳。」在米德伍德教書十八年,他想,她是自己的第一個東方學生。想到這裡,他已經不自覺地微笑起來。

接着,一周之後,路易莎來到他的辦公室。「這是你的全家福?」她湊過去看他桌上的照片,沉默地端詳了一陣子。大家都會這樣,這也是他願意公開展示這張照片的原因。他看到她的目光從相片中他的臉移到了他妻子和孩子的臉上,然後又掃視回來。「噢,」過了一會,她說,他能看出,她正試圖掩飾自己的疑惑,「你的妻子——不是中國人?」

大家都會這麼說。但是,他本以為路易莎會有不一樣的反應。

「不是,」他說,又把照片朝着她擺正了一點,相框和桌面形成了完美的四十五度角,「她不是中國人。」

到了秋季學期,他請路易莎為他組織的本科生演講打分,來年四月份,他請她擔任自己夏季課程的助教。

「希望夏天的這批學生會好一點,」路易莎說,「可是,有幾個學生堅持認為,開普敦到開羅的鐵路位於歐洲,身為大學生,他們明顯欠缺地理知識。」

「嗯,我們學校也不是哈佛大學,沒什麼奇怪的。」詹姆斯說。他把兩摞論文併到一起,又平均分開,像玩撲克牌那樣倒扣在桌上,「有時候,我覺得自己的辛苦簡直是白費。」

聽到這話,路易莎有點吃驚。「是學生自己不努力,不是你的錯。但他們也不是一塌糊塗,有幾個人就得了A。」她的眼神一下子變得嚴肅起來,「你的人生沒有浪費。」

詹姆斯的意思是說,他年復一年地講授歷史導論這門課,學生們卻連最基本的歷史年表都不屑於了解。他想,路易莎只有二十三歲,她知道什麼人生,又明白什麼是浪費?不過,聽到她這麼說,他還是覺得舒服。

「別動,」他說,「你頭髮上有東西。」她的頭髮涼涼的,又有點濕,似乎早晨淋浴後沒有完全擦乾。路易莎一動不動地睜大眼睛,盯着他的臉。不是花瓣,他想,是一隻瓢蟲,他把它摘了下來。瓢蟲撐起細如絲線的小黃腿,踮着腳尖,倒掛在他的指甲上。

「今年的煩心事特別多。」一個聲音從門口傳來,詹姆斯抬頭看到斯坦利·休伊特探進半個身子。他不喜歡斯坦[2]——這個男人面色紅潤,膀闊腰圓,和他說話時嗓門很大,而且慢條斯理,好像詹姆斯的聽力有問題一樣。斯坦經常講一些愚蠢的笑話,比如「喬治·華盛頓、水牛比爾和斯皮羅·阿格紐走進一個酒吧……」之類的。

[2] 斯坦是斯坦利的暱稱。

「有事嗎,斯坦?」詹姆斯問。他驀然發現自己的食指和拇指無意間越過路易莎的肩膀伸了出去,比成一把手槍的形狀,對準了斯坦。他連忙把手縮回來。

「我就是想問一個關於院長最新通知的問題,」斯坦舉起一張油印材料說,「沒想要打擾你。」

「我得走了,」路易莎說,「祝你上午有個好心情,李教授,我們明天見。你也是,休伊特教授。」路易莎從斯坦利身邊擠過去,進入走廊,詹姆斯發現她臉紅了,他自己的臉也很熱。路易莎走掉後,斯坦利一屁股坐在詹姆斯的桌角上。

「漂亮姑娘,」他說,「她今年夏天還是你的助教,對嗎?」

「是的。」詹姆斯攤開手掌,瓢蟲爬上他的指尖,沿着螺旋和圓環形狀的指紋散步。他很想一拳砸在斯坦利笑得咧開的嘴上,用指關節感受一下他扭曲的門牙。不過,他只是用拇指捻碎了手上的瓢蟲。甲殼的碎片夾在指縫中間,觸感像爆米花的皮,粉身碎骨的瓢蟲變成了一小堆硫磺色的粉末。斯坦利的手指不停地在詹姆斯書本的書脊上划動,儘管再過一會兒,詹姆斯會寧願時間停留在這個茫然無知的時刻,但是現在,最令他心煩的就是斯坦不懷好意的笑。所以,當電話鈴聲響起的時候,他感到如釋重負,甚至連瑪麗琳聲音里的焦急都沒有馬上察覺。

「詹姆斯,」她說,「你能回家嗎?」

警察告訴他們,很多青少年會毫無預兆地離家出走。他們說,女孩經常會生父母的氣,父母卻渾然不覺。內斯看着警察檢查妹妹的房間,他希望他們能夠用上滑石粉、羽毛刷、嗅探犬、放大鏡等等尋找蛛絲馬跡的工具,但他們只是拿眼睛看:書桌上方用圖釘固定在牆上的海報、地板上的鞋、半開的書包。然後,那個年輕一點的警察把手掌放在莉迪亞的粉紅色圓形香水瓶蓋上,像握着一顆小孩的頭一樣。

年紀大一些的警察告訴他們,大部分女孩的失蹤案都會在24小時內自行撤銷,因為失蹤的女孩會自己回家。

「這是什麼意思?」內斯問,「大部分?這是什麼意思?」

警察越過雙光眼鏡的上方瞥了他一眼。「就是說,大部分案件都是這樣的。」他說。

「有百分之八十嗎?」內斯說,「九十?九十五?」

「內斯,」詹姆斯說,「行了,讓菲斯克警官工作吧。」

年輕些的警官在筆記本上匆匆記錄案件細節:莉迪亞·伊麗莎白·李,十六歲。最後出現時間:星期一,5月2日,身穿印花繞頸系帶裙。父母姓名:詹姆斯和瑪麗琳·李。菲斯克警官開始詳細詢問詹姆斯情況,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你妻子也曾經失蹤過一次?」他問,「我記得那個案子,是1966年發生的,對嗎?」

詹姆斯覺得脖子後方一陣溫熱,似乎有汗水從耳朵後面滴落。他很慶幸瑪麗琳現在正待在樓下守着電話。「那是個誤會,」他不自在地說,「我和我妻子出現了溝通問題,因為家務事。」

「知道了。」年紀大一些的警官拿出他自己的筆記本做起了筆錄,詹姆斯曲起手指,在莉迪亞的書桌上輕輕敲擊。

「還有什麼問題嗎?」

廚房裡,警察們翻動着家庭相冊,想找一張莉迪亞臉部的清晰照。「這張。」漢娜指着相冊說。這張照片是去年聖誕節照的,上面的莉迪亞面有慍色。當時,端着相機的內斯想哄她笑,卻沒有成功。她坐在一棵樹下,背靠着牆,照片裡只有她一個人。她臉上的表情是赤裸裸的挑釁,目光仿佛穿透了相紙,直視着你,似乎在說:「看什麼看?」內斯無法從這張照片上分辨她藍色的虹膜和黑色的瞳孔,閃光的相紙把她的眼睛變成了兩個黑洞。當他從雜貨店取出沖印好的照片,看到這上面妹妹的表情時,就後悔拍下了這個瞬間。但是,他現在不得不承認,漢娜手上拿的這張照片還原度非常高——至少很像他最後一次見到莉迪亞時她的模樣。

「別選那張,」詹姆斯說,「莉迪亞是在做鬼臉。看了這張照片,人們會以為她總是這個樣子。選一張好的。」他翻閱相冊,挑出最後一張,「這張好一點。」

這是一周前莉迪亞十六歲生日時照的,她坐在桌邊,塗着唇膏,面帶微笑。雖然她的臉朝向鏡頭,但眼睛卻看着取景框以外的地方。她在笑什麼?是看到了什麼好玩的東西嗎?內斯想。可能是他或者父親說的什麼話逗樂了莉迪亞,抑或是出於什麼他們不知道的原因。照片中的莉迪亞看上去像雜誌廣告裡的模特,唇色暗沉濃艷,纖細的手掌托着一碟均勻灑滿糖霜的蛋糕,她開心的樣子簡直不像是真的。

詹姆斯把放在桌上的生日照推到兩名警察面前,年輕的那個把照片塞進一個馬尼拉加厚紙質文件袋內,站起身來。

「這張就可以,」他說,「如果明天還沒有找到她,我們會製作一份傳單。別擔心,我敢肯定,她會回來的。」他講話時,一星唾沫飛到了相冊上,漢娜用手指把它擦掉。

「她不會一聲不吭就離家出走的,」瑪麗琳說,「如果是瘋子或者神經病把她綁架了怎麼辦?」她伸手去拿早晨的報紙,報紙一直就擱在桌子中央。

「儘量別去擔心,夫人,」菲斯克警官說,「這樣的事情不太可能發生。大部分案件里……」他看了內斯一眼,然後清清喉嚨,「失蹤的女孩幾乎都會回家的。」

警察走了以後,瑪麗琳和詹姆斯守着一張便箋紙坐着。警察建議他們給莉迪亞所有的朋友打電話,聯繫可能知道她去向的每一個人。於是,兩人一起列了份名單:帕姆·桑德斯、珍·皮特曼、謝莉·布萊爾利……雖然內斯沒說什麼,但他清楚,這些女孩從來都算不上莉迪亞的朋友。自從幼兒園開始,莉迪亞和她們就是同學,這些女孩偶爾會打來電話,和莉迪亞嬉笑一番。有時,莉迪亞會對着聽筒大喊:「我明白了!」有時,到了晚上,她在樓梯平台那裡的窗戶前一坐就是幾小時,電話擱在膝蓋上,肩膀和耳朵夾着聽筒。每當父母經過,她就壓低聲音含糊地嘟囔,小指絞着電話線,直到他們走開為止。內斯覺得,父母就是根據莉迪亞的這種表現,寫下了那些可能知道她去向的女孩的名字。

然而內斯知道莉迪亞在學校里的樣子,見過她是如何沉默地坐在餐廳里,而其他女孩都在閒聊,見過她們抄完了莉迪亞的作業,她是如何一言不發地把本子塞回書包。放學後,她都是獨自一人登上校車,安靜地坐在內斯旁邊。一次,他在莉迪亞接電話時經過,發現她不是在和同學八卦,而是在告訴對方當天的家庭作業——閱讀《奧賽羅》第一幕,完成第五部分的奇數習題——然後就掛掉電話。第二天,當莉迪亞再次蜷縮在窗台上耳朵貼着聽筒的時候,內斯在廚房裡拿起分機聽筒,結果只聽到低沉的撥號音。莉迪亞從未真正擁有過朋友,她的父母卻從不知道這個事實。如果父親問:「莉迪亞,帕姆最近怎麼樣?」莉迪亞會說:「噢,她很好,她剛加入了拉拉隊。」聽到這樣的回答,內斯也不會反駁她,反而驚異於她的鎮靜,還有說謊時連眉毛都不抬一下的高超技巧。

不過內斯現在不能告訴父母真相,他看到母親在一張舊發票的背面潦草地塗寫着一個又一個人名,然後問他和漢娜:「你們還能想起誰來?」他馬上想到了傑克,嘴上卻回答「沒有了」。

整個春天,莉迪亞都和傑克待在一起——或者說,傑克黏着她。每到傍晚,他們就會坐着傑克開的甲殼蟲汽車兜風,莉迪亞直到晚飯時間才會回家,假裝自己一直待在學校里。這段友誼「突如其來」——內斯拒絕用別的詞來形容它。傑克上一年級的時候,他母親帶着他搬進街角那座房子裡,內斯曾經覺得他們可以成為朋友,然而,結果並非如此。傑克當着其他小孩的面羞辱過他,在內斯的母親離家出走時嘲笑他,那時,內斯還以為她再也不會回來了。就好像,內斯現在想起來,就好像沒有父親的傑克有資格就父母離家發表意見似的。伍爾夫一家搬來時,所有的鄰居都在背地裡談論珍妮特·伍爾夫是怎麼離婚的,還有珍妮特在醫院上夜班時,傑克是怎樣到處亂跑的。那年夏天,鄰居們也八卦過內斯的父母——不過內斯的母親最後回家了,傑克的母親卻仍舊是離婚狀態,傑克也還是個四處亂跑的野孩子。

現在呢?就在上周,出門跑腿的內斯開車回家,看到傑克在遛狗。當時內斯正沿着湖岸前進,準備拐到他們住的那條小街上去,這時,他發現傑克從岸邊的小路上走過來。傑克個子很高,身材瘦削,他的狗跑在前面,輕快地連蹦帶跳朝一棵樹奔去。傑克穿着一件褪了色的舊T恤,沒有梳理過的淺棕色捲髮向上翹着。內斯開車從他身旁經過,傑克抬頭看他,幾乎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一根香煙叼在嘴角。內斯覺得,與其說是打招呼,傑克的舉止更像是表示他還認得自己,僅此而已。而且,他的狗也肆無忌憚地盯着內斯的眼睛,漫不經心地抬起一條腿撒起尿來。莉迪亞就是和這麼一個傢伙度過了整個春天。